2016年12月,住在日本東京都中野區的中國女留學生江歌,在公寓門口被借住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用刀多處刺傷脖子和胸部,最終因失血過多喪生。
今天,12月11日上午10點,該案在東京地方法院正式開庭,進入一審階段。江歌的媽媽,原告和被告的律師以及犯罪嫌疑人陳世峰的家人均到庭。劉鑫今天沒有出現在法庭上。
相信大家的朋友圈、微博都被江歌案給刷屏了。
關於今日江歌案真正的進展,有兩件事↓↓
1. 陳世峰承認恐嚇劉鑫,但是否認殺害江歌。因為他說用來殺人的刀,是劉鑫給江歌的。
2. 案發時,劉鑫的確鎖了門。
▌被告方:是劉鑫把刀遞給江歌
涉嫌殺害江歌的陳世峰被指控兩項罪名——殺人罪和恐嚇罪。
他在法庭上表現得很冷靜,面無表情,臉色蒼白,穿著拖鞋到場。
陳世峰只認了恐嚇劉鑫,但是否認殺害江歌。
案發當天,陳世鋒帶著一瓶酒前往江歌住處,想和江歌聊聊劉鑫的事,而兇器——一把19cm長的水果刀,是劉鑫從房間拿出來遞給江歌防身的,並鎖上了房門。
陳世鋒是在和江歌搶奪刀的過程中,刺傷了江歌,這一刀是致命傷。他見江歌流血不止,感到絕望,擔心賠償不起醫藥費,索性多刺幾刀將江歌殺死。
屍檢結果顯示,江歌死因正是第一刀,因頸部動脈流血過多死亡。
案發公寓
▌刀是江歌所有?還是陳世鋒自己帶的?
很多自媒體公眾號只報導了陳世鋒一方的供詞,卻漏寫檢方的駁斥。
檢方認為,兇器水果刀並不是江歌所有,而是來自陳世峰的大東文化大學的研究室,因為警方在該大學研究室中發現了同樣類型的刀具包裝套,卻沒有找到刀。
檢方因此認為,陳世鋒殺人並非臨時起意,刀是事先就準備好的。
據新京報報導,根據起訴書,檢方還提出幾點無法解釋的疑問,包括陳世鋒當天避開了離自己家最近的車站,多走了兩站才買票坐電車,還帶了可以替換的衣服。
對此,被告方進行了反駁,稱陳世鋒當天帶衣物是為了送去自助洗衣店,他當時還用手機查了自助洗衣店的位置,攜帶替換衣物並不是出於蓄意殺人的意圖。
▌警方錄音顯示,劉鑫的確把門鎖了
辯方稱,劉鑫把刀遞給江歌后,就迅速關上了房門,之後任憑江歌多次用肘部按門鈴,劉鑫都沒有開門。
案發的時候,劉鑫報警了。根據警方錄音,記下一句清晰的錄音:「我把門鎖了,你不要再罵了。」
劉鑫與江歌的合照
之前,劉鑫多次在訪問中堅稱,自己沒有鎖門,也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發生了什麼事。她自己之所以沒開門,是因為門打不開。
無論如何,所謂的刀是江歌所有,由劉鑫遞給江歌並把門鎖上、劉鑫在江歌手肘按鈴呼救時沒有開門……
以上一切說法,只是被告方的一面之辭。
刀是江歌所有還是陳世鋒預謀準備?陳世鋒是因為正當防衛才「刺傷」江歌,還是蓄意殺人?陳世鋒後來繼續砍下的九刀,到底是「怕賠不起醫藥費的絕望」還是盛怒刺下去的?
這些都是陳世鋒被判刑輕重的關鍵。
而劉鑫到底有沒有把門鎖上,則影響人們對她的「道德評價」。
但辯方單方面的說辭,始終未必是完整的事實,網民和媒體終究不能未審先判。
▌江歌媽媽將進行民事索賠
開庭前一日的12月10日上午,江歌媽媽江秋蓮在東京臺東區淺草公會堂舉行了小型記者發布會。
大家都知道,江秋蓮來日本的唯一目的,就是希望兇手陳世峰獲得嚴懲,能被判死刑。
日本雖然是發達國家中還有執行死刑的,但刑罰比中國輕得多,兇手陳世峰被判無期徒刑的可能性都很低,更別說死刑了,最多被判20年有期徒刑。
因此,除了這次在日本的刑事訴訟外,江秋蓮將考慮對陳世鋒提起民事訴訟和索賠。
日本東京裁判所
江歌案在日本的庭審,因為包括記者在內要參與旁聽的人數太多,東京法院將針對每天上午9點半到場的人進行抽籤,抽中旁聽席位的人可進入法庭內旁聽庭審。
這次庭審將從12月11日進行到15日,並於12月18日再開庭一次,最終將在12月20日宣布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