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長安網官方微博消息,江歌案庭審第六天,檢方宣布求刑20年。檢方稱,陳蓄意殺人,行兇手段極其惡劣,完全沒有反省。陳目的是殺劉鑫。該案件將於12月20日宣判。
檢方提出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量刑意見。原因有七:①陳世峰行為惡劣,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②殺人動機強烈;③陳世峰行為自私;④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⑤陳世峰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⑥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⑦行為具有報復性,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檢方對陳世峰之前庭審所做的陳述與辯解給予全部否認。
①關於陳世峰殺人的故意性:陳世峰前往江歌家帶有換洗衣物,有流血、弄髒衣物的預期;帶有威士忌,不是為了和江歌共飲,而是喝酒壯膽;沒用交通卡、而臨時買票。沒有戴眼鏡戴上口罩。陳世峰熟知劉鑫、江歌打工回家的時間,是故意埋伏在三樓。如果只是等江歌,為什麼不在樓下等,而是到三樓喝酒埋伏?
②關於行兇刀具:陳世峰所在大學研究室發現和兇器一樣的刀具的外包裝。監控顯示,陳世峰在11月2日案發當天的下午6點左右到過所在大學研究室。檢方推測,他是去拿刀。這一點和陳世峰之後行為以及時間推進完全不衝突;陳世峰說「刀是劉鑫遞給江歌的」或「刀是江歌的」,首先劉鑫證言否認了這點,第二警方錄音電話顯示劉鑫當時精神狀態非常不穩定,不可能做出這種行為;江歌事發前,在車站與江歌母親的通話,顯示江歌完全沒對自己會遇到危險的意識,可以推斷她不會帶著刀到處走。江歌背包裡也沒有發現刀的遺留品。
③關於陳世峰稱誤傷江歌:江歌身上有多處刺傷、割傷,陳世峰是集中多次刺向江歌脖子而不是無意刺傷。因為無意刺傷後,求救是正常的,但是陳世峰不但不求救反而繼續刺向江歌;江歌先用刀刺向陳世峰的說法是不可信的,因為江歌身上有多道防禦傷,而陳世峰無法做出說明。陳世峰手上的傷口,不是在那個時候造成的。
案件時間線
2015年10月,日本某語言學校,劉鑫搬進江歌寢室,兩個人初次見面成為室友。
2016年4月,劉鑫入讀日本大東文化大學院,與陳世峰成為戀人。
8月25日,劉鑫和陳世峰分手。
9月2日,江歌和劉鑫合租到一起。
11月2日下午,陳世峰來到江歌公寓找劉鑫複合,劉鑫獨自在家。江歌回來後與陳世峰發生口角。
11月2日晚上,陳世峰尾隨劉鑫至打工地點,劉鑫下班後請求江歌等她結伴回家。
11月2日22點多,江歌和江秋蓮微信通話,23點08分掛斷。
11月3日零點22分,江歌在公寓門前被陳世峰殺害。
11月3日17點,中國駐日大使館打來電話表示江歌遇害。晚上,江秋蓮從劉鑫那確認了噩耗。
11月4日凌晨三點,江秋蓮發布微博,請求在日留學生督促警方破案。
11月4日晚,江秋蓮抵達日本。
11月5日9點33分,江秋蓮發微博:我是江歌的媽媽,我現在在東京警察署,昨晚見到江歌遺體,我懷疑兇手是劉鑫的前男友,請同胞們幫忙討回公道。
11月7日,陳世峰被警方以恐嚇罪逮捕。
11月9日,劉鑫第一次對江秋蓮講述案發情況,認為是陳世峰殺的。
11月10日,劉鑫向江秋蓮表示,陳世峰曾來公寓騷擾。
11月11-12日,江歌追悼會在日本舉行。
11月19日,江秋蓮帶著江歌骨灰回國。
11月24日,日本警方最終以殺人罪對陳世峰發布逮捕令。
12月14日,陳世峰以殺人罪被正式起訴。
2017年8月14日,江秋蓮在國內發起籤名活動,請求判決兇手死刑。6天內,24萬網友在線支持。
11月4日,江秋蓮再次前往日本,徵集籤名要求判陳世峰死刑。
12月11日,江歌案將於東京公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