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三個人的局裡,
殺人的惡魔只判20年,
自私的閨蜜瀟灑地活著,
善良的人,卻死了…
陳世峰免於死刑!
有期徒刑僅20年!
今天下午,江歌案終於有了最終宣判,
法官判處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此判決一出,陳世峰一度似乎暈倒!
據微博網友爆料,陳世峰聽到最後判決後,頭當場磕到桌子上,渾身冒汗,被法警扶起。
江媽媽流著淚向法官鞠躬;
網友一片譁然,所有人都是失望的:
這樣的判決結果,即屬於大家的意料之中,又讓人倍感心寒…
早在2017年12月18號,也就是江歌案庭審的第六天,這一天的庭審,感覺一開始,
陳世峰就「贏」了。
在檢方看來,
陳世峰行為惡劣、自私;
江歌脖子上有12處傷口,主要傷口從右到左刺透,深度達6.5cm-8cm;
殺人動機強烈,
給社會帶來惡劣的影響;
劉鑫開門的話,檢方推測也會強制開門,殺了劉鑫;
而且檢方全面否定了陳世峰自衛的辯詞,
認為他是有計劃性的殺人行為;
且毫無悔恨之意,
道歉也僅是形式上而已;
(圖片來源:北美留學生日報)
基於以上原因,
檢方向法庭求邢判決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江媽媽曾表示,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為了判處陳世峰死刑,
然而檢方求邢的20年,不但和死刑相差甚遠;
按日本法案以往的慣例,如果牢裡表現好的話,
還有可能減刑。
而且確實,陳世峰的律師這麼做了!
在知道自己不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後,陳世峰的律師一直在努力爭取更多的希望,
比如「咬」劉鑫,
說是她抹去了指紋,
洗淨了刀柄再放回樓梯口;
這種量刑在日本檢方看來,算偏重的;但在無數中國網友眼裡,
這對於一個殺人犯而言,
簡直就是大赦!
難怪陳世峰當庭向江媽媽磕頭謝罪,「鬆了口氣」;
難怪江媽媽高喊:
「我不接受!」
(江媽媽特意準備了一張女兒的照片出庭)
也難怪江媽媽哭著請求法官,
「請你們當庭釋放他!」
當時江媽媽是多麼的絕望啊…
而更讓人絕望的是:
儘管江媽媽可以向陳世峰提起民事賠償,但是由於陳世峰在日本的資產不多,僅有少量打工賺來的生活費;
而且陳世峰已是成年人,
法院無法要求他父母承擔賠償責任。
(圖片來源:鳳凰李淼)
陳世峰可以獲得假釋
根據日本法律,有近6-7成有期徒刑者獲得假釋。
即便陳世峰獲假釋後被遣返回中國,按國際慣例,
他被中國法院再次追訴的可能性也不大。
(圖片來源:鳳凰李淼)
江媽媽難以上訴
一旦法庭宣判後,
江媽媽沒有上訴渠道。
江歌母親可以要求檢方上訴,但除非有人看見了殺人現場,並願意指認犯人,其證詞又能夠提供全新的案件事實,
那麼法庭才有可能接受新的上訴。
江媽媽413天的等待;
450萬人的死刑請願;
可是,
正義卻沒有來…
一個可悲又可怕的殺人犯 -- 陳世峰400多天前的一個晚上,江歌在車站一邊等著不敢一人回家的劉鑫,一邊和遠在中國的媽媽視頻通話,
和媽媽聊著未來美好生活的規劃…
然而8分鐘後,她被劉鑫那個變態的前男友,亂刀刺死,最終倒在了自己如瀑布般噴了一地的血泊裡,
身後是一扇她永遠也打不開的門。
在我們所有人看來,
殺人償命,
是一件多麼理所應當、多麼簡單的道理…
可到了一年後的庭審現場時,所有人驚奇地發現,在陳世峰一次又一次的證言和修改證言中,
案發現場變得越來越模糊…
我們和真相的距離,遠不止是一年,
而是一整個光年。
庭審的第一天,陳世峰說,
刀是江歌的,我是正當防衛;
她被捅,都是因為她不小心;
庭審的第二天,陳世峰說,
門是劉鑫鎖的,我情緒失控才殺了江歌;
她要殺我,我是殺人未遂;
(圖片來源:@鳳凰李淼)
庭審的第四天,陳世峰說,
江歌說劉鑫懷孕了,要了我10萬日元;
但當天劉鑫來大姨媽了,江歌騙了我;
庭審的第五天,陳世峰痛哭流涕,
我是殺了人,但不是故意的;
(圖片來源:@鳳凰新聞)
你們知道什麼叫做「死無對證」嗎?
江媽媽曾撕心裂肺地說過,
「你們就是欺負我江歌不會說話了啊!」
是的,因為江歌已經不會說話了,所以不管陳世峰如何混淆視聽,不管劉鑫怎麼否認抵賴,
真相早已經越來越遠…
(圖片來源:澎湃新聞)
早在一年前,陳世峰在警察局錄口供時稱,
第一刀不小心扎到江歌左頸部。
包括開庭的第一天上午,他也是這麼說的…然而在第一天開庭下午,法醫說,
江歌的致命傷是6號傷口,
刀從右至左,扎入她的脖子。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KNEWS)
到底是左是右,關係重大。
因為如果陳世峰刺中江歌的第一刀是左邊的話,也就意味著,第一刀不是他所謂的「無意間的致命刀」,而是在第一刀之後起了殺意,又捅了好幾刀導致她死亡。
這樣,就做實了故意殺人的罪名…
於是,到了後面幾天的庭審,陳世峰以「場面太慘烈,自己記不太清楚」為由,
將口供改成:不小心扎到了右頸部。
(圖片來源:@鳳凰新聞)
這樣的修改,太故意了…
就連法官都質疑:你寫陳述書的時候,法醫的鑑定你已經看到了是嗎?
陳世峰:是。
法官再問:你知道那一刀是致命傷,對嗎?
他說,對。
開庭的第一天,陳世峰的辯護律師就放出了一個大爆料:
殺死江歌的那把水果刀,是劉鑫遞的。
而後來劉鑫出庭的時候,對這一說法予以否認,並說「我們家只有兩把菜刀,沒有水果刀」;於是很快,陳世峰又很快修改了口供:
當天下午在劉鑫書包裡,
看到了一個包著的東西,好像是一把刀。
整整六天的庭審,陳世峰前前後後改了不下十幾次的口供,
一會兒說,自己當天是去找江歌「討論戀愛問題的」;
一會兒說,自己是去找江歌喝酒的;
一會兒說,自己是找劉鑫複合;
就在法庭上的翻譯官都忍不住「補刀」稱,
「你說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我才能翻譯啊!」
「江歌案」審到第四天,陳世峰這個人渣,
終於道歉了!
開庭的前三天,陳世峰和他的辯護律師,
絞盡腦汁地把一切足以判死刑的罪責,
推得一乾二淨!
所有進到現場的人都一致描述著同一個場景,那就是:
陳世峰面無表情,「神情淡定」…
在為自己辯解的時候條理清楚、振振有詞,幾乎可以說是「義正言辭」地說出,
「我不是故意殺人,只是殺人未遂」這幾個字。
可到了第四天,
陳世峰哭了!
開始當庭懺悔!
還拉著自己的辯護律師一起哭!
(圖片來源:@鳳凰李淼)
陳世峰說,自己在去年12月、今年1月、5月、8月和11月,都寫了道歉信。
他哽咽著說:
我犯了這麼大的罪,說實話,我不知道怎麼賠一條命。
如果可以,我想盡我所有力量賠罪。如果真的能,我願意搭上這條命。」
然而這眼淚背後的誠意,又有多少?
他嘴上說著道歉,但卻死活不承認「故意殺人」;
他跪地磕頭,聲稱會持續賠償直到生命結束,
但另一邊又「情真意切」地掩飾自己謀殺的罪行;
表演完之後呢?
江媽媽當庭休克暈倒!
而在日本東京法庭上,一個「演員」誕生了!
幾天下來,我們眼前的這個殺人犯陳世峰,
是可悲,又可怕的;
可悲的是,
從事發到現在一年多的時間裡,陳世峰的父母一直沒有露面。
自己的孩子殺了人,鬧得全國上下眾人皆知,即便是到了出庭的日子,作為父母他們也不曾想去現場看看自己的孩子。
這樣的陳世峰,是家人的棄子;
可怕的是,
從行兇前的換衣服、換鞋子、換眼鏡、帶帽子、戴口罩,繞遠路去地鐵站、買匿名火車票等等,
怎麼看都像是一場精心策劃的謀殺…
而面對檢察官的盤問,他「條條是道、振振有詞」,心思縝密地異於常人。
一不合他的心意就要打要殺,幾任女友也證實他有暴力傾向,
這像不像當年一言不合就殺了4名室友的馬加爵?
因為害怕承擔巨額醫藥費,便繼續連捅9刀,
這像不像之前把人撞傷後,再下車捅死人的藥家鑫?
這樣一個懂得尊重生命的人,難道不可怕嗎?很可怕!
但可怕的不是悲劇,真正讓人可怕的是,
有些人,
一輩子也不會了解生命的尊嚴和意義,
更不懂在悲劇中檢討自己和正視自己。
一個自私到突破底線的閨蜜 -- 劉鑫劉鑫最終還是出庭作證了,只是她所能提供的證言,少得可憐,或者可以說,基本沒什麼作用。
除了陳述那些大家早已知道事實之外,
劉鑫僅做了四個否認。
一是否認自己鎖了門。
早在庭審第一天日本警方公布的錄音中,清晰地錄下了劉鑫報警時說的一句話,
「我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
對此劉鑫的解釋是,她當時說的是,
「怎麼把門鎖了,不要鬧了!」
二是否認自己遞了刀。家裡只有兩把菜刀,沒有水果刀。
三是否認自己知道門外是陳世峰。
在之前的媒體採訪時,劉鑫對著記者說:
」如果我知道是陳世峰的話,
我會出去的,拼死也會出去的。」
「但當時我真的不知道是他,
所以沒敢出去。」
既然不知道,
那為什麼要鎖門不讓江歌進來呢?
在案發之後的第一次警方錄口供時,劉鑫支支吾吾地隱瞞了陳世峰的名字,以至於在事發後4天後,
日本警方才將陳世峰逮捕。
(日本媒體公布當天警察到來時江歌住處樓道中的血跡)
四是否認自己懷孕。
對檢方而言,劉鑫的證詞對於案件的走向,並沒有多大的影響。但在大眾看來,我們終於知道,
為什麼事情發生後,
劉鑫對江媽媽避而不見…
因為對劉鑫而言,她一再否認,她希望自己擺脫逃離這個案件;她自我催眠般地希望「江歌」和「陳世峰」從自己中消失,
或許她還曾後悔自己認識了江歌,
搬進了江歌家;
這樣的話,她就不會「倒黴」的遇到這個糟心事,不會被網友謾罵,不會因此丟了工作;
她能甩掉江歌的陰影,
從此過上正常的生活。
劉鑫是一種自私到忘恩負義無底線的典型。
劉鑫(右)
這就是劉鑫的思維方式:
江歌是死了,
可是我也因此丟了工作啊!
這就是劉鑫父母的思維方式:
她(江歌)命短了!
她不是為了俺閨女!
正所謂,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銘,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
一個可憐的失獨者 -- 江媽媽多日的庭審,讓眾人看到一個「人性在利益面前,顯得多麼不堪一擊」的現實。
一場三個人的局裡,有一個人已經徹底不會說話了,
剩下的兩個人,
一個為了擺脫責任,拼命地說謊;
一個為了開脫罪名,拼了命地找蛛絲馬跡…
(圖片來源:@鳳凰李淼)
在他們一來一回多次證言相衝突、多次為了自身利益而振振有詞的時候,
你看不到他殺人後的一絲絲懺悔;
你也看不到她說謊後的一點點抱歉;
因為他們看不到在庭審現場,憤怒但卻在努力克制的江媽媽。
(圖片來源:@鳳凰新聞)
在女兒去世的這一年多裡,江媽媽一直為了懲罰兇手而活著,
她允許自己哭,但不允許自己崩潰。
旁人在擔心「江媽媽看到女兒屍檢傷口會受不了」時,她說,
「為了歌子,我能挺住…」
亦如這400多天裡,她頂著輿論壓力,頂著重重困難,一位母親為了女兒,一個人活成了千軍萬馬,
她有多痛苦,就有多堅強…
現如今,陳世峰被判刑了,劉鑫被網絡暴力了,兩人都受到了相應的懲罰,
但法律和社會能幫助江媽媽的,
也就只有這麼多了…
接下來的人生,江媽媽該如何度過?
曾有一本名為《中國失獨家庭調查》的書,裡面展現的,是中國100萬+失獨家庭的縮影。
一位失去獨子的母親,在得到兒子的QQ號後,從來沒有碰過電腦的老人,學會了上網。
每天天還沒亮,她就起來打開電腦,登陸自己和兒子的QQ,在對話框裡敲下這幾個字:
「兒子,媽來了。」
「媽媽,我想死你了!」她用兒子的QQ回話。
就這樣,這位母親每天要花至少20個小時跟「兒子」聊天。她覺得只有這樣,才能跟兒子「團圓」。
「哥們兒,我快結婚了,可惜你不能到現場隨份子,你多不夠意思。」一個朋友在兒子的空間留言說。
看到這句話,這位母親不知道第幾次失聲痛哭。她用兒子的口氣回復朋友:
「放心,祝福準到。」
婚禮那天,她在門口把禮金塞到兒子朋友的手裡,哭著轉身離開。
一位武漢媽媽,在失去女兒後,除了偶爾出門採購一些生活必需品外,她幾乎一天24小時,都待在女兒那間不足10平方米的小屋裡。
她保留了女兒房間裡的一切布置:女兒用過的桌椅、毛毯、衣服、書筆和玩具……
她甚至珍藏著女兒的頭髮和乳牙…
而她每天,都要撫摸屋裡的每一件物品…就像當年她撫摸著女兒的頭髮,哄她入睡那樣…
5年前,一對夫婦在一場車禍中,失去了唯一的兒子。當時,兒子正開心地啃著半個饅頭…
後來,夫婦倆一直保留著最後半個饅頭。
5年了,饅頭一直沒有壞。
"這半個饅頭,是他最後的生活跡象,以後再也沒有了,我要留著…"
53歲的網友「痛這一輩子」曾在網上留言道:
「我現在只是在為我自己的父母活。我的父親已經不在,母親也已經80多歲了,她還需要我的照顧。
等到她也去世,我就可以徹底了斷自己了。
護城河我已經去過三次,就等著哪天從那裡跳下去。
生和死對我都無所謂,從孩子去世的那天起,我就不知道活著的意義…」
8年前,一位父親的兒子走了…
這位父親是一名政府官員。這八年間,他每天白天穿著乾淨整潔的西裝,一絲不苟地工作著。
晚上回到家,他就整夜抱著兒子的骨灰盒,地坐在地板上,一邊摸著骨灰盒,一邊重複地說著:
"孩子,讓爸爸抱抱你…"
這冰冷冷的地板,一坐,就是八年…
在判決之後,
江媽媽也徹底成了一名失獨者…
喪子之痛,乃最痛……不是那種我們安慰說「時間能癒合」的痛…
有人或許會勸慰說,江媽媽要學會原諒,當她真正原諒了對方,才能真正地走出痛苦的困境…
但是,原諒是什麼?
原諒是指,當對方為自己錯誤的行為,真心悔過、真誠道歉,並付出了代價的時候,
原諒才會發生。
但是從陳世峰和劉鑫的表現來看,被原諒的可能性,幾乎為零。但他們並不在意,
因為他們早已原諒了自己…
對於失獨者而言,他們不但很難走出喪子之痛的陰影,還將面臨對未來「老無所依」的焦慮。
據不完全統計,中國目前已有超100萬失獨家庭,餘生無處安放。而且這一數字,
正以每年7.6萬的速度遞漲。
除了情感的煎熬,他他們還要面臨養老的窘迫:
當年老體衰、需要孩子照顧時,
他們不僅孤立無援,
甚至連養老院都進不去…
「失獨」,已經不僅僅是個人的心理問題,而是一個社會問題。
作為一個媒體人,面對江媽媽的無助,我給不出一個好的答案;
但作為一個媒體人,除了為江媽媽加油打氣,我更想呼籲大家:
儘管人生不易,但請你不要放棄!
不要輕易放棄自己和別人的生命;
不要輕易放棄善良的意義;
不要輕易放棄終將到來的正義;
最後的最後,小編希望看到這篇文章的人,能轉達給江媽媽,請告訴她,
請一定一定堅強地活著!
為了歌子,好好活著!
請不要輕易放棄這個世界;
也不要讓善良和善良的人放棄這個世界…
編輯:陶陶
資料來源:新浪微博、知乎、鳳凰新聞、東京新青年、澎湃新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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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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