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江歌案陳世峰獲刑20年?法律專家:判決結果罕見嚴厲

2021-01-11 騰訊網

20日下午,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一審判決,裁定被告人陳世峰故意殺人罪判處成立、威脅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20年。判決過程中,陳世峰一度暈倒,江母神色平靜。

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到12月18日,共進行了6天的庭審。法官認為,刀是陳世峰準備的,帶有非常強烈的殺意。據悉,判決14天內,控辯雙方可以提出上訴。

那麼,對陳世峰20年刑期是什麼程度的刑罰?實際執行是否會有減刑可能嗎?對這個結果你怎麼看?來企鵝問答參與討論吧。

資深媒體人何潤鋒:養育女兒24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20年嗎

江媽在日本東京當地時間18時舉行記者會之前,獨家回應:她表示理解檢察官的工作,對於檢察官表示感謝,但是對於判罰的結果感到不滿意,認為沒有達到心理預期。江媽的原話是這樣說的,「養育女兒24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20年嗎?」

東京地方法院的法官按照檢察官求刑20年的基礎上頂格量刑,年限上完全沒有打任何折扣。陳世峰獲刑20年,法官給出五大判決理由:1,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2,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3,陳世峰有強烈的殺意;4,陳世峰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5,陳世峰沒有悔意。

騰訊《大家》籤約作家俞天任:這次的一審判決結果非常嚴厲

坦率地說我對這次的一審結果很意外。這次的一審判決結果非常嚴厲。本身20年就是有期徒刑的最高期限,而且法庭居然完全按照檢方的求刑宣判,這在日本可以說是很罕見的。

本身陳世峰殺人案是一件很普通的殺人案,沒有任何特別之處。由於涉案雙方都是中國留學生,日本主流媒體幾乎都沒有注意這個案子。日本有期徒刑最長為20年,在數罪併罰時可以加長到不超過30年。因為殺人而被重判一般是伴隨有其他犯罪,比如強盜或者強姦等,這次陳世峰就僅僅因為殺人罪而被判滿是很罕見的,下面是一張2005-2010年這5年中日本法院對單純殺人罪犯的一審判決統計,從這張圖中就可以看出這次判決的嚴厲性了。

智慧財產權法律師韋喜律師:我認為按照中國法律仍然不足以彌補其所犯的罪過

這已經是日本法律中相對較重的判刑了,但是我認為按照中國法律仍然不足以彌補其所犯的罪過。無論按照日本法律還是中國法律,單一的刑事罪名最長的有期徒刑期限是20年。經過對比中國法律和日本法律可以發現,日本法律總體上來說是比中國法律判決較輕的,日本的死刑判決極其嚴格,所以說,日本的檢察官請求的刑期已經是相對較重的刑期了。

知名法律博主每天學點法律知識:法學專家教授們的說法不一

此次法院判決完全採納了檢方的量刑意見。日本的刑罰中有死刑,死刑執行方法為絞刑。此前法學專家認為,江歌案從理論上可判處兇手死刑,但是日本死刑判決的條件非常嚴格,近些年日本判決執行死刑的案件,也多是犯罪嫌疑人殺害多人或者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的案件。

對於陳世峰在日本被判刑,回國之後還能否再接受審判,法學專家教授們的說法不一。此前國內法律人士分析認為如果陳世峰經過日本法庭的審判,其若被遣送回國或刑滿釋放後回國後仍然有可能被我國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依據是我國《刑法》規定了對於外國刑事判決的法律效力問題。

但有日本法律學者不認同這種觀點,中國《刑法》這項規定是宣誓國家司法主權——「在國外別做對我們國家案安全有害的事情」,主要適用國家安全案件,對於個人刑事案件不一定適用,並且對於是否可以將陳世峰引渡回中國的問題,該日本法律學者回應說「這個不可能。

智慧財產權法律師韋喜律師:這把刀是確定陳世峰蓄意殺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關鍵證據之一

劉鑫在第三日的庭審中,否認三點:1、沒鎖門。2、沒聽見慘叫。3、沒遞刀。第三點尤為關鍵,這把刀,也是確定陳世峰蓄意殺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關鍵證據之一。在最後的法院判決中,法院認定了以下事實:1,刀是陳世峰的,不是劉鑫給江歌的;2,陳世峰當晚洗衣服之說不合理,是有計劃去謀殺;3,陳有強烈的殺意;4,陳當時沒有救助江歌,顯示不可能是誤殺;5,陳沒有悔意。劉鑫的第三點證言是真實的,刀確實是陳世峰自己帶來的,這樣的話,也說明陳世峰具有殺人的故意對於第一、二點證言,無論真實性如何,法院已經認定陳世峰具有殺人的故意且是有預謀的殺人,不會很大程度上影響其最終的量刑。

在歷時7天的庭審中,陳世峰從最初表現冷靜到向江歌媽媽哭泣道歉,再到宣判過程中一度暈倒,從心理學的角度,如何解讀陳世峰在庭審現場的表現?

中國政法犯罪心理學在讀博士生十方迦南:儘管有準備,但這始終對陳來說是一個衝擊

在江母提供證言時突然盯著江母,這個行為可以理解為對於關鍵證言的關注,從犯罪心理上說,事情已經過去一年,行為人和被害人的證言都有可能產生損毀,很根據心理狀態,暗示等發生變化,特別是行為人證言,會向有利於自己方向傾斜質疑檢方並發表自己意見。

庭審到第五天,在各方證據和輿論都偏向於重判的前提下,律師的目的是減刑,道歉是其中一個環節。暈倒如果是屬實,那麼很可能是因為,第一,儘管有準備,但這始終對陳來說是一個衝擊;第二,他自己並不真的覺得自己的行為是惡略的犯罪行為;第三,陳的律師告知他可能半輩子都要在監獄中。

知名法律博主:刑事法研究

只能很遺憾的說,江媽沒有提起上訴的權利。根據日本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上訴只能由上訴權人提出,而上訴權人僅包括檢察官和被告人以及其代理人。

企鵝答主:豌豆兒米米

官司完結,江媽媽遠離媒體紛擾,去過自己想過的生活,遠離世俗紛擾,安享自己的晚年。任何一個單親媽媽拉扯一個孩子長大,再到國外留學其實很不容易了,只希望時間能夠撫平江媽媽的心裡創傷。

企鵝答主:靚靚

我總是寫下很多的感受但最後都又一個個字刪掉,因為我覺得無論用什麼語言都無法安慰江媽媽的內心。只想江媽媽好好活下去,勇敢堅強的活下去……人在做天在看,風雨過後一定會有彩虹的。

日本法院判決公布後,江歌的母親在東京記者俱樂部舉行記者會,江歌媽媽表示:回國後要和劉鑫對簿公堂。如果江媽回國後對劉鑫提起訴訟,劉鑫可能面臨怎樣的懲罰?

智慧財產權法律師韋喜律師:劉鑫應當為江歌的死承擔民事責任

我們只需要這樣一個基本事實:江歌是為了保護劉鑫而死,劉鑫因江歌的保護而獲救。如果這個基本事實成立,那麼根據我國法律,劉鑫就應當為江歌的死承擔民事責任。簡析如下:

1、江歌的行為是見義勇為。

2、江歌的見義勇為行為應認定是民法上的無因管理,「見義勇為」並非法律用語,屬於道德評價。但就法律而言,江歌拼死保護劉鑫的行為,「既不存在法定義務也無約定義務,其主觀上純為他人利益」,符合民法「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

3、劉鑫作為受益人應當給予江歌民事補償,《民法總則》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4、民事補償是一種法律責任而非人道救濟。

5、江歌母親可在合理範圍內要求民事補償。參照《民法通則》的規定確定補償範圍,即「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死者生前扶養的人必要的生活費等費用」。除此之外,筆者認為法院判決時,必要的精神安慰也可以考慮納入民事補償範圍。

(參與本條企鵝問答,請通過騰訊新聞客戶端打開本文)

相關焦點

  • 陳世峰否認預謀殺人,專家詳解江歌案7大疑點
    據江歌母親的日籍代理律師大江洋平接受媒體採訪時介紹,雖然陳世峰承認殺害江歌,但他否認自己是有計劃和預謀的。在供詞中,陳世峰說殺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準備的,而是江歌攜帶在身上的。在日本,是否有預謀和計劃地殺人,在量刑上是有區別的。比如嫌疑人因殺人被判15年,如果證實是有預謀的,可能就會被判20年。
  • 江歌案宣判:陳世峰免死只獲刑20年,輿論一片譁然……
    江歌案宣判了,陳世峰免於死刑獲有期徒刑20年他的審判過程,可謂是一場「戲精的誕生」(圖片來源:鳳凰李淼)江歌案在今天迎來了最終宣判,陳世峰被日本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此判決一出,輿論一片譁然,既為正義沒有得到伸張而悲哀,也為江歌媽媽感到痛心。雖然江歌媽媽仍可以發起民事訴訟,但結果渺茫。首先,成功索賠非常困難。陳世峰是成年人,法庭無法回收他父母的財產。
  • 江歌案陳世峰被判20年:刀是陳事先準備 殺意強烈
    判決後,江歌母親向法官深深鞠躬,表示理解檢察官的工作,對檢察官表示感謝,但對判罰結果不滿意未達心理預期,開始索賠手續。江媽說:養育女兒24年,一條人命,難道只判20年? 據@鳳凰李淼:陳世峰被判20年   今天下午,北京時間14:00,江歌案將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決。
  • 江歌案剛剛宣判!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12月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對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作出判決。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到12與18日,共進行了6天的庭審。在12月18日的庭審中,檢察官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
  • 「江歌案」宣判!江媽媽稱尊重日本法律 回國後將起訴劉鑫
    日15:35(北京時間14:35),「江歌案」於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一審判決,被告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江媽律師:陳世峰獲刑20年,很重的刑罰,刑滿釋放後不可能允許他留在日本。何潤鋒提問:臨時換律師有沒有對訴訟產生影響?江媽回答:我相信後來的律師有足夠能力應對這件事,沒有影響。何潤鋒提問:為什麼在距離開庭20天的時候突然換律師?
  • 現場 | 江歌案庭審第七天:陳世峰判刑20年
    12月20日東京時間下午3點,江歌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813室一審宣判。陳世峰因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獲刑20年。庭審後,江秋蓮召開了媒體見面會。「我對今天的判決不接受」,她曾向檢察官提起求刑不滿的抗議,但在日本,被害者家屬沒有權利提起上訴。除非有新的證據,檢察官願意提請,才有可能上訴。對於劉鑫,她依然無法原諒,她說回國後要起訴劉鑫,追究她在江歌事件中的責任。
  • 江歌案宣判,陳世峰被判20年|全程回顧
    今天下午,江歌案在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決。據@鳳凰李淼:陳世峰被判20年,陳一度似乎暈倒。
  • 江歌的生命卻只換來陳世峰的20年判刑,日本網友都怒了……
    東京地方法院就涉嫌去年11月在東京都中野區公寓殺害中國留學生江歌(當時24歲、研究生)而被控殺人等罪名的中國籍被告陳世峰(26歲)宣判,與檢方要求一致,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其中減去被告已被拘留的200天。判決書顯示,江歌當時與陳世峰的中國籍前女友劉鑫同住。
  • 江歌案最新進展: ​檢方建議判陳世峰20年,蓄意殺人手段極其惡劣
    江歌案最新進展:檢方建議判陳世峰20年 蓄意殺人手段極其惡劣據中國長安網官方微博消息,江歌案庭審第六天,檢方宣布求刑20年。檢方稱,陳蓄意殺人,行兇手段極其惡劣,完全沒有反省。陳目的是殺劉鑫。該案件將於12月20日宣判。檢方提出有期徒刑二十年的量刑意見。
  • 距離開庭還有不到一個月,日本人竟然這樣看待江歌案和陳世峰…
    「江歌案」在時隔一年後再一次被推上了風口浪尖,成為了目前國內最大的焦點。以「江歌案」為例,該案發生在日本,即使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同為中國人,日本也會根據屬地管轄原則,依據日本的刑事法律對其行為進行審判,日本法院如果對其作出刑事判決之後,其就要在日本服刑。中國外交部公布的引渡條約上有34個國家,這其中並沒有日本。 但是,這並不代表引渡陳世峰無望。
  • 江歌媽媽參加日本節目後,日本網友這樣說陳世峰!速看!
    12月20日下午,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對中國女留學生江歌被殺一案作出判決。12月11日開始,「江歌案」在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開始庭審,到12與18日,共進行了6天的庭審。在12月18日的庭審中,檢察官建議法庭判處被告陳世峰20年有期徒刑。但關於這起案件的討論還遠遠沒有結束。
  • 陳世峰被判20年!揭露:他究竟是個怎樣的人?
    江歌案最終宣判,殺害江歌的兇手陳世峰被日本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此判決一出,輿論一片譁然!所謂「血債血償,殺人償命」這句從古至今都無可撼動的天理,如今竟成了一個難以到達的願景。江歌被捅了十幾刀,傷口都在最脆弱最致命的脖頸處,因為失血過多死亡。江歌母親等了整整一年,換來的卻是有期徒刑20年?!
  • 陳世峰被判20年,江歌媽媽要被罵多久?
    時隔一年多,我們等來的不僅僅是一個處罰結果,更多的是這個案件背後,人性能有多涼薄。但法醫鑑定:江歌脖子上的傷多達11處,最致命處的傷口有二次傷害,也就是說,陳世峰在最致命的左動脈處,插進去拔出來,然後又插了進去!反正只要能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減少刑法,他可以不顧法律的威嚴,堂而皇之的撒謊。
  • 江歌案與媒體超量供給
    20年監禁,和早先檢方的訴求完全一致。由於劉鑫的行為在法律上並沒有任何問題,因此,公眾基於道德考量,發起的輿論攻勢是有必要的。法律是底線,但在底線之上還有很大的空間留給道德發揮作用。在這一階段,媒體的跟進有其必要。此時,江母有明確的訴求,而這一訴求通過輿論最終是可以達成的,最後也的確達到了。第二階段叫做:絞死陳世峰。這同樣是江母的明確訴求,問題在於做出審判的是日本法庭。
  • 陳世峰只判20年!江歌,你死不瞑目啊!剛剛,審判結果終於出來,正義卻沒到來,全中國都怒了....
    陳世峰免於死刑!有期徒刑僅20年!今天下午,江歌案終於有了最終宣判,法官判處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這樣的判決結果,即屬於大家的意料之中,又讓人倍感心寒…早在2017年12月18號,也就是江歌案庭審的第六天,這一天的庭審,感覺一開始,陳世峰就「贏」了。
  • 《以女兒之名》:江歌案再上熱搜,這是一個母親為女兒而戰!
    2016年11月,一名在日本就讀的女大學生江歌,為其閨蜜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殘忍殺害。江歌母親江玉蓮帶著哀痛,為其女討回公道奔波。最後,遲來的正義判決陳世峰有期徒刑20年。但是,江歌案並未塵埃落定。就如同江歌案,哪怕最後將罪犯繩之以法,卻無法判處死刑,只是20年的有期徒刑。這個結果意味著,20年後的陳世峰可以刑滿出獄,但又有誰為江歌的性命買單?為父母,則剛《以女兒之名》是一個父親為女兒戰鬥,和江歌案有異曲同工之處。
  • 解析 | 江歌案陳世峰為何會被判20年(附判決書)
    當地時間12月20日15:35(北京時間14:35),「江歌案」於東京地方裁判所做出一審判決:被告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 江歌案分析--來自IRVING藝術家 (一名法學初學者)
    結果:1.案發後陳世峰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日警方實施逮捕,日東京檢察院對其進行起訴。2.劉鑫在事發後300天內無面對媒體和與江母見面。3.案件至今尚未審理。將於2017.12.11開庭。所以本案既已由檢察官提起公訴,有罪判決的機率很高,劉鑫是否出庭對於案件判決的影響有限。(也就是影響不大)4.本案中國法院及司法機關能管嗎?
  • 就在近日,時隔4年的江歌案,在經歷「劉鑫改名」後,又曝新情況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東京中野區公寓門口,被殘忍殺害。兇手名叫陳世峰,他是與江歌同住的女閨蜜劉鑫的前男友。案發前,劉鑫與男朋友陳世峰爭吵分手,搬出同居男友的家,先是住到打工阿姨的家裡。但陳世峰不斷騷擾,劉鑫悄悄與江歌住到一起,無奈的是陳世峰還是找到了她們的住所並不斷尾。
  • 陳世峰被法律判了二十年;江歌逝去了;劉鑫呢?
    實際判處二十年。江歌逝者已逝。殺人者陳世峰被法律處置。劉鑫被加以道德追責。這就是迄今為止的結局。關於他們的故事告一段落,其實案子發展到後來,我們都知道,已經不止是他們三個人了。法律方面。不打折扣,證明檢方求刑的意見,法庭基本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