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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電影《三生三世十裡桃花》(以下簡稱《三生》)的上映,其原著涉嫌抄襲小說《桃花債》的討論也愈演愈烈。8月9日,《三生》原著作者唐七通過騰訊娛樂獨家發表聲明,首次正面回應「抄襲」事件。
▲電影版《三生三世十裡桃花》上映又引發了一輪關於原著涉嫌抄襲的討論
作為四川人,唐七在聲明開頭提到「家鄉再次遭遇地震,內心倍感沉重,希望大家能夠攜手並肩,共度難關」,稱「在此時發表這篇聲明,其實不是一個好的時機,但選擇了要去做的事,還是要把它做完」。
她說,在過去的幾個月裡,「我完成了自己『告』自己的實質程序:以司法裁判的評定標準,請第三方鑑定和評析究竟抄了沒有。如果法院允許,我是想起訴自己一次的,依靠司法裁判,還我清白。」
聲明後還附了兩份鑑定報告書和一份法律意見書(見文末),分別來自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著名編劇餘飛及律師團隊,三份文件得出的結論均是「《三生》對《桃花債》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
唐七特意強調,「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是專業的中立第三方機構,餘飛老師和王軍律師也是業界知名的堅決打擊抄襲的維權鬥士,這些機構和個人不會因為我唐七一人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王軍律師團隊曾幫瓊瑤打贏過於正侵權案
「維權鬥士」是指,王軍律師團隊曾幫瓊瑤打贏過於正侵權案(《宮鎖連城》抄襲《梅花烙》)。更巧的是,曾寫過《永不消逝的電波》、《重案六組》等經典劇本的著名編劇、版權專家餘飛,此前曾鑑定過《桃花債》作者大風颳過的另一部作品《張公案》——今年2月,有網友指出網劇《熱血長安》涉嫌抄襲《張公案》的某一章節,《熱血長安》出品方請餘飛做評估,最終,餘飛判定《熱血長安》抄襲成立,隨後,劇集出品方發表了致歉聲明。
▲餘飛判定《熱血長安》抄襲後,劇集出品方發表了道歉聲明
而此次,餘飛運用專業的亂序原理、邏輯鏈原理、歸納適用原理,對《三生》和《桃花債》中的15組人物關係、454個情節點和信息點、84個邏輯鏈、2條故事主線進行了詳細分析,並得出結論:「除了部分非主要元素有少量相同或相似之外,其它部分都有較大的差異性,可以認定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僅因為是同類題材,會給人在某些方面以同質化之感。最終鑑定結論:無抄襲嫌疑。」
▲餘飛方面出具的最終鑑定結論
從2008年《桃花債》完結、《三生》開始連載起,「抄襲」傳聞就一直沒有斷。2015年,隨著《三生》要改編電影電視劇的消息傳出,「抄襲」話題再度被熱議,兩位作者都曾發過聲明,各執一詞。時隔兩年再發聲明,唐七稱,不希望此事再次演變成一場無休無止的口水仗,要「負責任地對這些傳言進行回應」,「客觀、公正,論證周全」,因此才選擇了司法鑑定。
▲對原著小說抄襲的指控在電視劇版播出後愈發嚴重
在聲明的最後她寫道:「希望大家能不受先前流言所擾,客觀地閱讀兩部作品,再對是非公理進行判斷。我還是願意相信公理長存,這世上不該有不能昭雪的沉冤。希望十年是非風雨,從此劃上句號。」
聲明具體內容如下:
唯一一條維權之路:是自己「告」自己
我是四川人,家鄉再次遭遇地震,內心倍感沉重,希望面對這一次天災,大家能夠一如既往,攜手並肩,共度難關。
在此時發表這篇聲明,其實不是一個好的時機,但選擇了要去做的事,還是要把它做完。
今年2月,《三生三世十裡桃花》這部電視劇熱播之際,《三生三世十裡桃花》一書「抄襲」《桃花債》一書的流言傳遍全網。當時由於一些客觀原因,不能夠及時回應和發聲,導致此事幾度發酵,直到前幾日同名電影上映,更是掀起濤天風浪。
眾口相傳之事可以無中生有,捕風捉影,然而負責任地對這些傳言進行回應卻必須客觀、公正,論證周全,才不至於使此事再次演變成一場無休無止的口水仗,這就需要專業、公正的機構和個人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完成。這是自證清白的難處,也是為什麼我此時才再次對此事發聲的緣由,懇請大家理解。
在這幾個月裡,我完成了自己「告」自己的實質程序:以司法裁判的評定標準,請第三方鑑定和評析究竟抄了沒有。如果法院允許,我是想起訴自己一次的,依靠司法裁判,還我清白。
曾代理瓊瑤訴於正案的王軍律師團隊比對鑑定了《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和《桃花債》這兩本書,並分析了網絡上所流傳的誤導性調色盤,給出了法律意見書。具有司法鑑定資質的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對兩本書進行了比對鑑定,出具了鑑定報告。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還聘請了曾經參與過「羋月傳」、「張公案」鑑定的著名編劇餘飛老師,對兩本書進行了比對鑑定,出具了專業報告。三方機構比對材料包括:網絡連載版《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及《桃花債》;初版《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實體書;2016版《桃花債》實體書。
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是專業的中立第三方機構,餘飛老師和王軍律師也是業界知名的堅決打擊抄襲的維權鬥士,這些機構和個人不會因為我唐七一人而放棄自己的原則。
王軍律師團隊通過對兩本書的故事情節、人物設計等進行逐條比對,最後出具比對結論:「文字作品《三生三世十裡桃花》與《桃花債》並不構成創作關聯關係,其作品內容具有充分的獨立創作特徵,在著作權法維度上不構成對文字作品《桃花債》的『抄襲』情形。」
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通過對兩本書故事梗概、人物設置、人物關係、情節發展進行詳細比對,出具鑑定結論:「文字作品小說《三生三世十裡桃花》和《桃花債》,其故事梗概、人物設置、人物關係、情節發展不同,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抄襲。」
餘飛老師提煉了兩本書中15組人物關係、454個情節點和信息點、84個邏輯鏈、2條故事主線,通過亂序原理、邏輯鏈原理和歸納適用原理進行逐條比對,鑑定結果認為兩本書不構成抄襲以及部分網友口中所說的「高級抄襲」。
相關報告書均在文下公布,供各位網友查閱。
眾口鑠金,積毀銷骨,沉冤十載,維權路艱。希望大家能不受先前流言所擾,客觀地閱讀兩部作品,再對是非公理進行判斷。我還是願意相信公理長存,這世上不該有不能昭雪的沉冤。希望十年是非風雨,從此劃上句號。
最後,再為家鄉災情請一句祝福,若上天有靈,希望天佑眾生,免一切災厄。
西部智慧財產權司法鑑定所:著作權司法鑑定意見書
餘飛:三生三世與桃花債同一性鑑定書最終版
王軍律師團隊:作品比對法律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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