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賴寧的名字大家都不陌生,對,他就是救火小英雄賴寧!記得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我還寫過一篇向賴寧學習的作文,因為在課堂上聽老師講了賴寧的英雄事跡以後,我的心裡就洶湧澎湃,深深為賴寧的英雄舉動而折服,並寫出了「我們要學習賴寧這種大無畏的精神」這樣的話語。
賴寧的故事曾經長時間出現在教科書中,長期以來他也被樹立成少年兒童學習的典範。
那麼,這樣一個救火英雄本應該是民族的驕傲,他為了保護森林而不惜犧牲生命的大無畏精神不是值得大肆宣揚,被青少年學習和敬仰嗎?為何他的事跡反爾會從教科書中刪除了呢?
原來,有人提出,賴寧犧牲的時候年僅15歲,還屬於未成年人,面對森林火災,他首先應該做的是保護好個人生命安全,報火警,尋求消防人員的支持,並第一時間通知大人,讓大人來參與救援,而不是用自己的生命去和大火搏鬥。賴寧的行為雖然精神可嘉,但對於未成年人來說,他的做法並不值得效仿。
專家認為,作為青少年,在遇到危險時首先要保護好個人生命安全,然後第一時間報警、通知大人尋求有效的幫助才是最合理的做法,而不應該用自己的生命去搏鬥,置個人安危於不顧,付出生命的代價。
據悉,賴寧家附近的森林經常發生失火事故,賴寧對森林非常熱愛,當然不願意眼睜睜看著森林火災燒毀大片森林,給父老鄉親帶來災難。他保衛人民群眾公共財產的行為永遠值得褒獎,只是為之付出年輕的生命就太可惜了。
當財物遇到危險時,作為成年人也是一樣,能救則救,但不能以付出生命為代價。再寶貴的財產都抵不上人的生命寶貴,所以發生危險時首先要做的就是保障個人生命安全。
據悉,當時的火災中,大人們也已趕到現場參與救援,消防人員也在滅火,可是賴寧仍然一次次跑入火海,為了保護森林而置個人安危於不顧,最終遺憾地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賴寧的故事太讓人痛心了。有資料顯示,賴寧不僅品德高尚樂於助人,他在學習上也非常刻苦努力,成績優異。他年年被評為學校的三好學生,小學畢業時以第一名的成績考入當地的重點中學。
這樣一個優秀的少年,如果不是那場意外的發生,他的未來不可限量。
所以,專家把賴寧的故事從教科書中移除,並不意味著賴寧的英雄事跡有假,或者賴寧精神不值得表揚,而是為現實考慮,隨著時代的發展,我們對英雄有了新的定義和要求。為了避免青少年在遇到突發事件時不顧個人安危,被英雄主義充斥頭腦,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這樣做也是可以理解的。
對於這件事,情況就是這樣,你有何高見?歡迎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