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熱搜新聞充滿了魔幻氣息:「父母起訴22歲女兒拒養2歲弟弟勝訴」。
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了二胎,然後給22歲的姐姐養。
由於姐姐不想給撫養費,父母怒而將自己的女兒告上了法庭。
結果,案子的判決是,父母勝訴。
這則新聞的每一處細節都令人感覺窒息。
有憤怒的網友吶喊道——「夭壽啦,扶弟魔居然受到法律保護!」
與此同時,「窮人有權利生孩子嗎」、「生而不養配做父母嗎」等年經話題,也重新引發了熱議。
文 | 閆如意 夏二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鳳凰WEEKLY」(ID: phoenixweekly),原文首發於2020年9月8日,原標題為《22歲,法院判決我給爸媽扶養二胎》,不代表瞭望智庫觀點。
靠低保生活的高齡夫妻,在女兒20歲的年齡,生下了二胎。
又因為身體和經濟不行的現實困境,想讓22歲的女兒替代自己養,將女兒告上法庭。
這一系列操作,局外人都替大女兒難過和窒息。
對於這個才22歲的女孩來說,她的人生還沒來得及向上,就已經被親生父母「判了刑」。
而這對父母,不考慮自己的撫養能力而草率生下二胎的行為,對於兩個孩子來說,都是不負責任到極點的行為。
僅僅拿高齡生子來說,就已經是種拿孩子健康來「賭博」的巨大的冒險。
要知道,人類生育力不論男女隨著年齡增長都呈下降趨勢,女性尤為明顯。
在生殖醫學領域中,40歲是年齡警戒線,45歲更是公認的超高齡生育標準。
由於母親高齡導致的卵母細胞老化,使胎兒染色體異常明顯增加,不良妊娠結局風險增加,其中就包括先天性異常。
臨床上常見的先天性異常主要包括中樞神經系統畸形、心血管畸形、泌尿生殖系統畸形、胎兒水腫症候群、消化系統畸形、顏面部和四肢畸形等。
也就是說,高齡產婦的年齡越大,所生寶寶畸形的機率也會越大。
就算幸運,生下了健康的孩子,養育也同樣是個難題。
而生下來也只是完成了萬裡長徵的第一步,孩子未來的衣食住行和教育支出,這些都是必須要面臨的現實問題。
10年前,因為意外失去獨生女,成為失獨老人的盛海琳,在試管嬰兒的幫助下,成功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姐妹。
但老人的丈夫在孩子出生不久後就因病偏癱,於是60多歲的老人,平日除了要照顧年幼的孩子,還要照料偏癱的老伴。
「萬一哪一天自己不在了,孩子又該怎麼辦。」
自己在變老,而孩子還沒長大,這些都是高齡生子要面臨的現實問題。
生育孩子,遠遠不只是將孩子生下來這麼簡單。
在孩子長大成人之前,還有漫長的時光,需要父母的照料和陪伴。
養育孩子也不僅僅有歡樂,還要面對經濟的壓力、情感的需求,更別提隨之而來的失落、焦慮和掙扎。
「生而不養」、「養而不育」,毀掉的,不僅僅是這一個孩子的人生。
但這些顧慮,新聞事件是父母明顯沒有,因為他們還有22歲的女兒兜底。可以讓女兒為他們的行為買單。
為減輕家裡負擔,大學期間,被告人的一切開支都是靠自己的獎學金和助學金支撐。
而低保度日的父母,卻「偷偷」生了二胎,甚至因為無力撫養,將她告上了法庭。
而根據相關法條,法院判決夫婦勝訴。
這裡存在一處重大疑點是:二胎的性別是男是女?
雖然,今天的熱搜都在寫「父母起訴22歲女兒拒養2歲弟弟勝訴」。
然而,信息源頭的視頻顯示,二胎其實是個妹妹。
無論是主持人,還是普法嘉賓,都清晰地說了「撫養妹妹」。
拋開羅生門的二胎性別不談,問題的焦點還是在於,如果父母生了二胎,姐姐對ta真的有義務嗎?
確實,法律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
注意,是「扶養」而非「撫養」。相對撫養而言,「扶養」的義務不是無限的,而且需要符合以下三個限定條件:
1、兄、姐有負擔能力;
2、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沒有撫養能力;
3、弟、妹未成年。
而在這個案件中,被告人已經畢業在外打工;父母低保度日,明顯沒有收入能力,極有可能連本人都是需要女兒贍養的;二胎目前是2歲,距離成年還有16年……
從法律上來說,在父母沒有能力的情況下,支持姐姐扶養未成年的弟、妹,出發點並沒錯。
但從情理上,很多人都很難接受這一點,哪怕是冷靜如律師,也說,她會同情這個女孩子。
法律人都說,「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這對父母的訴求,是合法的,但是卻不合情理。
他們按自己的意願,生了孩子,卻不願意承擔起養育的重擔,可以說極度自私。
而那個被姐姐扶養長大的孩子,在姐姐的怨恨中長大,又真的能幸福嗎?
更讓人擔憂的是,從法律上來講,被告的女孩做為成年子女,對於生活困難的父母還有贍養義務。
也就是說,一個剛剛大學畢業,僅22歲的女孩,身上卻已經背負著1個嗷嗷待哺的孩子,不久的未來還要贍養兩個老人……
對於草率的父母而言,生育孩子不過就是生下來。
孩子不是孩子自己,而是自己的所有物,是這個家的所有物。
而對於無法選擇父母的孩子來說,有些父母本身可能就是自己最大的劫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