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上面一行是餘華的小說《活著》中的一句話。餘華覺得人活著是僅僅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不是對活著以外的事情而活。那活著的意義是不是也是活著本身呢?要想知道活著的意義,我們有必要知道什麼是活著?
下面我將我對「活著」的看法通過文字表達出來,如果大家有自己的獨特見解,歡迎在評論區評論。
什麼是活著
物質層面:生命始與終的跨度,就是活著存在的時間。當一個生命開始了,他就活在了這個世界上,當他的生命結束了,活著便結束了。活著在物質層面是客觀變化,不隨人的意志改變,體現出唯物理論。精神層面:這個層面的活著,是有追求的活著。讓更多人記住自己,讓自己停留在他人的精神上。這個層面的「活著」不是簡簡單單的生與死,它是將自己的「活著」寄生在他人的腦海裡,即使有一天你不在了,物質層面的自己已經死了,但精神層面的你還活著,活在他人的腦海裡,通過他人的意志繼續活著。臧克家為紀念魯迅逝世寫了一篇詩,詩中有兩句話,我想這兩句話應該是對精神層面上的「活著」最好的概括,裡面這樣寫道: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
活著有什麼意義
為了自己而活。我個人並不是很贊同餘華的「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這對於大多數同為普通人的我們,太高尚了。我們能來這個世界走一遭,不為自己活一次,那豈不是他對不起自己了。為了自己而活,那樣才能活得灑脫,活得無憂無慮。為了家人而活。家人為了我們東奔西走,將自己最大的「愛」放在了你的身上,我們必須為了他們而活著,我們本身是他們最大的精神寄託,他們已經離不開我們。為了祖國而活。如果說父母給了我們活著的條件,那麼祖國給了我們活著的權力。我們之所以活著,不僅僅只是你的父母,還有一個偉大的祖國。試想如果在古代的戰爭場上,把人命看作是芥草,你活著的權力掌握在他人的手中,你還有談何活著的意義?所以我們有必要為了祖國而「活」,做一些力所能及之事,將自己的崗位做好,為祖國盡一份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