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我是大腦崩小臉蛋的萌化,每日分享信用知識。信用卡或者網貸逾期,一般催收人員都會採取電話催收,每天是幾十甚至上百個電話進行騷擾,欠款人面對如此頻繁的催收電話,有時會接聽說明情況,有時被B急了口不擇言,大多數時候是拒絕接聽。
不小心和催收說錯話,會對我們有不良的後果,給大家舉3個例子:
1.有網友可能因為被催收逼急了,直接對催收人員說我就不還了,愛怎麼樣就怎麼樣吧。這個就成了我們經常說的惡意拖欠,如果被對方錄音了,起訴你這就是對我們很不利的證據。
2.催收人員經常會試探負債人的弱點,然後對症下藥。比如有個催收人員對負債人怎麼使手段,都無濟於事,直到有一次這個催收說要去他單位鬧,他立馬情緒比較波動,催收就知道他比較在意這個,然後就會根據這一弱點對他進行催收。
3.催收告訴負債人說要起訴或者交由法務部怎麼樣,負債人就會比較慌張,問會有什麼後果,你越問他就知道你害怕,所以你就會被他牽著鼻子走。所以類似這樣的情況,掛了電話,自己查詢資料或者諮詢相關的專業人士。
為什麼信用卡催收的電話要接,網貸的可以不用接?
信用卡催收電話我們應該有選擇地去接聽一部分,不需要每個都接,主要是為了證明你沒有失聯,並且在接電話的時候我們要說明自己的情況,表明自己是有良好還款意願,而不是說要逃避債務,只是暫時遇到了困難,一直在努力掙錢,願意還清欠款。
主要是和銀行客服表達三點:說明自己情況、表達良好的還款意願、根據信用卡管理辦法第70條提出還款的方案。
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
其中第三條,透支後隱藏自己行蹤,改變聯繫方式,逃避銀行催收的是有可能被定性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
網貸的催收電話如果沒有能力償還欠款的話可以不用接,因為不管你接不接,該走的流程一樣不會少,所以接了也於事無補。並且萬一和催收溝通的時候,被催收套路說錯話了,反而不好了。我們需要做的就是調整心態,努力賺錢,還清我們的欠款。
等到自己有能力償還欠款的時候,再去和平臺談判協商,要求以符合法律規定的利率還款。和網貸平臺溝通的時候,明確自己必須減免到合法的息費標準才還款。就算起訴,法Y也是判決合法息費來還款的。
我們在和客服溝通的時候,要告知對方自己在錄音,並且問清楚對方工號或者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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