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10時,蓮湖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趙某平等二十八人涉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在西安人民劇院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市、區兩級領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被告人家屬現場旁聽了宣判。
經審理查明,以被告人趙某平、趙某彤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及成員,採取暴力、威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在西安市長安區城改拆遷、建設領域內,為獲取經濟利益,擴大非法影響,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虛假訴訟、包庇、行賄、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非法佔用農用地、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窩藏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並通過違法犯罪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被告人趙某平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
蓮湖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的所有犯罪事實被法院全部認可採納。蓮湖法院對二十八名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決,判處被告人趙某平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餘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又五個月不等的刑期,二十六名被告人當庭表示不上訴,認罪認罰。
該案在西安人民劇院公開宣判,轄區群眾參加了庭審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群眾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要性的認識,形成了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強大聲勢。下一步,蓮湖檢察院將繼續狠抓辦案質效,全面落實「六清」「六建」工作,制定、完善掃黑除惡長效機制,注重對涉黑涉惡案件精準「打財斷血」,保持對黑惡勢力犯罪的打擊態勢,重拳出擊,攻堅克難,決戰掃黑除惡收官之年。(擬文:王梓坤)
作者/來源:蓮湖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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