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盧龍縣有個安大業,生下來就會說話,給喝了狗血才打住。長大了,有顏值,會讀書,「世家爭婚之」,但老媽夢見他能娶公主。
一天,小安還真被公主相親了,「一女郎扶婢肩入,服色榮光,映照四堵」,出場華美,貴氣,有陣仗。小丫鬟說天后看中了他,要把雲蘿公主下嫁,「安驚喜,不知置詞,女亦俯首,相對寂然」。
打破僵局的方式是下棋,小丫鬟說:「主日耽此,不知與粉候孰勝?」粉候,古代駙馬的美稱。第一局,走了30子,小安輸了。第二局,公主讓小安六子,「局闌未結」,丫鬟說駙馬負一子。這番對弈,也不由小安和公主言語,現場更有趣,「主坐次,輒使婢伏座下,以背受足;左足踏地,則更一婢右伏;又兩小鬟夾侍之,每值安凝思時,輒曲一肘伏肩上。」北京頤和園長廊的系列彩畫中有幾幅《聊齋》畫意,其一畫的正是這一場景。
臨走仙女們留下重金,讓小安升級一下宅第,一個丫鬟還再三叮囑本月不宜動工,下月再說。隨後,「婢出一物,狀類皮排,就地鼓之,雲氣突出,俄頃四合,冥不見物,索之已杳。」這次第,彼時蒲翁是想像,今天已是現實。
小安不顧告誡,當即忙著裝修,同時結識了對門新搬來的灤縣書生袁大用,「宮絹單衣,絲帶烏履,意甚都雅」,頗相投緣,兩人「設酒流連,談笑大歡」。小安喝醉了,袁家十二三歲的小僮「綽有餘力,荷送而歸」。一來二去,倆人「交情款密」,到袁大用離開時,雙方互有饋贈。
一個多月後,鄰縣有個富戶被打劫,家人認出匪首是袁大用。可巧安家僕人偷袁大用贈的象牙筷子賣給鄰居屠姓,老屠與安家向來不對付,「知袁所贈,因報大尹」,大尹,即縣令。小安外出,縣衙抓了其母,一番折騰,老太太「越宿遂卒」。小安被拘,如實交代了與袁大用的交往,「尹信之,具牒解郡」,縣令小聰明,把嫌疑人交上級處理。但老屠不甘休啊,重金賄賂押解的衙役,路上幹掉小安,正要下手時,「忽一虎自叢莽中出,噬二役皆死,銜生去。」
「至一處,重樓疊闕」,老讀者多半能猜到,公主該現身了,果然!雲蘿讓小安繼續投案,「取生胸前帶,連結十餘扣,囑云:『見官時,拈此結而解之,可以彌禍。』」這次小安乖乖聽話,一路自投府衙,太守「喜其誠信」,「銷名令歸」。
歸途中,小安再遇袁大用,「下騎執手,備言情況」。因袁牽連幾乎家破人亡,小安卻更關心朋友:「以君風採,何自汙也?」(袁)「某所殺皆不義之人,所取皆不義之財……然如君家鄰,豈可留在人間耶!」兩個坦蕩仗義的男人躍然紙上。
沒幾天,屠家遭劫,十餘口被殺,只留一個丫鬟做活口,劫匪掌燈讓丫鬟看清楚自己,一人一僮,「飛簷越壁而去」。小安又一次作為嫌疑人被抓,這次可不一樣了,「生上堂握帶,且辨且解。宰不能詰,又釋之。」短短幾天,小安經歷了常人一生都未必見過的變數,唯一的希望就是等待雲蘿了。
小安三年孝期滿,雲蘿來了,當頭先給他上了一課:「君不信數……是急之而反以得緩,天下事大抵然也。」馮鎮巒贊:名言。但明倫評:說理甚足,不止言數。我們這才明白前面穿插的袁大用主僕、鄰居老屠等人沒有一處多餘,都是蒲翁著意埋下的草蛇灰線,增加了故事的可讀性,又妙作鮮活的警示,可見其勸世婆心。
新婚之夜,公主腳下踏著的婢女也散去了,「女四肢嬌惰……生狎抱之」,卻不是我們想像的畫面,而是更戲劇的一幕——「女曰:『君暫釋手。今有兩道,請君擇之。』生攬項問故,曰:『若為棋酒之交,可得三十年聚首;若做床笫之歡,可六年諧合爾。』」小安想都不想便答六年以後再說,「妾固知君不免俗道」,雲蘿明白這也是大多男子再正常不過的選擇。且慢,六年,三十年,有沒有眼熟?嗯,他們初見時的那兩局棋。
雲蘿滿足了小安對神仙眷侶的所有想像,他們單獨住北院,「冬未嘗寒,夏未嘗熱」,院門只有小安「推之則自開」。雲蘿從不去南院,卻對家僕的勤懶很清楚,她也不穿人間的衣物,「每駢肩坐,喜斜倚人。生舉而加諸膝,輕如抱嬰。」駢,並列。每每讀到這裡,都覺得有種異樣美感,細膩,香軟。然而,蒲翁的劇情反轉更快,小安讚美雲蘿輕,可以作掌上舞,雲蘿立馬黑臉——那是婢子幹的事,我才不稀得!飛燕不過是我九姊的丫鬟,屢屢輕佻,被貶人間。小安這馬屁沒拍好,蒲翁信手揶揄緋聞女孩,《聊齋》就是這樣好看。
一天,小安再抱雲蘿,發現她沉了,(女)「笑指腹曰:『此中有俗種矣。』」也想吃人間飲食了,但她的生產卻遠超出我們的想像,她說身體太弱,讓婢子樊英替她生,「乃脫衷服衣英,閉諸室。少頃,聞兒啼。」衷服,貼身內衣。這裡虛寫,卻腦洞大開,意趣豐富。
雲蘿生下一子,取名大器。她又很快變回了神仙公主,她不帶娃,讓小安把嬰兒交給南院奶媽。「忽辭生,暫欲歸寧」,回娘家,說只三天,「鼓皮排如前狀,遂不見」。小安哪裡知道雲蘿說的是天上的三天,「積年餘,音信全渺」。小安只好閉門讀書,還考了個舉人,但始終不肯再娶,「獨宿北院,沐其餘芳」。雲蘿終於回來了,小安得意匯報自己的功名,雲蘿卻說「無足榮辱,止折人壽數耳」,想來也是蒲翁的心聲,這篇小說當是蒲翁創作後期之作,他對科舉功名的心態與早年已大不同了。
雲蘿又生了一個男孩,卻說是「豺狼」,讓扔掉。小安哪裡忍心,好歹留下,起名可棄。雲蘿只得為可棄做人生預案,為狼子謀一「深圈」——「記取四年後,侯氏生女,左肋有小贅疣,乃此兒婦。當婚之,勿較其門地也。」怕小安忘了,「令書而志之」。安排停當,雲蘿又歸寧,「竟不復返」。
公主的戲徹底殺青,也不知她可有牽掛?倒是選好了續集的女主,任安家父子自己去演了。兒子們漸漸長大,小安也變成了老安。大器十七歲中進士,娶妻雲氏,夫婦倆哪哪都好。可棄不愛讀書,偷雞摸狗各種惹事,還時不時驚動官府,「父兄共縶之,楚掠慘棘,幾於絕氣」,縶,捆綁。老安一氣之下只好分家,好宅好地暫歸大器。可棄惱了,「夜持刀入室,將殺兄,誤中嫂。」所幸雲氏睡覺穿的是雲蘿留下的一件衣服,「可棄斫之,火星四射。大懼,奔去。」
這一來,氣死了老安。老爹不在了,可棄愈發和兄長鬧,但大器記得母親的話,年齡一到就給可棄和侯家姑娘成了親。大器把兄弟連同家當都託付給了侯氏,「侯雖小家女,然固慧麗,可棄雅畏愛之,所言無敢違。」到這似乎就該圓滿劇終了,然而,並沒有。
好戲還在後面,生子後,侯氏放話——我有娃有家產,「無夫焉,亦可也」,先在輿論上鎮住可棄。可棄偷糧食出去賭,「婦知之,彎弓於門以拒之」,這既視感,那叫一個漂亮!可棄想悄摸進門,「婦操刀起,可棄返奔;婦逐斫之,斷幅傷臀,血沾襪履。」馮鎮巒贊:前半天仙化人,後半羅剎度世,亦雅亦俗,俗不傷雅。這就是優秀小說家之筆,情節衝突剛柔相濟,有想像,有生活,不硬拗,不狗血。
浪蕩多年的可棄自然也會博上一搏,「操戈直出」,殺回家去,「婦方弄兒,望見之,擲兒床上,覓得廚刀;可棄懼,曳戈反走,婦逐出門外始返。」當初被老爹打個半死都不改的浪子,還真就被媳婦制住了,一物降一物,就是這樣不講道理。可棄改邪歸正,日子在侯氏的打理下越過越好,「後年七旬,子孫滿前,婦猶時捋白須,使膝行焉。」故事結局,基本就是喜劇的觀感了。
這篇小說篇幅可觀,人物眾多,劇情複雜,讓人看得很過癮。看得出是蒲翁精心結撰之作,讓一段仙凡混血的故事由奇幻浪漫始、以市井俚俗終,還不忘隨手插播箴言警句。小說充滿反差審美,卻邏輯合理,引人入勝。蒲翁是放開了,寫嗨了。當然,略駁雜的呈現,也難免讓讀者不得要領,這大概也是小說沒有太多流量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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