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老師都是一個令人尊敬的職業,老師猶如茫茫學海中的指明燈,給許多年輕的生命指引方向。可以說提到老師,我們都是滿懷敬意。但現如今越來越多的老師都猶如披著羊皮的狼,不僅沒有為學生指引方向,甚至還對學生另有所圖。而近日,四川某中學男教師梁某被爆醜聞。
據了解,四川某中學20餘名男學生聯名上訴,稱自己在中學期間,曾被梁某侵犯。不得不說這聽起來確實令人匪夷所思,但聯名上訴的20餘名男學生表示,他們分別被實施了不同程度的侵犯。並且在受到侵犯之時,他們都還處於未成年。那麼為何在當時沒能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該情況呢?
據了解,20餘名男學生中確實有人曾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根據之前案件的審理結果,我們得知,在法庭上梁某當庭承認自己對男同學實施了侵犯,但法院依舊判處梁某不構成犯罪。這令人相當難以理解,楊某已經承認自己的犯罪事實,為何不構成犯罪呢?
根據相關人員解釋,在現如今的法律上並沒有明確註明有關於男同學被侵犯的法律條文。這也就導致,該案雖然梁某已經承認了自己的犯罪行為,但並不能當庭定他的罪。在歷經起訴失敗之後,被侵害的男同學得知其他同學也有類似經歷,便聯合20餘名曾受侵害的男同學集體上訴。他們的不僅是為自己的遭遇伸張正義,更是為了避免,再有其他人遭遇毒手!
你認為應該如何處理梁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