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微漪 圖/梁辰
「在安全的囚禁和危險的自由之間,我和亦風都站到了狼性立場上,終於為他選擇了危險的旅程。」
李微漪見過活佛,為了救狼的事情。剛進門,還半句話沒說,活佛說,她前世是一匹母狼,害死了一匹公狼,這一生要為狼贖罪。
我不是活佛,看不出這前世今生的因緣,只知道自己從來沒見過這麼愛動的採訪對象。前半個小時,李微漪在織她的麻花辮,到小腿肚子那麼長的頭髮,把兩股撥散開了,左右偏腦袋地編成一根大辮子,用紫色綢帶捆住;好不容易坐下來聊了半小時,說到興頭上,她又忍不住站起來,在不大的採訪間裡走過來走過去,再走上半小時。
像是一隻被關進了籠子裡的野物。
《重返狼群》劇照,李微漪與格林在草原睡覺
為了自己的紀錄片《重返狼群》,她已經跑了幾十個城市,剛下飛機趕過來,坐下時還在懵,鄭重地對自己說:「現在在北京。」城市的時空轉換太快了,每天要想想自己在哪裡、現在幾點鐘,到夜晚躺在床上想,今天做了什麼?光在刷微信了。她和搭檔亦風都不太習慣。
他們習慣的是若爾蓋草原上那種緩慢得幾近凝滯的時間。每天清晨5點,一房頂的鳥都叫了——草原上沒有樹,難得有他們這個房子,瓦下懸著四條寬帆布頂棚,伯勞、寶藍色的椋鳥、紅色的火燕……所有鳥都在帆布上築巢。有時候,睡得迷迷糊糊的鳥兒會掉進茶杯,他們又把它託回頂棚上。
鳥叫的時候,第一縷陽光照在雪面上,雪是粉紅色的,閃著貝殼內層的光亮。一天開始了,撿牛糞,生火,打水,吃早餐,工作好一會兒——才10點多?時間好長啊,但沒覺得疲憊。
六年前,在這草原上,從成都來寫生的畫家李微漪救了一隻小狼。故事沒有向常見的「一隻野狼被人馴化」的方向發展,恰恰相反,為了讓小狼重返野生狼群,李微漪把自己「野化」了。
「還活著!」
一整個冬天的憋屈讓4月的草原驕陽尤烈。李微漪和往常一樣去若爾蓋草原寫生,無樹遮陰,水已喝光,她背著畫夾、行囊,找到一家牧民家討水喝。
草原深處的藏族牧民單純熱情到什麼程度呢,「剛認識就能把他家鑰匙給你。」就這樣,喝著酥油茶、吃著餈粑,略懂漢語的牧民跟她聊起了最近聽來的狼故事:
「很久沒見過那樣的狼了!」老阿媽說著,一條公狼是如何自己咬下被狼夾卡住的爪子逃生、如何威嚇圍攻的藏狗、最後如何被獵人用藏刀戳穿了喉嚨,卻到死都迎刀而上。
最唏噓的是母狼,無法獨立養活幼崽的它吞下了獵人投的毒肉,卻在臨死前自己把背皮撕咬爛,寧死也不讓盜獵者得到它的皮毛。留下一窩六隻小狼崽,聽說被人掏走了,生死未卜。
李微漪 圖/梁辰
李微漪一聽,坐不住了。她是動物迷,也畫野生動物,從小就愛把流浪貓流浪狗偷偷往家裡帶。被誰掏走的?去哪能打聽到?她問牧民。
「一窩跟你沒啥關係的小狼,為什麼這麼果斷要去尋?」
「總覺得有一種贖罪感。它們一家的這種慘狀,是我們人類造成的,公狼已經被吃掉了,狼皮子還在那兒曬著呢,母狼也死了,小狼現在被掏了……真的太殘忍了。不管它們是死是活,不能讓人把它們吃了。」
只是牧民也不大清楚,模糊地給了個方向:沿著河往上走,或許有人知道。她不遲疑,灌滿水、收好行李,確認方向,上路。草原不比城市,徒步半天都不一定見得到人煙,腳底磨起水泡,額頭和鼻尖曬爆皮,夜裡卻又凍得哆嗦。
支帳篷入睡,「夢裡全是狼死前的哀嚎和小狼崽嗷嗷待哺的聲音」。那哀嚎是牧民放給她聽的錄音,公狼死後,母狼在「服毒自盡」前天天來村子裡喊,「特別揪心」。
她找了整整三天,最後動了腦筋,去人多的公路邊、旅店打聽,讓收狼皮的人帶路找到那家牧民。
還是來晚了。她心一沉——一窩小狼崽因為喝了母狼的毒奶,接二連三死去,剩下的那隻怎麼也不肯進食,不久前剛閉了眼,身子也硬了。說來奇怪,李微漪抱起那隻聽說剛死去的小狼,試著模仿她曾從電視中看到的母狼喚小狼的叫聲,小狼的眼睛緩慢而無力地半睜開,竟有了動靜。
她大叫:「還活著,還活著!」在她的催促下,牧民盛來了些奶,倒在她手心。一點點,小狼竟伸出舌頭開始舔。牧民驚呼。原來小狼在裝死!這是狼與生俱來的自保策略。可這個讓小狼「起死回生」的人,明明不過是個城裡來的漢族姑娘。
喝飽了,小狼有了點力氣,開始往李微漪懷裡鑽,最後窩在腋下,舒服地嘆了口氣,然後再也不肯動了。
「畢竟是狼」
紀錄片裡,從小狼這聲舒服的嘆息開始,一段幾近當代傳奇的人狼故事拉開了序幕。李微漪住在成都,當時無處可去,小狼又像找到母親般只認她。她就把小狗崽一般大的它藏在盒子裡,坐火車回了成都。
後來在深圳大學路演,有位男生問李微漪,「它是野生動物,你為什麼要把它帶回城市?」
在一片感動的氣氛裡,有人站出來質疑,李微漪沒覺得尷尬,反倒佩服。她自己從小也喜歡質疑教科書質疑老師,挨了不少訓斥。「謝謝你問得這麼婉轉,但是我直接幫你說了吧!個人豢養野生動物是違法的,雖然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可是當它們遭遇盜獵時,誰在保護它們?我們人類是萬物之靈,有一種優越感,我們制定了很多的人類的法律法規,但是我們很少想過我們的這些法律法規,它可能跟一個更大的法則是相牴觸的,就是自然法則。
「當我們的人法和自然之法相牴觸的時候,該如何判斷?當人法與良心對撞的時候,我們又該如何選擇?我遇到這麼一隻小狼,它把生命交給了我,如果我推開它,那這個世界跟它就再也沒有關係了。人這一輩子有很多事情是想不明白的,也許救或者不救都是錯的。那就只能選擇一個甘心情願犯的錯,生命為重,救了再說。」
野生動物在城市裡被人馴養,這故事似乎註定是個悲劇:不是動物的野性被磨掉,就是馴養人為保留動物的野性付出血的代價。
選擇自由,還是安全?
用四川話說,李微漪是「悶膽大」。小時候身體好練田徑,她能在幾幢樓的樓頂之間跳來跳去——間距不窄,她就是想試試,嚇得大人半死;也不乏去醫院太平間抽開冰櫃看屍體這種事。她不怕這出生不足一個月的小毛球一般的狼崽,顧忌的是「狼」這個字背後纏繞了千百年的惡名,和狼長大後現實的生存問題。
先救活了再說吧。她總是走一步看一步。
最開始瞞著父母養在自家三樓的繪畫工作室裡,除了和家裡寵物狗狐狸之間的鬥爭外,小狼漸漸熟悉了環境,一切都還算正常。但小狼很快開始不滿足於頂層封閉的房間,一有機會就偷偷跑出房門,到菜園裡拱翻父親種的蘿蔔,偷吃幾個,還不忘藏幾個回房。無奈之下,李微漪向朋友亦風求助,這才為小狼挪了窩,把它搬去了亦風一套空著的公寓房。
李微漪與導演亦風 圖/梁辰
在這裡,小狼有了自己的名字,格林——他們希望它能如童話,永遠逆境逢生。李微漪大致的想法是,把它養到兩個多月大、打完防疫針後,再想辦法送回草原。
格林的成長速度超乎想像,它不再滿足於吃粥、蘿蔔、巧克力和奶糖。亦風買回肉骨頭,為格林做了第一頓肉粥,因此享受到讓摸肚子的待遇。
李微漪第一次意識到基因的強大與可怕,是在一次不小心剁骨頭剁到手後。鮮血流到地上,她大叫一聲,痛得蹲了下來:
「小格林循聲趕來,嗚嗚叫著,伸出舌頭舔我的傷口。我本能把他(註:書中提到格林的部分,均尊重原文用「他」,下同)推開。他傷心極了,退後幾步一腳踩滑,爪子上沾滿黏黏的紅色液體,他下意識舔了一下爪子,又舔一下……格林的眼神一下子就變了,他立刻狂野地舔舐起地板上這些紅色腥味的液體來,腳踩在血上站不穩,幾次滑倒,身上、嘴上、臉上,到處都沾滿了刺目的鮮紅。格林仍不顧一切貪婪地舔著,一邊翻起眼睛注視我,那神情和饑渴比起喝牛奶要瘋狂多了。諷刺啊,我心愛的小狼第一次展示野性竟然是舔我的血。」(李微漪《重返狼群》)
但大概出於天性裡同樣的野性和對動物的理解,李微漪能用一種非常動物化的方式與格林互動。還有一次,格林叼著李微漪的腳背,開始撕咬。李微漪「又驚又氣,一手抓住它的脖子,一手掰開它的狼嘴,把它扔開」。看到腳腕上深深的牙痕,她頓時熱血上湧:「好,敢挑戰老媽的權威!你不服就用你的方法!」
在《重返狼群》一書中,李微漪寫自己「將掃把一扔,順勢一掌撲倒格林,『啊嗚』一口咬在他還來不及張開的嘴筒上,連鼻子帶下巴咬了個結結實實——我叫你殘忍!叫你舔獠牙!」
人咬狼,前所未見。但方法是奏效的,格林從此不敢再挑釁李微漪的地位。
李微漪明白,總有一天,格林要回到狼群中,從小讓它明白等級、領導和權威,既是保障安全,也是儘可能讓它熟悉狼群的某些規則。
還有一件事亦風始終堅持——不能讓格林習慣從鐵器中取食。「狼應該是害怕鐵器的,它畢竟還是狼。」
城裡有匹狼
格林是一匹接受了「現代化教育」的狼。吃飽喝足時,它會看電視,還懂得按遙控器,調到有動物尤其是狼的畫面時,就停住靜靜看。有時候,李微漪和亦風也特意放些有關狼的紀錄片,多讓它看看同類在野外怎麼生存。兩個月裡,格林至少看了幾十部,而且表現出記憶力和理解力:同一部片子放過兩三遍後,它會顯得興致低落不太耐煩;電視裡的狼會嗥,它也跟著嗥,模仿電視裡的調子;電視裡的狼從小溪裡抓魚,它也跳進小區池塘抓金魚,李微漪不得不隔三差五地買魚放生。
好在帶著格林去小區遛彎時,鄰居只以為那是一隻小狼狗。格林對人也無惡意,尤其和孩子親近。但格林和狗不同的一點是,它堅決不願被狗鏈拴著,歷經數次鬥爭和藏繩子的把戲後,李微漪和它各讓一步,帶項圈可以,但得由它走在前面帶路,決定行走速度和方向。李微漪很困惑,到底是她在遛狼還是狼在遛她?
只是,格林越來越喜歡狼嗥了。似乎從動物世界的電視節目中發現了自己的本性,它總是抑制不住地吼上幾嗓子。格林一準備亮嗓,李微漪和亦風就嚇得趕緊把它往最高層的樓頂上帶。原本戰戰兢兢心想「這下壞了」的李微漪,很快發現,各樓各家各戶養的狗,都開始應和模仿著狼嗥聲,小區裡此起彼伏一片真假狼嗥聲……
但日子久了,鄰居的懷疑不可避免,「小區裡有人養狼」的消息,也流傳開來。最後,物業和警察都找上門來。雖然李微漪和亦風瞞天過海,但不能給鄰居添麻煩。城裡非狼久留之地,讓格林在動物園裡被籠子關到死的生活也非其所願,剩下唯一一個選項,回到草原。
「在安全的囚禁和危險的自由之間,我和亦風都站到了狼性立場上,終於為他選擇了危險的旅程。」
你和格林,到底誰野化誰?
李微漪和格林又回到了若爾蓋草原。還是一戶牧民接納了他們——原來,一個漢族姑娘救回一隻小狼崽的故事,也成了草原上津津樂道的異聞。李微漪事先贏得了這些藏族牧民的信任,得以住下來,平時幫忙幹活也算報答。
這戶牧民家養了六七隻獒犬。獒和狼在草原上是宿敵,讓格林在獒堆裡長大,李微漪心裡也沒底。
《重返狼群》劇照,格林與狗捕食
不過格林早已在和狐狸的鬥爭中鍛鍊出了智謀。草原上向來說狼是最懂計謀的動物,李微漪這才真算見識到了。獒群裡也有領袖,大概利用了長者對幼崽的保護心態,格林在領袖「皇帝」面前「撒嬌賣萌」,取得了「皇帝」的接納。對於獒群中堅定的反對派,格林也不示弱,連著幾日打翻了它們的喝水盆,然後迅速躲進陰涼的藏身所,讓它們乾渴又無可奈何。
這智謀很快也用在了捕獵上。帶著「人不能讓狼看扁了」的情緒,李微漪有意向格林示範如何捕鼠兔——堵住鼠兔巢穴的洞口、只留一個出口,趴在洞頂正上方,雙手作勢攏住,靜待鼠兔出洞以將其抓入掌中。格林在一邊觀察了半天,學著樣子刨土堵了五個洞,留了最大的一個洞口,然後在洞口斜上方蹲守。
李微漪想,「這傢伙還是沒學到家,我可是站在洞頂正上方的呀,這樣鼠兔出洞才看不見背後的埋伏。」
待格林漂亮地逮到一隻七八兩重的大鼠兔後,她才意識到,格林選擇的是下風向,而自己得意的「看不見」的捕獵位置,對嗅覺靈敏的動物來說,是最容易被風和味道出賣的上風向。
近些年,草原上的狼越來越少,鼠兔也因之泛濫。格林捕鼠兔的本領被牧民得知,總算有了用武之地,李微漪也樂得讓格林幫忙,自行解決飲食問題。
沒想到,一天從外面回來時,叫格林不應,心想不好,只見格林被兩隻關在籠子裡的獒犬撕扯著——原來,格林抓鼠兔沒吃飽,見「暴龍」食盆中還有肉,便把頭伸進籠子裡想吃。「暴龍」是獒群中最看不慣格林的那隻,見機便狠勁下嘴開咬,對面籠裡的黑色獒犬也趁機咬住了格林因劇痛掙扎平舉起來的尾巴……
我心急如焚,勇氣暴漲,伸進一隻手到籠子裡,使勁地捶打著暴龍的頭,狂叫:「放開!快放開!」
我用腳抵住籠子再使出爆發力,終於把暴龍咬住格林的大嘴巴牢牢卡在了兩根鐵籠柱中間,使他無法再把格林往籠子裡拖拽。
但是藏獒是打生死仗的,一旦咬住就是往死裡咬,絕沒有鬆口的可能,看著暴龍嗜血索命的眼神,我心膽俱裂,心下一橫,「兒子你忍著」,就狠抓住暴龍的頭皮,掐住他耳朵把他的巨嘴往鐵籠柱中間使勁卡,藉助籠柱的剛性,減輕暴龍的咬合力,終於把獒嘴卡出一條縫隙,像虎口拔牙一樣把格林硬生生地從暴龍口中拔了出來!肉筋斷裂聲、皮毛撕裂聲、格林慘痛的嘶叫聲,聲聲分明,聲聲錐心刺骨,痛徹心扉。
「你打過架嗎?」李微漪在回憶獒口救狼的故事時說,「如果你打過架的話,你就會知道,當你打架的時候,你那個腎上腺素迅速分泌,腦袋裡面是根本想不到有什麼危險的,而且你被打了都不覺得疼,過後才疼。疼慘了。就那種亢奮,像激素超標一樣,就想達到你那個目的。當時是只想著把那個小東西搶出來,因為它叫得太慘了,那個聲音,簡直是在抓我的心啊。過後我才想到,要是那個藏獒咬我一口的話,我這一輩子都完了。」
李微漪那天一直發抖到晚上。
「你們懂狼的事,但不懂人的事」
所有這些與獒犬鬥智鬥勇、到最後卻成為共同戰鬥的獒兄狼弟的鏡頭,在上映的紀錄片裡要麼被忍痛割愛,要麼情急之下沒被記錄下來,被簡單化約成一個格林與獒犬同奔、學了一口汪汪狗叫的鏡頭。
故事三天三夜都講不完,他們最開始只想著個人記錄,用手機、家庭DV、相機等各種手邊方便的器材拍攝下來,後來才逐漸有了正經做個片子的念頭。1700多個小時的素材,初剪成五個小時,但為了公映,不得不再剪到90分鐘,把情節集中在「救狼放狼」這一條故事線上。
亦風覺得這樣未嘗不好:把豐富的故事素材和細節留給小說,紀錄片要承擔的那部分,不過是一個字,「真」。
2012年冬天,在經歷了離開牧民家找野生狼群、在草原深處搭房陪格林在野外自力更生、一度餓到恨不得啃自己大腿、格林試返狼群卻被咬傷而歸等種種艱險後,趕在缺少食物、狼群集結的冬天,格林被狼群接納了。
格林站在對面遠遠的山頭,狼群前奔,它卻突然停了下來,扭頭往鏡頭這邊看,定了幾秒鐘。再然後,還是走了。這次,沒再回頭。
《重返狼群》劇照,李微漪與格林在草原
李微漪把這些故事寫下來,2012年出了本書,《重返狼群》,希望能讓更多人關注到草原生態退化、野生狼群生存的問題。若爾蓋當地政府確實也找上門表示關注和支持,他們欣慰了好一陣。
但小說影響力似乎有限。電影受眾是不是更廣些?他們又加班加點地剪片子,希望在修進溼地保護區的公路動工之前,能靠輿論遏制事態發展。
又一個太晚了。走出草原後,在找影片投資方合作的過程裡,他們被意圖從中牟利的第三方插了一腳,經歷了被人指揮、糾纏合同法務等種種糟心事。而當事情發展到被砸工作室之後,他們不得不把1700多小時的素材重剪一遍。李微漪稱之為「最痛苦的兩年」,而滋擾生事的曾這樣對她說:「你們懂狼的事,但不懂人的事。」
她確實不太懂。狼在人們的印象裡再兇殘,在她眼裡卻足夠簡單:「它們想的什麼,表露出來的就是什麼。它不會明明想要咬你,卻衝你搖尾巴、哈氣。人們經常問我,你不怕狼嗎?你不怕什麼嗎?我說我還真不怕它們,因為我看到它們就明白了。但是我有時候會怕人,因為我害怕我看不懂的東西。」
這害怕,一如亦風當年堅持不讓格林習慣從鐵器裡取食。在訓練格林獨自在草原上生存時,李微漪最怕的不是別的,而是「格林見到人不跑也不怕」。她曾撕心裂肺地在草原上大喊:「格林你快跑啊!快跑啊!」那時候,想要帶走格林去賣錢的人,正朝格林走近。
紀錄片裡最震撼的畫面,是李微漪和亦風第二次進山尋格林時,在狼皮販子處看到的一張由626塊狼頭皮縫製而成的狼頭袍。那626雙永遠閉上的狼眼鋪滿屏幕,叫人觸目驚心。
太晚了。就好像他們永遠都比那個急著進步的現代社會,要晚一步。
千帆過盡後
李微漪最愛長紗裙。但初到草原時穿的那條白紗長裙,出草原時已被肢解得不留全屍:「有的紗塊兒用來包紮格林的傷口。有的紗條用來捆綁小屋子不結實的地方,有的紗條搓成繩子隨身攜帶著捆背柴火用。有的紗疊成幾層用來過濾飲水。襯裙則紮成了一個大口袋,裝牛糞用。」
回歸城市生活後呢?亦風大笑:「然後她買了更多長紗裙。」
曾有人問:你們現在是導演了,對今後有什麼規劃,會有什麼不一樣?
「哪有什麼不一樣,我們回到草原了,那些牛羊也不會尊稱你一聲導演。還不是一回事,該幹什麼幹什麼。」李微漪一臉不在意。他們希望能藉此契機推動國內第一個以狼為主的野生動物保護區的建立,只是這事他們說了不算,還得靠緣。
回想一年前,在阿雅組織的小型看片會遇到光線影業副總裁劉同,劉同問她:「你做這個片子的訴求、期望是什麼?」
她說:「我沒有期望,我就期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
劉同追問:「那為什麼你不選擇把這個片子放在網上呢?也有很多人能看到啊。」
李微漪說:「這個片子我們用了七年的時間。我是一個搞藝術的人,如果我畫出來一幅畫的話,我肯定希望它是擺在一個能夠讓人們安心欣賞的位置。如果你的作品能得到別人的尊重,我覺得那我這七年就值得。我用了七年時間做出了這麼一個影片,我希望它不是在網上,然後大家端著個方便麵,有一搭沒一搭閒的時候來看一看,或者中間突然又跳一個廣告,我不希望那樣。我希望觀眾能在一個毫無打擾的情況下,燈一滅,只有他的心和那個銀幕裡的草原在對話,只有那顆狼心和人心在交流。」
本刊記/邱苑婷 實習記/郭雪巖 發自北京
編輯/周建平 rwzkjp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