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羲之《快雪時晴帖》 資料圖片
一
周代貴族盛行的「六藝」中就有「書」,其意義包含但是不限於「書法」教育,同時還有「識字」「學文」「書寫」諸多含義。六藝之「藝」,古字寫作「埶」,像一個人雙手持草木,本義為「種植」,強調「基礎」和「根本」的意義顯而易見,故《漢書·藝文志》將《八體六技》之類的文獻歸入「小學」類。應該說,書法因為與文字的天然關聯,它的地位從一開始就是被尊崇的。然而隨著書法作為藝術的特性不斷凸顯,人們對於書法的認識也在悄然發生改變。
朱長文在《墨池編》卷一的按語中開宗明義地指出:
古之書者志於義理而體勢存焉。周官教國子以六書者,惟其通於書之義理也。故措筆而知意,見文而察本,豈特點畫模刻而已。自秦滅古制,書學乃缺,刪煩去樸,以趨便易。然猶旨趣略存,至行草興而義理喪矣。鍾、張、羲、獻之徒,以奇筆倡士林,天下獨知有體勢,豈知有源本,惟顏魯公作字得其正為多,雖與《說文》未盡合,蓋不欲大異時俗耳。
「鍾、張、羲、獻」是唐代以前最偉大的書法家,然而在朱長文看來,此四人毋寧說是書法史的「罪人」,朱長文批評「鍾、張、羲、獻」的理由是「以奇筆倡士林,天下獨知有體勢,豈知有源本」,他所強調的「源本」就是「字學」。這無疑是一種「保守主義」的文化立場。
書法首先是寫字,而「字」背後的「義理」必須講求,脫離這一根本無疑應該受到批評。《非草書》批評當時的學草之人「徒善字既不達於政,而拙亦無損於治」,即是著眼於此。漢代以來,有關書法(有時包括繪畫)「壯夫不為」「書為小道」「學問之餘」「玩物喪志」等消極論調不絕於耳,其基本出發點即在於重本輕末、重道輕藝、重實輕華的儒家文化立場。
在朱長文看來,顏真卿對於「鍾、張、羲、獻」的糾偏還不僅僅體現為強調「字學」根本,還在於顏真卿從道德人格方面充實了書法的本質內涵。
朱長文在《續書斷》列出的「神品」三人,分別是顏真卿、張旭、李陽冰,三人皆出自唐代。朱長文貫徹的乃是道德、字學、書藝三個標準。在朱長文看來,「德均則藝勝」,故顏真卿排第一。朱長文認為顏真卿的傑出特立表現為「其發於筆翰,則剛毅雄特,體嚴法備。如忠臣義士,正色立朝,臨大節而不可奪也。楊子云以書為心畫,於魯公信矣」。正是立足於「德義」而言。
張懷瓘《書議》:「夫翰墨及文章至妙者,皆有深意,以見其志。」《文字論》:「文則數言乃成其意,書則一字已見其心。」張懷瓘能從「志」「心」「意」等屬於人的心理層次立論,在肯定書法與文學並列關係的同時,提出「先文而後墨」「從心者為上,從眼者為下」的主張,逐漸建立了「人」—「文」—「書」的主次和從屬的關係。
關於人、文、書的關係,宋人作了進一步的思考。蘇軾的說法最能代表宋人所達到的理論高度:「與可之文,其德之糟粕。與可之詩,其文之毫末。詩不能盡,溢而為書,變而為畫,皆詩之餘。」蘇軾建立的「德—文—詩—書—畫」的相互隸屬關係正是承接前人的論述而來。歸納起來包括兩個方面,就是「歸本於人」和「先文後墨」。
一部書法史,始終交織著兩種矛盾運動的趨勢:一種似乎是「自甘墮落」,朝著書法「藝術」的道路一路狂奔;另外一種則是「不甘墮落」,在從事書法「藝術」的同時,不斷回頭,從「字」「人」「文」的自我約定中尋找救贖的途徑。以此而論,「鍾、張、羲、獻」是「藝」的代表,顏真卿則發揮了「字」和「人」,蘇軾則將書法背後的「文」推到極致。中國書法成了「作字行文」「先文後墨」「歸本於人」的藝術。
二
那麼,「藝術」又是什麼呢?
中國古代「藝術」一詞,最早見於《後漢書》。《後漢書·伏湛傳》云:「永和元年,詔無忌與議郎黃景校定中書《五經》、諸子百家、藝術。」李賢注云:「藝謂書、數、射、御,術謂醫、方、卜、筮。」「書」「數」「射」「御」是古時候青少年教育的基礎,包括現在認為的自然科學和體育等方面的內容,同時還有禮樂教化,著眼於立身成人的「為己之學」。而「醫」「方」「卜」「筮」則著眼於社會服務,是「為人之學」,說明「藝」和「術」有明顯不同。但是這種相對的分別在後世被逐漸混淆起來,而統統被稱為「雜藝術類」。魏晉以來,「書」便經常性地與畫、彈琴、射箭、卜筮、算術、醫方等內容雜廁(如《顏氏家訓》就是如此),在排列順序時,書的地位沒有什麼特別,如魏收《魏書·術藝傳》收入天文術數、佔卜、書法、醫藥,書法排在第三。
在這些「雜藝術」當中,「書」因為更多關涉「字」「人」「文」等方面,因而有時會被另眼相看,而被正統史家歸入「經部」「史部」中(如《隋書·經籍志》《舊唐書·經籍志》)。直到清代的《古今圖書集成》,仍舊將書法相關的文獻歸入《理學彙編·字學典》,而不入《博物彙編·藝術典》。《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子部藝術類」明確認為「書畫之屬」是「藝事之首」,同時還包括「琴譜之屬」「篆刻之屬」「雜技之屬」。這繼承了《顏氏家訓》將書畫置諸「藝術」之首的做法,同時也可以看出某種隱微的調和心態:一方面,承認書法作為「藝術」的事實;另一方面,考慮到書法與「字」「人」「文」的相關性,特意彰顯其與眾不同。
現在普遍使用的「藝術」一詞,其實受到西方的「art」觀念的影響。「art」在西方語境中,原本指手工藝和科學的「技巧」,後來用於專指「美術」,這種轉變經過日本而傳入中國。「以美為目的」的「藝術」觀念傳入中國後,經過晚清和民國學人的闡釋,結合中國古代固有的「藝術」譜系,從而衍生出一套融匯了古今中西多方面含義的「藝術」觀念。以現代「藝術」的觀念來審視古老的中國書法,便發現其扞格之處非止一端,於是有關書法是不是「藝術」的爭論一直到今天還沒有停息。書法作為中國傳統文化,是不是現代意義上的「藝術」本來不重要,但是當現代「藝術」觀念已經成為某種價值判斷標準的時候,書法受到當代「藝術」話語權的「閹割」便不足為怪了。這種「閹割」主要表現為以「線條」來定義書法、以「造型」來解讀書法、以「美術」來涵蓋書法、以「美學」來研究書法。不得不說,「藝術」是一個籠子,一旦書法人也認同了當代的這一套「藝術」觀念並身體力行之後,傳統書法背後的「字」「人」「文」便被懸置起來,書法在「藝術化」「美術化」「美學化」的路上越走越遠。
三
當書法被當作「藝術」之後,有關藝術教育的目的自然成了書法教育的目的,而且人們也注意到了書法與一般藝術的不同之處在於背後「字」「人」「文」的規定,因此「作字如做人」,人品書品、文化修養等話題相對於其他藝術門類得到更加突出的強調。另一方面,從維護「藝術」純潔性和強調技術性的立場出發,也滋生了因為割裂「寫字」與「藝術」、「技術」與「文化」的關係而導致的無謂論爭,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對書法教育目的理解的混亂。
在前文所列的「書法是什麼」的敘述中,還隱含著一組重要的議題,就是書法是「形學」還是「心學」,這一問題與「如何學習書法」關涉甚大。
康有為曾將書法的本質概括為「形學」,劉熙載則視為「心學」,可謂各得書法之一端。魏晉以降,書法形成鍾、衛二派,鍾派通過王羲之的傳承而大盛,終成中國書法史的主流,衛派則銷聲匿跡於歷史煙塵之中。箇中原因,即與衛氏書派因為秉持古文傳統而「重形」,終敵不過書法藝術日趨內化、與人文結合而成為「心學」的歷史大潮。書法之成為「心學」,肇於劉漢,成於李唐,標誌事件是柳公權對唐朝皇帝「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的「筆諫」。
宋明理學家發展了唐代柳公權的「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的名論,有意識地建構起書法與人心的對應關係,正式建立起書法的「心學」傳統。宋代程顥曾提出「某寫字時甚敬,非是要字好,只此是學」,在這裡,書法學習的「目的論」轉化為「方法論」。宋明理學諸子於此發揮甚多,黃庭堅《覺民對問》云:「已若善篆,何自而手與筆俱正?曰:『心正而已。』曰:『然』。」朱熹說:「程子說『吾作字甚敬,只此便是學』,這也可以收放心,非是要字好也。」陳獻章論書法云:「以正吾心,以陶吾情,以調吾性,吾所以遊於藝也。」王陽明說:「既非要字好,又何學也?乃知古人隨時隨事只在心上學,此心精明,字好亦在其中矣。」
「為什麼要學習書法」已經與「如何學習書法」聯繫起來。
「只此是學」中的「學」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只此」強調當下性,在念念不斷的當下,不經意之間將養成習慣、學習藝術、傳承文化、錘鍊人格、驗證書道這些書法教育的目的論全部包含其中,這不能不說是關於「為什麼要學習書法」最為高明和確當的表達了。
然而,面對書法的古今之異,「只此是學」的命題似乎不能滿足書法作為藝術教育的時代要求;第二,這一表達也沒有揭示書法作為「寫字」的特殊內涵。在此基礎上,筆者提出「好好寫字」的命題。如果說「只此是學」是把握普遍存在的基本方式,不應該是書法的專擅,「好好寫字」則緊扣當代書法教育的主題,是對「為什麼要學習書法」的個性化表達。
當代書壇的亂象已經為眾人所知,主要表現是文化缺失、精神萎靡、心理浮躁、表裡不一,這不能不讓我們警醒,從而思考書法教育的初衷,通過書法教育,為醫治當代書壇的時代病提供一劑良藥。「好好寫字」或許就是書法教育的初心所在,「好好」說的是心態平常,也指向「敬」和「靜」的精神持守,延續著深厚的「心學」和人文的傳統。「寫字」則是堅持書法教育的底線,「字」既「好」,而所謂藝術的「好」,一切內在和外在的好,自然就在其中了。
(作者:陳志平,系暨南大學藝術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