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周菡怡)12月8日,湖北銀保監局發布罰單顯示,因存在編制虛假資料的行為,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合計被罰18萬元。
根據罰單,2019年8月15日,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在5010001380號記帳憑證中以宣傳費名義虛列費用向廣告公司支付4.59萬元。該筆款項實際由廣告公司在扣除6個點費用後,將剩餘4.31萬元轉至天安財險武漢中支程小龍銀行卡,用於天安財險武漢中支渠道維護費用開支。
2019年8月20日,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在5010001406號記帳憑證中以修理費名義虛列費用向廣告製作中心支付3.86萬元。該筆款項實際由廣告製作中心在扣除8個點費用後,將剩餘3.55萬元轉至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劉新君銀行卡,用於天安財險武漢中支渠道維護費用開支。
2019年9月20日至23日,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在5010001643、5010001644、5010001646、5010001656四筆記帳憑證中以招待費名義虛列費用8萬元,費用經報銷後資金全部匯集至天安財險武漢中支吳瑞明帳戶,該筆款項實際用於天安財險武漢中支非車險項目維護費用等開支。
綜上,天安財險武漢中支被罰款15萬元;相關責任人程小龍、劉新君、吳瑞明被予以警告並分別罰款1萬元。
(責任編輯: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