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大橘財經訊(文/胡毓靖 編輯/莊怡)9月21日,據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發布的民事判決書,衛某與被告杭州晨曦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淘票票)勞動爭議一案宣布審理終結,一審判處淘票票公司賠償衛某2019年度年底固定獎金及年終獎金合計8萬餘元。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啟信寶數據顯示,杭州晨曦多媒體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5年7月,為淘票票所有者,後者為阿里影業旗下網際網路售票業務平臺,法定代表人李捷,註冊資本1.93億美元。
裁判文書顯示,衛某於2014年5月入職淘票票,從事商務拓展工作。2019年5月20日,衛某因身體原因前往醫院檢查身體,5月24日一直未上班,後於7月3日補交請假手續。7月5日,淘票票以曠工5日違反阿里影業《員工管理制度》為由開除衛某,解除勞動合同。
法院審理認為,衛某就醫一事雖已告知主管,但事後未能按阿里影業的規章制度及時辦理請假和補假手續,產生了連續曠工5日的事實,又已於7月5日解除勞動合同,因而對衛某要求的支付2019年全年年終獎金及35.2萬股公司股份不予支持。
法院判處淘票票公司支付衛某年底固定獎金1萬餘元及2019年部分年終獎金約6.9萬元,合計人民幣80139.68元,另有案件受理費5元,由淘票票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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