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還能繼續做朋友嗎?
對很多人來說,
尤其是那些在一段感情裡,
全身心投入過的人,
這應該是個挺難抉擇的問題吧?
這些人在分手後,
最明顯的一個症狀就是:
朋友和你談起對方時會裝作不在乎,
事後又會控制不住自己,
去偷偷打開對方的微博、空間、朋友圈……
試圖從中找到一點點關於自己的影子。
這個問題出現過各大辯論賽上
當然也出現過電視臺的辯論賽上。
比如《奇葩說》的舞臺上。
正方觀點:
辯手一:繼續做朋友是對自己感情的尊重,經常晚上甜蜜
(90後表示這個鍋不背)
分手是很正常的,請抱著愉悅的心情面對分手,因為我們很需要分手,沒有分過手,你怎麼知道你未來的愛人不是好的呢?【說實話,H不是很懂這位童鞋的觀點】
辯手二:安全感和痛不痛的建立不能建在別人身上;我們是人,分手後跟前任相處能把握好分寸;跟一個新的人產生情感上的關聯遠遠比跟前任做出越界的事誘惑力大的多;
危險的不是前任是新歡,新歡身邊的野花野草因為沒有熟悉過,因為充滿幻想空間存在了無限可能性;真正的好了,是你跟你的前任面對面喝杯咖啡也可以雲淡風輕,船過水無痕。前男友前女友使用得當會是你們感情的助力。
黃國倫:一不跟前任處理好關係,也許哪天爆料一個,你的生活就毀了,在這個時代,做朋友是必須的,是對自己的自我保護;二你可以放開真正走出這段傷害。
蔡康永總結:
情人分手之後還是可以做朋友的,是因為人生有很多珍貴的機會我們很少能夠真正得到一個很棒很棒的朋友,在我們人生非常狼狽、難堪不想要裝逼的時候,我們再他們面前依然能夠放鬆,依然能夠做我們自己,這種人我們認為是最好的朋友,你們在他面前不用強顏歡笑不用假裝堅強不用裝高貞,不用像我現在一樣,裝作很會說話的樣子,你可以很脆弱,你可以很醜,你可以很丟臉,他都依然好好的陪在你身邊,這個叫做最好的朋友。
什麼樣的人符合這一標準呢,就是剛才高曉松所說的這個人身上的火焰能夠被點的火已經點過了,而他身上依然剩下一些素質是打動我的,那這個人就是我最可以依賴的朋友,因為其他的人我沒有測試成功,他們可能身上還有一些些火苗使我感到好像我也可以跟他那樣,也可以跟他這樣,可是 剛好交往過而分手的人呢他們的火已經被點過,而他們身上剩下的素質依然吸引我的時候,我覺得大家不要輕易拒絕這麼一個可能性。
情人分手是人生最難堪的階段,度過那個難堪之後人生還有很多別的時刻我們會很難堪,到那個時候已經見證過我們難堪的人,可能就變成我們最好的朋友。
(每次蔡團長發言,都有如沐春風的舒適感。)
反方觀點:
蛇精男肖驍說:
前任是什麼,前任是比小三還要可怕的一種動物,因為前任可能比你還要了解你現在的男朋友,更了解你男朋友的口味、品位甚至還有 * * ,
(這傲嬌的小表情)
我們大家幾乎都看過的感天動地,驚天地泣鬼神的歷史大劇《還珠格格》中的晴格格和紫薇還有爾康之間的感情糾葛為例,
其實紫薇害怕的是什麼,就是他們所謂的回憶,因為紫薇沒有和爾康看雪看月亮看過星星,也沒有從詩詞歌賦談論到人生哲理。
說到現任:這世界上還有一種可怕的生物,叫做前任的現女友,你有沒有考慮過她的感受,你有沒有想過你的一條微信、一條簡訊、甚至一條臭不要臉的朋友圈,都有可能造成他女友的困擾。
很多時候我們說到自己現任的前任都會覺得很噁心,心裡很膈應,那我們為什麼要變成這樣子的人呢。所有有前任而且欲斷不能斷的朋友,六個字當你忍不住犯賤給他們打電話的時候,長點心!要點臉!
顏如晶:為什麼不能做朋友,因為朋友做著做著就容易變成_____友(你們懂的)。即使現在不是朋友已經分手了,但我們是一個踩過線的朋友關係,不可能再做朋友,做了會很尷尬。
馬薇薇:一分手之後不動手不代表就是朋友;二兩人會分手一定是因為精神層面,或者是生活中的重大準則發生了問題,價值觀不和,生活方式不和,既然不能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
高曉松總結:人與人之間的相遇就像世界所有的物質相遇一樣,他相遇會成為什麼這是他們的緣分,朋友是相遇了能成為水的東西。
兩個人相遇能成戀人的緣分,是相遇變成人,就是我把你的炮捻點著,你變成了二踢腳,你把我的炮捻點著了,我變成了竄天猴。兩個人分手的大部分原因,是這團火燒盡了,你可以找出一萬個理由說分手其實這一萬個理由的背後,主要是這個元素不能持續燃燒,你非要逼著這兩種元素在一起變成火,然後火燒盡了,人家火都點不著了,他怎麼能變成水呢。
當然了,
如果一方在分手後,
徹底把另一方移出好友列表,
也許事情沒那麼多糾葛了。
想到一句話:
「怕空氣突然安靜,
更怕前任突然的關心。」
以上
分手後,你會選擇繼續跟Ta做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