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編劇一直偏愛法律故事,歷屆奧斯卡獲獎影片中就有多部法律題材類。電影中經常看到律師的身影,很多時候律師以主人公身份亮相,比如早期黑白經典片《殺死一隻知更鳥》,富有正義感的芬奇律師優雅、睿智、從容,黑白片《控方證人》,威爾弗裡德律師機警、幽默、灑脫,這兩個律師形象成為影像中的經典,也契合了觀眾心中對律師職業的想像。上世紀九十年代美國優秀影片井噴式湧現,律師類電影也開始百花齊放,不同類型、不同性格、不同經歷的律師輪番登場,活躍了電影世界,比如《義海雄風》《終極證人》《我的表兄維尼》《永不妥協》《律政俏佳人》等,塑造了軍隊律師、菜鳥律師、媽媽型女律師、非主流搞怪律師、摩登女律師、律師助理等角色。律師類電影,要麼是藉助律師講述案件故事,要麼是講述律師代理案件的故事,核心都是案件故事,尤其是關乎生命、自由的刑事案件。編劇之所以選擇律師作為主角,這和律師職業特點有關。現實生活中,律師與各色人等接觸、合作,每天應對不正常、不和諧、不公平之事,整日處於糾紛、衝突、矛盾漩渦之中。可以說,律師每天遊走於故事之中,本身就是真實故事的參與者。編劇甚至不需發揮想像力,直接將真實案件搬到銀幕,就是一部電影,比如《法網邊緣》《費城故事》《因父之名》。上世紀九十年代還有一部律師題材影片《魔鬼代言人》,現實加虛幻的手法,還有一些宗教色彩,很是另類,其受關注程度也不如其他同類影片。但是,不能否認,這是一部有深度的優秀作品。它通過辯護律師凱文的故事揭示律師職業追求與個人良知之間的衝突,剖析辯護律師的內心世界並進行良知拷問,探尋辯護律師的職業倫理和底線。小鎮法庭裡,座無虛席,被性侵的小女孩在接受詢問。小女孩哭著講述數學老師對其實施性侵的經過。小女孩陳述時,凱文發現旁邊的被告人,被指控的數學老師,偷偷在做噁心動作。凱文立刻明白,小女孩所述完全屬實,這個被告人實施了性侵。
凱文怒不可遏,悄悄環顧四周,看是否有人關注被告人,然後用眼神狠狠地瞪著被告人,被告人停止了動作。這時,法庭要求凱文對小女孩進行交叉詢問。情緒憤怒的凱文無法按照既定策略進行發問,他請求休庭十五分鐘。在洗手間,凱文平復著情緒。他內心很糾結,他已經創造連續63個案件的無罪記錄,是當地有名的常勝律師,他渴望延續職業成功。但是,他也知道,如果幫被告脫罪成功,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女孩受到性侵。此案後,凱文擺脫了良知、正義的束縛,為了追求無罪結果而不擇手段:唆使證人作偽證,在法庭上出示做過手腳的物證阻止控方律師發言。每一次他都以「我是律師,我必須要贏」,「我只會贏,贏」為自己的手段找尋理由。
那麼,辯護律師能否為了勝訴而不擇手段,甚至罔顧良知與倫理?影片提出的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思考。現代法治國家通過憲法或法律設置辯護律師這個法律角色,就是為被告人配置一個專業「幫手」。辯護律師和被告人組成防禦一方,與代表公權力的控方進行平等對抗,通過這種法秩序下控辯雙方的和平對抗,使得法庭發現案件事實、正確適用法律,從而實現司法公正。辯護律師的職責很明確,就是
在法律範圍內,維護被告人的
合法權益,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被告人無罪或者罪輕的辯護意見,說服法庭作出對被告人有利的判決。但是,辯護律師並不是被告人的「傳聲筒」,不受被告人意思表示的拘束,辯護律師有著獨立於當事人的地位。美國法學家羅伯特·戈登在其專著《律師獨立論——律師獨立於當事人》中指出:「儘管律師所提供的服務和技能可以有償,但他們的人格和政治信念則不然……因為,律師的職業人格中還有為公共事業作貢獻的成分。」律師執業還要遵守職業倫理規範,對此,世界各國都有大致相似的規定,都包括遵守法律、尊重事實、尊重法庭等基本要求。美國辛普森謀殺案中,「夢之隊辯護團」成員德肖維茨在《合理的懷疑》一書中提到:「實務中,當事人主義制度讓雙方竭盡所能地想辦法打贏官司——只要是合法,且合乎專業倫理規範的。」所以,辯護律師的方法、手段要合法,合乎專業倫理規範。通過對比可知,個人道德規範與律師職業倫理基本一致,人類良知和律師職業規範基本一致,個人品格塑造與行業精神塑造基本一致。對於這一點,《魔鬼代言人》通過反例也做了詮釋,凱文為了個人私利而罔顧良知,其利用不法手段追求勝訴結果,這是律師職業倫理所禁止的,應當受到譴責和懲戒。如果我們對律師職業倫理有了全面認識,就能回答著名的馮象之問(馮象教授提出的問題是「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編輯注),答案可以是:好人能成為好律師,好律師也可能是好人。凱文在影片中的每一次選擇,都是自主、自願做出的決定,屬於律所老闆米爾頓幾次提起的
「意志自由」。小女孩性侵一案中,凱文經過內心掙扎,選擇了個人的功與名。他通過交叉詢問對小女孩強追猛打,進行詆毀,降低其可信度,又以小伎倆讓陪審團相信是小女孩栽贓陷害老師。凱文的選擇,是虛榮戰勝了良知,凱文從此偏離了正義方向。不過,影片最後通過虛幻手法讓凱文重新回到起點,讓他重新進行選擇。電影橋段可以任意設計,現實中的人們卻沒有重新選擇的機會,每一次選擇都意味著選擇一條不歸路。人們的選擇絕大多數是「意志自由」下的選擇,當然由自己承擔後果,即所謂的「自己釀成的苦果,自己含淚吞」。律師是自由職業者,介入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意志自由當然是第一要務。意志自由下,按照個人意志、內心進行選擇,像凱文那樣。一步一選擇,先是選擇案件、選擇當事人,確定委託關係後,再選擇辯護方向、辯護策略,出現突發狀況還要選擇處理方案。律師進行選擇,是一個價值判斷、利益權衡的過程。面對同樣的案件、相似的當事人,不同的律師所做的選擇不同,原因是律師的價值觀、人生觀、世界觀不同。凱文作為辯護律師,可以選擇為性侵案件被告人辯護,也可以拒絕此類案件。可以選擇為蓋提辯護,也可以選擇拒絕為其辯護。可以選擇免費為其辯護,也可以選擇收取高額律師費。可以為其做無罪辯護,也可以選擇做罪輕辯護。如果和蓋提溝通辯護方案產生分歧,可以選擇解除協議分道揚鑣,也可以選擇放棄個人辯護意見服從蓋提意見——注意:此時的意志不再自由,變成了蓋提的傳聲筒。但是,意志自由不是隨心所欲、無法無天的自由,法律、道德是邊界。辯護律師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也不能侵犯他人權益。法庭上,辯護律師發言享有豁免權,離開法庭,律師的言論就要受限制。法庭外,律師不能發布以及通過媒體發布包含違法內容、侵犯他人隱私權、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的言論,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魔鬼代言人》故事跌宕起伏,很是好看,一些經典臺詞讓人回味,比如,凱文舉槍要復仇時,米爾頓輕輕一句「虛榮是原罪」就把責任推給凱文。
還要提一句,該影片演員陣容強大,紅透半邊天的基努·李維斯飾演凱文,在《教父》《聞香識女人》留下經典影像的阿爾·帕西諾飾演律所老闆米爾頓,後來獲得奧斯卡影后的查理茲·塞隆在影片中飾演凱文的妻子。高手過招,自然精彩不斷,值得一看再看。 作者劉玲,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協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法律碩士研究生聯合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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