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獻祭的方向
贖罪大日的方向
日常的獻祭是從香壇往至聖所移動。在贖罪大日,以血象徵的罪是從至聖所往外,帶出聖所。
但是罪是怎樣借著血被移出至聖所的呢?日常獻祭的血只是被塗抹在外院祭壇的四角上。只有當大祭司犯罪、或者整個以色列民族犯罪時,血才會被帶進聖所在金香壇前。除此以外,其他的獻祭都是祭司用指頭把血抹在祭壇的四角上。罪人的罪孽是怎樣象徵性的借著血被移到了祭壇上?又怎樣到了聖所?以至於聖所都被汙穢了?
利未記6:27凡摸這祭肉的要成為聖;這祭牲的血若彈在什麼衣服上,所彈的那一件要在聖處洗淨。
獻祭的時候,血會濺到衣服上,但為什麼要把這個衣服給洗了?肯定是衣服沾染了汙穢,那麼汙穢從哪裡來?汙穢的源頭就是獻祭的人,因為他殺了祭牲,血就濺在衣服上,就汙穢了衣服。當牲畜的喉管被割,一瞬間血會濺到衣服上,但聖經沒有說到底是誰的衣服,可能是獻祭之人的或者祭司的。
有的學者說,之所以要洗衣服,因為血是聖的,要把聖潔的血洗乾淨。的確在利未記2:3、10,6:17、25都提到素祭、贖罪祭、贖愆祭是至聖的。但是利未記中每當提到要洗衣服的時候,都是因為衣服沾染了汙穢,這是唯一要洗衣服的原因。當有罪的人獻上祭物的時候,就是把自己的罪移到的祭牲的身上,而有罪的祭牲的血就會汙穢其他的東西。
根據新約聖經,這個祭牲預表著耶穌基督,這就表明耶穌允許自己被我們的罪所影響。
林後5:21上帝使那無罪(無罪:原文作不知罪)的,替我們成為罪,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上帝的義。
耶穌如同祭牲一樣,為我們背負了罪。祭牲的血見到衣服上就汙穢了衣服,那麼當祭司的手指蘸血抹在祭壇上,這個祭壇也被汙穢。因為祭壇被汙穢,整個聖所會發生什麼?
有的學者會想:罪是怎樣從祭壇到聖所的?其實,這樣的想法是沒有必要的,因為祭壇本身就是整個聖所的一部分。
利未記16:20亞倫為聖所和會幕並壇獻完了贖罪祭,就要把那隻活著的公山羊奉上。
利未記16:33他要在至聖所和會幕與壇行贖罪之禮,並要為眾祭司和會眾的百姓贖罪。
這兩節經文告訴我們,整個聖所包括三大部分:聖所、至聖所、外院的祭壇。所以祭壇也是整個聖所的一部分,我們不能因為祭壇本身沒有在空間上緊密的連接著聖所和至聖所就把它排除在聖所的範圍之外,就好像夏威夷也是美國的一部分一樣。
所以祭壇因著罪人所獻的祭汙穢的時候,整個聖所就被汙穢了。因此每天的獻祭的血是汙穢了祭壇,也等於汙穢了至聖所。
利6:28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若是煮在銅器裡,這銅器要擦磨,在水中涮淨。
當祭司把脂油燒在祭壇上之後,他們就要吃祭肉。這個肉需要用瓦器或者銅器來煮,但是如果煮肉的是瓦器,就要把它打碎,這是為什麼?因為瓦器是會吸收被煮的食物的物質的,你單單擦洗是不能把它洗乾淨的。所以瓦器就也被祭肉所汙穢,沒有任何辦法潔淨它,除非打碎它。但是一個金屬的器皿是可以被潔淨的。這就是罪是怎樣借著血汙穢了整個聖所整整一年。有一些獻祭,比如潔淨的祭,血就只停留在祭壇上。
贖罪大日上,不潔淨的還是要從至聖所移除,是怎樣從外面的祭壇移到至聖所的呢?
和剛才一樣的原因,祭壇是聖所的一部分,它汙穢了就是整個聖所的汙穢。這樣的以點帶面的概念在聖經中有很多例子。
出30:10亞倫一年一次要在壇的角上行贖罪之禮。他一年一次要用贖罪祭牲的血在壇上行贖罪之禮,作為世世代代的定例。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
約13:10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你們是乾淨的,然而不都是乾淨的。」
這是新舊約聖經中以點帶面的例子。
祭司借著主持獻祭的禮儀是否也不潔淨呢?瓦器、衣服的潔淨只是針對潔淨祭,這是唯一一個獻祭的人的罪會被帶進至聖所的祭。這些針對的都是小罪,對聖所的影響不是太大。
利10: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這裡提到在祭司身上發生的事情,如果祭司吃了祭肉,就說明他承擔了罪孽,希伯來原文的含義是:做了錯事然後要受到懲戒的罪。一個人犯罪,他自己要擔當他的罪孽:
利5:1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作: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
如果他有罪,又承認自己的罪:
利5:5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所犯的罪。
那他就要獻上贖愆祭,這樣他就不用擔當自己的罪了:
利5:6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他的罪有祭司擔當,祭司吃了祭肉就要擔當:
利10:17這贖罪祭既是至聖的,主又給了你們,為要你們擔當會眾的罪孽,在耶和華面前為他們贖罪,你們為何沒有在聖所吃呢?
那麼是否意味著祭司就要死呢?不是,他只是在上帝面前做中保,上帝借著這樣的形式移除人的罪。
出34:7為千萬人存留慈愛,赦免罪孽、過犯和罪惡,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這裡很多譯文說是「赦免」,但原文是「擔當罪孽」,上帝說他要擔當我們的罪孽。
那麼上帝是怎樣擔當罪孽的?借著他的兒子耶穌基督。耶穌既是我們的祭牲,也是我們的祭司,所以他如同我們的祭司一樣,擔當我們的罪孽,還要像祭牲一樣為我們犧牲。以色列的祭司不用為以色列人的罪而死,但是耶穌基督不但擔當我們的罪還要為我們而死。我們發現以色列人的罪不僅對聖所有影響還影響了祭司。
思考:這個汙穢指的是什麼?為什麼上帝的聖所是如此的脆弱,以至於需要在贖罪大日需要被潔淨呢?當上帝饒恕我們的時候,難道不是把我們的罪投入深海嗎?罪應該離開我們去了。有一位女士是納粹統治下的倖存者,她說當上帝把我們的罪投入深海的時候,在這個海域會留下「不準打魚」的記號,我們的罪不會被翻出來。
所以在贖罪大日,人們不需要在這日贖罪,因為他們過去的罪已經被赦免了,所以他們不是在這一日需要得到赦免。當人獻祭過後,因著耶穌基督罪就離開我們了,如同東離西有多遠,我們的罪也離我們有多遠。這個人的罪已經離開了他,不用再擔心了。當這個人來到聖所獻祭的時候,他是把自己的罪轉交給了上帝,他已經沒事了。那麼為什麼上帝還需要來潔淨聖所?聖所被汙穢時什麼意思?當上帝饒恕我們的時候不是我們罪惡的結束了嗎?但是答案是不,不是的。
因為上帝的是公義的、他是審判官,所以他必須是公義慈愛的。
申25:1人若有爭訟,來聽審判,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以色列的審判官必須做到兩件事:宣布無辜者的無辜、犯罪者的有罪。所羅門在列王記中有這樣的禱告:
王上8:32求你在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
一個人要麼是有罪的,要麼是無罪的。審判官是沒有權利饒恕人的,他要做的是定有罪或定無罪。一個人無罪說明他沒有犯罪是無辜的,但我們這些人是怎樣的?
羅3:9-10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猶太人和希利尼人都在罪惡之下。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
我們每個人都已經是有罪的,我們所需要的是赦罪。當上帝饒恕我們的時候,是把天平朝著憐憫我們的方向傾斜,那麼上帝這樣憐憫我們是公義的嗎?我們看到聖所被汙穢,是牽涉到的是上帝公義的問題,這樣的問題必須借著上帝的審判來移除,所以贖罪大日時以色列的審判大日。
利16:30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23:29-30當這日,凡不刻苦己心的,必從民中剪除。凡這日做什麼工的,我必將他從民中除滅。
16:29「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什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
在贖罪大日以色列人要向上帝顯示他們的忠心,他們可以借著外在的表現:禁食、守為安息日、什麼工都不做來表示忠心。這些以色列人其實是已經被赦免了,利未記16章不是牽涉赦罪的問題。以色列人在贖罪大日所行的是在表示他們已經是被赦免的,表示他們不願意回到過去舊的生活之中,所以利未記16章講述的是以色列人對上帝的忠心。
利未記23章說的是,如果他們沒有表現出忠心的話會怎麼樣。贖罪大日是把表面上說自己是上帝子民分成兩組人,一組是忠心的,一組是不忠心的人。在以色列的社區內部是有這兩組人的,摩西、亞倫等是忠心的,可拉、大坍是不忠心的人,借著贖罪大日的審判,上帝的公義得以彰顯。對於忠心的蒙赦免的人,表明他們願意繼續生活在上帝的赦免之中,這也顯明上帝的赦免是公義的。對於不忠心的,他們就被毀滅了,也顯明上帝對他們的審判是公義的。贖罪大日的審判是上帝對公義的辯護,因為上帝的赦免,他的公義遭到質疑。
撒下14章中有這麼一個故事:
大衛的兒子暗嫩玷汙了他瑪,押沙龍因此殺了暗嫩,隨後逃到他母親的老家去了。但是約押認為,押沙龍長期潛逃在外是不公義的,他想讓他回來,約押就找了一個提哥亞的婦人,她是一個有智慧的人。約押教這個女人說話,利用這個女人勸大衛將押沙龍帶回來。
當大衛在審判萬民的時候,這個婦人來了,說:王啊,我是一個寡婦,我丈夫死了,我的一個兒子把另一個殺了。然後我的親戚要把這個殺人的兒子也殺了。這是當時的律法,家人所做的是合乎律法的,但是他是寡婦,這是唯一的兒子了,這個兒子死了,誰來繼承子嗣?又有誰來養活他?所以大衛在憐憫和公義之間兩難。
撒下14:8王讓他回家去了,王會他下令,大衛不願意當中宣布他恩典的法令,因為這樣讓他很沒有面子。但這個婦人好像非要找到一個判決,為此她和她的家庭願意擔當這個罪孽。這裡的「擔當」就是祭司擔當罪孽的「擔當」。也就是說,婦人告訴王,若是宣判了,王沒有罪,她自己會擔當王的罪。這裡這個婦人的話是什麼意思?王有什麼罪需要婦人來承擔?
大衛雖然沒有參與殺人,但是借著大衛對寡婦的憐憫,保護了本應該被殺的兒子,那大衛就有罪了。婦人說你不要為此擔心,我會為你擔責。她說:「與王和王位不關」。「王位」牽涉到的是王的名聲。
這個故事是編造的,但這裡可以給我們展示憐憫和公義之間的張力。
當上帝在饒恕我們這些有罪的人的時候,上帝就會因為他饒恕了真正有罪的人而擔責。上帝願意為赦免我們而擔責,好讓我們無罪。借著他赦免我們的罪,為我們擔罪,就好像我們從來沒有犯罪一樣。這對我們來說是白白得來的,但是對他來說,他的兒子就是他的代價。現在我們知道上帝在末後審判的原因。
羅3:26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
在審判過程中需要彰顯的問題,我們曾經認為:審判是看我們是否有罪。但這是不正確的,因為所有人都犯罪,不用審判就知道了。審判的目的是為了找出信上帝、並且持續的信上帝的人。贖罪大日的審判不是赦免,而是確認我們的蒙赦免。很多人譴責我們「潔淨聖所」的觀點是在否認上帝赦免人的罪,其實不是。當祭司一年一次把動物的血帶出聖所的時候,不是撤銷我們蒙赦免的恩典,而是確認我們已經蒙赦免了。
利16:30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
上帝對我們的審判是為了確認我們的赦罪,所以我們無所畏懼。上帝的救恩是如此的富有邏輯、如此的優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