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工作、生活的外地朋友注意了
這項關乎在天津居住、落戶的政策
《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及其相關配套實施細則
有效期延長一年
天津市人民政府
關於延長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及其相關配套實施細則有效期的通知
為進一步做好本市外來常住人口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實現與相關法規政策的銜接,經研究,決定將《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天津市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通知》(津政發〔2015〕39號)及其相關配套實施細則的有效期延長至2021年12月31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重點內容如下
總則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居住證的申辦、發放、使用、積分以及入戶(指入本市戶籍,下同)管理等相關活動。
居住證是境內來津人員在本市就業、居住進而享受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務、參與居住地社會事務,以及通過積分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有效。
居住證首次申領免費,工本費由區縣財政承擔。居住證遺失補辦或損壞換領的,需繳納證件工本費。
申領
年滿16周歲的境內來津人員,擬居住7日以上的,應當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來津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境內來津人員,可以申領居住證。
需要申領居住證的,由個人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或者由個人所在工作單位(以下稱用人單位)集中到單位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辦理。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申報居住登記、申領居住證。監護人或者受託人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合法有效證明。
申領居住證時,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天津市居住證申請表和近期證件照片;
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
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證明;
在津就業、就學的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其他證明材料。
管理
居住證每年籤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居住證及合法居所證明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籤注手續,或者由用人單位集中到其所在區縣的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籤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籤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籤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籤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持有人住址發生變動的,應當自變動之日起7日內,持合法居所證明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丟失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及時到現居住地區縣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待遇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隨遷子女申請在本市接受義務教育,由居住地的區縣教育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安排就讀。
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在本市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報名參加春季高考專科層次招生和高等職業院校自主招生。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就業信息諮詢、求職登記、職業介紹、職業指導等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社會保險,享受相關待遇。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有參與居住地社區事務的權利。
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且取得戶口所在地相關選舉資格證明的,享有居住地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可以在本市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登記等車務手續;可以在本市申請辦理普通護照,赴香港、澳門、臺灣通行證及各類籤注。
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在本市繳存和使用住房公積金,享受相關的住房保障政策。
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有傳染病防治、預防接種、孕產婦和兒童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免費享受計劃生育相關技術服務。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本市有關部門申報科技成果並獲認定、獎勵及資助。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參加本市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定或者考試、職業(執業)資格考試、職業(執業)資格登記(註冊);可以按照規定參加各類非學歷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和國家職業資格鑑定。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參加本市有關評選表彰,並享受相應待遇。
居住證持有人可以享受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待遇。
積分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包括基本分、導向分、附加分和負積分。總積分為各項指標的累計得分。
申請積分入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在境內具有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
符合申請條件的居住證持有人,由用人單位根據網上報名預約的時間到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濱海新區行政服務中心或在其他區縣設立的居住證持有人積分入戶受理點申報積分入戶;用人單位不具備申報條件的,可由居住證持有人本人申報。需要落戶在集體戶口的,由集體戶口所屬單位(包括大型用工企事業單位和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的人力資源中介機構)負責申報。每年的4月30日和10月31日為確定上、下半年積分排名的截止日期。
入戶
市發展改革委根據我市人口總量、用工需求及公共資源承載能力,負責制定年度積分入戶指標計劃,每年3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積分入戶人口指標總量,並對年度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實施細則由市公安局制定。
市人力社保局於每年6月、12月,依照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期積分入戶分值線和入戶指標,根據積分排名情況,確定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向市公安局出具準予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同時,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將積分入戶人員信息發送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將戶口準予遷入證明發放至申請人指定地點,並負責對落戶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公安局人口服務管理中心應當在下一申請期確定的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前,向市人力社保局反饋上一期落戶人員名單。
取得積分入戶資格的居住證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戶政策的,可以同時辦理子女隨遷落戶手續。投靠或隨遷落戶的子女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有關部門認定後,由公安機關註銷居住證:
居住證持有人在申領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取得居住證的;
居住證持有人情況發生變更且不符合居住證辦理要求的;
居住證持有人已轉辦為本市常住戶口的;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註銷的情形。
有關部門、單位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利用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住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住證的;
將在服務管理過程中獲得的境內來津人員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的;
在居住證登記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侵害境內來津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
個人或者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處罰:
不按規定申報居住登記的;
不按規定辦理居住地址變更的;
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住證的;
出租、出借、轉讓居住證的;
偽造、變造居住證的,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居住證的;
冒用他人居住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住證的;
使用、製造虛假材料或故意隱瞞實際情況,騙取積分入戶資格的。
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不予積分落戶:
不具有合法戶籍身份的(即:無戶籍人員和公民身份號碼重號、錯號人員);
違反國家和本市計劃生育政策的;
申領居住證或者申辦積分入戶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
積分期間因犯罪獲刑的。
個人和單位認為有關行政機關在居住證服務和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新聞連結:積分指標及分值
來源:天津政務網
熱點導讀回復公眾號
湖人專屬公眾號
東麗湖生活 工作 旅遊必備
從這一刻,讓你愛上東麗湖
方便 || 快捷 || 海量 || 免費
分享、在看與點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並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