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春,克洛德•列維-史特勞斯第四次出訪日本,在此期間他應石坂基金會的邀請在東京做了三場演講,這三場演講正是此書的三個部分,演講所圍繞的主題即為此書的書名:面對現代世界問題的人類學。 為了突出並深入探討此書的中心主旨,並使之貼近現實,克洛德•列維-史特勞斯從他的作品中吸取靈感。他翻讀了曾讓自己聲名大噪的文章,重新提出了一直擔憂的重要社會問題,特別是「種族」與歷史、「種族」與文化的關係。或者說他還在找尋著人文主義的新形式以面對當今這個巨變中的世界的未來。 下文《人工生殖:處女和同性戀夫婦》引自該書。
人工生殖:處女和同性戀夫婦
文 | 列維.史特勞斯
對於所有這些問題,人類學家有很多話要說,因為他們所研究的社會給它們自己提出了這些問題,同時也找到了解決辦法。當然,這些社會並不了解體外受精、卵子或胚胎提取、移植和冷凍這樣的現代技術。但至少從法律和心理的角度來看,它們想出並使用了等效的辦法。下面我給大家舉幾個例子。
在非洲,存在著和捐精差不多的辦法。在布吉納法索(Burkina Faso),女孩們年紀很小就結婚,在和丈夫一起生活之前,得有一個她們自己選擇並公開承認的情夫,與之在一起最多三年。她們給丈夫帶去和情夫生下的第一個孩子,這個孩子被視為合法婚姻的頭生兒。而男人,可以擁有多個合法妻子,即使妻子們離開了他,他也是她們以後生育的所有孩子的合法父親。在其他非洲部落中,丈夫同樣也對後來出生的所有孩子擁有一種權利,這個權利只需在每個孩子出生之後通過產後第一次性關係便可重建。這種性關係決定哪個男人將是下一個孩子的合法父親。一個已婚男人,如果妻子不能生育,那麼他便可以花錢與一個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在一起,以便這個女人能選定自己。在這種情況下,合法丈夫是人工授精的提供者,女人把肚子出借給另一個男人,或者一對沒有孩子的夫婦。在法國,子宮出借是應該免費還是可以得到報酬這個棘手的問題沒有出現。
1938年,我去到巴西的圖比•卡瓦希布(TupiKawahib)印第安部落,在那裡,男人可以同時或者先後娶幾姐妹,或一位母親和她之前結婚所生的女兒。這些女人共同撫養她們的孩子,在我看來,她們幾乎不關心所撫養的孩子是自己的還是丈夫另外一個妻子的。
讓我們再回到非洲,蘇丹的努爾人(les Nuer) 把不能生育的女人當男人一樣對待。她們以「叔父」的身份接受侄女們結婚時收到的相當於「聘禮」(英文是bride price)的牲畜,並用這些牲畜來買一個妻子,讓她和某個男人(經常是陌生人)配對給她們生兒育女,而且會給這個男人酬報。在奈及利亞的約魯巴人(les Yoruba)部落,富有的女人也可以買到妻子,並讓她們和某個男人一起生活。當孩子出生後,富有的女人,即合法的「丈夫」,會要回孩子,如果真正的生育者想要照管孩子,那麼必須付給她一大筆錢。
在所有這些情況中,由兩個女人組成的夫婦(書面語叫做同性戀夫婦)使用人工輔助生殖的辦法生孩子,其中一個女人是孩子的合法「父親」,另一個則是生物學上的母親。
無文字社會同樣也使用著與死後(post mortem)受精等同的方法,法國的法院是禁止此舉的。而在英國,沃諾克委員會建議實施一項法律,排除任何在丈夫死亡時未在母親子宮內形成胚胎的孩子對父親的繼承。然而,幾千年來證實了的一個制度(這個制度一直存在於古希伯來人族群中)——娶寡嫂制,允許甚至有時是強令弟弟代替已亡哥哥進行生育。在我剛剛提到過的蘇丹努爾人部落中,如果男人未婚死亡或死後無子嗣,某個近親可以用死者的牲畜來給他買一個妻子。這種「有名無實的婚姻」,正如努爾人所說,允許她以已故者的名義生育,因為已故者已經提供了結婚彩禮,親子關係便成立。
在我舉出的所有例子中,儘管孩子的家庭和社會身份根據合法父親來確定(即使合法父親是女人),但這個孩子並不因此不了解生身父親的身份,情感聯繫將他們緊緊結合在一起。與我們擔心的情況截然相反,信息公開不會使孩子因其生物學父親和社會父親是不同的兩個人而產生心理衝突。
用已故丈夫,或從理論上講,甚至是用遙遠祖先的冷凍精子進行的人工授精使我們產生畏懼,然而這些社會對此卻並不擔憂,因為它們中有很多社會把孩子看作是祖先的轉世,是祖先選擇用這個孩子再生。萬一替代已故者的兄弟沒有為自己生育孩子,努爾人的「有名無實的婚姻」還允許額外一種情況。以已故者的名義所生的兒子(其生物學父親把他當作侄子)將可以給自己的生物學父親提供同樣的幫助。這時生育者是其合法父親的兄弟,那麼他所生育的孩子將合法地成為他的堂兄弟。
現代技術的背後都有這些方法的影子。所以我們注意到令我們如此困惑的生物學生育和社會親子關係之間的矛盾在人類學家所研究的社會中是不存在的。這些社會毫不猶豫地將社會性放在首位,而二者在社群的意識形態中或在個人的思想中也並不相互衝突。
我之所以強調這些問題,是因為在我看來,它們很好地證明了現代社會可以期待人類學研究發揮何種作用。人類學家並不是建議現代人接受這樣或那樣的異國人民的思想和習慣。我們的貢獻要微小得多,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人類學揭示了被我們視為「理所當然的」、正常的東西歸根結底就是我們的文化所特有的約束和心理習慣。人類學幫助我們扔掉偏執,讓我們明白其他社會如何以及為什麼能夠把在我們看來不可思議甚至不能容忍的習俗看成是簡單和不言而喻的。
其次,人類學家搜集記錄下來的現象代表著非常廣泛的人類經驗,因為這些現象來自數千個社會,它們在幾個世紀或幾千年間,在所有有人居住的土地上相繼產生。人類學的研究有助於從人性中得出我們視為「普遍概念」的東西,可以啟發人們想像依然變化不定的演進將會在何種範圍內發展,然而人們或許錯誤地事先認定這些演進偏了向或是異常的。
目前關於人工輔助生殖的激烈爭論在於是否應該制定法律,針對什麼以及在何種意義上制定法律。在很多國家政府設立的委員會和其他組織中,有人民代表、法學家、醫生、社會學家,偶爾還有人類學家。但顯而易見的是,無論在什麼地方,人類學家的意見都是一樣的,他們反對過於著急地立法、允許這個而禁止那個。
對於那些毫無耐心的法學家和倫理學家,人類學家慷慨地給予寬容和謹慎的建議。他們強調在其他社會也有同樣的事,哪怕是那些最讓輿論反感的做法和期望——為處女、單身者、寡婦或同性夫婦進行人工輔助生殖,而這些社會並沒有因此變得更糟。
人類學家希望人們任其自流,相信每個社會的內部邏輯可以在其內部創造出可維持下去的家庭和社會結構,或者也能夠從中剔除那些將會產生矛盾的家庭和社會結構,但唯有實行之後,才能證明矛盾是無法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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