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該隱——這個世界上有史以來第一個殺人犯——「親手殺死了自己同父同母的親弟弟亞伯」,按他的罪來說應該死一命償一命;但是神做了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把一個「記號」放在該隱身上,免他一死。我們沒有資格替亞伯打抱不平。這個記號是什麼呢?聖經沒有記載,我們因此也不得而知。我們不知道這個記號是什麼標記,我們也不明白人為什麼會認出這個記號是神保護該隱的標誌,不過這記號行得通,這個記號會保護該隱,使該隱免受想殺他的人攻擊。我們暫且把這個記號叫做:該隱的「記號」。該隱的「記號」可以給我們哪些屬靈的教訓呢?
一、憐憫的「記號」
在該隱而言,他殺死自己的兄弟,罪大惡極,天理不容,應該償命;在神而言,神為什麼會放走一個像該隱這樣罪大惡極的的殺人犯?為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這純粹是個憐憫的行為。因此,我們把它叫做「憐憫的記號」合情合理。神在憐憫中,「沒有讓我們承受所應受的,他在恩典中,賜給我們所不應得的」,這就是諸多本性中的一個——憐憫的本性。
我們也不要為此憤憤不平,其實我們和該隱一樣,也都是「殺人犯」。該隱用武器或者用某一種方法殺害了自己的兄弟亞伯,我們雖然沒有犯流人血的殺人罪,但是我們可能天天在犯「恨人」的罪。
你在上帝面前實話實說:你有沒有恨人呢?有沒有恨你的家人?恨你的孩子呢?恨教會裡的弟兄?舊約說,不可殺人。但是耶穌說:不可恨人,恨人就是殺人。該隱殺了他兄弟一次,應該死一次,你恨人多少次呢?你應該死多少次呢?你和該隱一樣都有死罪在身,只是上帝憐憫了你,沒有按照你的過犯待你。神如果收回憐憫,你能站立的住嗎?
神饒恕了該隱,但這並不是故事的結局。該隱最終也會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二、平安的「記號「
該隱的記號的第二個意義是:「平安的記號」。該隱殺害了弟弟亞伯,是一個大罪,是一件會引起公憤的事情。所有聽過、見過他的人都會譴責他的惡劣行為,甚至對她進行報復。該隱可以說到了「老鼠過街人人喊打」的地步,他的生命時刻都有危險。因此他需要保護才能獲得人身安全。怎麼辦呢?這時候上帝幫助他,在他身上設立了一個記號,這種記號像「一種安全通行證──幾乎像是立約,神實際上成了該隱的保護者」。
今天的人們在世上生活也充滿了憂慮和不安。懼怕失業、害怕疾病、怕配偶有婚外情……
路12:17-21「有一個財主,田產豐盛,自己心裡思想說:『我的出產沒有地方收藏,怎麼辦呢?』又說:『我要這麼辦:要把我的倉房拆了,另蓋更大的,在那裡好收藏我一切的糧食和財物,然後要對我的靈魂說:靈魂哪,你有許多財物積存,可作多年的費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樂吧!』神卻對他說:『無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靈魂,你所預備的要歸誰呢?』凡為自己積財,在 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錢離開人廢紙一張,錢不能給人平安,世上可以說找不到真正的平安。
到底平安在哪裡呢?哪裡可以得到平安呢?
耶穌告訴我們:「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我所賜的,不像世人所賜的,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也不要膽怯。」(約14:27)
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 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6-7)
聖經明確的告訴我們在基督裡有真平安,耶穌早已發出呼喚「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太11:28 )
三、羞辱的「記號」
神雖然饒該隱一死,該隱雖死罪可免,但活罪難逃。該隱自己跟神說:「我被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隨處漂泊,不能安居樂業,大地與他為仇,土地不為他效力,這對於一個以農為業的人,也是極大的懲罰;另外「人與他為仇,見到他的人,都想殺他,因此他時刻擔心人會報復他」,這是極大的羞辱。
所以,我要說這還是一個羞辱的記號,這個記號可以讓人知道他是一個殺人犯,他是一個身上有汙點的人。比如:讀者非常熟悉的《水滸傳》裡的宋江、武松等人因為殺人,被官府通緝、緝拿歸案以後,在臉上要刻字做標記,這也是羞辱。就是在今天,人們對坐過牢的人也存有芥蒂,依然對他有看法,這汙點要一輩子留在他身上。
「羞辱的記號」在今天還有一種表現:就是上了黑名單的老賴。可能因為「欠債不還」等原因這些人的身份證信息被錄入——全國徵信系統的黑名單,在最高法院的網上能查到。這些人被限制高消費、凍結銀行帳號,他們會被禁止八類的高消費行為,他們的照片、家庭住址等身份信息、還會在網絡、媒體、街頭大屏幕上公布,可以說是天下皆知,家喻戶曉。
筆者前段時間從網絡上看到一則新聞:一位富豪和他人有經濟糾紛,被起訴到法院,法院已經審理完畢,判決已經生效,他拒不履行法院判決。他有錢不還卻去南極旅遊,在他準備返回的時候,法院把他納入失信黑名單被禁止乘坐飛機,此時他在意識到黑名單的嚴肅性,只得委託家人幫忙代他履行法院判決,恢復他乘坐飛機的資格。
近日,筆者還留意到,我國的人像識別系統技術大幅度提高,已經被運用到地鐵站,幫助公安機關抓獲數名網上逃犯。另外還有報導說,濟南市等地把人像識別系統安裝在城市的十字路口,如果行人闖紅燈他的影像就會被採集,上傳到身份信息系統,十幾秒以後就會把他的身份信息持續公布,自己和行人都會看到。對於闖紅燈的人,這也是羞辱。這也提醒我們闖紅燈不僅會危害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也會給自己帶來羞辱。
對於像該隱一樣,身上有羞辱記號的人來說,該怎麼辦?我們要勇於承認自己的過錯,勇於面對自己的罪!一方面求神饒恕,一方面向人認錯並且賠償!如果欠債的就要立馬還債!對於違法犯罪的,要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處罰,這樣才能從羞辱中出來!塗抹掉羞辱的記號,才能擺脫黑名單。
耶穌早就說過:「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裡了。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太5:23-26)
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歡迎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