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戳↑↑↑圖片查看更多】
前兩天小編推送的一條新聞
大家還記得吧?
↓↓↓
撩起衣服不停撫摸,甚至還…高鐵上,這名父親「寵愛」女兒的方式讓人…
很多網友表示很氣憤,
希望看到處理結果
↓↓↓
現在,處理結果來了
昨日22:56,南昌鐵路公安就網傳的「疑似高鐵猥褻兒童」事件發出官方通報:
兩人系父女關係
不構成猥褻違法
針對10月28日網傳「G1402次列車發生疑似猥褻女童」視頻引起媒體和網友關注一事,南昌鐵路警方高度重視,立即組織進行調查,現已查明視頻中當事人周某某(男,30歲)與小女孩(5歲)系父女關係,視頻中周某某行為不構成猥褻違法。感謝廣大網友對社會治安的關心。
@呵呵心:就算是父女關係,這樣的行為也太不妥了,希望這位父親能受到教育,不要害了女兒一生!
@左上角已摔粉碎請堅持住:所以,構成猥褻罪的主要條款的是有沒有血緣關係,而不是達到某種具體程度的行為舉止?
@KenMiller001:孩子的媽媽不管管這事?
@七七然:因為是父女所以就可以為所欲為????
@蘇菲兒兒兒:我給我老公看,他大男人一個看不下去了,這很明顯的猥褻啊!
@冉小懶冉:評判標準是什麼?
【事件回顧】
10月27日晚,有網友報料稱,當天下午,由廣州南開往上饒的G1402次高鐵快到長沙南站時,見到疑似一男子猥褻懷中女童。從網友提供的視頻看,小女孩四五歲,男子不時撩起女孩衣服,撫摸、親吻。
10月30日,有律師對這一事件發表了看法。
浙江東鷹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不論該男子是否為小女孩的親生父親,不管是在公眾場合,還是其他場合,我個人認為,他都不應該對小女孩作出這樣過度「親暱」的行為。
這樣的行為放在一個陌生男子與小女孩之間,公眾會一致認為這樣的行為是猥褻,可是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父女之間或祖孫之間呢?由於血緣關係的掩蓋,公眾的看法或許就比較寬容了,但其實無論是哪種關係,這樣的行為都已涉嫌猥褻未成年女性,有違《未成年人保護法》,會對小女孩造成身心上的傷害。
我曾經看過一個國外的案例,一名父親在給一個約10歲的女孩洗澡,結果他被鄰居舉報後遭到了起訴,被剝奪了監護權。對於這樣的案例,我很難發表對錯的評論,但我個人認為,高鐵上這名男子的行為,顯然比國外案例中那名父親的行為更為不妥。在經公安機關介入後,如調查確認該男子的行為涉嫌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第四十四條,猥褻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褻智力殘疾人、精神病人、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應當給予其治安處罰,如果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都市快報(dskbdskb)
熱點新聞推薦
對這件事,你怎麼看?
戳個大拇指,說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