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構成猥褻?侵犯行為「萬一」發生就是不幸命運中的「一萬」

2022-01-06 大公網

【事件回顧】

10月27日晚,有網友報料稱,當天下午,由廣州南開往上饒的G1402次高鐵快到長沙南站時,見到疑似一男子猥褻懷中女童。從網友提供的視頻看,小女孩四五歲,男子在公共場合不時撩起女孩衣服,撫摸、親吻。

此視頻引起南昌鐵路警方關注。10月31日22:56,南昌鐵路公安就網傳的「疑似高鐵猥褻兒童」事件發出官方通報:

南昌鐵路警方此次回應,引發了許多民眾的不滿:

對此,央視網也做出了評論

如央視網所說,如何認定此次事件的性質,確實與當時的具體語境有關,在了解清楚最終的情境之前,我們無法妄下定論。

但這位父親在公眾場合這些行為的細節與和來龍去脈公眾有知曉權,在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前提下,南昌鐵路警方應當給出更加具體的交待,這也是警民共建「和諧社會」應有的題中之義。

【如何定義猥褻】

中國的法律對猥褻是怎麼定義的呢?

「猥褻兒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不滿十四周歲的男童女童都可以作為本罪的受害人或猥褻對象。」

此次事件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範圍的關注,歸根結底是因為該行為觸碰到了公眾最敏感的神經:「幼童保護」。近年來,此類事件被頻頻爆出,國內兒童安全問題也引起了越來越多人的關注。

2017年8月12日,南京南站候車室內,一男子猥褻女童,其父母就在身邊;當月15日,網友爆料重慶一醫院候診室內,一男子多次將手伸進女童褲內,女童對此表現麻木;同月,網友舉報一則名為「江蘇劉老師,媲美欣」的視頻。該系列視頻大多是一名中年男子猥褻孩子的畫面,受害者多為5到13歲的兒童。江蘇網警通報稱,該系列視頻,2016年已查處。嫌疑人朱某某、蔡某等人均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上述事件涉案當事人皆已被刑拘。

這是已曝光的。

又有多少魔爪藏匿在看不見的黑暗中?

在中國,《刑法》明確規定了「猥褻兒童罪」,其比照猥褻婦女加重處罰。

但是,另一方面,「猥褻兒童罪」又有相當的隱蔽性。據犯罪學的研究結果顯示,在未成年人的猥褻等性侵害中, 「熟人犯罪」佔很高的比例。而受害的未成年人又不懂拒絕,司法機關往往難以及時介入。根據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統計,2017年全年媒體公開報導的性侵兒童案中,家庭成員作案32起,佔比15.31%。

更嚴重的問題是,我國對於未成年人的性保護、性教育、司法適用標準,一直是短板。雖然我國的《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對針對未成年人的性犯罪做了明確規定,然而與國外刑法相比,對此類犯罪的處罰明顯過輕。

在很多國家,兒童色情、性侵兒童都是絕不容觸碰的犯罪底線。但在我國,對幼童、幼女的不正當性侵害,往往混跡於對孩子的親暱行為,社會缺乏必要的預警機制,而司法機關對此類違法也缺乏處置經驗。

對此,我們參考了部分國家對待猥褻案件的處置辦法。

美國

在法律方面,美國許多州都將侵犯兒童列為高危險犯罪者,多個州法律規定,只要與14歲以下的兒童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出於自願,一律按強姦罪處理。美國警方對兒童從事色情活動的打擊始終嚴厲,甚至連家中藏有兒童色情照片都屬於犯罪行為。

另外,為了避免這些罪犯在出獄後再危害社會,美國國會於1996年通過了以「罪犯信息公開、嚴禁接近兒童」為宗旨的《梅根法案》。

法案規定:性侵兒童的犯罪分子在刑滿釋放後,不得居住在幼兒園直至高中校園半英裡以內,而且無論遷居到美國任何地方,都要到當地警察局註冊備案。

法國

在法國,發現有未成年人受到猥褻或性侵的情況下,任何人都可以向司法機關申請對當事人實施司法保護。如果受害人不到15歲,知情者甚至必須向司法機關舉報。知情不報也是犯罪,會被處以3年監禁和4.5萬歐元的罰款。

在受到猥褻或性侵的情況下,未成年人本人也可以起訴。在未成年人申請司法保護或提起訴訟之後,法官會採取必要措施從身體、心理和感情等方面保護當事人的安全,避免使其受到更多傷害。

性侵案件的量刑從1年到20年不等,比如裸露癖可獲刑1年,強姦罪則要被判20年監禁。鑑於受害人是未成年人,量刑會加重。

德國

與美國相同,與年齡在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一概視為強姦。心理學家研究證明,很多犯有強姦罪的罪犯在被釋放後都沒有真正改過自新,還會第二次、第三次走上同樣的犯罪道路。單靠刑罰,難以阻擋犯罪。

有鑑於此,德國允許性犯罪者自願選擇是否通過外科手術進行「化學閹割」。所謂化學閹割主要是指通過注射雌性激素和抗抑鬱藥物,降低性衝動。作為減刑假釋條件,對戀童癖罪犯實施藥物治療。

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都不能容忍猥褻、性侵兒童。面對兒童安全事件,人人有責。一旦遇見,即使是路人,也應當伸出援手,制止侵害,及時報案。正如央視網所評論:「因為以血親為遮掩的侵犯行為「萬一」發生,那就是落在小女孩不幸命運中的「一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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