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節即將到來,2017年農曆年將畫上句號,各種假期也將清零。身在職場的你,今年的帶薪休假都休完了嗎?
按有關法規,我國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比如國慶、中秋、清明等,共有11天,部分公民放假的節日如「三八」婦女節、「五四」青年節、兒童節、建軍節有共計2天半。
除此之外,還有許多帶薪的假期,比如帶薪年休假(工休)、探親假,以及2017年9月才開始實施的獨生子女護理假等等。
這些假期,短的數天,長的長達148天(產假)。有的用人單位福利齊全,員工該享受的假期都享受了;有的用人單位並不重視,員工沒能休上該休的假。
西安的馬女士自2016年3月起入職一家公司,從事文秘崗位工作。因為該公司人少事多,入職一年多來,馬女士沒有休過年假,用人單位未安排馬女士享受過帶薪年休假,也未發放過任何補償。
2017年7月,馬女士向西安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並獲得支持。
龔師傅、淡師傅和南寧市一家人力資源公司籤訂了兩年的勞動合同,約定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40小時,具體作息按公司安排。但是,在實際上班的近兩年時間裡,兩人並沒有執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另外他們分別有177天休息日、節假日,都在值班中度過。
律師幫他們計算,上班的近兩年時間裡,他們加班的時間,相當於多上了3年的班。最終,法院判決人力資源公司賠償每人加班費用4.8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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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丨南國早報
值班總編丨鄧志勇
值班主任丨陳韶烽
值班編輯丨黃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