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性戀人需要合法的婚姻

2021-02-23 看理想

1.

但願所有的同志們

至少要為自己歌唱

 

非常悲傷的時候,我總是說不出話來,像17號長長的一日,坐在電腦前,在公車上,盯著各種直播畫面,看場裡的角力,看場外的抗議,聽見許多人義正嚴詞地說著許多不可思議的言論,那些赤裸裸的歧視、醜化、恐嚇,我看著披著、拿著彩虹旗的同志們在那些近乎瘋狂的群眾裡,許多悲哀的往事浮上心頭。

 

我自己是在出版第一本書時,幾乎就算出櫃了,然而在生活裡很多場合中,凡是被問及結婚了沒?有沒有男朋友?我都含糊帶過,我一直認為那是我的隱私,不需要跟陌生人交代,然而很久之後我才驚覺,大膽如我,內心仍然無法在確認安全的場所裡自然地說出自己是同志,那時我對自己非常失望,然而日復一日,我還是用這樣的模式生活,我把自己一分為二,小說家陳雪,同志,但現實生活裡的某某,「人家認為我是什麼就是什麼,方便就好。」

 

第一個女友曾經長期住在我家,與我家人關係很好,親戚鄰居也都見過,當時我尚未跟父母出櫃,只跟弟弟妹妹談起。那時我弟弟正在讀高中,一次回家,聽他說跟人大吵起來了,為的就是同志的議題,我心裡很激動也很感動,因為連我自己也不曾為了「同志」的議題跟誰大聲辯論過。我把這個部分關在小說裡,局限在「文學界」「同志圈」。

 

直到與阿早結婚後,我們上過非常多平面媒體,出過書,拍過封面照,生活寫真,在臉書上書寫日常生活點滴,我始終覺得這是一種現身的方式,我想用一種持續的行動,把我們的生活、情感、處境,以最簡單的方式寫出來。

 


這六年多來,我進過許多次醫院,開刀兩次,十月份開刀前,我跟阿早討論了很久,一直懊惱自己總是拖著拖著沒寫遺囑,也沒把僅有的一些資產做好仔細的分配,我們討論許多事,「萬一」如何,我越說越發現自己過去實在太逃避,就目前的制度來說,我名下所擁有的一切,在我死後阿早全然無法承繼,這是那些雜誌封面照、寫真照、書本、講座都沒辦法給予我們的,我們兩擁有那麼多臉書朋友、讀者,有幾萬人可以見證我們的愛情、家庭關係、婚姻關係,然而,在法律上,這什麼意義也沒有。

 

手術前一天,護理師告訴我必需要有家屬在場,我問她:「伴侶不行嗎?」她說:「要有親屬關係。」我沒有據理力爭,只是打了電話給弟弟,他說開刀前他會到場。

 

稍晚阿早來醫院看我,他把婚姻註記的證明帶來,當時已經換了另一個護士,我重新跟她說:「因為,我們是,同志伴侶....」

 

事情後來順利解決了,但阿早對我說:「我發現你沒辦法很自然地說出,同志伴侶這幾個字。」我刷地臉紅了。

 

這是我內心連自己都無解的脆弱之處,而在那時,我腦中跑馬燈似地閃過無數個畫面,想起多少次我在所謂的「一般人」面前我是如何偽裝、閃躲、隱藏自己的性傾向,年少時我曾經對朋友謊稱我的女友為「男朋友」,我在一次長達四天的採訪旅程裡,從頭到尾都用男性的方式描述我當時的女友....而那些畫面,在我心裡鑿開一個一個洞,一直使我內疚,責備自己。

 


11月17日,臺灣「立法院」外的一整條路擠滿抗議者。

直到昨天,我觀看著那些立法委員、宗教團體、以及自認為在守護家庭價值的人,他們激烈的發言,我心中那些被鑿開的洞突然都變成一隻只明亮的眼睛,是的我曾經怯懦,但那是因為我知道這個世界不安全,這世界上還躲藏著太多可能會突然出現來攻擊你、醜化你、污衊你的人,我從很小的時候早就懂得了身為貧窮的人、身為雙親不在身旁的孩子,身為「弱者」,是多麼容易成為「被侮辱與被損害者」,而到了大學一年級,某一天開始,不知什麼緣故,學校一群住在男生宿舍的男學生幾乎每日地站在我要去吃飯必然會經過的地點,他們會從宿舍窗口,大聲喊我:「江南,江南」,我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但我見過他們也是如此喊過一個身材壯碩的女生:「象腿,象腿」。

 

那時,吃飯成為我最痛苦的事,「江南」兩個字變成可以擁有無數醜陋意義的化身。我多次差想自殺,幾度要休學。

 

因為一次活動認識了那個宿舍的其中一個男生,那之後他總是約我去散步,我們沿著校園走很久很久的路,然後到學校前面的草皮上,各自唱著歌,直到天黑。他總是唱陳昇,我則是什麼歌都唱。

 

每次我們都約在他們宿舍對面的馬路上,我的身體總是因為恐懼而發抖,我會看著他從宿舍大門走出來,背後傳來訕笑的聲音。他從容地走著,高大的身影,直直走到我身旁,開朗對我一笑:「去走路!」

 

後來他跟我說,「我會約你出來,就是看不慣他們把你說成那樣,你是一個那麼好的人。」我才知道是因為某個女生編造了些我「不道德」的謠言,所以那些男生非常討厭我,故意要戲弄我,或許是為了保護我吧,他沒有將大家對我的謠言仔細說出來,「你要記得你是非常好的女生」他只是這麼說。後來我知道了,「江南」是指「江南第一才女/醜女」。

 

我們沒戀愛,他喜歡的是另一個女孩,然而那幾個月的時間,那些保持著距離不斷往前方走去,讓寬闊的風景取代無止盡的恐懼,一直走到精疲力竭,最後在草皮上躺下來,我總是閉著眼睛,大聲地唱歌,當他唱歌時,聲音非常乾淨,我不知道他對我是么感情,我想他只是比較有正義感,然而,那樣的正義感,為人挺身而出,真的可以挽救一個走向絕路的人。如果沒有他的陪伴,我不確定自己可以活過那一年。

 

我生命裡很多次都遇到這樣的朋友,我才得以一次一次逃過生命的劫難。

 

我想說的是,今日起,我要努力成為可以挺身而出的人,我要堅定地說出「我是同志」「我們是同性伴侶」,並且在生活裡認真地貫徹,面對周遭那些可能還會更加兇猛的攻擊,我希望我也能為某個人,持續地歌唱,但願所有的同志們,至少要為自己歌唱,要守護自己的靈魂,要在最艱苦的時刻,知道我們的心是自由的,愛也是自由的,我們就是美麗的,希望所有對同志友善的人們,也像那個男孩一樣,在你的生命中,看到有難的同志(或其他人),都能伸出援手,為她唱歌,或多或少地守護著他。

 

讓我們一起歌唱,走路,生活,創作,陪伴,堅持,守護,繼續做所有該做想做的事,穿過最黑暗的時刻。

 

 2016.11.18

 
11月20日,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在臺北遊行示威。(美國《紐約時報》網站)

 

2.

為什麼同志需要合法的婚姻

作者前言:此篇文章是延續上篇發文,因應臺灣的「婚姻平權」運動遭到宗教與反同人士激烈打壓而寫,反同人士用網絡、電視與報紙廣告散播「同性婚姻合法,將來人獸交、亂倫也會合法」「同性婚姻如果通過,將來孩子就不會叫你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家庭制度會完全消失」等等不實謠言,法案審議當天號召萬人包圍議場,打著「婚姻家庭,全民決定」的口號(同志的婚姻需要全民決定,但異性戀的婚姻不需全民決定)。目前支持同婚的委員提出的民法修正版本只是將民法中的「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改成「婚約應由當事人自行訂定」,並沒有改變父母稱謂,更不可能論及人獸交或亂倫。

我們兩當初結婚,就是在花蓮民宿,風雨交加的颱風夜,握手盟誓。後來好友幫我們補辦了婚禮,也只是穿上好友的白洋裝,頭戴花冠,在民宿房間舉辦簡單的儀式,當時的過程有拍攝下來,這張照片也是在那時留下的紀念。

 


陳雪和阿早

許多同志跟我們一樣,只是交換信物,私訂終身,也有人舉辦或大或小,或簡單或隆重的婚禮,即使知道在臺灣同志婚姻尚沒有任何保障,也不知道何時才會合法,但依然想要與自己愛的人許下共度一生的承諾。

 

這是愛,愛需要的是真心,不是保障。

 

然而,人是這樣活生生會成長、會衰老、會變化的存在,兩人用儘自己一生的時光守護、陪伴、理解另一個人,當面臨疾病或死別,你會想要除了在精神意義上繼續守護你的愛人,你更希望在你離開後,她能受到保護,這個保障不是從他人之處掠奪而來,僅僅是你所擁有的,你們曾經一起建造的,要延續給她。這時,私定的終身保護不了你們,真摯的祝福保護不了你們,相反的,那些錚錚的法律會來介入,會來搶走、奪走你們兩人共同努力建造的家、你們的積蓄,以及你們因為互相陪伴這一生所累積的點點滴滴,在殘酷的法律面前,什麼都不是。

 

所以同志需要婚姻,合法的婚姻。

 

有人說,如果有愛就可以,那為什麼兄妹不可以結婚,父女不可以結婚?為什麼小三不能結婚?如果有愛就可以,民法可以修改,那人獸交也可以,亂倫也可以。

 

我想回問的是,那麼你認為「你作為一個異性戀」,是為什麼可以結婚?因為你正常嗎?你更道德?因為你是天生自然?上帝的選民?因為可以延續後代?不,異性戀可以合法結婚,不是因為你更優越,更正常,只是因為法律許可。

 

小三與亂倫的問題,涉及更複雜的社會制度與倫常,這不是同志應該來解釋、來擔負的責任,法律是人定的,民法多年來一直都在修改中,許多年前,不只同性戀被歧視,甚至連異性戀的「自由戀愛」都還是不被家人、社會風俗允許的,過去時候,「跨越種族的婚姻」也是違法的,在早期臺灣,本省外省之間通婚,也會受到家人阻礙,甚至連年齡相差「3、6、9」的歲數都是禁忌,「同姓」之間想要結婚也得經過一番家庭革命。

 

婚姻的定義與相關的法律一直在改變,一直在修正,這是人類可貴的地方,我們懂得反省、調整、思考,我們有能力透過制度,透過後來的民主、法治,來抑制心中的偏見(比如對歲數相差369,或同樣姓氏相剋的迷信),並設法克服心中的歧視(比如美國之前的黑白種族禁止通婚,比如臺灣本省外省之間的相互排斥),這些法律的修改,往往可以起帶頭作用,在社會民心還沒有整體改變之前,先做好保護,保障那些因為各種原因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法律應該是站在社會風俗之前的保護傘,在這個保護之下,人人平等。當人們逐漸習慣了這些,民風自然慢慢改變。

 

更久以前,不是一夫一妻之度,婚姻是媒妁之言,是家長決定,很多時候,結婚之前,新人根本沒見過面。要嫁給誰、娶誰,不是自己說了算。這些如果沒有改變,異性戀者可以得到現在這樣的婚姻與愛情自由嗎?

 


11月17日,臺灣「立法院」外,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人群和反對者對峙。截至11月28日,臺灣民意基金會民調顯示,46.3%民眾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有45.4%不贊成,有8.2%的人沒意見。

這些社會風俗不也是在一次一次的民法修改中,漸漸化約為生活日常,浸潤人心,產生變革。為什麼反對同婚的人對人類如此不信任,不相信我們可以把民法修正得更完善、能保障更多人的權益,而不是在修正的過程犧牲或剝奪了異性戀的權益,帶來動亂。

 

許多人拿國中小學的「性別平等」教育大做文章,刻意選取某些片段來誤導社會大眾,認為這是同志勢力的入侵,是教小孩性解放,然而,做父母的人卻忽略了,國中與小學,正是孩子最容易受到欺負、霸凌的年齡,到了小五小六,也是性徵開始的時候,這些性別平等教育,並不是在「教導孩子變成同性戀」,有很多根本不是同志的孩子,只是因為身材文弱、或氣質斯文,就被嘲笑「娘娘腔」,這些欺負人或被欺負的可能就是你的孩子,性別平等教育最重要的前提不是性,或同性,而是「多元、差異與平等」,是要讓孩子們通過理解這世上的性別光譜,才不會因為無知而任意欺負看來比較「不典型」的人。

 

現在的小孩發育得早,因為網絡、媒體各種信息的來源,對於性的理解往往來源混亂,所以必須讓小學生認識「性」,在基礎的性生理知識上,更進一步的提醒孩子對身體的理解,進而可以掌握、保護自己,是要在他們還無法保護自己之前,先對性有所理解,才知道如何在發生疑惑或問題時尋求幫助,「禁止孩子接觸性」並沒辦法防止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給予他們正確的性教育,才是保護他們最好的方式。

 

回顧人類歷史,人類因為各種理由互相壓迫、殘害的例子,不可勝數,當我們走過奴隸制度、黑白隔離、種族屠殺、省籍情結、威權統治,我們是那樣地一代一代努力在反省人類犯下的錯誤,如何在這一代避免,如何補救,如何改善,我們正在努力成為更好的人,並且希望下一代能活得更自由、更寬闊,當「同志婚姻」這面照妖鏡出現時,我希望這是一面可以普遍映照所有人的鏡子,包括我自己,從鏡子裡我們看到了什麼呢?

 

最後我要對親愛的同志朋友們喊話,最近有許多朋友寫私訊給我,沮喪、憂鬱、憤怒,甚至也有因為看到這些反同恐同的言論與抗議,重新喚起生命裡的創傷,感覺受到威脅與恐懼,也為將來感到絕望,甚至想走上絕路,同志不需要烈士,因為已經有太多人因為自己的性傾向而死,因為帶領我們走到今天的,就是無數因為受到歧視、迫害、霸凌的人,是那些因為無法認同自己,無法得到認同而苦苦掙扎的人,因為更多即使一生活在孤寂痛苦中,也努力為同志人權積極奮鬥的前輩,這條路上已經鋪滿了悲傷的屍骨。

 

我祈求不要再有人因自己的性傾向而死,唯有活著,我們才得以為自己、為其他同志、為將來的同志,走出這條路,這是一條漫漫長路,唯有堅持、勇敢、堅定,才得以改變、有機會去改變。

本文轉自小說家陳雪(id:twchenxue)

ps:理想國出有陳雪《戀愛課》《迷宮中的戀人》圖書兩種,歡迎大家戳閱讀原文購買。不少人期待的《摩天大樓》也會在不久出版,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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