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六批 2019年7月29日 序號 受理編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 汙染類型 調查核實情況 是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1 D2HI201907190029
海口市海南合群汽車鄭州日產有限公司和海南合群長安汽車有限公司的烤漆房之前被環保局查封過,後來又擅自啟用烤漆房,噴漆產生的臭味影響周邊居民。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 經現場核實辦件反映的問題,海南合群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的烤漆房廢氣原先經過濾棉過濾和活性炭吸附處理後通過排氣筒高空排放,2018年8月7日秀英區生態環保局對該公司在烤漆作業過程中存在未設置異味和廢氣處理裝置等汙染防治設施並保持正常使用的違法行為進行了查處(秀環罰字〔2018〕151號),責令改正及罰款貳萬元,但未對烤漆房進行查封。
汽車在噴漆、烤漆期間會產生漆霧和揮發性有機廢氣。投訴情況部分屬實。
經現場查看,海南合群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已於2019年3月購進新型的廢氣淨化處理裝置。噴烤漆房產生的廢氣由安裝在噴烤漆房的風機收集系統收集後,鄭州日產4S店一個烤漆房廢氣經過「濾棉過濾+UV光氧化催化廢氣處理設備+活性炭吸附」處理,另一個烤漆房和長安汽車烤漆房產生的廢氣均是經過「濾棉過濾+活性炭吸附」處理,處理後的噴烤漆廢氣通過排氣筒引至屋頂排放。該公司會對職員工進行烤漆房操作流程的崗前培訓及常規性維護保養,附有詳細的維護記錄表和烤房使用流程。 屬實 (一)現場向海南合群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負責人強調企業要加強管理,確保汙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並定期維護,做到達標排放。(二)要求企業及時更換UV光解等離子活性炭一體機的活性炭,並做好維護及清理臺帳記錄(三)噴漆作業時關閉車間門窗,避免烤漆廢氣逸散出去。(四)相關職能部門加強對該區域的巡查管控,並立即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企業的烤漆及廠界無組織氣體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依法處理。(五)我區將以問題為導向,舉一反三,加強轄區內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的巡查管控,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無 2 D2HI201907190050 金貿西路11號慧寶大廈1樓有1家東北飯店和1家湖北飯店,經營期間每日炒菜油煙直排下水道,無專用排油煙管道,附近居民每日都能聞到油煙味,嚴重影響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市龍華區 大氣 7月20日11時,龍華區副調研員趙穩根組織金貿街道辦事處、區生態環境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電力社區、小區物業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海口龍華楚湘坊餐飲店油煙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排放至下水管道,油煙淨化器出廠日期為2016年12月;海口龍華愛家味東北老菜館油煙經油煙淨化器處理後排放至下水管道,油煙淨化器出廠日期為2018年3月;2家餐飲店油煙直排下水道情況屬實。兩家餐飲店廚房內均存在油漬未及時清理現象,且油煙排放口設置不規範,導致有少量油煙味散發出來,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存在的問題:兩家餐飲店炒菜的油煙排放口不規範,導致有少量油煙味散發出來,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屬實 (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海口龍華楚湘坊餐飲店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海龍綜法改字L7〔2019〕第Z0720號),責令商家7天內對排煙管道進行全面改造,並指導業主加裝二次過濾設備後低空排放。
(二)海口龍華愛家味東北老菜館自行停業十天對油煙淨化器、油煙管道等進行整改,並指導業主加裝二次過濾設備後低空排放。
(三)7月20日,區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海口龍華楚湘坊餐飲店油煙排放情況進行監測,海口龍華愛家味東北老菜館待整改完後再進行監測。
無 3 D2HI201907190064 海口市龍華區海榆中線國道224,沿著昌旺水庫(橋婷水庫)大壩走完會在附近50米左右發現兩個魚塘,這個水庫屬於遵譚鎮政府管理,原來用於農田灌溉,後來有人過來偷挖了這兩個的魚塘,從昌旺水庫引水過來養魚養鴨,一共佔地20多畝,破壞了農田資源,產生了臭味,汙染了周圍的環境,並且農民不能再從水庫抽水種植農作物。 海口市龍華區 土壤,大氣 7月20日14時30分,龍華區委常委李明組織遵譚鎮政府、國土所、區農村農業局、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橋亭水庫管理站等單位負責人到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兩個池塘為天然形成,非人工偷挖,不存在破壞農田資源的問題,不存在從水庫引水的問題。該處為集體土地,權屬人為遵譚鎮人民。林貽偉、王安偉二人私自佔用集體土地在該處養殖家鴨70隻,未養殖魚類。現場因鴨糞、飼料等因素影響,養殖點有輕微異味。兩個池塘未對外排水,不存在汙染周邊農田的問題。周邊有3處農戶通過水泵從兩個池塘內抽水灌溉,且經工作人員走訪周邊農戶,不存在影響農民從水庫取水種植的問題。
存在問題:林貽偉、王安偉二人私自佔用集體土地養鴨,造成池塘附近有異味。 屬實 現場要求養殖戶林貽偉、王安偉二人,停止在該處養殖。 無 4 X2HI201907190005 海口市濱江路與博雅交叉口汙水處理廠距離該地區江畔人家小區不足100米,無環評手續,汙水直排南渡江,業主擔心身體健康受影響。 海口市瓊山區 水 2019年7月20日11:30,由瓊山區生態環境局、區水務局、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濱江街道辦等部門到達現場開展調查,核實該群眾信訪案件。經調查核實如下:
(1)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群眾反映的的「距離江畔人家小區不足100米」情況不屬實。
(2)該項目(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群眾反映的「無環評手續」問題不屬實。
(3)經核查,江畔人家項目在2012年11月12日進行排水許可項目竣工驗收時,根據海口市水務局出具的驗收意見:「該項目排水已按雨、汙分流原則進行分流,雨汙水按要求接入鳳翔東路市政雨汙水檢查井」,市水務局分別於2013年12月11日和2014年8月18日以海水審驗函〔2013〕4號和〔2014〕54號回復江畔人家項目竣工驗收意見,表明該小區已按雨、汙分流原則接入市政雨、汙水檢查井。2018年12月中旬,一體化汙水提升泵站建設項目初步建成後,我區開展截汙納管工作,將之前因無處理設施而從管道溢流至方涵處的生活汙水通過管道引入一體化提升泵站,群眾反映的「直排入南渡江」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瓊山區政府將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運營單位加強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設施運營管理,同時定期對泵站設施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如發現問題,依法進行處理。同時,要加強群眾環保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群眾對環保設施的正確認識,消除群眾的疑慮,避免周邊群眾產生「鄰避」心理。 無 5 X2HI201907190007 海口市秀英區長濱六路五源河公寓B區9棟、11棟兩個垃圾投放點垃圾量大、距離樓房太近,味道重,垃圾汙水橫流,造成環境和空氣汙染。投訴人要求撤銷這兩個垃圾投放點,在樓下設置垃圾桶、禁止垃圾車進入小區。 海口市秀英區 水,大氣 2019年7月20日14:30,秀英區政府人民快速響應,組織區住建局、西秀鎮環保辦、區住保中心等部門工作人員趕赴西秀鎮五源河小區B區。經現場核實統一規劃設置四個垃圾投放集中點,分別位於小區四個角落,為東北角、東南角、西北角、西南角,群眾所反映的兩個垃圾點分別位於東北角和西北角,中間設有綠化帶和人行道離小區居民樓較遠約20米,兩個垃圾投放點垃圾量大,味道重,舉報情況屬實,汙水橫流現象尚未發現。 屬實 (一)在小區樓下設置垃圾桶,禁止垃圾車進入小區,不符合規範,無法解決整棟樓的垃圾收集的需要,也不利於垃圾集中收運。
(二)2019年7月21日已完成老舊破損垃圾桶的更換,加強投放點的保潔和監管巡查,做到及時遮蓋及時清洗。 無 6 X2HI201907190008 海口市濱江路與博雅交叉口汙水處理廠距離該地區江畔人家小區不足100米,無環評手續,汙水直排南渡江,業主擔心身體健康受影響。 海口市瓊山區 水 經調查核實如下:
(1)經實地測量,一體化提升泵站與江畔人家小區居民樓邊界距離為105米。群眾反映的的「距離江畔人家小區不足100米」情況不屬實。
(2)該項目(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是《海口市響水河、紅城湖、河口溪、道客溝等4個水體水環境綜合治理ppp項目》分項工程之一,該項目的建設單位已按照環評法規定編制環評報告表,並報市生態環境局審批,2017年9月14日已取得了該項目的環評批覆意見(海環審﹝2017﹞327號)。群眾反映的「無環評手續」問題不屬實。
(3)經核查,江畔人家項目在2012年11月12日進行排水許可項目竣工驗收時,根據海口市水務局出具的驗收意見:「該項目排水已按雨、汙分流原則進行分流,雨汙水按要求接入鳳翔東路市政雨汙水檢查井」,市水務局分別於2013年12月11日和2014年8月18日以海水審驗函〔2013〕4號和〔2014〕54號回復江畔人家項目竣工驗收意見,表明該小區已按雨、汙分流原則接入市政雨、汙水檢查井。2018年12月中旬,一體化汙水提升泵站建設項目初步建成後,我區開展截汙納管工作,將之前因無處理設施而從管道溢流至方涵處的生活汙水通過管道引入一體化提升泵站,群眾反映的「直排入南渡江」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瓊山區政府將加大監管力度,督促運營單位加強河口溪一體化提升泵站設施運營管理,同時定期對泵站設施開展環境質量監測,如發現問題,依法進行處理。同時,要加強群眾環保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增強群眾對環保設施的正確認識,消除群眾的疑慮,避免周邊群眾產生「鄰避」心理。 無 7 X2HI201907190013 海口市瓊山區楊氏格雅實木家具廠,距離居民區一牆之隔,生產造成的空氣汙染和巨大的噪音嚴重影響小區的正常生活。已向海口12345熱線舉報,回復家具廠已取得環評,監測結果達標,但是噪音及異味對小區居民的影響一直未得到有效的解決。 海口市瓊山區 大氣噪音 核查情況如下:
(一)海口瓊山楊氏格雅實木家具加工廠持有《海口市環境保護局關於批覆海口瓊山楊氏格雅實木家具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函》(海環審〔2015〕37號)、《海口市生態環境保護局關於海口瓊山楊氏格雅實木家具生產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的函》(海環審〔2016〕119號)以及與海口根勝清潔服務有限公司籤訂的《汙水清運合同》《危險廢物處置服務合同書》(編號: YW-HT-G14-176)、《城市排水許可證》、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市環監驗字(2015)第128號),環保手續齊全。
(二)根據2018年7月2日《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8/284號)、2019年6月4日《檢測報告》(編號:HKHBJS/2019/353號)顯示,該項目有組織廢氣、無組織廢氣、噪聲監測結果均達標。
(三)該項目與椰海大道丹璽琉泉居民區內的居民樓相隔約有6米。家具廠日常雖然採取了隔音、降噪、防異味等措施,各項環保檢測指標均達標,但因部分生產區域為鐵皮棚(主要用於倉儲)結構,經營時間長後,可能出現老化破損情況,人工搬運過程產生聲音和存放木料、成品、半成品散發的味道可能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綜上所述,群眾反映的「噪音及異味對小區居民的影響」部分屬實。
屬實 (一)要求業主自查自糾,修復鐵皮棚老化及破損部位。
(二)要求項目業主施工生產時做好門窗縫隙處理,進行密閉作業,不得在工作時間(8:00-12:00,14:30-18:00)以外生產,避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
(三)監管部門及屬地街道將堅持做好日常巡查、群眾走訪和後續管理工作。 無 8 X2HI201907190023 海口市東山鎮儒萬村委會鑫雙龍礦業,爆破開採石料導致村民房屋破裂,排放礦業汙水之村水塘,導致水塘被汙染,產生惡臭,施工粉塵汙染空氣,半夜施工噪聲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向當地政府投訴多次,未能得到有效解決。 海口市秀英區 水,大氣,噪音 經核實,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各類手續完善,持有工商營業執照、開採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環評批覆和驗收手續等。(一)該公司委託有資質的海南國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進行業務爆破,並有監理單位進行監測。採石場爆破點距離北邊儒茅村約500米,距離西邊鳳凰村約300米,距離南邊儒楚村約800米。原來鳳凰村10多間房屋破裂,已通過協商調解解決。今年6月16日,石山鎮政府組織石場方與儒茅村村民之間的協調會。石場方認為,自己在採石過程中所產生的爆炸震動,經過國安爆破公司專家評測,在安全合理範圍,不認同村民的說法。並同時表示如果經過有資質的第三方權威公司鑑定,證明村民房屋開裂確實與石場爆破有關,石場方面會進行賠償。但儒茅村村民認為,53處房屋破裂是明擺的事實,不接受第三方權威公司的鑑定結果。(二)採石、碎石作業過程不產生廢水,但採石礦坑下雨時有積水,石場方把積水抽到沉澱池處理後排放到排水溝,該排水溝是自然形成的,主要用於東星村、儒萬村農田下雨時排澇使用。作業現場及生產過程未發現存在惡臭問題,排水溝也不存在惡臭味道。且今年我區環保部門於7月5日對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地表水進行檢測,經檢測達到農業用水標準,投訴反映「礦業汙水排放導致水塘汙染及產生惡臭問題」不屬實。(三)廠區邊界南側鋪設水管和噴淋設施24小時進行噴淋,灑水車不定時的對生產運輸通道進行噴灑降塵,物料堆場內的石料用遮陽網進行覆蓋,碎石傳送帶下料口安裝有霧炮機對傳送的石料進行降塵處理。破碎機設置在相對封閉的空間內進行破碎,能有效的降噪和降塵,下料口安裝有降塵罩,能有效減少下料過程的揚塵,車輛運輸使用南側儒萬村村委會水泥硬化主幹道。(四)我區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4月7日對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噪聲和廢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均顯示達標;且經今年5月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停工整頓後,已按要求在法定時間(6:00-22:00)進行作業,未超時生產,且其中12:00-14:00未作業,半夜施工問題不屬實。 屬實 一是由市地震局下屬專業機構對儒茅村破裂房屋與石場爆破關係進行鑑定,同時由我區住建局對破裂房屋進行危房檢測,現已入戶調查,後續工作依據鑑定結果處理;
二是要求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對已開採的點位進行復綠,2日內完成,且務必在規定範圍內進行開採,不得越界開採;
三是要求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增加灑水車灑水次數,全方位降低揚塵汙染;
四是由東山鎮城管中隊加大對運輸車輛的巡查力度,要求該廠運輸石塊時嚴格遵守超載超限治理規定,不得超載運輸,並對車輛石塊進行覆蓋,防止運輸過程中散落等產生揚塵汙染;
五是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廢水、噪聲、粉塵再次檢測,預計5天內出具檢測報告,並根據檢測結果進行下一步工作;
六是向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強調企業環保責任,增強企業環保主體意識,使其自覺守法,自覺肩負其企業環保責任,並加大對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的巡查力度,督促海南鑫雙龍礦業有限公司對存在問題的整改落實。 無 9 X2HI201907190024 海南省海口市鹽灶一橫路2號周邊的公共道路上,有攤販佔道賣鮮活家禽還有魚蝦,導致周邊惡臭瀰漫,影響周邊居民及幼兒園內孩子們的健康。 海口市龍華區 大氣 7月20日10時30分,龍華區副區長林山組織濱海街道、鹽灶三社區、濱海街道城管中隊等單位負責人組成專項處置組到現場調查核實。
經查,該處三家水產品商販均未在店內顯著位置懸掛工商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
存在問題:(1)三家水產品商販均未能提供工商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
(2)商鋪存在出店、佔道經營現象;
(3)水產品銷售時存在臭味瀰漫及衛生環境不達標的問題。 屬實 (1)7月20日,濱海街道城管中隊對三家水產品商販出店佔道的商品均已依法依規查扣,並將於7月22日對該地附近經營鋪面及商販進行現場整治,嚴查出店經營、佔道經營現象。
(2)7月23至24日,區環衛局、區愛衛辦、市場監督管理局、濱海街道辦事處聯合執法落實各鋪面是否具備經營資格及條件,如不符合經營條件或無經營資格的,根據鞏文鞏衛工作要求,在現場拍照取證後,依法依規進行取締,同時引導商販到正規農貿市場內進行經營。
(3)後續城管中隊將加強日常監管,對鹽灶一橫路6號沿街各商鋪進行實時監督,同時龍馬環衛公司加強日常的清掃工作,及時清除該處的臭味瀰漫問題。 無 10 X2HI201907190025 海口市瓊山區甲子鎮長昌煤礦在被掃黑除惡督導組檢查後,採用掩埋的方式掩埋瓊炳磚廠,掩埋磚廠的同時也將附近農田灌溉水溝填埋了,影響村民灌溉用水,同時舉報人質疑煤窯未經環評部門專家評估,直接掩埋會對地下水造成汙染。 海口市瓊山區 水、土壤 核查情況如下:
(一)關於「採用掩埋的方式掩埋瓊炳磚廠」問題,原(瓊炳磚廠)廠區範圍內磚窯、煙囪已經拆除並完成清理和平整,採用平整物料為就地粉碎的拆除物(以磚塊為主),無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質,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二)關於「將附近農田灌溉水溝填埋,影響村民灌溉用水」的問題,該地塊(原瓊炳磚廠)東側50米外有一條灌溉水利渠,該渠道灌溉範圍為瓊星村委會、瓊新村委會和海豐村委會的排坡村等,通過現場無人機航拍、工作人員沿水利渠實地查看,未發現封堵、填埋和破壞水利渠道的現象,該水利渠排水暢通,周邊的水田正常耕作,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三)關於「質疑煤窯未經環評部門專家評估,直接掩埋會對地下水造成汙染」的問題,場地採用平整物為就地粉碎的拆除物(以磚塊為主),無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質,磚塊為常見的建築材料,生產原料主要為黏土和煤矸石,不會對地下水產生汙染。為了進一步核實地下水情況,對最近的排坡村用水情況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目前周邊居民飲用水來源為九尾水庫的原水,地下水主要用於灌溉。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排坡村的地下水進行採樣檢測,群眾反映的問題,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將根據檢測結果採取下一步措施。 屬實 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對排坡村的地下水進行採樣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將根據檢測結果進行進一步處理。 無 11 X2HI201907190026 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美城生態養豬場相關環保手續完善、環保措施齊全,但在2017年中央環保督察時被舉報,經秀英區政府調查被確定為惡意舉報。2018年秀英區將該養豬場環保設施全部搗毀,理由為擅自佔用集體土地建設。導致該養豬場無法正常經營。 海口市秀英區 其他汙染 2019年7月20日13:20分,海口市秀英區石山鎮組織城管中隊及環保辦主任王達前往美城生態養豬場場現場進行案件核查。經查,目前養豬場屬於停產狀態,該養豬場內的3個國土違法圖斑的建築物及附屬設施(含部分配套環保設施)實施已拆除,其餘合法部分仍保留。 不屬實 已解決 無 12 X2HI201907190031 海口市瓊山區甲子鎮中地煤礦廠破壞耕地、水田、私自盜挖煤矸石。 海口市瓊山區 生態 核查情況如下:
(一)作為長昌煤礦下屬的全民所有制企業,海南中地煤長昌磚廠所開採的兩個礦坑均在發證採礦區域內,地類為採礦用地,不存在耕地和水田情況。信訪反映「中地煤礦廠破壞耕地、水田」的情況不屬實。
(二)2017年10月長昌煤礦採礦證到期後,我區相關監管部門依法對該區域非法採挖行為進行重點打擊。2018年3月,瓊山國土執法大隊依法對海南中地煤長昌磚廠股東馮俊章非法採土行為立案查處,非法採挖量為622.7立方米,罰款10274.55元。2018年7月20日,瓊山區政府組織國土、環保、農林、科工信和安監五部門聯合下放《關於責令停業整頓長昌煤礦15家磚廠的聯合通告》,對所屬兩個礦坑出入口澆築水泥路障,礦坑周邊拉設鐵絲網,目前兩個礦坑已經大量積水荒棄。群眾反映的「私自盜挖煤矸石」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中地煤長昌磚廠股東於2018年3月存在非法採挖情況,瓊山國土執法大隊已依法立案查處,而後未再發現非法採挖現象。瓊山區國土執法部門、甲子鎮政府、海口市國土瓊山分局負責加強對該磚廠採礦區的巡查,發現違法開採情況,第一時間打擊處置。 無 13 X2HI201907190036 海口市秀英區秀英街道書場村的海南港澤通物流有限公司、海南富通鋼鐵銷售有限公司、海南鋼銀實業有限公司、海南正鑫源貿易有限公司、鵬海物流、海口鑫博特汽車維修等,作業期間長期產生大量粉塵和噪聲,嚴重幹擾附近居民正常生活。這些公司均為違規建廠、違規作業,是書場村以私自對外出租經營。 海口市秀英區 大氣,噪音 (一)噪音、粉塵汙染問題:海南港澤通物流有限公司與鵬海物流兩家公司確實有存在長期存放貨車,來回車輛產生大量揚塵的問題,無任何降塵設備,不符合經營要求,情況屬實。海南富通鋼鐵銷售有限公司、海口鑫博特汽車維修、海南鋼營物流有限公司、海南正鑫源貿易限公司均有灑水降塵設備,但灑水力度不夠,也存在揚塵問題,情況屬實。該6家公司作業時產生噪聲,秀英區環境生態局立即委託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維多利亞小區周邊進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均為達標。(二)違規建廠、違規作業的問題:維多利亞小區旁海南港澤通物流有限公司與鵬海物流兩家公司均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停車場內建築物現場核查共3宗建築物,於2010年建設(《城鄉規劃法》2007年頒布實施)前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不作違法建築認定。海南富通鋼鐵銷售有限公司、海南鋼營物流有限公司、海南正鑫源貿易限公司位於維多利亞小區北側、永萬路東側,建於2010年建設(《城鄉規劃法》2007年頒布實施)前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不作違法建築認定。3家均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海口鑫博特汽車維修屬於永萬路東側正規商鋪,建於2010年建設(《城鄉規劃法》2007年頒布實施)前屬於歷史遺留問題不作違法建築認定。鑫博特汽車維修過程存在作業噪聲,均辦理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城管隊員現場未發現違規超時作業。該土地為書場村集體用地,由村委會進行租賃,屬於集體出租行為,不存在私自對外出租經營行為。 屬實 1、秀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海南港澤通物流有限公司與鵬海物流兩家公司立即停業進行整頓,禁止車輛通行與作業。2、秀英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海南富通鋼鐵銷售有限公司、海南鋼營物流有限公司、海南正鑫源貿易限公司、海口鑫博特汽車維修單位必須立即做出應急的降塵措施,每天多次頻繁的對場地進行灑水降塵。3、要求6家公司在經營時間外的時間段不允許進場作業,同時在生產過程中要避免產生噪音擾民的現象,街道環保辦與城管中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巡查,如發現經營時間段外作業立即作出相應處罰。
4、城管中隊安排人員對該點位加強巡查,如若發現該企業在未整改完畢之前恢復作業,便立即對該企業做出處罰。 無 14 D2HI201907190028 海口市美蘭區新埠島三水瀾灣小區河對岸有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堆放。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土壤,噪音 7月20日16:00,海口市美蘭區新埠街道辦事處帶領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調查了解情況,現場對信訪事項中所指點位進行詳細排查,發現信訪事項所指情況屬實。 屬實 ①已組織環衛工人對河道及沿岸生活垃圾進行清理,現建築垃圾及生活垃圾已清理完畢並加強日常巡邏;
②已組織工人對排水口的建築垃圾進行清運,並用水泥沙石重新修建護河堤;
③已組織社區幹部深入居民家中進行勸導教育,要求居民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入垃圾桶,禁止亂丟堆放在河道旁。
④進一步增加沿河垃圾桶投放和增強垃圾清運頻次,如發現有私自傾倒建築垃圾的,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 無 15 D2HI201907190008 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61號華夏銀行大廈15樓華夏銀行食堂,油煙太大,樓下辦公單位受到了嚴重的汙染。曾通過12345熱線投訴相關人員上門走訪進行處理,油煙排放情況好了一段時間但是過後又肆無忌憚的排放。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 經查,該食堂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編號:91460000348087012T)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周彥;經營地點: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國興大道61號,主體業態:單位食堂(企事業、機關食堂),經營範圍:熱食類食品製售,糕點類食品製售。該食堂排煙管道已安裝油煙淨化器並接入該大廈主油煙管道,油煙通過管道在樓頂進行排放。2019年7月22日11:00,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委託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海南海沁天誠文昌分公司擬對華夏銀行員工食堂進行油煙監測,但經現場查看,由於管道太厚,現場沒有大型切割工具無法切開,監測公司認定達不到監測條件,故未能進行監測。
屬實 海口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華夏銀行食堂立即對油煙管道進行整改,安裝油煙回擋,要求7月27日前必須整改完畢。待該食堂整改完畢後,海口市美蘭區生態環境局立即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油煙檢測公司對華夏銀行食堂進行油煙檢測,待檢測結果出具後,海口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在依據檢測結果繼續走執法程序,依法辦理。 無 16 D2HI201907190013 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靈桂大道大型車輛通過時產生大量揚塵,每天大概有2000輛以上的車輛經過;在靈桂大道右轉通往海口的方向美都賓館門前斑馬線有大型車輛按擊喇叭,噪音擾民,影響居民正常生活;靈桂路處理交通事故交警支隊到仁定村路段的兩邊排水渠疑似被大型車輛壓壞。 海口市美蘭區 噪音,大氣 1.靈桂大道路面損毀較為嚴重,主幹道與人行道連接處僅簡易硬化,人行道未硬化,無綠化帶,為裸露黃泥土,目前由於機場限行,而靈桂大道未對貨車限行,大量貨車途經靈桂大道轉白駒大道或海文高速,容易造成揚塵問題。2.靈桂大道往瓊文大道方向,美都賓館門前有十字路口,車輛等候紅綠燈、轉彎時存在鳴笛噪音過大問題。3.靈桂路處理交通事故交警支隊到仁定村此路段的排水設施為簡易排水溝,被大型車輛、重物壓踏容易損毀,又由於人行道路面未硬化,車輛經過帶起塵土、雨天雨水衝刷泥土易將排水溝網孔堵塞。舉報情況屬實。 屬實 1.針對揚塵問題。鑑於揚塵問題涉及道路管養,短期處理為要求靈桂大道一期施工方對路面及周邊進行灑水養護,提高灑水頻率有效降低揚塵。目前靈桂路一期已完成瀝青中層攤鋪、左幅路燈等施工,正在進行左幅人行道鋪磚,預計2019年7月底完成現有工作面鋪磚工作,人行道鋪磚後將有效減少揚塵。根本性的解決措施是儘快啟動靈桂大道二期項目,對靈桂大道進行全面修復升級。
2.針對噪音問題。由於靈桂大道不屬于禁嗚路段,等候紅綠燈及轉彎需要提醒過往行人車輛。為減少鳴笛對周邊居民影響,市區交警部門已對該路段加強管理,安排協警在交通路口加強交通疏導、宣傳教育,讓過往車輛少鳴笛、儘量不鳴笛。
3.針對排水渠損壞問題。靈桂路一期項目分管領導已與市城建集團負責人於2019年7月22日共同到現場勘查排水渠損壞情況並制定修複方案,預計2019年8月底完成修復工作。同時協調交警部門對修復好的排水渠採取用隔離欄沿路遮擋排水渠,避免途徑車輛再次壓壞排水渠。 無 17 D2HI201907190020 海口市美蘭區文明東路山內一街路口兩邊有兩家燒烤園,經營期間油煙、異味、噪聲較大。作業時產生的餐廚汙水直排雨水溝,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多次投訴無果。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噪音,水 1.「 海口美蘭陸興烤雞店」已安裝油煙淨化器,但該店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該店餐廚汙水經隔油池過濾後先排至三級化糞池,再從化糞池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市民反映其在燒烤作業時產生的餐廚汙水直排雨水溝情況不屬實。
2.「八一湛江燒烤園」 已安裝油煙淨化器,該店已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餐廚汙水經隔油池過濾後先排至三級化糞池,再從化糞池排入市政汙水管網,市民反映其在燒烤作業時產生的餐廚汙水直排雨水溝情況不屬實。
3.經向周邊群眾了解,兩家燒烤園的噪音擾民問題主要是該兩家店客人用餐時產生的社會生活噪聲,現場調查時發現其確實存在噪音擾民問題。
4.兩家燒烤店均未辦理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 屬實 1.對「八一湛江燒烤園」和「陸興烤雞店」油煙排放是否超標由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於2019年7月21日23:00(工況負荷較大時)進行監測,將於2019年7月29日出結果,美蘭區生態環境局將根據檢測結果作下一步處理。
2.對兩家燒烤店均存在噪音擾民問題,2019年7月20日23點15分,白沙派出所工作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分別對「八一湛江燒烤園」與「陸興烤雞店」各處罰金額200元,並督促店家作出整改,張貼「請勿大聲喧譁」等標語,並勸導顧客勿大聲喧譁。
3.對兩家燒烤店均未辦理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問題,海口市美蘭區綜合執法局於2019年7月20日對黃艮懷(陸興烤雞店)與王善美(八一湛江燒烤園)分別下達《案件初查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章)行為通知書》,責令其停止排放汙水,補辦汙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2019年7月24日對黃艮懷(陸興烤雞店)與王善美(八一湛江燒烤園)分別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對其各處罰人民幣29999.00元。
4. 對海口美蘭陸興烤雞店未辦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問題,美蘭區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22日對海口美蘭陸興烤雞店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限其2019年7月25日前完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手續,並對其處罰人民幣10000.00元。 無 18 D2HI201907190043 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六東路華凱江海庭小區,小區物業公司割草、鋸木頭採用老舊機械,噪音和尾氣很大,影響住戶。最近半個月,每天不定時作業。 海口市美蘭區 大氣,噪音 . 2019年7月20日15:30,海甸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君、區住保中心副主任張天曉等相關工作人員到海甸島六東路華凱江海庭小區了解有關投訴情況。經現場調查核實,海南珠江格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華凱江海庭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現有兩臺小型綠化修剪機器,一臺綠犁機,用於修剪小型灌木;一臺草坪割草機機,用來修剪草地,該兩臺機器均於2017年底從正規廠家購買,使用不到2年,機器到目前未出現過故障。使用燃料93#汽油,均為小型排量機器,作業中不會產生較大的噪音和尾氣排放。小區內的樹木修剪採用人工修剪的方式,不使用機械對樹木進行修剪。小區物業服務中心有綠化作業的相關工作制度,綠化修剪的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周末假期不作業,同時在每次綠化修剪前均會提前張貼公告告知業主。 屬實 (一)深入調查核實。2019年7月20日15:30,海甸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君、區住保中心副主任張天曉等相關工作人員到海甸島六東路華凱江海庭小區了解有關投訴情況,對交辦信訪件事項進行調查核實。
(二)領導現場督導整改。2019年7月20日下午,海甸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君、區住保中心副主任張天曉等到現場督導整改。一是華凱江海庭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要提前在小區公告欄以及每棟住宅樓粘貼綠化修剪工作公告,及時告知業主修剪計劃,明確本次修剪的作業天數以及具體作業時間,並嚴格按照公告的作業時間進行綠化修剪,提高工作效率,壓縮作業天數,儘快完成綠化修剪工作,減少對業主產生影響。二是華凱江海庭小區物業服務中心要經常對綠犁機和草坪割草機進行保養維護,儘量減少產生噪音和尾氣影響。 無 19 X2HI201907190012 海口市美蘭區三東路伊甸園別墅小區1、5、6棟未經批准違規開辦幼兒園,噪音巨大,汙染小區居民。曾向12345投訴,未能解決。 海口市美蘭區 噪音 調查過程中經向小區周邊居民了解,幼兒園平時並沒有太大噪音,站在小區外基本聽不到人員活動聲音,幼兒園開展早操等活動時會使用音響播放音樂,幼兒在園期間(正常工作時間段)難免會發生一些聲音。另查,該幼兒園是經海口市美蘭區教育局審批設立的一所民辦幼兒園。 屬實 已要求該幼兒園立即整改,1.開展早操等活動時,控制音樂音量,原8:00早操時間調整至9:00進行。2.上課或下課期間要叮囑孩子輕聲細語,園長要做到實時巡班等等,最大的程度地減少對周邊居民生活的影響。3.已協調區生態環境局待幼兒園開園上課期間,聘請專業機構對該幼兒園進行噪音檢測,待檢查結果出來後再依法依規進行下一步處置。 無 20 X2HI201907190014 海口市美蘭區靈山鎮海榆大道東側,距離居民區30-50米範圍有木材加工廠和廢品回收站,木材廠鋸木材產生的噪音十分大,並且伴有難聞的柴油味,廢品回收站挖掘機處理廢鐵時產生的噪聲,嚴重影響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曾多次投訴,但是相關部門只要求木材廠和廢品回收站按國家規定時間作業,並要求舉報人提供噪音超標證據。 海口市美蘭區 噪音,大氣 1.廢品回收站現場提供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編號4601046113)已2019年5月過期失效,回收站距離村莊居民區約30米,存在處理廢鐵時噪聲擾民問題,收購的廢舊柴油發動機異味。
2.符發衛木材加工廠,無工商營業執照,現場有2臺木材切割設備,距離村莊居民區約30米,生產時存在噪聲擾民現象,現場執法人員沒有聞到難聞的柴油味。
3.陳成海木材加工廠,無工商營業執照,現場有3臺木材切割設備,距離村莊居民區約100米,生產時存在噪聲擾民現象,現場執法人員沒有聞到難聞的柴油味。
經核查,X2HI201907190014號信訪件中廢品回收站處理廢鐵時噪聲擾民問題屬實,符發衛、陳成海木材加工廠噪聲、柴油味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1.海口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靈山中隊於2019年7月20日對海南恆盛龍實業有限公司廢品回收站下達《案件初查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以違反《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規定》的第14條規定,責令廢品站在7月23日前自行清理場地恢復原狀;海口市美蘭區商務局回收海南恆盛龍實業有限公司過期的《再生資源回收經營備案登記證》(編號:4601046113)。海南恆盛龍實業有限公司廢品回收站同意自2019年7月21日起停產停業,所有相關設施、設備限期15天內自行全部搬離現場,房屋保留不予拆除。
2.符發衛木材加工廠無證經營,海口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靈山中隊於2019年7月20日對符發衛木材加工廠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以違反《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規定》的第14條規定,責令符發衛木材加工廠在7月23日前自行清理恢復原狀撤離現場。符發衛木材加工廠同意自2019年7月21日起停產停業,所有相關設施、設備限期15天內自行全部搬離現場,房屋保留不予拆除。
3.陳成海木材加工廠無證經營,海口市美蘭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靈山中隊於2019年7月20日對陳成海木材加工廠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以違反《海口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規定》的第14條規定,責令陳成海木材加工廠在7月23日前自行清理恢復原狀撤離現場。陳成海木材加工廠同意自2019年7月21日起停產停業,所有相關設施、設備限期15天內自行全部搬離現場,房屋保留不予拆除。
4.7月20日下午17點,海南恆盛龍實業有限公司廢品回收站調用機械開始搬離設備清理現場。預計8月5日搬離全部設備。
5.7月21日早上8點,符發衛、陳成海兩家木材加工廠開始著手自行拆除。預計8月5日搬離全部設備。
無 21 D2HI201907190023 海口市和風江岸的南渡江邊儒房渡口有3個大的排汙口(國家環境監測站旁邊),懷疑是江邊排汙站的排汙口,颱風和晚上偷排汙水(每次排汙至少長達半小時,預計達上百噸汙水),附近能聞到臭味。 海口市美蘭區 水,大氣 7月20日10時15分收到交辦案件後,當日下午15時,市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員會同市排水管道養護所、市排水泵站管理所、美蘭區市政維修管理中心、美蘭區水務局、美蘭區環保局相關人員,前住和風江岸的南渡江邊儒房渡口的排汙口處進行現場查看和實地調查。調查發現泵站排水口無水流出,出水口乾淨清潔無汙漬。片區的排水管道已完成雨汙分流,連接泵站的雨水管道也無汙水溢流的情況出現。根據泵站運行情況分析,當泵站雨天排水或運行保養排水後,未排淨的水便積存在泵站排水管道內,經過一段時間,積水變質發酵產生異味,當泵站再次運行時初排出水有異味和少許顏色(即群眾舉報的「汙水」),大約經過十分鐘後排出的水體便無異味。 屬實 (一)為了準確、科學地判斷是否有汙水通過排澇泵站排入南渡江,市排水泵站管理所將委託檢測單位對國興排澇泵站進水池的水質進行檢測。
(二)為消除泵站排水管道內未排淨的積水經過變質發酵產生異味對附近居民造成的影響,市排水泵站管理所擬對泵站排水出口處的出水管進行延伸埋地式改造。
(三)市、區養護單位將加強對周邊道路市政排水管網的清理及養護。
無 22 X2HI201907190010 海口秀英區海榆中線199號金鹿工業園區未設置排汙管道等環保設施,汙染嚴重,「散、汙、小」企業多,監管不到位。 海口市龍華區 水,其他汙染 7月20日10時15分收到交辦案件後,當日下午16時30分,市市政管理局工作人員會同市排水管道養護所、市水務局、秀英區政府、龍華區政府、金鹿工業園區相關人員,前住金鹿工業園區進行現場查看和實地分析。現場核實人員主要調查了金鹿工業園汙水處理站運行情況、企業汙水排放去向、企業周邊及園區周邊是否有排汙水及環境汙染情況。
經調查,園區內已建設汙水處理站、雨汙水管網及中水回用管網等設施。金鹿汙水處理站目前運轉正常,處理站內裝有實時在線監控,環保部門可以實時監測汙水處理站的運行情況,經核查,處理廠在線監測數據達標,排水口水質呈無味透明狀。園區企業環保驗收手續齊全,園區生產企業產生的汙水多數由金鹿工業園區自行建立的汙水處理設施處理,排查企業及園區周邊,未發現企業及園區周邊有汙水散排、亂排現象。群眾反映的園區汙染嚴重、「散、汙、小」企業多、監管不到位問題不屬實。
由於汙水管道未完全覆蓋金鹿工業園區,園區內租地自建的非標準化廠房的11家企業生活汙水仍未接入園區汙水處理站,而是外運處理。群眾舉報的金鹿工業園區未設置排汙管道等環保設施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一)為解決園區內租地自建的非標準化廠房的11家企業排汙問題,龍華區政府已牽頭考察園區內管網敷設情況,下一步將擬定11家企業接入汙水處理站的方案。
(二)為解決園區遠期排汙需求問題,市市政管理局將牽頭開展金鹿工業園區與獅子嶺汙水處理廠之間的汙水管網建設工作,長遠解決園區及其周邊企業汙水排放問題。
無 23 X2HI201907190001 海口市美蘭區三亞社區三亞一街45號與三亞上一街35號內有兩家海南粉加工作坊,已經營四十多年。每日清晨5點至8點、中午11點至16點作業,生產用的大功率米漿機、米粉機等發出劇烈震動和噪聲;生產的大量廢水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至市政排汙系統;且生產過程散發酸腐臭味,導致周邊群眾無法正常生活。 海口市美蘭區 水,大氣,噪音 1.經現場勘查與詢問周邊群眾,海口美蘭鴻揚粉業加工場生產時間為11點至18點,主要進行海南粉加工和批售,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作坊旁一條村裡共用的排水溝內,排水溝為城區內雨汙合流管,最終排入汙水處理廠。該作坊有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針對該作坊米漿機、米粉機產生的噪聲及大米發酵過程中產生的酸腐臭味,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現場採樣檢測,下一步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經現場調查,海口美蘭鴻揚粉業加工場生產時震動、噪音擾民、酸腐臭味以及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市政排汙系統問題屬實。
2.經現場勘察與詢問周邊群眾,海口美蘭金英麵製品加工場生產時間為8點至17點,主要經營伊面加工、批零,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經沉澱池沉澱後排入作坊旁邊村裡共用的排水溝內,排水溝為城區內雨汙合流管,最終排入汙水處理廠。該作坊有海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備案證明,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在該作坊現場未聞到酸腐臭味,針對其伊面加工機器產生的機械噪聲,區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現場進行檢測,下一步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經現場調查,海口美蘭金英麵製品加工場生產時震動、噪音擾民、酸腐臭味以及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至市政排汙系統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1.海口美蘭鴻揚粉業加工場:(1)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責令該作坊建設沉澱池等預處理設施,在設施建成前停止直排生產廢水;(2)針對生產時震動、噪音擾民,酸腐臭味問題,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現場對噪聲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2.海口美蘭金英麵製品加工場:針對生產時震動、噪音擾民,酸腐臭味問題,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現場對噪聲和臭氣進行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於7月23日對海口美蘭鴻揚粉業加工場下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對該作坊處以貳萬元罰款,限期8月6日前完成整改。
4.區生態環境局已委託海口市環保技術工程實業開發公司現場對海口美蘭鴻揚粉業加工場、海口美蘭金英麵製品加工場噪聲和臭氣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預計7月30日出來,下一步將根據檢測結果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無 24 D2HI201907190024 三亞市吉陽區臨春河路193號陽光雅園小區一樓鋪面萬州烤魚店,排煙管道布放在三亞市第七小學、三亞中航宿舍樓、三亞電信公司宿舍樓之間,每天下午5點至凌晨3點斷斷續續的排放油煙,汙染已有半年的時間,油煙味重,造成大氣汙染。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 經調查,「萬州烤魚」店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三亞吉陽魚的故事烤魚店」,為個體戶租賃住宅樓開辦的餐館。該店裝有油煙淨化設施及排煙管道,油煙經由排煙管道高空排放,有第三方海南碩清技術檢測有限公司於2019年6月25日出具的油煙檢測報告,檢測報告未超標。為進一步核實,三亞市環境監測站於2019年7月18日進行採樣檢測,結果顯示油煙達標排放。 屬實 相關職能部門已要求經營者加強環境管理,避免油煙擾民。經營者已按要求把排煙管道加高90公分,並改變排放方向,避開居民集聚區。 無 25 D2HI201907190049 三亞吉陽區臨村河路3巷25號門前長期擺放10來個垃圾筒,晚9點到早6點無人收垃圾,廚餘垃圾累積多,味道較臭。希望督察組到現場督察。 三亞市吉陽區 土壤、大氣 經調查,投訴情況實為臨春河路3巷25號對面馬路(港門村社區二小圍牆邊)擺放10個660L垃圾收集桶,由於環衛外包企業三亞明佳園林環衛集團有限公司對垃圾收集桶管理不到位,垃圾收運不及時,沒有清洗收集桶及收集點場地,導致臭氣燻天,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屬實 針對臨春河路3巷25號收集點垃圾收運不及時,影響周邊環境衛生問題,2019年7月20日下午15時00分,吉陽區環衛所協調區綜合執法局、港門村社區、三亞明佳園林環衛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現場落實整改。
整改措施包括將港門村路口公廁改建成垃圾收集點,引導市民旅客前往50米開外公共廁所如廁;撤出臨春河路3巷25號門垃圾桶,清洗收集點,恢復路面乾淨整潔;加強新設置垃圾收集點管理,及時清運垃圾,清洗垃圾桶及場地,保持收集點通風,最大力度減少對周邊環境影響。下一步,將協調環衛外包企業三亞明佳園林環衛集團有限公司安排專人管理垃圾收集點,同時加強宣傳引導,指導居民正確投放,著力解決垃圾暴露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等問題。 無 26 X2HI201907190019 三亞吉陽區亞龍灣路橋頭右側下的新村旁有一福娃幼兒園,半年前幼兒園門口擺放九個大垃圾桶,街道的酒店、飯店及附近居民都將日常生活垃圾傾倒此處。垃圾每天未能及時清運,導致夏天臭氣燻天,滋生蚊蟲,嚴重影響200多名兒童正常生活。區政府、環衛公司互相推諉不予解決。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土壤 經調查,投訴情況實為新村居委會下新村小組一橋頭右轉150米的垃圾收集點,排放九個660L垃圾收集桶,由於環衛企業對垃圾收集桶管理不到位,導致該收集點垃圾收運不及時,造成垃圾容器溢滿撒漏,垃圾容器臭氣燻天,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屬實 吉陽區環衛所現場指導環衛企業立即整改。首先要求環衛外包企業將垃圾收集桶及時清運,及時關閉桶蓋,對撒漏垃圾進行清理。其次要求該環衛外包企業做好加強巡查,及時清運,避免清運不及時現象;及時保潔加強垃圾桶清洗,讓垃圾桶乾淨整潔;加強宣傳引導,指導居民正確投放等垃圾桶管理工作。最後將根據村委會及附近居民意見,就近選址建設智慧垃圾屋,力爭徹底解決垃圾暴露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等問題。 無 27 X2HI201907190035 三亞繞城高速公路橫穿海南熱帶海洋學院三亞校區。公路兩旁80m-120m範圍內有數棟教師和學生宿舍樓房,車輛通行時產生噪音,超過85db,嚴重影響學校師生正常生活。要求採用隔音屏、採用降噪設施、車輛限速。 三亞市吉陽區 噪音 1、三亞繞城高速公路主線工程項目環評於2006年12月獲原海南省國土資源廳批覆,2016年12月原海南省生態環保廳批准通過竣工環保驗收。
2、三亞繞城公路海南熱帶海洋學院路基改橋梁和增加隔音屏工程的設計變更於2012年12月前完成。現建成的直立式金屬板隔音屏工程變更設計經過國內相關專家評審,在評審會上海南熱帶海洋學院領導全程參與方案評審並同意該方案,並報經省交通運輸廳批准實施。
3、海南熱帶海洋學院建設的高層教職工宿舍樓和部分其它建築距三亞繞城高速公路過近,現已建成的直立式金屬板隔音屏對靠近高速公路的7-9層以上的高層建築隔音和吸音效果不佳。 屬實 1、由於三亞繞城高速公路主線工程已完工,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段隔音屏的重建以及其他降噪設施建設需按照獨立項目實施。
2、進一步組織完善該段高速公路隔音屏重建方案以及其他降噪設施建設的研究與論證,待建設方案論證、實施組織方案論證、交通疏導方案論證和安全評估方案論證等都獲各級部門通過後,上報三亞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批准適時進行實施。 無 28 X2HI201907190041 三亞吉陽區亞龍灣路(吉陽鎮人工溼地汙水處理站旁)路邊擺放八、九個大的垃圾箱,垃圾箱周邊垃圾遍地,垃圾水橫流,臭氣燻天,對面是福娃幼兒園,垃圾臭氣嚴重周邊居民及幼兒園孩子的身體健康。 三亞市吉陽區 大氣、水、土壤 經調查,投訴情況實為新村居委會下新村小組一橋頭右轉150米的垃圾收集點,排放九個660L垃圾收集桶,由於環衛企業對垃圾收集桶管理不到位,導致該收集點垃圾收運不及時,造成垃圾容器溢滿撒漏,垃圾容器臭氣燻天,嚴重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屬實 吉陽區環衛所現場指導環衛企業立即整改。首先要求環衛外包企業將垃圾收集桶及時清運,及時關閉桶蓋,對撒漏垃圾進行清理。其次要求該環衛外包企業做好加強巡查,及時清運,避免清運不及時現象;及時保潔加強垃圾桶清洗,讓垃圾桶乾淨整潔;加強宣傳引導,指導居民正確投放等垃圾桶管理工作。最後將根據村委會及附近居民意見,就近選址建設智慧垃圾屋,力爭徹底解決垃圾暴露影響城市形象、影響居民生活等問題。 無 29 D2HI201907190010 海南省三亞市天涯區鳳凰島,三亞灣靠近市區這邊有公司運營水上飛機,飛機起飛後亂排機油汙染海水,佔用海岸資源建設浮排之類的上下客用的停機平臺、酒吧等娛樂場所和其他建築等。 三亞市天涯區 海洋 1.飛機亂排機油汙染海水情況。經查,該項目已停飛一月,現場未發現油汙汙染情況。2.該項目佔用海域資源建設浮排等上下客停機平臺情況。該項目建設浮排已報批,有相關環評文件和海域使用證書,目前海域使用證書已過期,美亞航空正在向市海域管理部門申請需用海審批。3.該項目佔用海岸資源建設酒吧等娛樂場所和其它建築情況。經查,美亞航空基地現有酒吧娛樂場所是在該美亞航空臨時碼頭辦公用房的一樓經營,二樓為該公司使用。三亞市市政府同意在三亞灣水上飛機中心項目正式取得土地前,維持該項目辦公用房臨時建築的利用現狀,同意維持該項目辦公用房臨時建築的利用現狀(三綜執〔2015〕110號文)。4.其他建築等情況。除該臨時碼頭辦公用房外,美亞航空公司在未辦理相關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搭建一個一層簡易鋼架結構房屋和一個鐵皮棚,空地上放置了貨櫃。 屬實 (一)針對美亞航空公司擅自搭建一個一層簡易鋼架結構房屋和一個鐵皮棚,我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已下發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天綜執(一隊)〔2019〕2-135號),責令其於7月22日拆除所涉違建,目前已整改完畢。
(二)針對美亞航空公司海域使用證書已過期問題,該公司已自行停止運營,待海域使用權證辦理完後恢復運營。 無 30 X2HI201907190020 三亞市天涯區鳳凰鎮羊欄糧所大門右邊(面對大門)有一大塊空地,未進行硬化,車輛經過或起風時,產生大量揚塵,灰塵瀰漫。 三亞市天涯區 大氣 三亞天涯區鳳凰鎮羊欄糧所大門右邊(面對大門)有一大塊空地,由於未進行硬化,起風時易產生揚塵。 屬實 三亞市天涯區人民政府已對該空地的雜物進行清理和搬離,並制定了該地塊硬化處理的方案,目前已進行硬化。 無 31 X2HI201907190033 三亞市崖州區南濱水鄉路路邊十多米處有人長期佔道經營清補涼,產生汙水和異味,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三亞市崖州區 大氣、水 1. 2019年7月20日上午11時,崖州區政府組織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崖州區生態環境局、崖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濱居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通過實地查看、走訪周邊群眾等方式對舉報內容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該店白天在家煮製清補涼,晚上出店經營清補涼售賣。該處有一個打樁孔偶爾散發異味。
2. 2019年7月20日晚上9時,崖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再次到現場進行實地查看、調查核實。該店沒有排放汙水,但經營場所門前環境衛生較差,有紙屑、檳榔汁等,「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
3. 2019年7月23日下午15時,崖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一隊四中隊執法人員到現場檢查,該店已停止經營清補涼。 屬實 1.針對出店經營問題:崖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向經營業主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按規定擺放經營桌椅,不得佔道經營及違反規定進行出店經營。7月23日,該經營場所已停止經營清補涼。
2.「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問題:崖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向經營業主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要求其認真做好「門前三包」工作,確保門前環境衛生乾淨整潔,該經營業主已按要求進行整改。
3.該處散發異味問題:崖州區住房與城鄉建設局已於2019年7月21日對該散發異味的打樁孔進行封堵。
無 32 D2HI201907190072 儋州市白馬井鎮濱海新區恆大金碧天下小區三期2、3、5棟樓後面一牆之隔有一個大土坑(當地農民把土方出售後形成的大坑),周邊的小區、居民把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往坑裡倒(晚上才倒垃圾),長期散發惡臭、滋生蚊蟲。 儋州市白馬井鎮 大氣、土壤 1.2019年7月20日下午,白馬井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到工單反映的問題現場進行核查。經調查,恆大金碧天下第三期2、3、5棟樓小區牆外確實存在一個約60畝的大土坑,坑裡有很多建築垃圾、生活垃圾,工單反映的問題屬實。
2.2019年7月21日上午,白馬井鎮政府組織住建局到問題現場調查土坑的形成和傾倒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的情況。 屬實 1.白馬井鎮政府組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相關負責人到白馬井鎮政府召開環保問題整改會議,督促問題企業進行整改。
2.會議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即計劃由白馬井鎮政府先行支付垃圾清運的費用,並要求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企業負責分攤垃圾清運的費用。
3.2019年7月21日下午至25日上午期間,白馬井鎮政府多次組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重慶城等相關負責人協商清理垃圾事宜,均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無 33 D2HI201907190057 恆大金碧天下小區三期後面堆放大量的建築垃圾,臭氣燻天,舉報人認為建築垃圾主要來源於海花島及金碧天下的在建樓盤,運輸車一般晚上9點到12點將建築垃圾傾倒此處,有時候白天也傾倒,從居民入住至今垃圾堆放點一直存在,投訴多次,相關部門一直未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儋州市 大氣、土壤 (一)20日下午,白馬井鎮政府組織人員到工單反映的問題現場進行核查。經調查,恆大金碧天下第三期後面堆放建築、生活垃圾,工單反映的問題屬實。
(二)21日上午,白馬井鎮政府牽頭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到現場就存在的環境問題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確的分工整改任務。 屬實 1.白馬井鎮政府組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相關負責人到白馬井鎮政府召開環保問題整改會議,督促問題企業進行整改。
3.會議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要求恆大金碧天下小區後面的建築和生活垃圾由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企業負責出資清理,計劃籤訂協議由白馬井鎮政府先行出資清理垃圾。 無 34 D2HI201907190073 儋州市白馬井鎮恆大金碧天下小區三期東北方向有一片約一畝空地每日半夜有人傾倒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形成垃圾堆,臭味濃重,滋生蚊蟲。嚴重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儋州市白馬井鎮 土壤 (一)2019年7月20日下午,白馬井鎮政府組織相關人員到工單反映的問題現場進行核查。經調查,白馬井鎮濱海新區恆大金碧天下小區三期東北方向空地上確實存在大量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工單反映的問題屬實。
(二)2019年7月21日上午,白馬井鎮政府組織住建局到問題現場調查傾倒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情況。 屬實 (一)白馬井鎮政府組織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相關負責人到白馬井鎮政府召開環保問題整改會議,督促問題企業進行整改。
(二)會議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即計劃由白馬井鎮政府先行支付垃圾清運的費用,並要求海花島、恆大金碧天下、海陽城等企業負責分攤垃圾清運的費用。 無 35 D2HI201907190054 儋州市排浦鎮白馬井沙溝村有1木材加工廠晝夜作業時產生濃重臭味,影響附近村民正常生活。白天出貨進貨大車引起揚塵,汙染空氣。目前督察組來後該木材廠有時晚上偷偷開工。 儋州市排浦鎮 大氣 (一)該木材加工廠持有營業執照,但沒有任何相關環保手續。
(二)該木材加工廠噪音主要是因為廠區路面泥土較多,當地降雨較少,廠區路面未進行灑水降塵。
(三)現場當天,未發現該加工廠生產,但鍋爐和膠合板有餘熱,現場有大量的堆料和半成品;現場氨水桶隨意擺放,少部分氨水殘留物揮發導致臭氣。
屬實 儋州市生態環境局現場要求該木材加工廠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定時對路面進行灑水並將氨水桶放置於室內。我局於2019年7月22日對該木材加工廠涉嫌違反建設項目「三同時」問題進行立案。 無 36 X2HI201907190011 儋州市那大鎮文化中路三街整條街的自來水,都不符合飲用水標準,舉報人認為原因是埋在地下水的自來水鐵管年久失修,自來水裡含有鐵鏽味,每次抽檢都不合格。 儋州市那大鎮 水 2019年7月20日,市水務局聯合市疾控中心及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現場核查,現場隨機選取兩家居民的自來水作為檢測水樣,市疾控中心、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負責對水樣進行檢測,並走訪文化中路三街居民日常用水情況。此外,由於市疾控中心對於居民家庭使用的的自來水檢測按照規範需要一定時間,水質是否達標以專業部門的檢測結果為準。信訪人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 屬實 根據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的出廠水檢測報告,報告結果顯示合格;根據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對那大鎮該片區檢測報告顯示,水質檢驗結果顯示合格。但由於文化中路三街主管老化,需要更換街道主管;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已完成文化中路三街居民的民意調查,調查結果表明居民均同意更換供水主管。市水務部門督促海南儋州粵海水務有限公司根據居民的意願,加快更換並修好管道。 無 37 D2HI201907190003 西培農場白類村居民區門前中海石化加油站旁的前達木材廠、西培中學往八一農場走400米處左邊有兩家木材廠、西培農場新開村路口有一木材廠(旁邊有一鐵路橋)、西培農場西培水泥廠圍牆旁木材廠、西培農場農貿市場往前400米有家木材廠,這6家木材廠無環評手續,24小時生產,白天木材防腐,晚上木材烘乾,每天生產時放出大量濃煙,散發臭味,有廢水流出,還產生噪聲和粉塵。每次環保督察到來時,就停止生產,督察組走後繼續正常生產。 儋州市大成鎮 大氣、水 (一)儋州前達商貿有限公司木材加工廠。現場檢查時,該木材廠處於停產狀態,現場未發現生產廢水、臭味,噪聲和粉塵問題。該木材廠未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該群眾信訪案件部分屬實。 (二)儋州寶島木業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該木材廠處於停產狀態,現場未發現生產廢水、臭味,噪聲和粉塵問題。該木材廠未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該群眾信訪案件部分屬實。 (三)儋州大成方圓木材廠。現場檢查時,該木材廠機械加工設備未開機,但是烘乾爐仍有少量木炭在烘乾木材,現場未發現生產廢水、臭味,噪聲和粉塵問題。該木材廠未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該群眾信訪案件部分屬實。 (四)儋州大成志恆華盛木材廠,位於儋州市大成鎮瑞圖村委會長田村旁邊,廠區面積約11畝,經營者為陳華昌。該廠2013年5月開工建設,2016年3月7日投入生產,未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該廠有防腐罐、烘乾爐等生產設備。 (五)楊大森木材加工廠。現場檢查時,該木材廠機械加工設備未開機,但是烘乾爐仍有少量木炭在烘乾木材,現場未發現生產廢水、臭味,噪聲和粉塵問題。該木材廠未辦理相關的環保手續。該群眾信訪案件部分屬實。 屬實 2019年7月23日,市生態環境局局對這6家木材廠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立即停止生產,在恢復生產前辦理好所有的環保手續。。 無 38 D2HI201907190014 濱海大道的恆大金碧天下小區旁的白馬河河水呈黑色,散發臭味,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儋州市白馬井鎮 水,大氣 2019年7月20日上午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白馬井鎮政府、濱海新區管委會工作人員到白馬河現場核查。市生態環境局監測站兩處取水抽樣檢測,執法支隊排查周邊施工板房排汙情況。2019年7月22日儋州市環境監測站對白馬河水質進行檢測,結果顯示為Ⅳ類水質。河水沒有呈現黑色,也沒有散發臭味。該舉報白馬河河水呈黑色,散發臭味不屬實。信訪人反映的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市城投公司於2018年7月完成了濱海新區汙水2號、3號汙水提升泵站建設並開始運行,市水務局於2018年11月完成了白馬河兩個排水口的截流併網工程,目前已經將濱海新區及白馬河周邊汙水接納到2號、3號汙水提升泵站輸送往濱海新區汙水處理廠處理。
2.為確保白馬河河流整治工作規範有序、取得實效,市水務部門於2018年制定了《儋州市白馬河綜合整治工程科研究性報告》,現項目已經批覆;同時編制完成儋州市白馬河生態治理工程建設方案,並在2019年1月編制完成儋州市白馬河「一河一策」方案。
3.市水務部門於2019年6月30日完成拆除白馬河原攔水壩,保持白馬河水體流通。
4.市水務部門進一步優化了白馬河治理方案。
6.屬地鄉鎮根據河長制管理職責將河道周邊及河面垃圾進行清理。 無 39 D2HI201907190059 文昌市翁田鎮玉竹村委會三富堆村存在:1、三富堆村和坡門市村的交界處,位於芒民坑的一塊15畝的責任田,承包給某老闆(村委會書記也有3畝責任田在裡面)用農田來挖魚塘,破壞農田資源,造成下雨後旁邊的農田積水,村民不能正常耕種,破壞周圍的10畝左右基本農田,產生農田汙染。2、三富堆村某主任在三富堆村和中堆村的村口,用大概1米高的圍牆圍了幾百平方的樹林,佔用公共土地資源,2019年6月26日向翁田鎮鎮政府反映,當地到現場考察後發現這塊林地屬於公共田地,目前這些圍牆等建築沒有通過合法手續屬於違規建築,給的處理是要求立即暫停施工,恢復原狀,但在政府部門離開後仍然在施工兩天。 文昌市 土壤,生態 關於信訪人反映的「位於芒民坑的一塊15畝的責任田承包給某老闆用來挖魚塘,破壞農田資源」問題部分屬實;「下雨後該魚塘旁邊的農田積水,村民不能正常耕種,破壞周圍的10畝左右基本農田,產生農田汙染」問題不屬實;「三富堆村某主任用圍牆圍了幾百平方樹林,佔用公共土地資源「問題基本屬實;「翁田鎮政府要求建圍牆當事人立即暫停施工,恢復原狀,在政府工作人員離開後仍然施工兩天」問題部分屬實 屬實 (一)2010年9月7日文昌市國土資源局已對馬少雄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2011年4月11日對其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文土環資罰字[2011]7號),限其20天內改正佔用基本農田挖塘行為,並處罰款28.28萬元,當事人馬少雄未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國土資源局於2011年7月18日向文昌市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裁定準予執行。2017年9月14日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對該宗案件作出終審判決,判決結果是:被告人馬少雄犯非法佔用農用地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二)2019年6月26日翁田鎮政府接到群眾反映後,到現場考察後發現林紹常用圍牆所圍地塊屬於公共田地,目前這些圍牆等建築沒有通過合法手續屬於違規建築,給的處理是要求立即暫停施工,恢復原狀。翁田鎮政府在約談了當事人林紹常後,7月23日聯合文昌綜合執法局將圍牆全部徹底拆除。 無 40 X2HI201907190015 文昌市文城鎮文西路文西詒喜花園二期項目在未取得環評手續時違規開挖地下室,且施工期間產生大氣汙染和噪音汙染,影響小區其他業主正常生活。 文昌市 大氣,噪音 根據2019年7月18日市委書記鐘鳴明、市長王曉橋、副市長何歡寶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副市長林方江召開工作部署會議並作出重要批示。2019年7月18日,市住建局梁剛、市質檢站左峰、鄧春雷、許幫銘等同志到現場核實了噪音、防塵情況,2019年7月19、20日,市住建局林敏局長組織了市生態環境局肖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符展、市住建局梁剛、市質檢站左峰、鄧春雷等同志到現場核實了噪音、防塵和環保部門報批情況。2019年7月20、21、22日,林敏局長組織市質檢站左峰、鄧春雷、許幫銘等同志多次到現場核實了噪音、防塵監測情況。2019年7月22日,林方江副市長到現場核實整改情況。 屬實 2019年7月18日,市質監站已下達整改《工程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檢查全面停工整改通知書》,責令全面停工,要求安裝噪音、揚塵在線監測預警系統及加強設置了噴霧降塵設施和裸土覆蓋並完善洗車池設施,要求整改完成後方能恢復施工。同時我局執法人員將舉一反三,對在建項目加強巡查監管力度,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整改。7月19日,建設單位組織安裝了噪音、揚塵在線監測預警系統及加強設置了噴霧降塵設施和裸土覆蓋,完善了洗車池設施。經7月20、21、22日連續三天監測,未發現噪音、揚塵超標情況。 無 41 D2HI201907190025 文昌市埔前鎮良坑山村有人假借扶貧名義建了一個「扶貧車間」加工廠,無任何的環保設施,無環評。加工椰子、硨磲、貝殼等製品的汙水直排,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文昌市 噪音,水 2019年7月20日下午接到信訪件後,包案的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鋪前鎮委書記文傳寶立即召集市科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鋪前鎮政府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布置開展現場調查核實工作。7月22日上午,文傳寶副主任親自帶領市科工信局祝乃航科員、市生態環境局執法大隊負責人謝慶榮、鋪前鎮鎮長韓壯疇及相關部門的同志赴鋪前鎮鋪龍村委會良坑山仔村,對海南設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扶貧車間」進行現場核查。 不屬實 經核實,信訪人反應的問題不屬實。儘管信訪人反映的問題與事實不符,我市政府仍要求相關部門與屬地政府加強監管,要求企業嚴格在規定時間內生產,加強環保設施運營維護,防止生產汙水,噪音影響周邊環境與居民正常生活。我市將繼續加強對「扶貧車間」等工廠企業環保監管,將「扶貧車間」真正辦成貧困對象之家,將環保工作與扶貧工作結合起來,做到環保扶貧兩促進,抓好環保監管,確保「扶貧車間」綠色持久運營。同時相關環保監督部門跟進檢查車間的管理,在規定時間內作業,做到有序發展,無害排放。 無 42 D2HI201907190077 萬寧市東興農場的飲用水比較渾濁,有沉澱物,異味,水裡有小蟲子,已持續2年時間。飲用水從軍田水庫供給,懷疑軍田水庫在建的項目汙染水體。 萬寧市 水 現場調查發現,東興水廠取水水源點,即軍田水庫庫區周邊沒有在建工程。肉眼可見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均未見渾濁、沉澱物等情況,水裡也未發現有小蟲子,水樣聞起來沒有異味。水業公司檢測中心人員對該水廠水源水、出廠水、末梢水共採取了4個水樣,且現場測試了渾濁度指標,顯示結果為水源水渾濁度指標為2.77,出廠水指標1.32,末梢水(用水終端)2個水樣指標為1.18和1.04。對照農村地區水質合格相關標準渾濁度指標(合格限值3.0),可知所有4個水樣渾濁度均未超標。因2019年軍田水庫才被列為「萬人千噸」農村飲用水源地,按照省相關監測工作要求,2019年每季度開始監測水質,2018年及以前為每半年監測一次(2018年以來監測結果附後),根據水源水監測結果,該水源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II類標準值。因此群眾反映東興農場居民飲用水渾濁,有沉澱物,異味,水裡有小蟲子,懷疑軍田水庫在建的項目汙染水體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1、國營東興農場水廠要組織技術人員對水廠及供水管網進行一次大排查,對損壞的管道和設施進行檢修,改善供水管網。2、東興水廠要做好廠區周圍的清潔衛生,水源地2個清水池進水口、排氣口要加設防蚊網,確保入水口安全衛生。3、主幹管要定期排查檢修,出廠水要必須經過過濾消毒方可送水使用,要定期委託市水業公司檢測中心對出廠水及末梢水的水質進行檢測,確保群眾飲水安全。4、將北大片區飲水納入軍田水廠供水管網工程(二期),該項目供水規模為 3萬3/d,主要建設供配水管道及入戶,主管總長380.54km,實施完成後受益北大鎮鎮區及其16個村委會,東興、東嶺農場、龍滾鎮4個村委會、萬寧檳榔產業園、後安鎮1個紅聯村委會,總人口5.91萬人。目前,該項目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將於今年內動工, 2021年12月完成通水,屆時將徹底解決北部地區(含北大鎮片區)居民長期飲水難問題,使居民用上衛生安全的自來水。 無 43 D2HI201907190065 萬寧石梅灣九裡小區無害化垃圾填埋場
1、離居民小區很近(500米),小區內有臭氣,居民出現呼吸道疾病;垃圾場存在超負荷運營,存在發生爆炸、火災、垃圾山垮塌等汙染事件的可能;垃圾場滲濾液偷排,垃圾場目前每天處理近千噸垃圾,超設計量,滲濾液直接排入海田溪,溪水變黑髮臭,入海口沙灘變黑。
2、九裡小區二期距離垃圾場直線距離800米,2016年沒聞到,2017年偶爾聞到,2018年時不時聞到,2019年只要陰天和下雨就會聞到臭氣。
3、2010年垃圾場未通過驗收直接運營,垃圾場位於風景保護區周邊,垃圾場汙染附近的青皮林自然保護區。
4、萬寧市政府與華潤石梅灣開發商籤訂於2017年7月31日關閉,但目前仍在運營,還未通過環評違法擴建。要求企業用數據說話,向群眾公布處理情況。
5、通過12345、12369,生態環境部反映過這個問題。
建議:立即關閉垃圾場 萬寧市 土壤,大氣,水,海洋 1.該場最近直線距離石梅灣九裡小區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垃圾填埋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未發生因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的職業病和疾病。
2.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3、該垃圾填埋場按照《生活垃圾填埋技術規範》化程序操作,日常加強管理,嚴禁攜帶煙火進入填埋庫區,填埋作業區採取分區填埋作業,層層壓實後覆土蓋膜,避免發生爆炸、火災、垃圾山垮塌安全隱患。
4、2015年5月自動監控系統通過驗收,排放槽內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
5、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溪水變黑髮臭,入海口沙灘變黑。
6、2019年6月25日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垃圾填埋場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7.該垃圾填埋場2008年11月開工建設,2010年6月投入試運行。在運營期間,環衛園林局向省環保廳申請竣工環保驗收,但由於項目建設中沒有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控系統,沒法辦理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手續,正值2012年市政府為了支持海南麓海天堂旅遊度假區項目建設,計劃遷移該垃圾場,自動監控設備建設後延。按環保部門的整改要求,建設自動監控系統,環衛園林局於2015年5月建設自動監控系統,2016年12月通過省生態環境保護廳竣工環保驗收。
8、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反饋,該垃圾填埋場不在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未發現因海田溪汙染而造成青皮林自然保護區的青皮林死亡。
9、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10、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
11、通過信訪及網上反映的問題,我局己及時給予答覆。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5、市水務局正在研究論證海田溪的水質監測標準,審定通過後將按確定的水質標準進行管控和水質質量情況公布。 無 44 D2HI201907190063 萬寧市後安鎮水聲三角路附近萬州製藥廠,之前發現煙囪冒煙,煙霧偶爾呈淡黑色,這幾天未發現有煙囪冒煙,擔心會對環境造成汙染。 萬寧市 大氣 2019年7月21日,萬寧市生態環境局吳毓波局長帶隊,組織後安鎮政府聯合對海南萬州綠色製藥有限公司進行現場調查核實。經核查,該公司於2018年底更換安裝了承壓蒸汽鍋爐(臥式燃壓縮成型生物質顆粒蒸汽鍋爐),型號DZL4-1.25-S,額定蒸發量4t/h,2019年3月26日取得原海南省萬寧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鍋10瓊H0012(19))後正式投入使用。鍋爐設備在有效檢驗期內,燃料為生物質顆粒,煙囪汙染防治設施為水膜除塵廢氣處理設施。根據該公司2019年5月委託海南海沁天誠技術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對鍋爐煙囪排放的廢氣檢測報告,廢氣汙染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氣黑度均符合《鍋爐大氣汙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2中的燃煤鍋爐排放標準限值。海南萬州綠色製藥有限公司蒸汽鍋爐在點火啟用初期排放的煙霧確實呈現淡黑色,鍋爐正常運行後煙氣黑度達標,舉報情況基本屬實。 屬實 1、責成萬州製藥廠嚴格按大氣排放標準要求加強鍋爐生產管理,加強鍋爐水膜除塵設施的運行管理,嚴禁燃燒不符合排放要求的燃料,確保不排放超標氣體,並做好臺帳管理。
2、市生態環境局加強對萬州製藥廠的鍋爐生產管理和氣體排放監測(監測項目包括煙氣格林曼黑度、顆粒物、氮氧化物),如有超標排放,進行嚴肅查處、停產整治,同時公布監測結果。 無 45 D2HI201907190037 萬寧無害化生活垃圾填埋場周邊溪水變黑、沙灘變黑,質疑該填埋場的選址有問題,不應該修建在青皮林保護區和景區內,強烈要求該垃圾填埋場搬遷。 萬寧市 水,土壤 1、2015年5月自動監控系統通過驗收,排放槽內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據現場查看,填埋場周邊溪水變黑、沙灘變黑,現象。
2、該場是嚴格遵循國家技術標準和規範,按照項目推進流程完成了項目的立項、選址、徵地、勘察、規劃設計等各項前期工作。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不存在選址不合理情況。
3、經萬寧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實地核實,該垃圾填埋場離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最近直線距離約 1210 米,不在青皮林省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
4、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我市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建設垃圾焚燒廠納入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中,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屬實 1、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2、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3、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4、市水務局正在研究論證海田溪的水質監測標準,審定通過後將按確定的水質標準進行管控和水質質量情況公布。 無 46 D2HI201907190040 萬寧市石梅灣旅遊度假區華潤石梅灣九裡,萬寧市垃圾填埋場非法選址非法建設非法運營,造成環境汙染。1、小區內惡臭燻天。2.滲濾液偷排或沒有雨汙分流,填埋場大門旁有個排汙口,汙水直接進入海田溪,流入大海,海灘沿岸沙子已被汙染。3.距離垃圾場200米九曲嶺隊水井懷疑受到滲濾液影響已經變黑變臭。4.垃圾場選址、建設、運營信息公開不透明,老百姓不能參與。訴求:1.依法關閉危害人民健康的垃圾場。2.切實做好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徹底修復生態環境。3.建設合法合規造福百姓人民滿意的真正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系統。4.依法信息公開,公開內容包括:①萬寧市生活垃圾處理廠建成到現在政府財政支持情況及歷年財政報表,垃圾場建設、擴容、擴建立項文件、環評及驗收報告、相關聽證會參與人員及結論等資料。②垃圾場運營、管理、監督責任方和部門負責人,工程作業外包責任承擔相關合作協議。③填埋場汙水處理設施自動監測系統,垃圾場及周邊空氣品質實時監測系統,無害化作業等運行記錄數據資料,上級環保部門連接數據監測情況,有關部門生活垃圾處理廠例職情況。5.依法追究有關人員在事件中行政和法律的責任。6.建議信息公開增加信息互動環節。7.建議督查組工作方式為明察 暗訪,走訪周邊實地居住居民。 萬寧市 土壤,大氣,水 1.該垃圾填埋場位萬寧市原東和農場九曲嶺隊,是貫徹落實《海南省「十一五」城鎮生活垃圾處理總體計劃》建設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2008年5月經省發改廳同意立項建設,不存在非選址非法建設非法運營情況,造成環境汙染。
2.2019年6月25日萬寧市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場內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不會造成石梅灣九裡小區惡臭燻天。
3.該垃圾埋填場滲濾液處理目前委託深圳蓋雅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運營,滲濾液經過滲濾液處理站處理後通過在線監控系統排入場內排水溝,最後從該垃圾場大門旁排汙口進入海田溪流向大海,不存在偷排直排現象。實地查看海田溪入海口周邊也未發現海灘沿岸沙子被汙染。
4.舉報人懷疑受滲濾液影響的距離垃圾場200米九曲嶺隊水井是一口廢棄多年的水井,經從水井中取水觀察,水質清澈無臭味。
6. 該垃圾填埋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現承擔全市400多噸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目前還無法關閉。我市正在積極尋求解決辦法,按照《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年)》,現與瓊海市、陵水縣以共享平臺模式建設焚燒發電廠,與周邊兄弟市縣共享平臺模式合作建設生態垃圾焚燒廠,但目前周邊市縣垃圾焚燒廠正在建設中,待周邊市縣垃圾焚燒發電廠建成運營後,運往其他市縣處理。
7、市環衛園林局財務預算、決算等情況,每年在政府網站主動公開,有關數據等信息,舉報人可按照程序依法申請信息公開。
8、初步調查沒有發現違法違紀行為。 屬實 1、加大改擴建100噸滲濾液處理站工程調試進度,確保早日投入使用,有效減少滲濾液儲存量。
2、採取在滲濾液調節池加頂覆膜和外圍建設防護牆工程,防止雨水澆入調節池,防範滲濾液外溢風險和臭氣外散。
3、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4、按規範衛生填埋垃圾,達到填埋庫容後,及時開展封場治理工作。
5、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6、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7、加強對滲濾液運營單位進行監管,如發現亂排或偷排滲濾液行為,堅決打擊,決不姑息。 無 47 X2HI201907190022 萬寧華潤石梅灣九裡小區山後800米處有一個生活垃圾處理廠經常散發臭氣。2015年政府承諾2017年7月搬遷但一直未果。周邊小區居民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舉報人要求關停垃圾場,用垃圾分類、循環利用代替垃圾填埋。 萬寧市 大氣 1、該填埋場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
2、2019年6月25日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垃圾填埋場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3、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該垃圾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未因在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身體不適症狀。
5、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目前我市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6、目前,我市正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試點工作,我市與周邊市縣共享模式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就是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處理方式。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及時進行覆蓋,加大除臭力度,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無 48 X2HI201907190027 萬寧華潤石梅灣九裡小區山後800米處有一個生活垃圾處理廠經常散發臭氣。2015年政府承諾2017年7月搬遷但一直未果。周邊小區居民出現身體不適症狀。舉報人要求關停垃圾場,用垃圾分類、循環利用代替垃圾填埋。 萬寧市 大氣,土壤 1、該填埋場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2008年4月《萬寧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經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審批同意。
2、2019年6月25日環衛園林局委託海南中環能監測技術有限公司對該垃圾填埋場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3、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該垃圾場員工每天工作在垃圾填埋場內,未因在垃圾填埋場工作而發生身體不適症狀。
5、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目前我市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6、目前,我市正在開展生活垃圾分類資源化試點工作,我市與周邊市縣共享模式的垃圾焚燒發電廠就是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減量化的處理方式。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及時進行覆蓋,加大除臭力度,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無 49 D2HI201907190039 1.萬寧市華潤石梅灣九裡800米外垃圾填埋場臭味傳入小區。2.市政府承諾2017年將垃圾場遷移,目前未遷移,超負荷運轉,違規排放滲濾液,直接從艾美酒店沙灘直接排入大海,沙灘已經受到汙染,顏色變黑,海邊經常有死魚。3.前4-5天,為應付檢查將沙灘上沙子換了。 萬寧市 海洋,土壤,大氣,水 1、該填埋場距離小區直線約900米,符合建設部文件《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處理技術》(GB50869-20132)規定的距離居民居住區或人畜供水點的衛生防護距離不少於500米的要求。且填埋場建設運營在先,小區建設在後。
2、2019年6月25日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臭氣監測,垃圾填埋場臭味符合《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中新擴改建二級標準。
3、2015年5月我市決定選址建設一座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採取BOO方式由中電國際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投資建設,建設周期15個月,按計劃垃圾焚燒處理設施可在2017年7月前建成投入使用。在這個背景下,萬寧市政府與華潤公司籤訂協議同意儘快選址建設一座垃圾填埋場或焚燒場,確保在2017年7月底關停該垃圾填埋場。但由於垃圾焚燒處理設施規劃選址過程中受「鄰避效應」影響,並發生了群體性事件,造成選址沒有落地。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該垃圾填埋場原設計日處理量190噸,目前日均處理生活垃圾約400多噸。該場己增加垃圾處理機械設備,能及時對進場的生活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
5、2015年5月自動監控系統通過驗收,排放槽內裝有自動監控系統與省環保部門聯網,滲濾液是經過處理後,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達標後排放入海田溪。
6、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沙灘受汙染,顏色變黑,海邊有死魚現象。
7、為了避免海水倒灌導致水流不暢通,市水務局對石梅灣出海口位置挖低出海口河床20-30公分,整個修復過程中沒有將任何砂石翻新,也沒有任何砂料運輸出去。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進行覆蓋,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談判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如有發現偷排滲濾液行為,將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給予處罰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無 50 D2HI201907190045 1.萬寧市萬城鎮萬城鎮裕民村委會第七第八生產隊裕民小區有一條用於灌溉農田的水利溝渠被人惡意填埋汙染,導致沒有乾淨的水灌溉農田,全村所有農田基本荒廢。該水利渠被填埋主要用於非法建造私人住宅。
2.第九第十生產隊基本農田將近三十畝被人惡意用建築垃圾填埋,造成農田大量汙染。 萬寧市 土壤,水 2019年7月21日,王三防常務副市長帶隊,市資源規劃局、市農業局、市水務局、市綜合執法局、市住建局、萬城鎮政府等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組成核查小組前往萬城鎮裕民村委會進行現場調査核査。經現場勘驗調査,裕民村委會第七第八生產隊水利溝渠並未被惡意填埋,該地有人拉土堆積在荒地上,但堆放土方前已用石板遮擋水利溝,並未填堵住水利溝,水利溝灌溉功能沒有喪失,可以排灌,全村基本農田基本荒廢不屬實,水利溝支果中存在少量生活垃圾。經市資源規劃局委託測繪公司對該地進行勘測測量,並套核《萬寧市總體規劃(空問類2015-2030)》發現,該地規劃為鄉村建設用地1.79畝。核查小組在裕民村委會第九第十生產隊進行調查時,發現有人在耕地上建設圍牆,經工作人員向第九和第十生產隊隊長了解,該地已被人承包發展農業生產,為區分土地界線,才對承包的土地修建圍牆進行圈圍,該地原為低洼地,已被承包業主填高,但尚未耕作,處於撂荒狀態,該地周邊存在堆放少量建築垃圾。經市資源規劃局委託測繪公司對該地進行勘測測量,該圍牆圍起約有42.14畝土地,套核《萬寧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發現,該地規劃為鄉村建設用地0.65畝、基本農田32.75畝、自然保留地0.4畝、Ⅳ級保護林地和後備林地8.34畝。 屬實 1、協調市水務局和裕民村委會安排工作人員對第七第八生產隊水利溝內存在的垃圾進行清理清運,及時疏通溝渠,保持水系暢通。
2、協調萬城鎮政府對第七第八生產隊堆土地塊是否用於建設住宅以及是否按規定申請辦理有關建房報建手續進行核查,若存在違法用地問題,將按照規定移送市綜合執法局等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3、協調市生態環境局對第九第十生產隊被填埋基本農田進行土壤樣本採集檢測,若土壤存在汙染,將立即開展土壤修復治理工作。
4、由市資源規劃局牽頭萬城鎮政府對第九第十生產隊圍牆圈圍部分的土地進行進一步調查核實,若存在違法用地問題,將依規移送市綜合執法局進行立案查處。
5、切實加大宣傳引導的力度,在裕民村委會周邊張貼愛護生態環境、逢建必報、珍惜土地資源等宣傳橫幅及標語。
6、加強裕民村委會及周邊地區的常態化巡查工作,結合農村人居環境及違法用地網格化監管機制,對違法用地及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
7、下一步將繼續對群眾反映但目前並未發現的裕民村委會周邊耕地撂荒及垃圾堆放的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 無 51 D2HI201907190047 1、萬寧市萬城鎮人民中街194號旁有一條通道,有兩個大型垃圾箱,垃圾散發臭味、滋生蚊蟲、餐廚汙水流出,建議遷移。2、海口市瓊山區大園路海南省高級技工學校男生宿舍,晚11點後學生噪聲大,影響附近居民生活。 萬寧市 大氣,土壤,噪音,水 (一)1.因建設銀行萬寧支行宿舍區沒有配備垃圾收集容器,其宿舍區住戶經常隨意將垃圾包亂堆人行道,增加環衛工人工作量。市環衛園林局清潔站為了便於收集其宿舍區生活垃圾,減輕環衛工人工作強度,在其出口通道放置兩個660L垃圾桶。2.現場調查發現放置兩個垃圾桶沒有加蓋,為蚊蟲提供孳生環境,有輕微臭味,垃圾桶周邊未發現汙水橫流。
(二)7月20日12:20,鳳翔街道辦主任林歡、副書記孫軍、洗馬橋社區書記馮達虎等到達海南省高級技工學校核實該群眾信訪件。經與省技校總務部宿管中心主任宋團、學生部廖志儒兩位老師核實,海南省高級技工學校已於7月6日開始放假,暑假時間為7月6日-8月25日,該校擁有男A男D兩個男生宿舍,男D宿舍已於7月6日全部搬空,男A宿舍因為教學任務有25名男生居住在男A宿舍1層。經與學生工作人員了解,個別留宿學生未遵守學校宿舍作息時間,在晚11點後存在嬉鬧打鬧、大聲打電話聊天等現場,影響了附近居民休息。信訪反映問題屬實。 屬實 (一)1.市環衛園林局清潔站已將出口通道放置的垃圾桶撤離;2.要求建設銀行萬寧支行負責人在宿舍區內配備垃圾收集容器,清潔站每天安排清運車輛及時清運。
(二)7月20日12:35,鳳翔街道辦立即聯合省技校總務部宿管中心主任,召集留校寄宿的25名男生召開班級會議,要求留宿學生嚴格遵守學校宿舍管理制度,按時就寢和起床,熄燈號響後,應立即關燈,不得大聲喧譁。學校將安排值班工作人員進行夜間定時巡查,對大聲喧譁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加強學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無 52 D2HI201907190038 萬寧石梅灣垃圾填埋場附近的橋,橋下水溝的黑水直排大海,有惡臭,窗戶都不敢開。建議在小區附近安裝空氣和水的監測站,直接聯網到環境部網站。要求關停垃圾場。 萬寧市 土壤,水 1、根據現場查看,沒有發現垃圾填埋場附件的橋下水溝有黑水直排大海及有惡臭,該場滲濾液經過處理並執行(GB16889-2008)表2標準
2、達標後排入海田溪。
3、該場是萬寧市唯一一座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目前,我市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4、根據《海南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與改革方案》(瓊府辦[2016]210號)、《萬寧市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規劃》(萬府辦[2018]87號)提出的環境質量監測網絡建設任務,該小區不屬於城市(鎮)、重點旅遊度假區、產業園區、區域大氣汙染輸送通道、農村、背景區域空氣品質監測網絡點位,暫不建設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站;該小區不屬於主要河流湖庫、重點水功能區、飲用水源地水環境質量監測網絡點位,暫不建設水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站。 屬實 1、立即對垃圾場填埋裸露工作面每天及時進行覆蓋,加大除臭力度,防止臭氣擴散。
2、委託有經驗專業管理公司技術管理人員進場提供技術諮詢服務,切實提高垃圾場管理能力。
3、正在與周邊市縣建設的垃圾焚燒廠商談接受我市垃圾焚燒協議,預計從今年11月底底開始能接受處理我市大部分生活垃圾。 無 53 D2HI201907190018 禮紀鎮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興盛混凝土廠旁邊三四畝的樹林,被同村村民砍伐,毀林,造成生態破壞。 萬寧市 生態 2019年7月21日上午,市政府王三防常務副市長帶領市資源規劃局黨組文競清、市綜合執法局執法大隊隊長官升衡、禮紀鎮委人大主席吳小雲等相關人員,對禮紀鎮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村民砍伐、毀林的情況進行實地調查;7月22日上午,文競清、李超波等人繼續對禮紀鎮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村民砍伐、毀林實地核查、指證。
經對群眾所反映禮紀鎮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興盛混凝土廠旁邊三四畝的樹木被同村村民砍伐、毀林的情況進行核查,該地塊位於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屬於海建(萬寧)建築產業現代基地項目紅線範圍內。由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祁勇日、祁新武、祁新義等3戶到現場指認,確認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祁勇日、祁新武種植的樹木。為了確保該項目順利推進,完善「五網」等基礎設施配套,需清理高壓電線路下樹木,才能保證施工順利開展及線路的安全。經市政府同意,禮紀鎮啟動海建(萬寧)建築產業現代化基地電力線路遷移項目,並委託施工方湖南鑫軍送變電有限責任公司對其障礙線路樹木進行清理。經林業技術人員實地測量砍伐樹木面積共1.19畝。經林業技術人員實地測量砍伐樹木面積共1.19畝。群眾舉報反映禮紀鎮群坡村委會烏木頭村樹木被砍伐、毀林情況部分屬實。 屬實 1.對湖南鑫軍送變電有限責任公司擅自採伐林木的行為立案查處。
2.我局將加強巡查防控。
無 54 X2HI201907190009 瓊海市塔洋鎮魚良村委會(七星伴月景區)龍起湖水體被破壞,景區疏於管理,湖裡垃圾未及時清理,魚、蝦被無限制捕抓,景區管理人員、村小組組長為個人私利,用網、火車籠把湖捕抓魚、蝦,甚至電魚,嚴重破壞生態平衡。 瓊海市 水 一、經現場查看了解,龍起湖水體中未人為設置任何破壞性裝置,未看見垃圾物。龍起湖周邊村莊生活汙水均截汙納管,共建設2個汙水處理設施,日總處理汙水量100噸,未發現湖水水體被破壞的情況。
二、經現場查看、詢問七星伴月景區工作人員和走訪部分群眾,景區有村民休閒釣魚,偶爾有網魚現象,景區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均立即制止並進行勸導,鎮、村也在周邊區域開展宣傳和教育。現場走訪核查,未發現魚、蝦被無限制抓捕問題,未發現景區管理人員、村小組組長為個人私利,在湖中網魚甚至電魚的情況,龍起湖生態平衡被嚴重破壞的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現場走訪核查,未發現魚、蝦被無限制抓捕問題,未發現景區管理人員、村小組組長為個人私利,在湖中網魚甚至電魚的情況,龍起湖生態平衡被嚴重破壞的情況不屬實。 無 55 X2HI201907190039 東方市八所鎮陽光海岸小區業主經常聞到臭味,無法正常生活。一是南方工業園區(石化廠、化肥廠、熱電廠),二是附近的羅帶河斷開形成死水溝叫做花家溝,有一條汙水渠不斷向河內排放汙水,致使羅帶河入海口段水體呈黑色,颳風時產生臭味;市區的中心排洪溝流淌著生活汙水,由於東方市乾旱少雨,導致淤泥裸露臭氣燻天。 東方市 水,大氣,其他汙染 (一)7月20日上午,東方工業園區邢衛民主任帶領園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相關人員到園區,組織中海石油化學有限公司、東方石化有限公司、華能東方電廠和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召開專題工作會議,明確工作要求,強調企業要加強環保主體責任落實。會後,現場核實企業的氣體排放情況。查看市環保局檢測站對中海東方石化有限責任公司和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的《廢氣監督性監測報告(2019年第一、二季度)》、華能電廠四周廠界的大氣無組織排放監測報告,還調取了市環境保護監測站在園區內監測站2019年上半年廢氣排放連續監測數據。報告及監測數據顯示上述企業的氣體排放符合國家相關環保法規。
(二)在接到舉報件後,市水務局高度重視,市水務局局長王斌委派副局長陳波帶領局技術顧問馮明祥及市河長辦等人員於2019年7月20日下午,到舉報問題的現場進行調查核實,案件反映的問題花家溝溝內水已乾枯,下遊在中心排水溝河道入海口段前右岸離陽光小區較近,河道內水質不潔淨;中心排水溝確實存在一些漂浮物及少量生活垃圾影響水質及一處排汙管道是廢棄市政管網暫無使用,但有些廢水流出,散發出臭味。 屬實 (一)經園區管委會調查核實,沒有發現企業存在環境違法行為,其大氣排放符合《石油煉製工業汙染物排放標準》GB31570、《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和《環境空氣品質標準》GB3095等國家相關標準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工業園區的大氣排放,採取以下措施:
1.對於企業檢修需要停開機時,所引起空氣中氨氣味或其他異味較濃的情況,要求企業採取措施緩解,加大水洗回收氨的用水量,延長洗滌時間,控制放空速度。
2.積極協助市生態環境局開展大氣常態化監測。利用園區現有的三個大氣監測站全天候進行監測,每周向社會公眾發布一次環境空氣品質信息,讓群眾了解園區環境空氣品質情況,化解公眾誤解。
3.建立日常生態環境巡查制度,制定《東方工業園區大氣汙染情況巡查和問題排查實施方案》,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園區不出現生態環境問題。
(二)2019年7月20日下午至23日,東方市水務局即組織八所鎮政府、錦江生態公司工作人員到群眾反映問題的花家溝下遊匯合處的中心排水溝現場進行打撈漂浮物,清理垃圾,使得該河道水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臭味基本消除;組織錦江公司在中心排水溝進行全面打撈水上漂浮物及清理淤泥,中心排水溝廢棄的排汙口已於7月17日予以封堵,中心排水溝水質明顯好轉。
針對問題舉一反三,7月23日,市水務局在市區內排水溝進行一一排查,並設立了禁止亂倒垃圾、亂排汙水、養殖家禽的警示牌,並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無 56 X2HI201907190017 東方市八所鎮解放西路洋銘西海岸小區2016年開始非法佔用海岸200米以內紅樹林保護區和魚鱗洲保護區,開發商業地產。擅自採砂,導致河道河口交界處被挖空,造成汙水、垃圾流入大海,嚴重破壞海岸生態。 東方市 海洋,生態,水,土壤 我市組織市自規局、生態環保局、住建局、水務局於7月20日上午趕赴舉報地點進行現場核查。經核查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批准的《東方市總體規劃(空間類2015-2030)》,洋銘國際項目用地範圍為城鎮建設用地。不屬於生態紅線保護區,不涉及佔用紅樹林和魚鱗洲景區,舉報情況不屬實。在河道河口交界處現場核查,河道平整,無採砂現象,在河道口交界口沒有發現被挖空和汙水及垃圾流入大海的現象,舉報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經調查未發現問題,舉報不屬實。針對舉報問題,市自規局今後將加強監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加強打擊非法採砂行為。 無 57 D2HI201907190051 東方市永安東路碧桂園二期房地產,晚上通宵建設施工,產生噪音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東方市 噪音 (一)2019年7月20日在接到信訪件後,我市組織市住建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行政綜合執法局相關人員對東方之珠小區(二期)項目夜間施工噪音交辦件進行現場核查,發現該項目正在進行小區配套設施建設,破除原硬化路面並進行外運工作。我局立即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該項目各參建單位相關責任人要提高環保意識,強化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禁止12時至14時、22時至次日6時在城市市區範圍內進行產生噪音汙染的施工作業;確因生產工藝要求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應當向市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申領特殊時段施工作業時間許可證後方可施工。(二)2019年7月21日晚,市住建局聯合綜合執法局對東方之珠小區(二期)項目夜間施工噪音交辦件進行現場巡查,未發現該項目存在夜間施工的情況。並舉一反三,對市內的其他在建工地進行全面排查,均未發現任何夜間施工的現象存在。(三)2019年7月22日上午,是住建對該項目的各參建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首要職責,監理單位履行監管職責,督促施工單位未經許可禁止在不符合規定的時間內施工,否則將依法進行查處。 不屬實 (一)下達整改告知書,要求項目參建單位立即落實職責,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施工作業。並對該項目的各參建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二)市住建局聯合市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對該項目進行常態化夜間巡查。(三)舉一反三,建立長效機制,對市內的其他在建工地進行全面排查。 無 58 D2HI201907190074 1、南聖鎮新村村旁約200米左右有海南佳裕生物開發公司,生產實心粘土紅磚,燒制紅磚產生的濃煙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破壞環境,根據政府文件應該取締。2、南聖鎮五指山居小區對面山頭,毀林建有一大片墓地,破壞生態環境。 五指山市 生態,大氣 7月20日上午,市政府副市長黎良臣帶領市科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民政局、市林業局和南聖鎮政府、暢好居等單位相關負責人前往群眾舉報的地點進行實地調查核實,並查閱了相關資料。被舉報的磚廠為南聖豐達建築材料廠。該廠屬於個體工商戶,於2017年3月14日註冊,位於南聖鎮新村,生產經營範圍為頁巖、環保磚、水泥磚,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2469001MA5RF4D22P。擁有營業執照、項目備案批覆、節能審查決定書、環保批覆、環評驗收批覆等手續。該磚廠不存在排放黑煙汙染環境的情況,但生產原料中無頁巖材料,其生產材料來源主要為煤矸石、建築工地渣土、開挖管溝棄土和廢棄磚塊,未發現有開採黏土跡象;堆放區的成品為實心燒結紅磚,非黏土磚。該磚廠無法提供使用頁巖資源進行頁巖磚生產的證明,未嚴格按照此前市科工信局批覆的新型牆體材料(頁巖空心砌塊)生產內容進行生產。被舉報的墓地主要安葬暢好農場職工,在殯葬改革前該地是暢好農場工會指定集中安葬點,屬於歷史遺留問題。
屬實 針對南聖豐達建築材料廠的舉報問題,市科工信局於7月24日下發責令停產通知書,責令該磚廠於7月24日起停止生產。待其取得合法的頁巖生產原料,並具備生產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新牆材合格產品的條件,經報市政府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針對五指山居小區對面山頭毀林建墓地的問題,市民政部門和市林業部門將按照《海南省綠色發展五年規劃(2019-2023年)》分步抓好集中整治工作。 無 59 D2HI201907190055 五指山市毛道鄉毛道衛生院後面的南聖河,城投公司從今年三月開始在南聖河採砂,破壞河道兩邊樹林,導致下遊水質渾濁,影響下遊用水。 五指山市 水,生態 2019年7月20日上午,市政府包案領導帶領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林業局、市城投公司等相關單位負責人趕赴現場,對信訪投訴件中涉及開採河段進行巡查。經調查,該區域為我市河道整治工程,該工程經過市政府批准,並依法辦理了環評審批手續。現場未發現存在破壞河道兩旁林木情況。由於屬於河道範圍內的施工,故不可避免的會造成河道存在一定渾濁情況。 屬實 根據《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及規範河砂供需管控的通知》要求,五指山市水務局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同時,市城投公司也已通過在現場立公示牌、立界樁,安裝現場和出入口監控設備等措施加強現場管理。五指山市水務局於2019年7月22日下達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南聖河(牙衝段、毛枝村段)河道整治項目現場管理的通知》,要求市城投公司落實環保及水保等措施,規範施工作業及臺帳管理等工作。同時,五指山市水務局及五指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不定期對項目現場進行檢查,嚴防各類破壞環境行為的發生。 無 60 D2HI201907190004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散發很濃的臭味,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飛灰、汙泥、生活垃圾在顏春嶺海拔70米以上進行混合堆填,累計填埋量達到1100萬噸,填埋場高達112米以上,10000平米的滲濾液池不經處理,通過垃圾山南側坡下有暗管偷排,坡下樹叢裡都是滲濾液。
2、藏龍福地小區西邊一牆之隔的農藥廠和玻璃廠有氫氣罐,存在爆炸的危險。 澄邁縣 大氣,土壤,水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三)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在場區及其周邊排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四)中航特玻玻璃生產一線、三線及四線均處於停產狀態,現僅二號線繼續維持生產。因工藝需要,公司使用少量氫氣,目前廠區內有兩個100立方米氫氣儲罐(檢測合格時間為2016年,下次檢測時間為2020年)。氫氣製備間內設置有氫氣洩露檢測報警器,能夠立即將洩露信號傳輸至值班室。人員配備可攜式可燃氣體洩露報警儀進行巡檢和作業。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四)要求中航特玻定期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公司安全現狀進行評價,做好事故預防工作 無 61 D2HI201907190006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焚燒廠及通威飼料廠散發臭氣,要求垃圾廠及飼料廠關停。 澄邁縣 大氣 (一)經核查組對近幾年來海口垃圾焚燒廠的跟蹤監測顯示,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廠運行基本穩定,汙染物排放指標均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的範圍內。根據現場核查,垃圾焚燒發電廠附近可能產生臭氣的區域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經現場核查,通威飼料廠在日常生產管理工作中對汙控管理的要求不嚴,生產車間及原料倉庫等易產生臭氣的區域缺乏管理,門、窗沒有及時關閉,導致臭氣外逸現象時有發生。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要求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2.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3.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4.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5.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加大對通威飼料廠廠界臭氣巡查及檢測密度,每周開展2次以上夜間巡查,每月至少對區內2家以上飼料廠進行抽樣檢測,保持執法高壓態勢,對超標排放行為嚴厲查處。
(五)要求通威飼料廠加強生產管理,對生產一線工人展開教育培訓,嚴格按照規程進行生產作業,防止臭氣外溢。 無 62 D2HI201907190007 第一件:群眾反映澄邁縣大豐鹽丁村的放炮汙染事件處理結果不滿意,縣長到現場後,無一點用處,只是做表面文章,16號反映後,17號處理,18號依舊存在炮聲,鹽丁村規劃在早上6點到8點放炮,群眾認為應該不分時間段應該全面禁止燃放炮竹;第二件:澄邁縣大豐鎮鹽丁村的祭祀的廟宇一牆之隔的樹林在清明節時由於廟宇放炮時被燒毀,但是至今未修復,要求恢復;第三件:群眾對於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焚燒廠汙染情況處理結果不滿意,認為海南新聞報導失實,這是一種避重就輕的行為,要求垃圾場及焚燒廠的處理量每天對生產量、外公布滲濾液的總量、如何處理的情況進行公布,現在超負荷使用,要求垃圾場關停,要求垃圾場重新選址,選在省政府旁邊。 澄邁縣 其他汙染,生態 (一)鹽丁村村民在公廟祭祀時存在不定時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二)老城顏春嶺垃圾處理場汙染問題。
1.垃圾焚燒發電廠已按環評要求落實相關大氣汙染物治理設施並正常運行,同時配套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已實現24時實時監控,經調閱近期在線監控數據,未發現其存在偷排行為。
2.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兩次二噁英濃度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3.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對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生態環境部審查後認為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即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評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下發《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省生態環境廳《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屬實 (一)關於鹽丁村公廟燃放鞭炮問題
1.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相關文件和會議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
2.繼續通過專題會議,宣傳橫幅、巡查巡邏等方式不斷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群眾知曉率,爭取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3.大豐鎮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員值班,檢查村民進廟祭祀時燃放的鞭炮是否符合燃放標準。
4.由大豐鎮政府出資購買1000頭以下符合燃放標準的小型鞭炮,放在公廟內供村民祭祀使用。
5.大豐鎮安排鹽丁社區包點幹部和社區幹部在節假日等時間節點到公廟設崗巡邏,在勸阻群眾不得燃放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的同時,積極鼓勵群眾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引導群眾為改善空氣品質和控制噪音汙染貢獻力量。
(二)針對老城顏春嶺垃圾處理場汙染問題
1.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2.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3.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該項目根據《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文件要求全面停工,如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動工建設的情形,將依法查處。 無 63 D2HI201907190019 澄邁縣金江鎮(原廣州軍區後勤部)部隊農場的海納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魚粉廠,每天下午產生廢氣臭氣,亂排廢水。
定安縣兩家(新勝魚粉廠和雷鳴鎮廢糖廠裡的一家魚粉廠)每天產生廢氣臭氣,亂排放廢水。
群眾懷疑這三家魚粉廠沒有相關的手續,選址於農場內不符合環評要求,未批先建。 澄邁縣 大氣,水 經現場調查核實,海納魚粉廠在環境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廠界臭氣存在超標現象;
(二)海納魚粉廠未辦理固定資產投資節能審查;
(三)廠區環境髒亂差。 屬實 針對廠界臭氣濃度超標環境違法行為,縣生態環境局啟動對海納魚粉廠立案查處工作。同時,要求海納魚粉廠完善固定資產投資節能審查手續,並要求做好廠區環境衛生。 無 64 D2HI201907190026 澄邁縣老城鎮景園小區反映顏春嶺垃圾焚燒廠,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雨季時馬路上遍地汙水。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反映的臭氣來源,應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無 65 D2HI201907190031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1、垃圾場散發很濃的臭味。2、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飛灰、汙泥、生活垃圾在顏春嶺海拔70米以上進行混合堆填。3、焚燒廠爐溫不達標,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且垃圾填埋場5月曾發生一場大火,嚴重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澄邁縣 大氣,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三)經調閱近期的爐膛溫度記錄,未發現溫度異常現象。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四)2019年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大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五)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如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六)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七)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八)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九)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無 66 D2HI201907190032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1.垃圾場散發很濃的臭味。2.填埋場使用過程缺失監管,填埋場違規操作,把危廢物飛灰、汙泥、生活垃圾在顏春嶺海拔70米以上進行混合堆填。3.焚燒廠爐溫不達標,燃燒不充分,產生二噁英等有毒有害的物質。 澄邁縣 大氣,其他汙染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三)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 無 67 D2HI201907190033 澄邁縣老城鎮的垃圾焚燒廠、填埋場工作年限已久,其中垃圾焚燒廠的飛灰處理不合格,且煙氣排放不達標,爐溫達不到標準,產生二噁英汙染空氣,產生的滲濾液容易汙染地下水和土壤;其中垃圾填埋場距離居民區較近,滲濾液汙染地下水;居民區附近還有許多工廠如中航特玻玻璃廠、飼料廠等,也距離居民區過近,舉報人希望垃圾焚燒廠和其工廠搬遷,填埋場封場,不得建設三期。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滿足《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二)經查閱焚燒發電廠中控臺監控數據,設備運轉時均爐膛溫度均達到850℃-1050℃。
(三)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四)經實地查看,垃圾填埋場、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滲濾液處理廠運轉正常,無溢出現象。
(五) 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六)根據生態環境部的要求,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已經全面停止施工,目前正在根據國家最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要求重新開展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將根據評價結果開展下一步工作。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確保爐膛溫度保持在850℃以上。
(四)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
(五)啟動垃圾填埋場封場前期準備工作。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 無 68 D2HI201907190035 海南省澄邁縣老城鎮的盈濱半島永慶寺西側圍牆旁邊,向西側一直走,毀壞防風林和非法挖沙,留下許多大坑,採砂人員用黃土進行回填。永慶寺大門南側內海方向,沿海岸線從東走到西的紅樹林區域,用石頭圍起來回填海沙,破壞紅樹林,圍海造地。曾經向12345舉報,澄邁國土資源局曾到現場調查未果。當事人願意配合進行調查。 澄邁縣 生態,海洋 此件與信訪件(D2HI201907190069)舉報內容一致,屬於同一區域同一問題。經實地核查,海南永慶生態文化旅業有限公司不存在毀壞防風林、非法挖沙、破壞紅樹林、圍海造地等違法行為,信訪人所舉報的情況不屬實。 不屬實 1.要求海南永慶生態文化旅遊業有限公司對被舉報的問題做出相關說明,並報至開發區管委會備案。
2.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做到知法守法,自覺抵制毀壞林地、非法挖沙、圍海造地等違法行為。
3.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好開發區違法行為管控工作,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杜絕出現毀壞林地、圍海造地、非法挖沙等違法行為。 無 69 D2HI201907190036 景園悅海灣小區受到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臭氣影響。自來水水廠距離垃圾場較近,容易受到填埋場的影響,垃圾滲濾液影響地下水。海口的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運到澄邁處理,跨區域處理不合理。強烈要求該填埋場搬遷,恢復生態植被。5月25日發生火災,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二)海南盈濤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三)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四)海口市沒有生活垃圾處理場和醫療垃圾處理場所,根據規劃要求,只能繼續運輸到澄邁進行處理。
(五)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2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六)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開展了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七) 海口市已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3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置設施建成能夠接納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多餘垃圾,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在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爆炸的可能性。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無 70 X2HI201907190037 澄邁縣老城鎮中電國際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廠和海口生活垃圾填埋場多年汙染當地生態環境,焚燒發電廠的滲濾液,由於工藝設計原因,無法達標處理,一直存放在氧化塘,長期以來形成滲漏,對廠區及周邊土壤造成汙染,通過暗管、滲井等方式多年違法排放垃圾滲濾液,汙染土地和地下水,爐溫無法保持在規定溫度,產生二噁英,汙染大氣,焚燒廠飛灰未經固化穩定,直接填埋,不予提供整改數據,偽造二噁英實時監測數據。垃圾填埋場超期運行。要求中電一二期停止運營,垃圾填埋場封場修復生態。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汙水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滲漏,或者通過暗管、滲坑偷排的情況。氧化塘2019年6月完成修繕整改,對原有氧化塘進行全面改造並重新鋪設防滲膜,近期該工程將開展驗收前的全面檢查,確保符合使用標準。滲濾液處理站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監測數據發送至省生態環境廳,未存在長期超標問題。
(二) 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溫保持在850度以上,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74號、華環檢測字【二噁英】2019第186號)的檢測結果,二噁英達標排放。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根據《檢測報告》(華環檢測字2019第139號)的檢測結果,固體廢物(飛灰浸出液)各項檢測指標均符合標準。
(三)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由於海口市生活垃圾產生量較大,需對生活垃圾進行處理,不能停止運行垃圾焚燒發電廠一期、二期發電項目,否則造成重大汙染。
(四)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五)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二)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四)每月對垃圾焚燒發電廠爐膛溫度進行一次調閱,對焚燒爐運行情況加強監督。
(五)二噁英檢測均為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單位進行,由第三方對檢測數據負責,未發現有偽造檢測數據行為。 無 71 D2HI201907190041 澄邁縣富力紅樹灣小區(攬月灣)對面的鹽丁村,村民不定時隨意燃放炮竹,噪聲大且造成空氣汙染。 澄邁縣 噪音,大氣 經深入調查了解,公廟在祭祀日有不定時燃放煙花爆竹現象。 屬實 (一)要求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大豐鎮政府等相關單位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的相關文件和會議要求,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
(二)繼續通過專題會議,宣傳橫幅、巡查巡邏等方式不斷加大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力度,不斷提高群眾知曉率,爭取更多群眾主動參與大氣汙染防治工作。
(三)屬地大豐鎮政府在祭祀日每日安排2名工作人員值班,檢查村民進廟祭祀時燃放的鞭炮是否符合燃放標準。
(四)大豐鎮政府在鹽丁村寺廟內設一個鞭炮更換點,指定專人負責,針對不符合燃放標準的鞭炮,進行回收更換小型鞭炮,確保所燃放的鞭炮均在1000頭以下。
(五)屬地政府大豐鎮安排鹽丁社區包點幹部和社區幹部在節假日等時間節點到公廟設崗巡邏,在勸阻群眾不得燃放超標準的煙花爆竹的同時,鼓勵群眾使用電子鞭炮等環保產品,共同為改善空氣品質和控制噪音汙染貢獻力量。 無 72 D2HI201907190048 1、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汙染問題未解決,群眾向12345投訴後,12345回復即將應急擴容垃圾填埋場。群眾不同意填埋場擴容,要求垃圾場封場。2、當地有關部門現場調查時表示未聞到臭味,群眾認為處理問題態度敷衍。 澄邁縣 大氣 (一)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二)經現場調查,臭氣來源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米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釐米再鋪1.0毫米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將及時排查整改。
(三)由老城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無 73 D2HI201907190052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擴容事情,垃圾場不屬於海口市,但審批權下放到海口市,海口市為所欲為,垃圾山還未處理完,目前借整改,正在進行擴建。1、垃圾山滲濾液汙水橫流,堆體超高,外延超線,超期服役8年,曾經督察過,但未解決,目前又要擴建。2、垃圾山與垃圾焚燒發電廠汙染地下水,附近的好幾個村莊的井水五年前已經不能使用,由老城開發區無償向村民建自來水管道,環城一號小區目前還是政府用水車為居民提供生活用水。衛生花園小區生活用水燒開後有垢。3、盈濤水廠距離垃圾場3公裡,是老城鎮40萬居民飲用水源,蓄水池為露天的,垃圾場飛灰和粉塵對水源產生汙染。懷疑距離垃圾山3公裡的椰樹牌礦泉水廠水質也受到影響。4、海南日報曾經報導垃圾焚燒發電廠第一、二期投運以來運維情況與環評報告不符,垃圾填埋場與焚燒發電廠使用同一滲濾液處理站,但處理站設備不達標,滲濾液儲存於氧化塘中,遇大雨外溢。去年開始要求將滲濾液運回海口處理,要求向公眾公開運輸證據。2019年4-5月氧化塘內滲濾液沒有了,同期盈濱半島內海和太陽灣近海海水被汙染,懷疑滲濾液通過滲濾偷排。5、垃圾焚燒發電廠飛灰不經固化處理,僅裝袋或散亂與垃圾混埋;發電廠大屏幕信息公開造假,應該追責。6、今年5月份左右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天晚上7-8點,排黑煙。強烈要求將顏春嶺以上反映問題作為專項督查。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海口市垃圾處理場擴建項目的環評審批權在省生態環境廳,未下放至海口市政府。
(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未存在汙水橫流問題。填埋場堆體限高為115米,現高度為113米,未存在堆體超高、外延超線的情況。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三)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修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四)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最近一次該小區於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產生水垢是正常現象。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五)信訪人反映的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飛灰,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粉塵經大氣汙染物處理設施處理後達標排放,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對其大氣汙染物排放濃度進行監控。海南盈濤水務有限責任公司老城供水廠運營期間嚴格按照《城鎮供水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CJJ58-2009)》中關於水質檢測項目和頻率要求,對管網末梢水及出廠水進行檢測。具體檢測情況如下:在出廠泵房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對3項主要指標進行實時檢測;每日對出廠水及原水進行一次自檢,檢測項目共10項;每月對出廠水、管網水及管網末梢水進行兩次自檢,檢測項目共23項;每年委託第三方對出廠水計管網末梢水進行不少於兩次檢測,檢測項目共29項。經調閱相關檢測報告,自老城供水廠投入運營至今,出廠水、管道水及管道末梢水水質主要指標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供水廠距離垃圾焚燒廠約4.1公裡,椰樹第三工業城距離垃圾焚燒廠約7公裡,距離大於供水廠的距離。且椰樹所生產礦泉水均經過嚴格的檢測程序,並未發現有超標問題。
(六)飛灰的處理方式與環評不一致,已對現處理方式進行論證,具有可行性。
(七)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目前日處理能力為1300噸,且配套1個應急池,總容量為5萬方,雨天瞬時水量過大時,滲濾液可緊急排入應急池,不會溢出影響周邊環境。
2018年以前因滲濾處理站的處理能力小於滲濾液的產生量,將部分滲濾液運至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進行處理。信訪件中所稱去向不明的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不存在私設暗管偷排、直排大海的情況。
(八)垃圾焚燒廠大屏幕信息來源於檢測數據,真實反映汙染物排放情況。對於信訪件中的黑煙問題,垃圾焚燒廠已安裝汙染物在線監控系統,對煙塵、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發現異常情況,將對其進行核實,存在超標排放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屬實 1.科學垃圾填埋場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2.適時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封場治理工程。委託專業機構編制《海口市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生態恢復工程》,估算總投資1.6億元,已於6月10日通過了專家評審。待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後,海口市將啟動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的封場治理工程。
3.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4.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並將進一步排查論證,建立防控體系。 無 74 D2HI201907190053 群眾反映對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場和焚燒廠汙染事件的處理情況不滿意,政府稱會對該垃圾場及焚燒廠進行整改,群眾認為這是一種欺騙行為,群眾訴求在一期、二期垃圾徹底達不到焚燒的情況下,不能開工,不能擴建三期。目前只是將填埋坑裡的滲濾液抽乾,無其他措施。要求還老百姓安全的空氣,乾淨的地下水。 澄邁縣 其他汙染,水 (一)2019年2月19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就焚燒發電廠存在的環境問題亮出「黃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截至7月19日,環境廳反饋的8個問題已經整改完成5個,剩餘3個正在按計劃推進。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站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滲濾液處理站已安裝在線監控設備,監測數據實時發送至省生態環境廳。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嚴格執行最嚴標準。 屬實 (一)制定巡查計劃,加強對垃圾焚燒廠一期、二期、三期的巡查力度,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焚燒發電廠三期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二)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無 75 D2HI201907190062 澄邁縣老城鎮顏春嶺海口垃圾焚燒廠嚴重汙染土壤,從2011年建廠開始就存在汙染,飛灰處置不當,無獨立飛灰處理廠,未進行固化和生活垃圾混搭堆放,颱風一來,飛灰四起;垃圾焚燒廠滲濾液600噸,長期排放不達標,現在存放於3萬立方的氧氣塘中靠自然蒸發,擴建施工時給抽乾,不知去向何處;對垃圾焚燒廠飛灰、滲濾液處理不達標,訴求:1、停止把海口的增量垃圾繼續運往顏春嶺進行堆放和處理,2、停止在顏春嶺繼續擴建垃圾焚燒廠的三期擴建工程,並且希望馬上在海口轄區內選擇新的建廠地址,並馬上施工建設,已解決海口垃圾的燃眉之急。 澄邁縣 大氣,水,土壤 (一)垃圾焚燒發電廠配套建設飛灰螯合車間及暫存車間,所有飛灰均經過螯合處理後裝袋運往垃圾處理場進行安全填埋,不會造成揚塵現象。
(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此外,根據《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汙泥含水率達到60%以下,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綜上所述,垃圾處理場綜合填埋各類垃圾並不違背國家相關要求。
(三)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信訪件所稱的3萬噸滲濾液(累積總量),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今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四)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目前海口市尚未規劃新的垃圾處置設施,短期內海口的垃圾將繼續依託垃圾處理場及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處理。 屬實 (一)制定巡查計劃,對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工地開展巡查,確保該項目按照《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的要求全面停工。如發現未經批准擅自動工建設的情形,將依法查處。
(二)科學編制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三)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計劃在海口市瓊山區東昌農場已徵用的586.63畝土地上選址建設應急填埋場。 無 76 D2HI201907190067 1.老城鎮中電垃圾焚燒處理廠,處理工藝不達標,通報的數據多次被環保部門處罰,但是依然無法制止,多次向當地環保部門反映,但是未得到解決;焚燒廠飛灰四處堆放,造成周邊居民無法生存。2.顏春嶺垃圾廠處理海口所有的糞渣、廚餘垃圾,散發臭味,幾公裡都能聞到,借督察組到來之際,有所改善,但願以後365天都有所改善;目前準備擴建,但手續不全屬於未批先建,數百萬噸的滲濾液去向不明,滲濾液汙染環境,地表水和地下水被汙染。3.老城顏春嶺垃圾廠幾百米的有一海口醫療廢物處理中心(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處理附近幾個市縣的醫療垃圾,日處理8噸,現準備處理20噸,擴容時未召開聽證會;4.質疑不應該建設在人口密集區,周邊65個小區,40萬居住人口有88個汙染企業。5.訴求:老城鎮汙染情況應得到重視,追責汙染企業及當地政府官員,海南省垃圾分類這一塊未得到貫徹落實。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今年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安裝在線監控系統,對其排放的大氣汙染物進行在線監控,如出現存在汙染物超標排放的,環境主管部門將第一時間進行現場調查,對超標排放行為立案查處。
(二)信訪人反映的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固體汙染物是指垃圾燃燒後產生的飛灰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三)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四)垃圾填埋場擴建項目尚處於計劃階段,至今尚未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環境違法行為。
(五)信訪件中所稱去向不明的滲濾液,為滲濾液處理站二期項目未投入運營之前,由於處理能力不足,暫存在氧化塘中。2017年起,海口市垃圾處理場便通過委託海口市白沙門汙水處理廠處置氧化塘中的滲濾液。2018年7月滲濾液處理二期項目建成投產後,依託二期項目進一步加快處置速度,2019年1月,氧化塘中積存的滲濾液及汙泥全部處置完畢,並啟動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經調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行為。目前,氧化塘修繕改造工作已經完成。
(六)2019年6月5日,我縣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七)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擴容項目尚處於計劃階段,尚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未進行到召開聽證會的階段。
(八)老城開發區2005年委託設計單位編制《澄邁縣老城片區總體規劃(2005-2020年》;2012年3月經省政府批准,我縣重新啟動總規修編,並於2012年10月通過專家評審;2015年澄邁縣啟動「多規合一」編制,2018年取得批覆後,我縣總規修編根據「多規合一」上位規劃指導進行修改。綜上所述,我縣規劃編制工作都是依法依規按照相關程序進行編制並報批,且總規修編也是根據「多規合一」上位規劃指導進行修改。
(九)今年來隨著環保工作的持續推進,企業環保管理已經趨於規範化,所有正規企業均按要求編制環評報告,落實三同時制度,嚴格執行竣工環保驗收制度,園區空氣品質持續向好,2018年全年環境空氣品質優良率97.8%,主要考核指標可吸入顆粒物(PM10)年平均濃度為0.031mg/m3。細顆粒物(PM2.5)年平均濃度為0.017mg/m3,均優於全縣平均指標。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大氣汙染物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大氣汙染物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二)由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三)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力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如因未按照除臭方案開展相關工作導致違法行為發生,將依法進行查處。
(四)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五)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六)加強對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站及海南益豐達醫療衛生用品有限公司醫療廢物處置中心的環保監管,如發現其涉及未批先建、超標排放的,將依法查處。
(七)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無 77 D2HI201907190068 1、老城鎮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的路用於建設應急填埋場(位於仲音3村),未批先建。填埋場南側通往醫療垃圾場路的南坡坡下存在5條排汙暗管(已經被掩蓋),樹叢裡都是黑臭水體。通往垃圾山的路上設置的垃圾車洗車場產生的汙水直排。附近仲音3村的地下水已經汙染無法飲用。
2、澄邁醫療垃圾焚燒廠的運輸車屬於廂式貨車,未進行全封閉,質疑是否符合醫療廢物運輸條件。醫療垃圾場距離道路600多米,不符合建廠要求。 澄邁縣 土壤,水 (一)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填埋區域。
(二)經現場排查,在填埋場南側通往醫療垃圾場路的南坡坡下未發現信訪件中所稱的排汙暗管,也未發現黑臭水體。該情況不屬實。垃圾填埋場垃圾車洗車槽產生的汙水,通過收集池收集,填埋區結束填埋作業後由專用車量抽運至滲濾液處理站處理。
(三)2019年6月5日,老城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
(四)經現場檢查,益豐達收運車輛均為醫療垃圾收運專用車輛,醫療垃圾先裝箱密封后再進行裝車,有效避免運輸過程中意外撒漏。
(五)益豐達選址符合老城開發區總體規劃要求,選址建設之前,嚴格按照國家要求編制了環評報告書,對選址建設的科學性進行了充分論證,並通過了專家團隊的評審,項目正式運行投產後也通過了竣工環保驗收。 屬實 (一)對群眾反映的仲音村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老城經濟開發區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二)加強對益豐達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垃圾填埋場的環保監管,如發現未批先建、未按規範運輸醫療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的,將依法予以查處。 無 78 D2HI201907190069 澄邁老城鎮東水港盈濱半島沿海生態紅線內的人造林地被非法倒賣,用於海南永慶寺旅遊業有限公司建房地產,毀壞1018畝林地。2016年開始在海南永慶寺圍牆西側200米處大面積盜海沙,後運土(和建築垃圾)進行回填,破壞海洋生態。整改的時候舉報人可提供盈濱半島西側全景圖作為憑證。 澄邁縣 海洋,土壤,生態 經核查,永慶公司不存在非法倒賣林地、毀壞林地、盜海沙等違法行為,信訪人所舉報的情況問題不屬實。 不屬實 (一)要求永慶公司對被舉報的問題做出相關說明(詳見附件),並報送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備案。
(二)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提高群眾法律意識,做到知法守法,自覺抵制非法倒賣林地、毀壞林地、盜海沙等違法行為。
(三)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做好開發區違法行為管控工作,嚴厲打擊違法行為,杜絕出現非法倒賣林地、毀壞林地、盜海沙等違法行為。 無 79 D2HI201907190078 顏春嶺垃圾焚燒廠,5月25日出現垃圾大規模起火(約7、8個燃燒點),地下埋有氨氣管道,擔心會引起爆炸,建議徹查;臭氣排放長期不達標,垃圾填埋場滲濾液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目前計劃擴建垃圾填埋場45畝,距離居民區太近,質疑環評報告如何通過。建議封閉垃圾場、不能擴建填埋場。 澄邁縣 水,大氣,土壤 1.5月25日15:10左右,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西側堆體突遭雷擊起火,不是信訪件所稱的顏春嶺垃圾焚燒廠。由於指揮得當,處置及時,火情未造成嚴重後果。起火事件發生後,澄邁縣相關職能部門聯合海口市園林環衛局已對存在安全隱患開展全面排查,排查出兩處安全隱患,一是未安裝避雷設施;二是沼氣導流管數量不夠。
2.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3.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詳細排查,未發現私設暗管偷排。
4.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5.目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尚未制定擴建填埋區的計劃,不存在未批先建問題。 屬實 (一)在垃圾填埋場垃圾堆體增建沼氣抽排豎井和橫管,將垃圾沼氣及時抽排至沼氣發電廠處理,減少填埋沼氣在堆體裡聚集,增加庫區安全係數及大大降低沼氣聚集起火的可能性。
(二)督促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垃圾堆體嚴禁菸火,在庫區不同點位擺放禁止煙火告示牌、滅火器、消防渣土和4輛備用水車;委託專業機構制定建設防雷設施實施方案並儘快安裝。
(三)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四)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整改。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無 80 X2HI201907190002 澄邁縣老城開發區南二環路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廠2.8公裡處的華西芙蓉海小區受焚燒廠二噁英、飛灰汙染影響嚴重,希望召開聽證會,給百姓話語權。 澄邁縣 大氣 (一)今年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已委託第三方開展二噁英濃度檢測兩次(詳見附件1-6),結果符合相關標準,未發現超標排放現象。
(二)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屬實 (一)跟蹤督促垃圾焚燒發電廠每年至少對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二)由老城開發區每年對焚燒發電廠煙氣二噁英含量進行兩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三)2018年12月21日,老城開發區管委會就垃圾焚燒一、二期運營及三期建設問題組織開展科普講座及公眾徵詢意見會。 無 81 X2HI201907190003 澄邁縣福山鎮福山水庫周邊大肆開發房地產致水源地受到汙染,水質下降,澄邁縣政府的不作為讓水庫周邊房地產違規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內搞房地產建設,特別是紅旗坡加油站周邊。舉報人希望能拆掉水庫周邊違法破壞水資源的建築。 澄邁縣 水 一是已部分投運的福山咖啡公社項目尚未完成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二是小區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尚未建成(該公司已安排人員到海口市訂購成型板房作為垃圾房,約定7月29日到貨)。 屬實 澄邁縣生態環境局於2019年7月18日向海南福山福湖置業有限公司下達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該公司一是要在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期屆滿後及時落實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相關工作;二是要在2019年7月25日前全面清理原傾倒的各類垃圾,並建立垃圾收集設施,健全環境衛生管理制度;三是要立即更換汙水處理池已損壞的蓋板。 無 82 X2HI201907190021 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顏春嶺垃圾焚燒廠超產焚燒、產生滲濾液、灰飛汙染,三期未批先建已被撤銷環評批覆。 澄邁縣 水,其他汙染,大氣 根據澄邁縣委副書記、老城開發區工委書記莫仲敏,澄邁縣政府黨組副書記、老城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王世雄現場調研時的部署,7月21日,由縣生態環境局、老城開發區環保局、安監局等職能工作人員組成聯合調查組,就信訪件反映問題,通過現場核查、調閱材料、聽取匯報等形式進行全面排查。 屬實 (一)經查閱半年焚燒發電廠生產記錄,不存在超負荷運營現象。
(二)顏春嶺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
(三)飛灰是指垃圾焚燒廠燒完後的布袋除塵器捕獲的含有重金屬的固體汙染物。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四)焚燒發電廠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附件1)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附件2),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附件3),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無 83 X2HI201907190028 澄邁縣老城開發區垃圾填埋場產生滲濾液、大氣汙染,三期未批先建,已被撤銷環評批覆。要求垃圾填埋場封場修復、焚燒廠立即整改遷出老城人口密集區。 澄邁縣 土壤,水,大氣 (一)經現場核查,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
(二)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現已採用晝掀夜蓋,減小施工作業面等工作方式,臭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三)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土地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四)截至2019年,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五)垃圾焚燒發電廠目前運行穩定,汙染物排放基本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目前尚未有搬遷計劃。 屬實 (一)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1.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2.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3.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4.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5.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
(二)加強對填埋區作業的巡查密度,每周至少對填埋作業情況開展一次抽查,確保填埋作業嚴格按照除臭方案進行。
(三)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
(四)由老城經濟開發區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五)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六)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徵求意見稿)》要求,2024年1月1日起,所有垃圾焚燒發電廠均執行海南省制定的最嚴標準,該標準對標國際國內外行業汙染物排放先進標準,主要汙染物排放限值遠低於歐洲標準。《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汙染控制標準》正式出臺後,垃圾焚燒發電廠將根據要求制定技改計劃,改造完成後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將進一步降低。 無 84 X2HI201907190029 澄邁老城鎮金手指環城一號「依愛花園」小區業主發現小區自來水管裡流出的水常常很渾濁,有時帶黑色,無法飲用。經澄邁縣疾病防控中心檢驗,大腸桿菌超標。居民懷疑是由於附近顏春嶺垃圾焚燒廠違規偷排滲濾液導致。 澄邁縣 水 (一)經現場核查,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最近一次該小區於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二)顏春嶺垃圾填埋場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未發現超標現象。此外,調查組在廠區四周進行了詳細排查,未發現偷排暗管,該反映事項不屬實! 屬實 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村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相應採取下一步工作措施。 無 85 X2HI201907190030 澄邁縣老城鎮海口市垃圾焚燒廠一期和二期存在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焚燒生產線運行穩定性不夠,活性炭噴射不連續,不穩定,煙氣自動檢測系統運維不到位,焚燒飛灰運輸處置不規範等。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召開《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聽證會。 澄邁縣 土壤,大氣 (一)信訪件反映的焚燒發電廠一、二期項目存在運營現狀與環評文件不符,焚燒生產線運行穩定性不夠,活性炭噴射不連續,不穩定,煙氣自動檢測系統運維不到位,焚燒飛灰運輸處置不規範等問題情況基本屬實,這也是生態環境部、省生態環境廳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的問題。2019年2月19日,省生態環境廳約見海口市、澄邁縣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中電國際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就焚燒發電廠及垃圾處理廠存在的環境問題亮出「黃牌」,並明確了整改要求。
(二)《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已按照相關程序完成編制、通過專家論證,並已審批。 屬實 信訪件所反映的焚燒發電廠存在的5個問題,在2019年2月華南督察局、省生態環境廳檢查時已向企業提出,老城開發區管委已組織召開工作部署會,自2019年2月起專項督促焚燒發電廠進行整改。焚燒發電廠制定了整改方案,每周將整改情況報送縣生態環境局。縣生態環境局將每周整改情況報送省生態環境廳,並會同省生態環境廳加強對整改情況的檢查。 無 86 X2HI201907190034 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顏春嶺垃圾焚燒廠超量焚燒、產生滲濾液、飛灰汙染,三期未批先建,已被撤銷環評批覆。 澄邁縣 大氣,土壤 1、自2019年1月以來,垃圾焚燒發電廠日均垃圾接收量約2600噸/天,入爐焚燒量約2050噸/天,未存在長期超負荷運轉的情況。
2、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處理達標後排入市政管網,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經調閱在線監測記錄,出水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中中規定的標準。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經螯合固化達標後,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
3、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土地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屬實 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無 87 X2HI201907190040 顏春嶺垃圾焚燒廠1,2期飛灰和滲濾液汙染,飛灰未經螯合固化與生活垃圾混合填埋,滲濾液處理不達標,直排大海,汙染地下水,垃圾滲濾防護層破壞;顏春嶺垃圾焚燒廠3期違規擴建,3期環評報告數據造假;顏春嶺垃圾填埋場超期服役,屢次承諾封場,未兌現。舉報人希望實施垃圾分類,修復垃圾填埋場,檢測顏春嶺周邊水體、大氣、土壤。 澄邁縣 土壤,大氣,水 (一)信訪人反映的垃圾焚燒廠飛灰汙染問題,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二)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排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直排大海問題。
(三)2019年6月5日,開發區委託海南中環能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垃圾填埋場周邊的文集村、譚昌村、美朗村及玉堂村地下水水質進行了抽樣檢測,相關指標檢測結果均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要求,未發現地下水有異味的現象。
(四)經查閱檔案資料,1995年6月,《海南省環境資源廳關於海口市馬村垃圾處理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大綱的批覆》(瓊環建〔1995〕26號)顯示:原則同意《大綱》評審會意見。1995年9月,《海南省環境資源廳關於海口市垃圾處理場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覆》(瓊環建字〔1995〕45號)顯示:同意專家評審意見。「垃圾填埋場環評造假」不屬實。
(五)目前垃圾處理場的使用年限確已超出8年,但設計標高為115米,目前垃圾堆體的標高為113米,接近設計標高。由於目前海口市及澄邁縣垃圾產量約4000噸/日(其中海口市約3500噸,澄邁縣約500噸),焚燒發電廠一、二期設計處理能力2400噸/日(溼垃圾約2800噸),每天仍有1000餘噸需運往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處理,超出焚燒處理能力的生活垃圾仍需要填埋處理,在新的垃圾處理設施建成投入使用之前,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場尚不能進行封場。
(六)焚燒發電廠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附件1)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附件2),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附件3)。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附件4),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附件5),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七)經向海口市園林環衛局了解,海口市屬於全國46個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2018年出臺了《海口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實施方案》,對生活垃圾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其它垃圾」四分類。目前分別在秀英區海秀街道、龍華區濱海街道、瓊山區鳳翔街道和美蘭區和平南街道開展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建設。今年年底前,海口市將全面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同時全力推進生活垃圾全程分類體系建設,加快配套垃圾分類設施設備,計劃建設處理能力1200噸/日的垃圾分類資源化分選中心項目和600噸/日的餐廚廢棄物處理擴容項目,建成後將有效減少海口市生活垃圾的焚燒處理量。 屬實 (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地下水及土壤進行檢測,再根據檢測結果展開相關工作。
(二)定期對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周邊村莊開展地下水水質檢測,並及時將檢測結果向群眾公開,消除群眾疑慮。
(三)科學編制垃圾填埋場修整方案,並嚴格按照方案要求開展堆體整治、庫區雨汙分流、膜覆蓋、新建庫區圍及防雷設施擋等工程,進一步消除安全隱患,提高填埋區的整體安全性。
(四)加強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無 88 D2HI201907190044 1、澄邁縣老城鎮大同南海馨居業主反映,小區距離南二環較近,白天、晚上有垃圾車及大貨車經過時,噪音很大。2、小區內經常會有垃圾場散發的臭味傳入,垃圾焚燒發電廠飛灰進入小區,影響生活。3、前幾天有記者去顏春嶺垃圾山視察,記者報導無臭味,弄虛作假。4、向12345反映,環保局回覆中電和垃圾山之間有45畝地用於整改。實際是進行擴建垃圾山。垃圾山已超期8年,不清楚滲濾液是怎麼處理的。5、環城一號小區內生活用水地下水已被汙染,不能使用,靠政府每天用罐車送水,已有兩年時間。 澄邁縣 大氣,噪音,土壤,水 1.2016年和2017年在225國道(老城南海大道路段)與G98高速公路老城段封閉施工期間,開發區為緩解城區交通壓力,限制了貨運車輛行經南海大道,並設置了部分繞行提示牌。因此由大豐互通途經老城前往海口的車輛,均由原來可行駛的南二環路和南一環路變為只能繞行南二環路,造成南二環路行駛車輛增多,對南二環路部分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噪音汙染。
2.散發的臭味應該為海口垃圾處理場填埋區,垃圾處理場採取衛生填埋方式消納生活垃圾,在生活垃圾卸料作業時不可避免產生臭氣影響環境。
3.垃圾焚燒發電廠的飛灰屬於危險廢物,通過布袋除塵器收集後進行螯合處理,最後進入垃圾處理場安全填埋。垃圾焚燒發電產生的煙氣裝有在線監測,對其中的顆粒物含量進行實時監測,煙氣中的重金屬含量每月委託第三方開展一次監測,通過調閱在線監測數據及檢測報告,未發現有超標排放現象。
4.2016年10月,海口市環衛局委託上海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海口市顏春嶺垃圾填埋庫區垃圾堆體整形及生態修改工程》設計方案,目前正在根據方案要求開展邊坡休整工作,主要目的是減緩填埋區坡度,增加擋牆、對填埋庫區進行雨汙分流改造等,所有的工程均在垃圾處理場紅線內進行,未擴大範圍。
5.顏春嶺垃圾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出水達到標準後排放至老城市政管網,經現場詳查,未發現滲濾液偷排問題。
6.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小區目前尚未有市政供水管道接入,小區飲用水源為自打深井。為了保證飲用水安全,該小區每年均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開展一次飲用水水質檢測。根據最近一次該小區於2018年9月委託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對小區飲用水檢測結果顯示,檢測指標數據全合格。但由於部分業主對地下水水質仍有疑慮,強烈要求提供市政供水最為日常飲用水,為了滿足業主的需求,在小區未接入供水管道的情況下,自2017年起至今,老城開發區物業公司專門安排水車每天從供水管道取水後,定時向有此需求的業主供應。 屬實 1.225國道(南海大道路段)和G98高速公路先後恢復正常通車後,開發區和交警大隊多次召開協調會,已拆除主要路段的繞行提示牌,恢復所有車輛自由選擇正常通行。交警大隊每晚安排警力對已養成習慣行經南二環往青龍路方向的車輛進行人工引導告知轄區全部道路恢復正常通行。
2.一是由海口市垃圾處理場委託第三方制定綜合除臭方案,並按照方案對垃圾填埋庫區進行綜合除臭。主要措施如下:對垃圾堆體進行全覆蓋,垃圾零暴露;對垃圾堆體沼氣抽排,避免填埋體沼氣聚集和無組織排放,沼氣抽排至沼氣發電廠發電;實施垃圾作業日覆蓋,日掀夜鋪,避免臭氣散發及蟲蠅滋生;實施中間覆蓋,垃圾堆體厚小於6m時,採用渣土覆蓋60-70cm再鋪1.0mmHDPE膜,防止臭氣散發及雨水滲入垃圾堆體;每天至少3次採用霧炮機對垃圾作業面移動噴灑除臭藥劑及滅蠅劑,用高壓噴霧除臭系統隨時對進出庫區車輛進行除臭,用車載霧炮機對庫區臭味敏感點進行巡查除臭。二是跟蹤督促垃圾處理場每月委託第三方對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自查,發現超標跡象及時排查整改。三是由老城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每季度對填埋場廠界臭氣濃度進行一次抽查,如發現超標排放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3.對群眾反映的依愛花園地下水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委託第三方對該依愛花園地下水進行檢測,如確存在超標不能飲用問題,立即制定整改方案。 無 89 X2HI201907190032 澄邁縣老城開發區顏春嶺垃圾焚燒廠超量焚燒、產生滲濾液、飛灰汙染,三期未批先建,已被撤銷環評批覆。 澄邁縣 大氣,土壤 1.經調閱焚燒發電廠生產記錄,近一年來運行負荷均在設備設計負荷的合理區間之內,該反映事項不屬實。
2.垃圾焚燒發電廠產生的所有滲濾液均經過收集管網輸送到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現行採用的處理技術完全可以實現滲濾液達標處理,根據相關要求,滲濾液處理站在出水口安裝有在線監測裝置,24小時實時監測。
3.垃圾燃燒後產生的飛灰根據《海口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項目特許經營協議》和《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二期擴建工程特許經營協議》,焚燒飛灰由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接納。按照《生活垃圾衛生填埋場汙染控制標準》(GB16889-2008),焚燒飛灰經過螯合固化處理後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單獨分區填埋。由於顏春嶺生活垃圾填埋場在設計上未考慮焚燒飛灰專用填埋區,因此採取雙層高密度聚乙烯膜、土工布將焚燒飛灰與生活垃圾進行物理隔離的做法,有效防止對土壤及地下水產生汙染。
4.焚燒發電廠項目於2017年12月27日取得不動產權證及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018年12月16日,取得環評批覆,2019年1月15日,正式動工建設,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違法行為。項目開工建設後,由於部分群眾仍對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評報告書引用數據、公參內容以及審批程序存有異議,並向生態環境部提出行政複議。經審查,生態環境部認為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環評批覆》應受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以下簡稱《準入條件》)的約束。《準入條件》第三條規定「項目建設應該符合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關規劃及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求」,但海南省生態環境廳在作出《環境影響批覆》時,《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規劃(2018—2030)》尚未出臺,該專項規劃環境影響評價也尚未獲得審查意見。2019年5月8日,生態環境部作出《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環法【2019】38號)和《行政複議決定書》(環法【2019】39號),決定撤銷海南省生態環境廳作出的《關於批覆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的函》(瓊環函【2018】1661號)。根據生態環境部上述兩個文件要求,海南省生態環境廳於2019年5月21日向海口中電第二環保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電公司)下發了《關於停止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建設的函》(瓊環函【2019】219號),要求中電公司立即停止建設行為。同時,向澄邁縣人民政府下發了《關於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監管的函》(瓊環函【2019】220號),要求我縣督促中電公司立即停工,並加強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周邊環境管理,及時整改現有環境問題。目前該項目已依照要求全面停工。 屬實 制定巡查計劃,對垃圾焚燒三期工地開展巡查,確保在未取得環評批覆之前保持全面停工狀態。 無 90 D2HI201907190056 昌化鎮恆大棋子灣,小區接通沙灘的棧道兩側各有一個汙水排放口,常年將未經處理的生活汙水排至沙灘上,汙水散發惡臭,經小區居民投訴後,小區物業將管道埋入沙灘下,最近,小區物業再次掩蓋管道,小區附近的海水水質越來越差,海水渾濁,疑似有採砂行為,出現死魚。希望能清楚管道排放的汙水是否達標,海水變差的原因。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水 一是2019年7月20日,由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檢查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二是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設計,棧道兩側為實際雨水排口,現場未發現有異味。另外,經我縣立即組織人員對水質進行採樣監測,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達到綠化用水要求,據此判斷雨水排口流出的水不是汙水。現場未發現該雨水管道被埋入沙灘下的問題。
三是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海洋監察工作人員現場檢查了海灣明珠小區所在海域。 不屬實 經聯合調查組核實,被舉報的事項不屬實,對於群眾反映關切的生態環境問題,聯合調查組形成如下處理和整改意見:
一是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該公司提出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
二是由縣自然資源和生態局牽頭,農業農村局、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大對棋子灣海域附近生態環境及排汙口設置的巡查力度,齊心協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建立長效機制,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三是由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昌化鎮、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強對棋子灣海域的巡航檢查,嚴厲打擊破壞海洋生態的違法行為,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無 91 D2HI201907190046 昌江鎮昌化鎮恆大棋子灣,小區接通沙灘的棧道兩側各有一個汙水排放口,常年將未經處理的生活汙水排至沙灘上,汙水散發惡臭,經小區居民投訴後,小區物業將管道埋入沙灘下,最近,小區物業再次掩蓋管道,小區附近的海水水質越來越差,沙灘質量也越來越差。投訴人希望能清楚管道排放的汙水是否達標。 昌江黎族自治縣 海洋、水 一是2019年7月20日,由縣生態環境局聯合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相關部門到信訪投訴的海灣明珠小區開展核實工作,檢查了棋子灣所在海域5公裡範圍內的海灘及近海,棋子灣海灣明珠小區正對面海灘海水較為清澈,經調取2018年及2019年上半年有關棋子灣海域相關環境監測報告,監測結果表明,該地區海水水質符合《海水水質標椎》中的一類標準。
二是核對海灣明珠項目施工驗收圖紙設計,棧道兩側為實際雨水排口,現場未發現有異味。另外,經我縣立即組織人員對水質進行採樣監測,檢測結果顯示各項汙染指標均低於地表水三類標準,達到綠化用水要求,據此判斷雨水排口流出的水不是汙水。現場未發現該雨水管道被埋入沙灘下的問題。 不屬實 經聯合調查組核實,被舉報的事項不屬實,對於群眾反映關切的生態環境問題,聯合調查組形成如下處理和整改意見:
一是為解決該區域乾旱少雨,對植物生長的影響,充分利用水資源。我縣職能部門對該小區提出整改,要求在雨水排口下安裝集水池,收集的水回用於小區綠化灌溉,檢查人員現場對該公司提出在集水池周邊栽種樹種,美化環境。
二是由縣自然資源和生態局牽頭,農業農村局、昌化鎮政府、棋子灣管委會配合,加大對棋子灣海域附近生態環境及排汙口設置的巡查力度,齊心協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建立長效機制,嚴格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無 92 D2HI201907190021 昌江十月田鎮姜園村的高音喇叭聲音比較大,影響村民日常生活和工作。 昌江黎族自治縣 噪音 姜園村委會應急廣播設備為我縣旅遊與文化廣電體育局在姜園村委會樓頂安裝的應急廣播設備,該高音喇叭主要用於險情預警和信息宣傳,每日廣播時間為上午7:30-8:00,下午18:00-18:30。因姜園村地處昌化江邊,且昌化江流域在每年的汛期易發生洪澇災害,該高音喇叭在險情發生時可用作應急廣播,日常定時播放廣播用於信息宣傳,播報信息屬非商業化、非營利性的正規宣傳載體,廣播時間不影響群眾的日常生活作息。 不屬實 (一)我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在姜園村委會信息公開欄張貼《關於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件信訪舉報事項調查結果公告》。
(二)要求姜園村委會加強與村民溝通工作,宣傳說明村委會應急廣播的用途與作用,消除群眾的誤解。 無 93 X2HI201907190006 定安縣新勝實業有限公司採用生物質燃料的鍋爐,除塵效果不好,灰塵飄至很遠,對村民農作物造成很大影響。 定安縣 大氣 2019年7月20日下午3時,縣科工信局、縣塔管會、縣環境局等相關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現場核查了廠區的鍋爐房、生產車間、汙水處理站、廢氣處理設備等,核查時該公司處於正常生產狀態,汙染防治設施正在運行。縣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現場對鍋爐廢氣進行採樣檢測。 不屬實 針對該公司被舉報的灰塵問題,縣環境局委託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現場對鍋爐廢氣進行採樣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超標,已要求該公司加強管理,確保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同時縣環境局及相關職能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如發現該公司存在違法行為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並督促整改到位。 無 94 D2HI201907190011 定安縣定城鎮紅卷村委會檳榔根村,2017年開始有人攔住整個檳榔根河,在檳榔根河的河長制的牌子下養了一千多隻鵝。汙染了整個河道,情況很嚴重。2018年向12345投訴,親自找河長(副縣長)投訴,政府部門有派出相關工作人員(環保局工作人員)現場走訪調查,但是這個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定安縣 水 2019年7月20日下午,縣農業農村局、縣綜合執法局及定城鎮政府等相關部門領導組織執法人員到定城鎮桐卷村委會檳榔根村檳榔河進行現場核實,發現該養殖戶在河道內放置鐵欄杆並在河道內及河道周邊養鵝,現場未配套汙染防治設施,養殖產生的廢水和廢棄物直接排放在河道內。 屬實 1.職能部門人員責令莫經理立即自行拆除河道欄杆,將鵝及養殖工具搬離,現場對其加強教育,告知河道養殖對環境的危害。
2.由定城鎮安排人員每天加強巡查,避免河道養殖行為再次發生。 無 95 D2HI201907190079 臨高鎮博厚鎮生活垃圾填埋場的部分垃圾裸露,滋生蚊蟲,產生惡臭,地上汙水橫流,沒有處理措施。附近村民經常燃燒生活垃圾,汙染環境。 臨高縣 土壤,大氣,水 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地上無汙水橫流的現象。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屬實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
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
3、升級滲濾液系統,擴容填埋區。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且針對現有的填埋庫區將近滿庫的情況,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
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
5、積極謀劃,推進垃圾轉運處理。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要求,臨高縣5個鄉鎮(博厚鎮、皇桐鎮、多文鎮、臨城鎮、東英鎮)的生活垃圾將運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另外6個鄉鎮(調樓鎮、新盈鎮、波蓮鎮、南寶鎮、加來鎮、和舍鎮)的生活垃圾運往規劃新建的儋州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為此,臨高縣2017年投入約4000萬元建成了臨高縣大型垃圾中轉站日,生活垃圾處理量450噸/天,並於2017年12月竣工。當前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短期內無法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閉場處理。為此,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有效緩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滿負荷使用。積極與省廳溝通,推進垃圾轉運處理工作。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 無 96 X2HI201907190018 1、臨高縣新盈鎮雷達連旁,有一炒菜餐飲點,四周建設圍牆,圍牆距離海邊不遠,開砌了排汙口,通過排汙口排汙水流入大海,汙染沙灘及海洋,沙灘上的汙泥濁水散發出臭味,沙灘上原有的低矮紅樹林已死亡。
2、新盈鎮「康達新村幸福裡」有一炒菜燒烤點,將汙水直接排放到的河裡,導致河內出現死魚,散發惡臭,2018年8月中旬,炒菜燒烤點老闆挖洞砌池,將汙水排灌到地底下,炒烤產生的異味,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臨高縣 大氣,水,海洋 2019年6月28日,以新盈鎮人民政府鎮黨委副書記陳建斌為組長的調查小組對上述四家海產品加工廠進行核實調查,現場處於停產狀態,無生產跡象,汙水排放口乾涸,未發現汙水排放口有汙水排放的痕跡。其中臨高縣新盈翔達海產品加工廠內建築物部分始建於2006年,2015年後加建了多個鐵皮房約1000平方米、1個變壓器;臨高新盈寶味水產品加工廠內建築物部分始建於2004年;2017年後加建了4個鐵皮棚總約700平方米;臨高縣新盈鑫緣蝦米加工廠內建築物及設施部分始建於2004年;2009年1月以來加建了2個鐵皮棚約400平方米、凍庫、磚房等;臨高縣新盈海輝海鮮加工廠2016年4月建成。 屬實 新盈鎮人民政府對臨高縣新盈翔達海產品加工廠、臨高新盈寶味水產品加工廠、臨高縣新盈鑫緣蝦米加工廠和臨高縣新盈海輝海鮮加工廠的違法建築下達《責令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 無 97 X2HI201907190016 臨高縣調樓鎮抱才村委會國有海灘上10多畝紅樹林被該村某村民違法砍伐建造私人別墅。該村書記稱縣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已對該村民罰款,別墅已是合法建築。嚴重違反了《海南省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關於海岸線建築物的有關管理規定。 臨高縣 海洋,生態 根據《海南特區報》於2019年7月5日關於《村民蓋海景別墅被罰59萬》的新聞報導,上午11時由臨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王良器局長帶領海洋執法人員在調樓鎮政府相關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到調樓鎮抱才港東側王樹盛建築工地進行實地調查。2019年7月22日上午9時35分,由臨高縣人民政府唐南橋副縣長帶領臨高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調樓鎮政府(抱才村委會)相關領導到調樓鎮抱才港東側王樹盛建築工地進行實地督辦。經查,抱才村民王樹盛未取得海域使用權,於2010年5月至9月實施一期填海造地:面積0.1812公頃(合計2.72畝);於2015年3月至5月實施二期工程:建築工程地面周邊圍欄和平房50平方米(長10米,寬5米)。2016年10月起王樹盛在上述區域實施別墅建築工程,佔地面積約2720.50米(全計4.08畝),其中填海造地2.72畝,佔用海岸帶陸域面積1.36畝。該建築共計三層,佔地面積266平方米(長19米×寬13米),總建築面積約570平方米;2017年10月完成主體建築封頂,並開始實施裝修工程,持斷持續至今。室外裝修基本完工,至今未取得報建審批許可。經臨高縣林業局認定,該建築未佔用海防林地,也不在紅樹林保護區範圍內。 屬實 (一)關於未取得海域使用權和未編制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情況下,擅自佔用海域實施填海造地的問題。原臨高縣海洋與漁業局於2018年11月9日對當事人作出「責令退還非法佔用海域,恢復海域原狀,並處罰款人民幣59.796萬元整」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臨海執處罰〔2018〕011號)。下一步將依法根據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情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餘下未執行的部分行政處罰決定。
(二)關於該別墅未取得報建審批許可的問題。調樓鎮人民政府對當事人違章建築行為已依法下達《責令停止建設通知書》,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聽候處理。
無 98 D2HI201907190009 臨高縣臨城鎮美臺鄉新建了一個菜市場,菜市場沒有排水溝,動物糞便、洗菜汙水橫流,流到美臺東街(市場後面),影響附近居民通行。 臨高縣 水 2019年7月20日8時50分由臨高縣王華副縣長、臨城鎮王光磊書記、美臺居委會書記陳祺、頭星村委會書記林小鳳等相關人員,下到美臺站菜市場實地調查。經查,現場菜市場的動物糞便、洗菜汙水橫流,主要流到美臺東街(市場後面),由於市場後面是頭星村委會轄區,有一條水泥硬化道路,堵住汙水排放通道,導致汙水蓋過道路,給居民居住、交通有著不利的影響。 屬實 針對上述存在問題,臨城鎮人民政府一是加強市場管理,引導好市場內鋪面做好衛生門前三包,攤位經營者收好垃圾,集中清理,保持攤位整潔。二是在空曠處臨時挖坑,疏通汙水。三是開展市場排汙整治工作,擬硬化道路50米、建設排水明溝90米和圓管涵工程1座,將汙水引到低洼處排放。市場排汙整治工作正在進行,預計市場排汙整治工作在2019年8月5日完工。 無 99 D2HI201907190001 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生活垃圾填埋場,2009年設計建設的垃圾場(未批先建),設計填埋量是140多畝。但是目前垃圾量遠超過設計填埋量,導致垃圾堆積如山。垃圾場管理不到位,沒有完全覆蓋住垃圾,每天晚上燃燒垃圾,經常出現白煙和臭味,對附近碧桂園金沙灘小區的六千多住戶產生影響,群眾懷疑垃圾滲濾液直接排入農田對地下水也有影響。群眾通過12369環保投訴和對當地環保部門反映這個問題,處理結果是垃圾廠用覆蓋薄膜的方法蓋住垃圾,但是風一刮還會聞到臭味,群眾對處理結果非常不滿意。於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來海南時,群眾已反映過這個問題,當時得到了處理,但是兩年過去群眾仍然受到影響,希望得到更好的處理結果。 臨高縣 土壤,大氣,水 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無白煙和焚燒垃圾痕跡,同時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工作人員,根據垃圾處理場操作規範,填埋垃圾會產生甲烷等氣體,垃圾填埋區內禁止煙火,決不允許在垃圾填埋場內焚燒垃圾。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屬實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
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
3、升級滲濾液系統,擴容填埋區。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且針對現有的填埋庫區將近滿庫的情況,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
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
5、積極謀劃,推進垃圾轉運處理。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要求,臨高縣5個鄉鎮(博厚鎮、皇桐鎮、多文鎮、臨城鎮、東英鎮)的生活垃圾將運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另外6個鄉鎮(調樓鎮、新盈鎮、波蓮鎮、南寶鎮、加來鎮、和舍鎮)的生活垃圾運往規劃新建的儋州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為此,臨高縣2017年投入約4000萬元建成了臨高縣大型垃圾中轉站日,生活垃圾處理量450噸/天,並於2017年12月竣工。當前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短期內無法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閉場處理。為此,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有效緩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滿負荷使用。積極與省廳溝通,推進垃圾轉運處理工作。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
無 100 D2HI201907190002 海南省臨高縣博厚鎮生活垃圾填埋場,2011年設計建設的垃圾場,設計填埋量是140多畝。但是目前垃圾量遠超過設計填埋量,導致垃圾堆積如山。垃圾場管理不到位,經常出現白煙和臭味,對附近碧桂園金沙灘小區的六千多住戶產生影響,群眾懷疑對地下水也有影響。群眾通過12369環保專線投訴和對當地環保部門反映這個問題,處理結果是垃圾廠用覆蓋薄膜的方法蓋住垃圾,但是風一刮還會聞到臭味。於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來海南時,群眾已反映過這個問題,當時得到了處理,但是兩年過去群眾仍然受到影響,希望:督查組現場走訪,給群眾更好的處理結果,將垃圾場遷走。 臨高縣 大氣,土壤,水 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陳海洪副局長帶領相關工作人員下到臨高縣生活垃圾中轉站進行實地調查。經查,現場正在進行生活垃圾填埋作業,生活垃圾填埋區HDPE土工膜覆蓋完好,作業區面積約為500平方米。填埋作業區有明顯異味,場界周邊偶爾有輕微異味,無白煙和焚燒垃圾痕跡,同時要求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工作人員,根據垃圾處理場操作規範,填埋垃圾會產生甲烷等氣體,垃圾填埋區內禁止煙火,決不允許在垃圾填埋場內焚燒垃圾。臨高縣屬熱帶季風氣候,境內高溫多雨,填埋區垃圾在高溫氣候下發酵有臭氣發生,隨季節風向變化飄向金沙灘小區方向。 屬實 自2017年中央生態環境督察組進駐反饋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臭味問題以來,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在落實2017年整改措施時,根據實際情況又採取了以下措施解決臭氣問題:
1、減少臭氣產生的措施。縮小垃圾的傾倒面,擴大覆蓋面,1天噴灑2次除臭劑,填埋場所採用的覆蓋膜為HDPE土工膜,覆蓋可以控制臭味及減少滲瀝液的產生,2019年加大投入增加覆膜面積約1.9萬平方米;除臭劑採用的是EM生物複合菌除臭,對植物、土壤無任何副作用。
2、引進市場先進技術,實現合作共贏。為妥善處理已將滿填埋庫區的填埋氣,消除庫區安全隱患,已和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籤定了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氣體除臭及資源化利用的協議,垃圾場提供垃圾資源及建設場地,深圳新中水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利用先進技術和資金,實施無害化除臭及填埋氣發電項目,以實現填埋場填埋氣的無害化處理。
3、升級滲濾液系統,擴容填埋區。針對原來滲濾液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投入620萬元將原來的生活垃圾處理場的滲濾液處理系統進行擴容升級改造,滲濾液處理能力由原來的60m3/d增容至120m3/d,基本上滿足現填埋區產生的滲濾液處理,滲濾液處理出水排放達到國家一級標準。且針對現有的填埋庫區將近滿庫的情況,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
4、強化檢測,確保無汙染。填埋區周邊安裝有3個大氣預警器系統,主要用於檢測垃圾產生的氣體是否在標準濃度範圍內;填埋區周邊建有6處地下水監測井,每季度委託海南省地質測試研究中心對6處井水進行取樣檢測,檢測報告未顯示水質異常情況。
5、積極謀劃,推進垃圾轉運處理。根據《海南省生活垃圾焚燒發電中長期專項規劃(2018-2030)》要求,臨高縣5個鄉鎮(博厚鎮、皇桐鎮、多文鎮、臨城鎮、東英鎮)的生活垃圾將運往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廠進行處理,另外6個鄉鎮(調樓鎮、新盈鎮、波蓮鎮、南寶鎮、加來鎮、和舍鎮)的生活垃圾運往規劃新建的儋州垃圾焚燒廠進行焚燒處理。為此,臨高縣2017年投入約4000萬元建成了臨高縣大型垃圾中轉站日,生活垃圾處理量450噸/天,並於2017年12月竣工。當前儋州市、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項目建設進度緩慢,短期內無法對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進行閉場處理。為此,投入700萬元,對填埋庫區進行擴容,目前已完成填埋庫區擴容15萬立方米,近期將投入使用,有效緩解臨高縣生活垃圾填埋場滿負荷使用。積極與省廳溝通,推進垃圾轉運處理工作。
針對當下反映的問題,臨高縣市政園林管理局立即採取以下措施改正:一是把所進場垃圾進行碾壓消毒防臭打藥,並及時覆蓋防滲膜,減少臭氣發生。二是再度縮小垃圾傾倒面,減少垃圾裸露面積,嚴格按照國家填埋規範標準進行作業,對碾壓完成的垃圾及時覆膜。三是加大場區消殺力度,增加城區內的植被覆蓋率,降低垃圾臭氣濃度,以最大限度減輕空氣中的異味。 無 101 D2HI201907190070 瓊中縣灣嶺鎮烏石農場大門口左右兩邊蓋有十幾間簡易鐵皮棚,用於小攤販賣水果、早餐、夜宵,經營時產生噪音,環境髒亂差,散發惡臭味,影響農場居民生活。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大氣、噪音 經調查,經營中有部分攤販私自改變經營用途,用於經營早餐和夜宵,燒烤和夜宵經營攤點夜間經營至凌晨,部分攤點確實存在噪音擾民及排放汙水的現象。
屬實 一是由我縣灣嶺鎮政府下達整改通知,並聯合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做好私自改變用途經營早餐、夜宵等造成汙染的鐵皮棚關停工作,並將鐵皮棚內的經營物品清理搬離。二是組織人員做好周圍環境的清理,並加強環境衛生監管,指導便民疏導點的水果攤販做好垃圾清運工作。三是待灣嶺鎮新的農貿市場建好投入使用後,將便民疏導點的攤販移至農貿市場進行管理。
無 102 D2HI201907190030 三期小區後面建設鴨塘,產生的臭味對小區居民生活造成影響。 樂東黎族自治縣 大氣 2019年7月23日,九所鎮政府與縣生態環境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鴨塘進行實地核查。經查,確有養殖戶在九所鎮山海灣家園三期後養殖鴨子,且有臭味。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已要求養殖戶停止養鴨作業,並責令恢復土地原狀。養殖戶已作出《承諾書》,承諾8月24日前,完成現有鴨子的售賣工作後停止養殖,並恢復土地原狀。在時限內若未停止養殖作業,我縣將依法依規採取措施進行處理。為推進我縣畜牧養殖業健康發展,我縣將要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引導養殖戶在各項手續齊全的前提下,選取符合養殖規劃的地點有序發展畜牧養殖業。 無 103 D2HI201907190027 1.黃流車站西邊圍牆,從國道進去100米處,有幾個墳墓座落在居民樓中,墳墓邊雜草叢生,垃圾遍地,滋生蚊蟲,有時會有人丟死豬,有惡臭,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2.黃流鎮赤流水廠供應的飲用水,周邊居民無法飲用。黃流鎮大部分居民靠水井解決飲水問題,建議接通自來水,讓群眾喝上乾淨的水。 樂東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土壤 (一)黃流車站西邊圍牆,從國道進去100米處,有幾個墳墓座落在居民樓中,墳墓邊雜草叢生,垃圾遍地,滋生蚊蟲,有時會有人丟死豬,有惡臭,影響周邊居民生活。
7月21日上午,黃流鎮組織鎮幹部與黃西村村「兩委」幹部前往舉報現場進行核查,經查,該墓地墳墓周邊有雜草和落葉,未發現生活垃圾和臭味。群眾反映情況不屬實。
(二)黃流鎮赤流水廠供應的飲用水,周邊居民無法飲用。黃流鎮大部分居民靠水井解決飲水問題,建議接通自來水,讓群眾喝上乾淨的水。
7月22日上午,縣水務局、黃流鎮政府、赤流水廠組成聯合調查組,深入水廠周邊村落進行入戶調查。經查,赤流水廠現狀日供規模僅為800噸/日(設計供水規模1500噸/日),供水約1.2萬人,該水廠現狀供水規模無法滿足赤流水廠周邊所有居民的供水需求,導致赤流水廠周邊(黃流鎮鎮區)部分居民確實採用淺層水井取水飲用,屬分散式供水。群眾反映情況屬實。 屬實 一是為解決黃流鎮鎮區居民飲用水問題,我縣水務局已於2018年3月實施建設黃流鎮赤流水廠管網改造工程,該項目總投資477.2萬元,設計供水規模3800m³/d,主要建設配水管網工程及其他附屬工程,新建管網5193米,目前已完成工程總量的90%,項目建設完成後將增大供水管網,提高赤流水廠供水規模,重點解決黃流鎮黃東村、黃西村、居民社區、黃中村和黃流商貿城棚戶區等約18193人日常飲用水;二是做好黃流鎮赤流水廠周邊分散式供水居民自來水入戶登記工作,待赤流水廠管網改造工程完工投入使用後,根據居民需要,將其併入赤流水廠自來水供水管網,逐步解決赤流水廠附近居民分散供水問題。三是要求黃流鎮政府組織黃西村「兩委」幹部及環衛工人清理墓地及周邊地區的環境衛生。四是要求黃流鎮做好墳主的思想工作,爭取將墳墓遷移至公墓場。 無 104 D2HI201907190022 陵水縣椰林鎮三橫路幸福家園小區院前西南側(圍牆外),當地居民有一養豬場,豬糞水散發惡臭且滋生蚊蟲。另有一 鴨(鵝) 屠宰場,每天晚上至凌晨屠宰時,家禽的叫聲大、嚴重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陵水黎族自治縣 噪音,大氣,水 2019年7月20日17時10分綜合行政執法局牽頭椰林鎮政府、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到現場核查,發現該養豬戶主與2019年7月19日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案件(編號:D2HI201907180009)反映的養豬戶為同一戶主和同類內容。另外反映的鴨(鵝)屠宰場每天晚上至凌晨屠宰時,家禽叫聲大的問題,經核查,發現與2019年7月19日中央環保督察交辦案件(編號:D2HI201907170011)為同一戶主和同類內容,該場地為家庭作坊,主要在家裡屠宰家禽,家裡圈養待屠宰的鵝。
2019年7月18日下午16時30分,我縣組織縣綜合執法局、椰林鎮政府、縣畜牧局對該問題進行現場核實處理。發現有居民在家裡屠宰家禽,家裡圈養待屠宰的鵝,時有鵝大聲叫的現象。 屬實 截止2019年7月24日,經現場核實,戶主楊石金已全部售賣8頭豬。沈藝家的鴨(鵝)屠宰場現場未發現宰殺現象,鵝圈裡無家禽,該戶主已搬離全部家禽並清洗鵝圈。 無 105 D2HI201907190016 陵水縣椰林鎮華北村委會大本村,中國移動信號基站塔,2006年建設使用,懷疑村民身心健康受到影響。 陵水黎族自治縣 輻射 2019年7月20日12時56分接到縣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案件交辦組任務派遣單後,當天下午15:00在李枝平副縣長帶領下,由縣科工信局、椰林鎮政府、縣生態環境局、中國移動公司陵水分公司、中國鐵塔公司陵水分公司等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與村民就相關情況具體詳細了解。由中國移動公司相關工作人員通過輻射監測儀器進行數據檢測收集:檢測結果顯示,距離基站下≦10米測試輻射數據為0.113至0.150μW/cm2。
7月22日下午15時整,縣科工信局、中國移動集團海南陵水分公司聯合召開督察投訴案件整改工作專題會議,對投訴案件進行綜合分析及研究提出整改意見,會議決定由陵水移動分公司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通信檢測機構實地進行檢測並出具專業檢測報告。
7月23日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海南公司再次委託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對陵水東華基站輻射進行專業權威檢測,根據檢測報告結果顯示:陵水東華基站站址為中心半徑50 m範圍電場強度為0.84 ~0.96V/m,功率密度為0.19 ~0.24μW/cm2,比對國家標準—《電磁輻射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 30MHz~3000MHz公眾暴露控制限值電場強度12V/m、功率密度40μW/cm2的限值要求,檢測數據完全符合國家標準,對附近村民身心健康無影響。 不屬實 我縣科工信局、中國移動集團海南陵水分公司已聘請第三方通信檢測機構廣州廣電計量檢測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實地檢測並出具專業檢測報告。檢測報告表明陵水東華基站電場強度為0.84 ~0.96V/m,功率密度為0.19 ~0.24μW/cm2,比對國家標準—《電磁輻射環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表1 30MHz~3000MHz公眾暴露控制限值電場強度12V/m、功率密度40μW/cm2的限值要求,東華基站的電磁輻射遠低於國家標準,不會對村民身心健康造成影響。依據檢測報告結果,我縣科工信局再次組織檢測機構專業人士及專家對村民進行講解說明,村民表示滿意和認可。 無 106 D2HI201907190015 陵水縣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小區一牆之隔有一個英州鎮垃圾場,長期滋生蚊蟲、散發惡臭味,擔心垃圾場滲濾液滲入地下,破壞地下水,影響附近居民正常生活。建議遷移垃圾場,多次向陵水縣、英州鎮政務反映無果。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土壤,水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0日,我縣再次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到英州鎮垃圾轉運站現場核查。 屬實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3.投訴人反映的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產生臭味問題已解決,汙染地下水問題不存在。 無 107 D2HI201907190042 陵水縣英州鎮碧桂園清泉城小區東側一牆之隔有垃圾中轉站,承擔著英州鎮12個鄉村的垃圾,每日七點開始作業,整個垃圾中轉站及垃圾車未進行密閉,滋生蚊蟲,老鼠,影響小區環境,且垃圾的惡臭影響居民生活,同時舉報人擔心垃圾中轉站汙染地下水,已向相關部門投訴,但未得到解決,小區業主希望垃圾中轉站能搬遷。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土壤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與2019年7月15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50667)、2019年7月16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60901)、2019年7月18日(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64)內容基本一致,系重複信訪件,該信訪件新增「垃圾車未進行密閉,滋生蚊蟲,老鼠,影響小區環境」內容。2019年7月20日,我縣再次組織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英州鎮到英州鎮垃圾轉運站現場核查。 屬實 1.加強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常態化管理,優化設施設備,加強各項指標檢測。
2.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負責的全縣六座生活垃圾轉運站於2019年5月份服務外包給福建龍馬集團,下一步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加強外包服務單位監督,對垃圾轉運過程密閉問題加強管理。3.
投訴人反映的英州鎮生活垃圾轉運站產生臭味問題已解決;汙染地下水問題不存在;垃圾車未密閉問題我縣園林環衛服務中心將繼續加強監督管理。 無 108 D2HI201907190075 陵水新村鎮雅居樂山海間二期的北邊(陵水新村鎮九所村裡)有個臭水溝水質發黑,附近村民散養的豬、鴨、羊等動物的糞便都往水溝裡排,產生惡臭,影響居民生活,希望儘快整改。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2019年7月20日下午,我縣新村鎮政府組織縣生態環境局、縣畜牧獸醫局、縣水務局等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該地塊是新村鎮九所村的下塘田,面積5畝,是我縣新村鎮九所村委會家庭承包責任田,地勢較低,匯集雨水。下塘田附近有村民散養家禽,田內有少量鴨糞。 屬實 (一)我縣新村鎮立行立改,7月20日,對九所村下塘田進行清理淤泥,平整土地,覆蓋土方42立方,復綠5畝;
(二)7月24日,我縣新村鎮對該村莊家禽散養戶進行覆核,經核查,散養戶已對家禽進行圈養管理,開展日常保潔清潔工作,對每日產生家禽糞便及時清理,做好日產日清。 無 109 D2HI201907190076 陵水新村鎮雅居樂山海間2期的北邊(陵水新村鎮九所村裡)有個臭水溝,附近村民散養的豬、鴨、羊等動物的糞便都往水溝裡排,產生惡臭,影響居民生活,希望儘快整改。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大氣 2019年7月20日下午,我縣新村鎮政府組織縣生態環境局、縣畜牧獸醫局、縣水務局等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該地塊是新村鎮九所村的下塘田,面積5畝,是我縣新村鎮九所村委會家庭承包責任田,地勢較低,匯集雨水。下塘田附近有村民散養家禽,田內有少量鴨糞。 屬實 (一)我縣新村鎮立行立改,7月20日,對九所村下塘田進行清理淤泥,平整土地,覆蓋土方42立方,復綠5畝;
(二)7月24日,我縣新村鎮對該村莊家禽散養戶進行覆核,經核查,散養戶已對家禽進行圈養管理,開展日常保潔清潔工作,對每日產生家禽糞便及時清理,做好日產日清。 無 110 D2HI201907190034 合景汀瀾海岸小區4期附近海岸線雜草眾生、樹木枯死、垃圾遍地,無人清理。海邊的房屋爛尾樓影響生態景觀。 陵水黎族自治縣 土壤,海洋 2019年7月20日下午,我縣組織黎安鎮政府、椰林鎮政府、縣生態環境局、縣園林環衛中心、縣住建局、縣林業局、縣自規局等相關部門到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合景汀瀾海岸小區4期附近海岸線沿線野生植物長勢良好,部分區域海防林自然枯死,存有零星垃圾。海邊的爛尾樓屬於海南新世界房地產實業(香港)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酒店客房,於2011年5月動工,目前處於停工狀態。 屬實 2019年7月23日,我縣椰林鎮政府和縣園林環衛中心對
區域內的垃圾清理情況進行核查,合景汀瀾海岸小區物業已完成海防林自然枯死的樹木、垃圾清理工作,爛尾樓區域圍擋已設置完畢。 無 111 D2HI201907190005 陵水縣英州鎮恆大海上帝景小區西門旁有一中大型廢品收購站,已來電反映問題,當地政府已將處理情況通過陵水縣廣播電視臺公開:公開內容強調廢品收購站手續齊全,要求整改到位。舉報人對處理結果提出異議,認為廢品收購站距離小區較近,滋生的蚊蟲嚴重影響小區環境,同時廢品收購站夜間焚燒垃圾,產生的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該廢品收購站不應建設在居民區附近,希望該廢品收購站搬遷。 陵水黎族自治縣 大氣,水 經核實,該信訪訴求為2019年7月19日交辦我縣的群眾環境信訪件內容(受理編號:D2HI201907180019)完全一樣,系重複信訪件。2019年7月20日下午,我縣再次組織相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核查,不存在因該廢品收購站滋生的蚊蟲嚴重影響小區環境和夜間焚燒垃圾產生有毒氣體的投訴現象。但該廢品收購站位置的確在居民區附近。 屬實 截止2019年7月24日,該廢品收購站已不再收購營業,除用於居住的貨櫃和廚房及停放汽車的鋼鐵棚外,已完成存量廢品的清理清場工作;目前不存在夜間焚燒垃圾、產生的氣體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有毒氣體的排放影響小區居民的身體健康和噪音汙染等問題。考慮到全縣沒有專門的再生資源統一收購場地,全省範圍內也沒有可借鑑的好經驗作法,因此已責成經營者加強整改:包括加強圍擋、規範收購物資、搭建臨時設施解決露天堆放等。該廢品收購站負責人表示將按相關部門的要求申請啟動場地的「升級改造」工作,並要報相關部門準許後才能經營,以確保廢品不外露、不亂堆、擺放整齊等。 無 112 D2HI201907190017 陵水清水灣大道雅居樂山海間小區後面有個大的空地,由於空地地勢較低,聚集了黑水,味道較臭。 陵水黎族自治縣 水 2019年7月20日下午,我縣新村鎮和縣生態環境局相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核實,確實存在長期匯集雨水散發異味的黑水塘。 屬實 目前我縣已對黑水塘全面清理淤泥,現已填土覆蓋大部分區域並復綠。
下一步我縣將加強巡查,對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堅決嚴厲打擊,解決環境衛生清理工作,確保問題整改到位。 無 113 D2HI201907190012 洋浦經濟開發區橫八路和開源大道的濱海幸福城小區西邊4公裡地處有一個紙漿廠和煉油廠,白天和晚上都排放,主要集中在晚上12點以後開始排放臭化工臭味,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已有多年的時間。 洋浦經濟開發區 大氣 1.2019年7月20日上午,收到中央督察組交辦案件後,洋浦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張進立即帶領信訪辦、洋浦環保局及有關人員到金海漿紙和海南煉化現場,對群眾反映情況進行突擊檢查,並對反映的環境問題逐項核實,隨後前往濱海幸福城小區進行實地勘查走訪; 2019年7月23日下午管委會主任任清華與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張進再次前往海南煉化、金海漿紙和濱海幸福城小區周邊檢查信訪件辦理情況。2. 洋浦環保局立即組織對群眾舉報事項的具體查辦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環境執法人員對金海漿紙和海南煉化進行進一步檢查,同時對金海造紙廠海南煉化廠周邊、濱海幸福城等區域進行巡查,均未發現臭氣。3.目前環保部門每天都會派出環境應急監測車進行石化功能區臭氣巡檢,自第二批信訪投訴案件以來更是將環境應急監測車常駐於濱海幸福城小區正門口連續日間進行臭氣溯源監測,和不定期的夜間至凌晨臭氣監測,均未溯源到臭氣。同時根據金海漿紙和海南煉化近三個月生產負荷曲線及汙染源在線監測數據顯示,近三個月兩廠產能穩定,日間夜間產能沒有異常波動,在線數據達標穩定。投訴人反映白天晚上都在排放化工臭氣且主要集中在晚上12點以後排放情況不屬實。4. 濱海幸福城小區處於石化功能區常年上風向且該小區主體結構於2018年12月竣工,2019年3月26日完成竣工驗收,2019年2月至3月才有住戶正式入住距今不足半年時間,投訴人反映影響濱海幸福城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已有多年時間情況不屬實。5. 此次信訪投訴重點內容雖不屬實,但開發區本著重視群眾訴求並致力於提升人民群眾生活滿意度的原則,就減少偶發性溢出臭氣和進一步降低廢氣排放等問題對企業提出了整改和要求。 屬實 1.針對2019年5月份發現的金海漿紙廠臭氣汙染的問題,立即啟動立案調查。2019年7月17日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浦環罰〔2019〕3號),並依法從嚴處以9萬元罰款。
2. 2019年7月17日,環保部門對金海漿紙相關負責人進行了約談,並對企業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 3.此次信訪投訴內容雖不屬實,但為了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幸福感和獲得感,金海漿紙廠和海南煉化目前已針對臭氣問題制定了新的治理計劃,繼續加大環保投入,對能夠立即開展整改的,企業立行立改;對部分技術難度較大、建設周期較長、需較長整改期限的整改項目,環保部門將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期限完成整改。 無 114 X2HI201907190038 澄邁縣老城鎮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項目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前後顛倒,徵求公眾意見調查時,不採納公眾的反對意見。 澄邁縣 其他汙染 1.《專項規劃》經多次專家論證,規劃環評報告經專家審查會及兩次公示徵求公眾意見修改完善,經省政府審定後,予以印發。為落實中央巡視組和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我省規劃在2018-2020年建設9個垃圾焚燒發電項目。其中海口垃圾焚燒發電廠三期工程,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項目環評批覆、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後,於2019年1月開工建設。
2.海口項目徵求公眾意見調查時,在編制階段進行了兩次信息公示,並發放公眾參與個人調查問卷和團體調查問卷;在受理審批公式階段,對公眾意見部分採納,並對部分不採納的意見及時進行了解釋和反饋。 屬實 該規劃環評公示期間所收到的信息、公眾參與調查、專家評審情況表明,相關管理單位和絕大多數公眾均對本規劃持肯定態度,認為本規劃方案布局基本合理,實施後將會改善城鄉環境衛生狀況,解決「垃圾圍城」等突出環境問題。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