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零時,郭敬明就當年小說《夢裡花落知多少》抄襲莊羽的作品《圈裡圈外》一事在微博上正式道歉,並表示將把《夢裡花落知多少》的版權收入全部賠償給莊羽女士,「如果莊羽女士不願意接受,我會把這筆錢捐給公益慈善機構」。
讓我們稍微把視線拉回。2003年郭敬明出版《夢裡花落知多少》後,很快被指剽竊《圈裡圈外》,雙方的糾紛走上了法庭,在當年鬧得沸沸揚揚。2004年底,北京市一中院判決郭敬明侵權,並判令他賠償經濟損失,同時向原告莊羽賠禮道歉。
但對於道歉的要求,輸了官司的郭敬明並沒有履行,而是選擇了刊登判決書。此後在其他公共場合,郭敬明也沒有多提此事,更不談公開道歉。也就是說,這麼多年來,對於被法院判決侵權的事實,郭敬明始終選擇了逃避。而這份道歉,也遲到了足足15年。
無獨有偶,就在郭敬明道歉不久,同樣被指抄襲的於正,也就《宮鎖連城》侵犯《梅花烙》版權一事,向瓊瑤進行了公開道歉。
於正的問題和郭敬明類似,也是被判侵權之後,並沒有公開賠禮道歉。而時隔多年,兩位有著「劣跡」的名人,不約而同地在年底向侵權對象以及公眾道歉,這也讓不少網友對他們的動機表示相當好奇。
一個重要的背景是,就在前幾天,超過百餘名編劇、導演、製片人聯名,直指郭敬明和於正在綜藝中進行話題炒作,隨後有官媒進行了發聲。所以,兩人同時道歉,要說沒有任何外界壓力的影響,自然難以讓人信服。而在外界看來,這層背景多少會削弱他們的道歉誠意。
事實上,無論郭敬明還是於正,他們的抄襲剽竊,既是輿論場所公認的行為,同時也是法院裁定的既成事實。作為公眾人物,而且還是因為抄襲剽竊而收穫巨大利益的名人,在第一時間向侵權對象道歉,並糾正自己的錯誤,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情。
其實換個角度看,頂著抄襲剽竊的劣跡,無需任何公開道歉,還能夠扶搖直上,如郭敬明在道歉中所言,的確是一種「非常不好的示範」。這種社會地位的上升路徑,無疑給了那些抄襲者更理直氣壯的理由和動力,劣幣驅逐良幣,對於原創環境是巨大的傷害。
當然,這並不是否定郭敬明、於正道歉的意義。時隔多年之後,能再次揭開當年的傷疤,的確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情。哪怕在時機的選擇上,有著一絲投機的味道,但遲來的道歉於整個行業而言,同樣是對那些走捷徑者一種敲打和警示,要尊重創作,拒絕抄襲。
像莊羽在最新回應中就提議,將《夢裡花落知多少》的版稅以及全部收益賠償,成立一個反剽竊基金,用以幫助原創作者維權。這一提議如果能夠落地,將會進一步降低抄襲侵權的維權門檻,為營造健康有序的創作環境提供有效的助力和示範。
不管怎麼說,郭敬明、於正的道歉,也算是為這兩場糾紛畫上了句號。錯了就錯了,勇於承擔責任即可。但要提醒,句號不是終點。身為公眾人物,在今後的任何時候,都應該坦誠面對錯誤,接受外界的監督和批評。
比如網上有不少網友質疑,此時的道歉選擇,除了行業和外界的壓力外,是否有炒作新片的動機?這種動機論的推測,的確可能是種「誅心之論」,但某種程度上,它也體現了外界對名人的基本要求——流量經濟時代,千萬別將劣跡當炒作的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