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的最後一天,擁有作家、導演、編輯等多重身份的郭敬明出人意料的在微博發布了一篇遲到了15年的「道歉」。
在這篇道歉文中,郭敬明正式針對15年前的莊羽訴郭敬明抄襲一案進行了道歉。
案情回顧
根據莊羽與郭敬明等侵犯著作權糾紛上訴案的判決書顯示:
2002年8月14日,小說《圈裡圈外》(簡稱《圈》)在天涯社區網站發表。2003年2月,《圈》由中國文聯出版社出版,其版權頁署名作者莊羽。《圈》以主人公初曉與現男朋友高源及前男朋友張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初曉與高源之間的愛情生活及矛盾衝突的同時,描寫了初曉與張小北之間的感情糾葛,同時還描寫了初曉的朋友李穹與張小北的婚姻生活以及張小北與情人張萌萌的婚外情,高源與張萌萌的兩性關係及合作拍戲等。2003年8月19日,郭敬明與春風出版社就出版郭敬明的《夢裡花落知多少》(簡稱《夢》)一書訂立圖書出版合同。2003年11月,春風出版社出版了郭敬明的《夢》一書。《夢》以主人公林嵐與現男朋友陸敘及前男朋友顧小北的感情經歷為主線,在描寫林嵐與陸敘的愛情生活及矛盾衝突的同時,交替描寫了林嵐與顧小北的感情糾葛,顧小北與現女友姚姍姍的感情經歷,林嵐、聞婧、微微及火柴之間的友情以及她們和李茉莉的衝突等。
最終北京高院判定,涉案兩部作品都是以現實生活中青年人的感情糾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從以上本院認定的構成相似的主要情節和一般情節、語句的數量來看,已經遠遠超出了可以用「巧合」來解釋的程度,結合郭敬明在創作《夢》之前已經接觸過《圈》的事實,應當可以推定《夢》中的這些情節和語句並非郭敬明獨立創作的結果,其來源於莊羽的作品《圈》。
同時郭敬明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成立,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04)一中民初字第47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即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權,即停止《夢裡花落知多少》一書的出版發行;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賠償莊羽經濟損失二十萬元;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莊羽賠禮道歉(致歉內容須經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核,逾期不履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刊登本判決的主要內容,費用由郭敬明、春風文藝出版社承擔);北京圖書大廈有限責任公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停止銷售《夢裡花落知多少》一書。
雖然判決裡明確要求了郭敬明應該公開作出賠禮道歉,但最終郭敬明卻選擇了堅決不道歉。
無獨有偶,另一位有類似的經歷編劇於正,在今天也正式為抄襲一事向著名作家瓊瑤進行了道歉。
根據陳喆(瓊瑤)訴餘徵(於正)等侵害著作權糾紛案 判決書顯示,於正(真名餘徵)創作的電視劇劇本《宮鎖連城》、電視劇《宮鎖連城》在人物設置及人物關係、情節上與瓊瑤的作品《梅花烙》上的情節排布及推演過程基本一致。也被北京高院判定為侵權成立,同樣也判決被告餘徵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浪網、搜狐網、樂視網、鳳凰網顯著位置刊登致歉聲明,向原告瓊瑤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致歉聲明的內容須於判決生效後五日內送該院審核,逾期不履行,該院將在《法制日報》上刊登本判決主要內容,所需費用由被告餘徵承擔);同時被告餘徵、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萬達公司、東陽星瑞公司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賠償原告陳喆經濟損失及訴訟合理開支共計五百萬元。
但同樣的是,於正多年來也一直沒有為抄襲一事道歉過。
為何兩個多年來堅決不道歉的公眾人物,在多年後的今天一齊發布了道歉公告?很多人猜測可能和兩人遭到了影視圈集體抵制有關。
兩人雖然都因為抄襲事件敗訴而備受詬病,但多年來,這些負面新聞卻仿佛沒有影響,兩人甚至都成為了影視圈的紅人。特別是近期,兩人甚至分別在不同的熱門綜藝節目中成為導師。
遭遇集體抵制
一石激起千層浪,這件事也引發了影視圈的「風暴」。
2020年12月21日晚,多達111位影視行業編劇、導演、製片等發布了聯名信,直指有抄襲劣跡的郭敬明、於正竟然堂而皇之出現在綜藝中,並進行話題炒作。
不久之後,新華社就百餘位影視從業者聯合發表署名公開信抵制有「抄襲劣跡」的於正、郭敬明的情況,採訪了多位核心發起者、參與者,進行了深度報導。
12月24日,新華社繼續追問:誰在給「劣跡藝人」提供粉墨登場的舞臺?如何遏制資本把「劣跡」當賣點的不良行徑?資本以及某些竭力為「劣跡藝人」粉飾的媒體應承擔哪些責任?
昨天,央視新聞也發文倡議應抵制抄襲、盜版作品。
如此強大的反對聲浪,無疑給郭敬明、於正以及雙方的合作方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上周末,本該是於正擔任導師的綜藝節目《我就是演員》突然宣布臨時停播,就被認為是節目組考慮到輿論壓力做出的選擇。所以不怪乎很多網友評論,兩人的道歉並非發自內心,只是因為經濟利益可能受損而被迫做出的選擇。
所以你覺得兩人的道歉是因為什麼?歡迎在評論區發表你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