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任曉寧北京報導 12月26日晚,浙江衛視播完《大江大河2》後,本應接著播放的《我就是演員3》臨時延期,換了一部紀錄片接檔。
21日,《我就是演員3》導師之一於正,因抄襲問題被影視圈156位編劇、導演、製片人實名抵制。節目延播是否因為於正,目前尚無確鑿定論。一位參與抵制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記者,「背後利益相關很複雜,但至少說明我們的抵制起到作用了。」
被抵制的不僅是於正,還有郭敬明。於正和郭敬明都是影視圈知名人士,近期均在熱門綜藝擔任導師,屢上熱搜,他們還有另一個共同的身份:都曾被法院判決抄襲,卻不向被抄襲者道歉。
「這樣的『文賊』在網絡平臺、電視臺被捧為導師,讓他們販賣『成功學』,在社會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對青少年樹立了非常壞的榜樣。我們鄭重呼籲,立即停止對這些『劣跡從業者』的宣傳炒作,對相關節目做出修改調整。」抵制公開信中,156人呼籲,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
12月31日上午,郭敬明在被法院判決抄襲15年後,終於站出來道歉。同一天,於正也終於發聲向瓊瑤道歉。於正擔任導師的《我就是演員3》是否會受到影響?記者向浙江衛視及播出《我就是演員3》的網絡平臺騰訊視頻、愛奇藝、優酷詢問此事,截至發稿均未做出回應。
抵制始末
於正、郭敬明此次被抵制的源頭,是影評人譚飛的一條微博。
12月14日,譚飛發微博,「一個靠抄襲起家的編劇在臺上振振有詞教別人如何演戲,另一個靠抄襲起家的導演在臺上振振有詞認定不會演戲的小鮮肉未來大有作為……這就是中國影視圈的現狀」。當天,於正因《我就是演員3》的犀利點評登上熱搜。
當天,於正發微博回應「所謂的同行」稱,「你沒啥作品公諸於世,整天嫉妒別人,靠罵人來博取眼球不覺得慚愧嗎?怨天尤人改變不了現狀,你死心吧!」同在當天,編劇汪海林在微博發出《給失足青年於正的七條建議》,其中提到「不要再抄襲了」。
之後,譚飛、汪海林聯合編劇宋方金、餘飛,分頭徵集業內意見,12月21日發布公開信《抄襲剽竊者不應成為榜樣》,呼籲打擊和懲處有抄襲剽竊違法行為的編劇、導演,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將他們從公眾媒體中驅逐出去。公開信署名人士包括白一驄、董潤年、高群書、瓊瑤等知名編劇。公開信當天晚上發出,第二天上了熱搜。
在影視圈,涉嫌抄襲的案例並不罕見,為什麼156名業內人共同署名抵制於正、郭敬明?餘飛說,「他們兩人是真正被法院判定抄襲,並且賠錢,但拒不認錯。這在行業裡是一個很尷尬的事情。」
「他們在行業裡已經『社會性死亡』的人,在資本和平臺上變成了中心人物,變成導師了。」汪海林說。今年下半年,郭敬明擔任《演員請就位2》導師期間,力挺沒有演技的偶像引起廣泛爭議,也帶動了節目的熱度,成為熱搜的常客。12月,於正擔任《我就是演員3》導師期間,同樣成為熱搜常客。
發起抵制的人認為,不應該這樣,「原創是影視產業和文化建設命脈,對原創和創新打擊最大的當然是抄襲行為,但最近平臺頻頻啟用郭敬明、於正擔任各種嘉賓和導師,於萬眾矚目之中進行價值觀和技術引導,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餘飛說,「熱捧這樣的人,真不是正道」。
12月21日,共有111名編劇聯合籤名抵制二人。1天後,名單增加到156名。在公開信中,他們希望平臺主動拒絕這些有劣跡且不加悔改的創作人,不給抄襲剽竊者提供舞臺,將他們從公眾媒體中驅逐出去。
不過,於正、郭敬明二人並不是廣電總局規定封殺的劣跡藝人。2014年9月29日,廣電總局下發「封殺劣跡藝人」的通知——《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影視劇和網絡視聽節目製作傳播管理的通知》,將「吸毒」「嫖娼」行為明確點名,並要求,除電視劇作品外,由「劣跡藝人」參與製作的電影、電視節目、網絡劇、微電影等也都被要求暫停播出。通知中,出軌等道德問題則未提及。
廣電總局通知發布後,多名影視圈藝人被封殺,其中柯震東、陳羽凡、黃海波、房祖名、張默、李代沫、滿文軍等,均因吸毒被封殺。黃海波、王全安等因嫖娼被封殺。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趙虎告訴記者,於正、郭敬明事件與廣電封殺的劣跡藝人的不同點在於,吸毒、嫖娼等劣跡藝人屬於侵犯公共利益,於正、郭敬明侵犯的是原作者的權益,這是個人之間的事。
此次抵制事件爆發,趙虎認為,這已經不是法律上的事,而是更涉及到深層涉及到社會倫理方面的問題。
抄襲往事
無論是於正,還是郭敬明,被法院判決抄襲,已經是多年前的往事。
郭敬明被判決侵權最早。2006年5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認定郭敬明所著《夢裡花落知多少》對莊羽的《圈裡圈外》整體上構成抄襲,判決郭敬明與春風文藝出版社賠償莊羽經濟損失20萬元,在《中國青年報》上公開向莊羽賠禮道歉。一位律師告訴記者,「郭敬明那本書的侵權程度是,看完一本基本不用看另外一本,這種肯定是不合適的。」
於正的侵權案件更加知名。起訴於正侵權的,是瓊瑤。2014年,於正的《宮鎖連城》播出後被指抄襲瓊瑤的《梅花烙》,後遭遇瓊瑤方起訴。當年,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宣判,判定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行為,於正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案件宣判後,瓊瑤發微博說,她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智慧財產權勝利了」。
於正做出了賠償,但始終未曾賠禮道歉。直到2018年,法院依據判決在報紙上刊登案件內容作為公告,該公告費用33.6萬元全數由於正承擔,於正將錢交付。郭敬明也始終拒絕道歉。2006年6月,莊羽要求法院對郭敬明「拒不道歉」一事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最終,一中院決定依據生效判決在中國青年報上刊登公告,公告費14000元由郭敬明支付。
郭敬明曾在文章裡寫道,「我會執行法院判決的賠償和停止銷售,那是出於我對法律的尊重。但我不會道歉。」
法院判決後,於正與郭敬明二人並未受到影響。郭敬明成為知名導演,《小時代》一度引起轟動。於正在法院判決後退居幕後擔當製片人,依靠《延禧攻略》再次進入觀眾的視野,並受到影視圈資本青睞。
「抄襲在行業裡是很嚴重的事情,相當於盜竊,把別人的東西拿走。做了這樣的事情卻不道歉,行業裡會認為職業道德有很大問題。但平臺接二連三請他們當導師,很多從業者對這種現象看不下去。」餘飛說。他是鑑定抄襲領域的專家,曾與汪海林等人一起組織60位編劇集體訴訟《錦繡未央》抄襲一案,最終勝訴。但2017年,餘飛正式退圈了,他當時覺得心灰意冷,「你反抄襲反了半天,不就想得到一個法律上的認定嗎?但真被法院判了又能怎樣呢?不還是那樣嗎?」
譚飛憤憤不平的,是二人的不道歉。「如果他們誠心為當年的抄襲行為道歉,向當事人道歉,向受害者道歉,這個篇兒是可以翻過的。但一直就有一種好像法院判錯了,就是不服,我覺得在任何法治國家都是說不過去的,」他認為,如果於正、郭敬明正式地向受害人道歉,向公眾道歉,「大家也能諒解,因為你們又不是十惡不赦之徒,也沒人會把你們怎麼樣。」
趙虎告訴記者,儘管法院有判決,但賠禮道歉是個人行為,「法律總不能把人的嘴撬開道歉」,他們可以選擇道歉,也可以選擇不道歉。同樣,如果因為不道歉而被抵制,也是個人的選擇。
於正、郭敬明二人此前拒不道歉的行為,一個比較壞的影響是,「其他人看到可以不賠禮道歉,也跟著模仿,風氣就會變得特別差勁了。」作為專業智慧財產權律師,趙虎印象中,郭敬明除了《夢裡花落知多少》,其餘作品陷入抄襲的爭議較少,於正則會經常被指責有借鑑他人想法。
「其實郭敬明原創的東西很多,但一說抄襲就提起他呢?他紅到現在,標籤也貼到現在,」他認為,此次事件爆發,也是對業內人的一個警示,不要做抄襲的事,否則一旦抄襲,想揭掉標籤就很難了。
汙點能否洗掉
12月26日,《我就是演員3》延後播出一期,該節目是否會因為於正被抵制受到影響?記者向浙江衛視及網絡平臺騰訊視頻、愛奇藝、優酷詢問此事,截至發稿均未做出回應。
趙虎告訴記者,節目是否停播,關鍵要看合同的約定。「也不是說別人一抵制,就可以解除合同。除非合同約定不能出現什麼情況。不然還是應該按照合同履行。」他說,也有一種可能,合同會把播放權約定給電視臺,這時電視臺播放也可以,不播放也可以,是電視臺自己的事情。
對於此次抵制事件的發生,趙虎認為,無論如何,對整個行業反抄襲是一件好事。
「假如沒人發聲,不要求他們賠禮道歉,而是都學習他們,都抄襲,風氣就變得特別差勁。現在至少對於淨化這種環境是非常有幫助的。有這樣的反對聲在,以後其他的人再想抄的時候,會想到這個行業是反對這麼幹的,不鼓勵這麼幹的。」
12月31日,郭敬明終於發出了遲到15年的道歉。他在微博上公開向莊羽進行了道歉,並且也向公眾以及原創作者道了歉:對不起,我做了非常不好的示範,請大家以我為戒,拒絕抄襲,尊重創作。
郭敬明道歉後,於正也發微博向瓊瑤道歉,他說,這份道歉現在才來,並非我不願意承認錯誤,而是我缺乏足夠的勇氣。
譚飛認為,郭敬明這個道歉時機肯定有各種算計,包括馬上新片入市,郭敬明新片排片會大幅縮水,這個道歉會成為爆點,可再給電影來一次強心針式炒作,但他認為對電影票房幫助不大。「無論如何,遲來十五年的歉意,對那些堅持要郭敬明道歉的創作者及各界人士而言是一種安慰。」
趙虎告訴記者,近幾年,影視圈的抄襲事件總體還是向變少的趨勢發展。他接觸到的投資方,近幾年也非常小心謹慎,避免抄襲的現象發生。此次於正、郭敬明被抵制後,他認為,投資方對於有過抄襲行為的人,可能會謹慎一些,不過,「光靠民間的力量不夠。如果官方不禁止,幾個人的抵制,架不住那麼多年輕的少男少女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