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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華特氣體:關於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證券代碼:688268 證券簡稱:
華特氣體公告編號:2020-018
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
用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
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
華特氣體」)於2020
年4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
審議通過了《關於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
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9,253.58萬元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
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 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6個月。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9]2562號文《關於同意廣東華特氣
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的批覆》,並經上海證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萬股,發行價為
每股人民幣22.16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66,48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人民幣
8,173.89萬元(不含稅)後,募集資金淨額為人民幣58,306.11萬元。上述資金
到位情況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驗證並出具信會師報字[2019]
第ZC10573號《驗資報告》。公司已對募集資金設立專戶進行存儲。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公司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後將根據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制度》專戶存儲、使用,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披露的首次
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及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
總額
擬投入
募集資金
項目備案
環保批文
1
氣體中心建設
及倉儲經營項
目
34,764.00
22,000.00
永發改項字[2016]30號
九環評字
[2016]51 號
2
電子氣體生產
純化及工業氣
體充裝項目
21,600.00
9,000.00
永發改項字[2016]29號
九環評字
[2017]28 號
3
智能化運營項
目
6,329.75
6,000.00
廣東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
證
(2018-440605-26-03-835203)
不涉及環境
評價審批
4
補充流動資金
8,000.00
8,000.00
不涉及審批備案
不涉及環境
評價審批
合計
70,693.75
45,000.00
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將根據募投項目的實施情況和付款進度,以自籌資
金支付項目款項。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將使用募集資金置換上述項目中預先投
入的自籌資金。
三、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投項目情況
為保障本次募投項目的順利推進,公司在募集資金到帳前,根據募投項目的
實際進展情況使用自籌資金對募投項目進行了預先投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
為保證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順利實施,公司利用自籌資金為氣體中心建設及
倉儲經營項目支付款項4,084.85萬元,為電子氣體生產純化及工業氣體充裝項目
支付款項3,218.29 萬元,為智能化運營項目支付款項693.93萬元,合計為募集
資金投資項目預先投入7,997.07萬元,具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幣種:人民幣
序號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
資金的金額
自籌資金預先
投入金額
擬置換金額
1
氣體中心建設及倉
儲經營項目
34,764.00
22,000.00
4,084.85
4,084.85
2
電子氣體生產純化
及工業氣體充裝項
目
21,600.00
9,000.00
3,218.29
3,218.29
3
智能化運營項目
6,329.75
6,000.00
693.93
693.93
序號
項目名稱
預計投資總額
擬投入募集
資金的金額
自籌資金預先
投入金額
擬置換金額
4
補充流動資金
8,000.00
8,000.00
合 計
70,693.75
45,000.00
7,997.07
7,997.07
四、自籌資金預先支付發行費用情況
公司本次募集資金各項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8,173.89萬元,其中承銷保薦
費用人民幣5,516.72萬元已在募集資金中扣除,其他尚未劃轉的發行費用
2,657.17萬元。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籌資金支付人民幣1,256.51萬
元,具體情況如下: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號
類別
自籌資金預先投入金額
1
保薦、承銷費
400.00
2
審計、驗資費
722.45
3
律師費用
94.34
4
上市發行手續費及其他
39.72
合計
1,256.51
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離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6個月。
以上置換事項已經由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關於廣東華
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
資金的鑑證報告》(信會師報字[2020]第ZC10307號)。
五、募集資金置換履行的審議程序
公司於2020年4月28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
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
用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人民幣9,253.58萬元置換預先投
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
見。
六、專項意見說明
(一)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已由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鑑證並出具了《關於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鑑證報告》
信會師報字[2020]第ZC10307號,且符合募集資金到帳後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
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
管理辦法(2013 年修訂)》等相關規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
入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牴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
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因此
我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
(二)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我們認為,
華特氣體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
資金的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
監管要求》(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實反
映了
華特氣體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情況。
(三)監事會意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
的事項,不存在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的情形,本次置換事項不會影響
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且符合募集資金到帳後6個月內進行置換的規定,內容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
(證監會公告[2012]44號)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的要求。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
金置換預先投入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事項。
(四)保薦機構意見
經核查,保薦機構認為:
1、
華特氣體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
籌資金的事宜己經董事會、監事會審議通過,獨立董事已發表明確同意的獨立意
見,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專項鑑證報告,公司就此事宜已
經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
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
2、
華特氣體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帳時間未超過六個月,
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
監管要求》等相關法規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資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籌資金投入募投項目是為了保證募投項
目的正常進度需要,符合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募集資金到位後,以募集資金置
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發行申請文件的相關安
排,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
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綜上,本保薦機構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
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事項。
七、上網公告文件
(一)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關於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及支付發行費用的自籌資金的鑑證報
告;
(二)
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關於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三)獨立董事關於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事項的獨立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
華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 月 30 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