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最近,家住西寧市湟中路的任先生遇到了一件堵心事,由於工作關係,任先生打算將一張健身卡轉讓出去,轉讓時卻被告知需繳納150元的「過戶費」。「轉讓健身卡要給商家支付『過戶費』,這樣的行為合理嗎?」11月13日,記者走訪了解到,健身卡轉讓收取轉讓費,已成為業內「行規」,費用從150元到300元不等。
任先生的健身卡是一年多前在湟中路附近的健身房辦的,因為有健身的習慣,所以他在這家健身房辦理了年卡。後來,因工作太忙沒時間去,才想把沒到期的健身卡轉讓給朋友。沒想到,健身房卻提出要收取150元的「過戶費」。而市民向薇也有類似的經歷,「我也是之前辦的健身卡,後來想要轉讓,商家說要收300元。我不想花這冤枉錢,就沒轉讓,心想留著以後有空還可以去。」向薇說,購卡已給商家付了相關費用,轉卡還要白白收取一筆費用,真是太不合理了。採訪中,不少市民表示都遇到過類似情況。
是不是所有健身房都要收取「過戶費」?為此,記者採訪了達美健身會所和凱樂菲健身俱樂部,工作人員均表示,業內基本都是這樣的規定,如果轉卡就需要支付「過戶費」,費用一般是150元到300元,也有按健身卡費用20%收取。「沒有轉讓費用,萬一是家人或情侶之間互相轉讓,等於好幾個人共用一張卡。這樣的情況對健身房來說不利,而且轉讓行為會損害健身房挖掘潛在客戶,所以需要一定的費用補償。」一工作人員說。
那麼,健身卡轉讓該不該收「過戶費」?「當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時,可以選擇向有關部門投訴,合理維護自身權益。」某律師事務所律師祁漢庭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在設定的使用期限內不限制消費次數的年卡、季卡等記名預付憑證,消費者因居住地變化、身體健康等客觀原因需要轉讓預付憑證的,經營者應當允許,並不得收取額外費用。消費者因預付憑證遺失要求掛失的,經營者不得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