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出生的張亞洲和1987年出生的丁亞莉是一對從甘肅來石河子打工的小夫妻,2008年,在結婚兩年後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取名小靜。由於小兩口沒有時間照顧孩子,孩子5歲前一直由甘肅的爺爺奶奶撫養。本來日子可以沿著正常的軌跡發展下去,但是生活的重負、家庭關係的惡化總是在不經意間生根發芽。2016年4月,丁亞莉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判決準予離婚,孩子小靜由丁亞莉撫養;2016年10月,張亞洲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八師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要求改判女兒小靜由他來撫養。
雙方都爭撫養權,在李莉看來是雙方責任心的體現,也是調解複合夫妻關係的切入點。作為在中院民事審判崗位幹了20年的法官,李莉審理過的離婚案件不可謂不多,而且大多是矛盾非常激化、衝突異常激烈的夫妻。無論面對怎樣荒唐、暴虐、不可理喻的當事人,李莉始終堅守著一個思想:一些看似不講道理的人,其實還是因為內心覺得委屈,或者性格偏執一點,真正不講道理的人還是少,作為一名法官,首先要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庭審是在深秋的一個下午,兩個人在法庭上像仇人般怒目相對、相互指責,把生活中各種不幸和痛苦放大給眾人看,使得本來就蕭瑟的天氣顯得更加陰冷。李莉保持著以往的平靜,一邊認真傾聽他們的訴說,一邊梳理著兩人的情緒,尋找讓他們冷靜理智的合適時機。雙方都拿出了一堆對方不利於撫養孩子的證據:證明孩子學習下滑的成績單、幾位村民證明孩子曾經走失的證言、女方沒有父母幫襯帶孩子的村委會證明……一一質證、互相提問、相互辯論,兩人的怨恨像黃河之水一瀉千裡,雙方的代理人也都言之鑿鑿。到了調解環節,李莉意外地叫來了一直在外等候的小靜。小靜8歲多了,短髮、穿著樸素,有著和同齡孩子不一樣的成熟冷靜。由於沒有年滿十周歲,她還不能自己挑選到底跟誰生活,但是李莉仍然決定和孩子聊聊。
李莉將小靜單獨帶到旁邊的空房間,她坐在孩子旁邊,柔聲安慰小靜,孩子的眼睛裡有了點點淚花。「阿姨並不是讓你離開爸爸或者媽媽,而是找到一種方法,假如他們分開了,也能好好照顧你,也能讓你感受到爸爸媽媽兩個人對你的愛。」孩子的情緒慢慢好轉,她告訴李莉,自己想和媽媽住,因為這幾年一直都是媽媽在照顧她,爸爸愛玩手機和遊戲,和她並不怎麼親近,而且爸爸脾氣比較暴躁,還經常會打她。
將孩子在法庭外安頓好,李莉對張亞洲和丁亞莉進行背對背的調解:從同甘共苦的10年婚姻生活,到孩子的心理、情感健康,到兩人的矛盾癥結點。也許是分居了一年,徹底拉開了兩個人的感情,也許是他們各自都有了新生活的準備,兩個人均毫不鬆口,都不願意和好。於是李莉開始就孩子的撫養問題進行分別調解。
張亞洲此次二審作了很多爭奪撫養權的準備工作,回甘肅老家搜集了很多貌似對丁亞莉不利的證據,在對他做工作時,李莉將證據的證明效力和存在的瑕疵心平氣和地一一分析給他聽,原本趾高氣揚的他眼神漸漸暗淡下來。接著,李莉又從孩子的角度深入分析了他和丁亞莉兩個人的收入水平、生活情況、與孩子的關係、撫養孩子的優劣勢。
終於,雙方又坐在一起,開始商量探視權如何履行,相對於剛開庭時的劍拔弩張,雙方已經客觀理智了很多,能夠平靜接受現實,而時鐘也從下午16:30分指到了20:30。最後,雙方就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探視權等所有問題達成了調解協議。
「我覺得對於民事案件這樣家長裡短案件的審理沒有什麼特別的技巧,就是要細心、耐心、真心,做一個好的傾聽者。」李莉常常對年輕的法官說,「雖然在別人眼中,法官這個職業是嚴肅而冷漠的,但是我卻覺得法官應該是充滿人文品格和人文關懷的,當事人從法官這裡所感受到的應該是法律對每一個人生命、人格、尊嚴、情感的尊重和保護以及法律真正的強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