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不知道下輩子還能否再遇見你,所以今生才會努力把最好的都給你。——題記
夜深的時候聽張信哲,就像是有人在旁邊給我講一個如泣如歌的故事。聽著聽著,心就會變得潮溼。
而今夜,我又找出了這首《信仰》。
記得上大學的時候,我們宿舍的女生很喜歡在夜裡關掉燈外放這首歌,那些傷感的曲調在黑夜裡瀰漫,不經意地就鑽進了每一個毛孔,等我們都發現的時候,整顆心都沉淪在這首歌裡。
二十來歲的年紀,聽《信仰》,自然也會把愛情當成信仰。
愛上了一個人,而那個人便是自己的信仰。
信仰了愛情,這一生又如何會忘記那個人呢。
那時候,我們宿舍有一個身材嬌小的女孩,但她卻有一個180的男朋友,這種CP很奇特,感覺那麼格格不入,但莫名配了一臉,讓誰都不能忽視他們的存在。
男孩家在新疆,是那種傳說中的富二代。當年,男孩到四川某個城市借讀,於是和我的那位室友成了同桌,愛情也在豆蔻年華裡慢慢滋生。
然而,學生時代的愛情都會有一個不得不面對的現實,那就是高考之後,兩個人該何去何從。
女孩說,你若是能考回四川或是重慶的大學,那麼,我們就繼續在一起。若是不能,那這一次分手就是永遠的再見。那時候,男孩什麼都沒有說,轉身走向了他人生的考場。
一個月後,男孩拿到了錄取通知書,他上了重慶的一所大學,而女孩則上了成都的一所大學。
成渝兩地,幾百公裡的距離,那是他們愛的距離,也是他們愛的牽掛。男孩會每個月來一趟成都,每天打幾通電話,他是為了愛情,才考到重慶來上學的。如果不是因為愛情,中國那麼大,那麼多學校,他可以有的選擇也太多。
因為愛情,因為心裡放不下,所以他回來了。
那時候我們都覺得,這大概是此生聽過最動聽的故事。
女孩子家裡小門小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大約就是傳說中的灰姑娘。女孩也不漂亮,除了笑起來很甜,似乎沒有特別之處。不過,在男孩眼裡看到的女孩或者就是最特別的,唯一的,畢竟愛了,心動了,還會她做出了人生的選擇,那麼她是在他的未來裡的。
或許是我們都看了太多言情小說的美好結局,以為他們也會按言情小說的路線走下去。其實,現實就是現實,有些坎是真的跨不過去的。
大四的時候,女孩開始忙著實習、找工作,而男孩開始準備出國留學。作為家族企業的第二代,男孩的肩上肩負著很多人的飯碗,而女孩似乎沒有能與他扛起那些重擔的力氣。
於是,最先說分手的不是男孩,而是我那位室友。
她說,不是因為不愛了才要分手,而是因為太愛,所以不想綁縛住他的翅膀,阻擋他去飛翔。
那時候聽她說這話,覺得有點矯情,但又覺得,到底是要有多大的勇氣才能忍住不哭,笑著與他說分手,讓他前程似錦。
我們宿舍裡幾個人曾經私下聊過,覺得即便她不提分手,他們的結局其實也都一樣。一個不得不走,一個不得不留,愛情終究還是曇花一現,在更現實的世界裡,不堪一擊。
大學畢業後,我們各自奔向自己的生活,而我這位室友也南下去了廣州,之後便無消息。幾年之後,我們偶然聯繫上了,她說她要結婚了。當我問及新郎是做什麼工作的時候,她把一張結婚照發給了我。
照片上,那兩張幸福的臉笑得如此燦爛。她,笑起來還是那麼甜。而站在她身邊的人,卻是我見過的那個男孩,我還記得他每次風塵僕僕到我們學校的樣子。重慶到成都,不算遠,但也不算近,那卻是他愛她的證明。
後來我才從其他同學那裡聽說,雖然畢業的時候他們分手了,男孩也出國留學了,但男孩留學回來後,找到了她,而她也始終一個人。
跨越了千山萬水,他們即便相隔兩地,即便已經不再是戀人,但也從未牽手別人。
她說,十幾歲愛上的人,這一輩子如何能忘。
他說,愛是一種信仰,而他人信仰是她,愛的也只能是她,所以無論身在何處,都不會忘記。
他們,成了我們宿舍裡最美的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