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惠妹作為樂壇的先鋒演唱了許多膾炙人口的歌曲,《愛什麼稀罕》就是其中之一, 這首歌收錄於阿妹1999年專輯《我可以抱你嗎?愛人》中,亞洲銷量賣出800萬。可以說在聽眾的眼中這首歌和張惠妹是密不可分的,近年來這首歌也被多次改編翻唱,受歡迎程度可見一斑。但最近這首歌卻捲入了版權爭議中,甚至阿妹可能從此與這首代表作無緣了。
9月14日張惠妹受邀參加了南京咪豆音樂節,並且在現場演唱了十多首歌曲,其中就有代表作《愛什麼稀罕》,但阿妹演出結束後,詞作者範中芬就在微博發出控訴稱當初唱片發行方把《愛什麼稀罕》填詞人改成她和陶喆合寫,現經法庭調解已經更正。但目前該曲網絡資訊諸多錯誤,自2019年起她已終止該作品一切授權代理,中國音樂著協不再有代理權。
她強調自己從2019年起就沒有就該作品對外授權,但平臺在沒有取得授權的情況下,讓張惠妹再次演唱了這首歌,侵犯她的合法權益。
對於演出涉嫌侵權,張惠妹的經紀人陳鎮川表示:「我們都是統一報給主辦,他們統一去取得授權和報批的。」暗示都是音樂節主辦方的鍋。而陳鎮川也表示目前侵權事宜已交由主辦單位去解決。而《愛什麼稀罕》是否將成為絕響,即便原唱阿妹也不能再唱?他則表示不確定。
據悉這首歌曲在面世之初就存在版權爭議,該曲為陶喆創作,詞為範中芬創作,但是發行方在發行過程中誤將詞曲作者寫成了陶喆和範中芬共同所有,甚至在後來的傳播中直接埋沒了範中芬的名字。包括目前某些著名音樂平臺有的沒有詞曲作者信息,有的標註的詞曲作者還是陶喆和範中芬二人。甚至有的平臺已經下架了張惠妹版本的該曲目。
其實2年前範中芬就開始了維權之路,因為常年居住在國外範中芬也是近年才發現自己的作品自己居然沒有署名權,更何況《愛什麼稀罕》本身就是寫的自己的故事,所以她很是意難平。
當時範中芬寫道:「就算不計較豐華唱片當時把作詞者加入陶喆,我也可以厚顏的說,我是這首歌詞曲的另一個創作者,陶喆在電視上公開的發言無視另一個創作者,這樣我要保持沉默嗎?」現在這首歌的版權已經做出更正,範中芬事後表示不再授權中國著協給任何個人及公司任何形式使用這首歌詞的公開表演。意味著除非她本人同意否則張惠妹也從此與這首歌絕緣了。
而被詞作者公開diss的陶喆也透過經紀人表示作為創作人他也很尊重版權,目前各方正在通過各種辦法協調,爭取這首歌能夠繼續傳唱。而且過去不是他要去故意誤導大眾,獨攬功勞,而是登記時發生了小失誤。陶喆還表示如果這首歌不能在演唱的話,也是他的遺憾。
確實現在更多創作人的版權意識在逐步提高,近年來版權爭議也是層出不窮,音樂領域的版權保護已經成為一個熱點問題,合作著作權本身就是一件複雜的問題,詞曲作者都是著作權的所有者,都對自己創作的領域享有著作權,如果這部分的著作權的財產權沒有轉移給唱片公司的話確實是更容易發生糾紛。
《愛什麼稀罕》或許面臨了一些波折,但這種波折對於版權保護來說也是一種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