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四部門聯合發布規則 標債資產認定有章可循
7月3日,作為資管新規的重要配套細則,央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和外匯局聯合發布《標準化債權類資產認定規則》,將於8月3日起施行。
《認定規則》將標債資產定義為「依法發行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固定收益證券」,並列舉了部分標債資產。市場關注的永續債、可轉債,以及固定收益類公募資管產品是否屬於標債資產此次也得以明確。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稱,對永續債、可轉債,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發行機構會計歸屬等明確其資產屬性為債權的,屬於標債資產;資產屬性不屬於債權的,維持現行監管要求不變,且不按照資管新規有關非標資產監管要求處理。考慮到其他固定收益類公募資管產品在投資範圍、信息披露、估值方式規範性等方面,與固定收益類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仍有一定差距,因此《認定規則》僅將後者納入標債資產。
《認定規則》還明確,同業拆借、存款(包括大額存單)以及債券逆回購等形式的資產不屬於「非標」。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上述資產既不符合標債資產認定標準,也不符合原先非標資產特徵,不宜簡單列為標債資產或非標資產。鑑於金融監管部門對這類資產已有較為系統、嚴格的監管規定,並且這類資產也不是資管新規規範的主要目標,故納入非標資產除外類別,維持現行監管要求不變,不按照資管新規有關非標資產監管要求處理。
央行有關部門負責人稱,《認定規則》儘量避免由於標債資產認定造成市場大幅波動,是否進行標債資產認定充分尊重相關市場參與者及基礎設施機構意願,並規定在過渡期內保持對存量資產的監管要求不變,推動市場平穩過渡,有效防範處置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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