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行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當嚴懲!
【因嫌樓下小孩玩耍太吵鬧 備考生家長高空拋下啤酒瓶】6月25日西安,幾個小孩在小區內樓下玩耍,突然啤酒瓶從天而降,掉落在孩子們的身旁。據了解,由於二號樓的一位住戶家中有孩子面臨畢業考試,樓下小孩的吵鬧影響到了孩子的學習,情緒激動的住戶就向樓下扔了啤酒瓶。事後,民警對當事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這考生的家長也是巨嬰,全世界都得慣著你?
這種行為豈是批評教育能了結的事兒?高空拋物就只批評教育不處罰?高空拋物未傷人也刑拘的案例很多了去了!
家長的腦筋有問題,這要是砸死人了,就攤上大事了,孩子也不用考試了,賠錢加坐牢吧!說句不好聽的,哪怕潑一盆水都比扔酒瓶好啊!
有些小孩子扯著嗓子喊,特別特別吵。聽著頭都要大了,兩碼事,擾民是一碼事,高空拋物是一碼事。
從另外一個角度看,大家都喜歡「侵害」別人,而不想被別人侵害。往年別人家孩子中考、高考,你們做得怎麼樣啊!酒瓶子下來了知道報警了,怎麼就不知道管一管孩子呢?沒有考生也不能在樓下這麼撒歡兒啊!巨嬰心態太重啦!
一個深有體會的人:很多孩子吵起來就像殺豬一樣,真的很吵很吵!扔東西肯定不對,但是有些小孩子確實太吵鬧,也很煩,說了家長也不管,群體素質有待提高!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規定,對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意見同時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在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等。
本來是人家理虧的事兒,現在可倒好變成了自己違法,腦迴路真是溜溜的!引以為戒吧!這一次是批評教育,下一次可能就是牢獄之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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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老兵視線
202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