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陳臻問曰①:「前日於齊,王饋兼金一百而不受②;於宋,饋七十鎰而受;於薛③,饋五十鎰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則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則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孟子曰:「皆是也。當在宋也,予將有遠行,行者必以贐④;辭曰饋贐,予何為不受?當在薛也,予有戒心⑤;辭曰聞戒,故為兵饋之,予何為不受?若於齊,則未有處也⑥,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⑦。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
【註解】
①陳臻(zhēn):孟子的弟子。
②饋(kuì):贈送。兼金:好金,它的價格比一般金價高出一倍,所以叫兼金。一百:百鎰。古時以一鎰為一金。鎰(yì),二十兩,一作溢,或誤以一鎰為二十四兩。古代所說的金,多是指黃銅,並不是現在的黃金。
③薛:是齊國靖郭君田嬰的封邑,不是春秋的薛國,故城在今山東藤縣西南。
④贐(jìn):臨別時贈送的財物。
⑤戒心:戒備不測的心。據說當時有人想暗害孟子,孟子為防不測,所以做了必要的戒備。
⑥處:用途。
⑦貨:名詞動用,跟下文「貨取」的意思差不多,是說用財物收買。
【譯文】
陳臻問孟子道:「前些日子在齊國,齊王贈送給您質好價高的黃金一百鎰您卻不接受。近來在宋國,(宋君)贈送七十鎰黃金您接受了;在薛地,(薛君)贈送五十鎰黃金您也接受了。如果前些日子的不接受是對的,那麼,今天的接受就不對了。如果今天的接受是對的,那麼,前些日子的不接受就不對了。先生您在這兩個截然相反的做法中,一定有一個是
做錯了的。」
孟子說:「都是對的。在宋國的時候,我將要遠出旅行,(按照慣例)對出門旅行的人一定要送點程儀,宋君當時說是送程儀,我為什麼不接受呢?在薛地時,(聽說有人想暗害我)我得有所戒備,薛君當時聽說我要有所戒備,因此送點錢給我購置武器,我又為什麼不接受呢?至於在齊國,就沒有說明是什麼用途,不說明用途卻要(無緣無故地)送錢給我,這無異是想收買我。哪有賢德君子可以用錢財收買的呢?」
【雪峰先生曰】
孟子沒有接受齊王那一百鎰黃金,卻接受了宋君的七十鎰黃金與薛君的五十鎰。有的人覺得這孟子是不是傻啊,是不是他老人家數學不好;有的人覺得孟子裝清高;也有的人認為這是孟子對於人情世故的老練處理;更有的人覺得孟子這人屬於風險中庸型的投資者,接受這齊國這沒有要求的黃金,相比後面兩者明確標的物的黃金,風險太大了。
不管那種說法,「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就是規矩。破壞規矩不難,隱藏也不難,但是內心那一關實為最難。所以才有那些高處不勝寒或身處黑暗幽閉的人性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