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前陣子鬧的沸沸揚揚的「辛巴帶貨即食燕窩」事件結果進行了公布。向廣大外界人事所關注的燕窩質量以及對辛巴辛選和品牌方的責任進行了詳細的劃分。且對辛選直播間「茗摯」品牌燕窩事件發布了最終處罰公告,通報如下: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託,於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轟動全網的「辛巴燕窩」事件也算是終於有了定音。在官方通報出後不久,辛選方面也發表聲明,表示接受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對燕窩事件的行政處罰決定,也會以積極的態度去履行責任並做出相關整改。
至此,幾番熱議的燕窩事件終於落下帷幕,網上的一些不實謠言也自然不攻自破。此次的通告也明確了雙方的問題和責任所在。此次事件中,作為銷售主體的茗摯燕窩品牌方融昱公司應為主要責任方。品牌方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雖產品質量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標準要求,但該商品標籤存在瑕疵。
本次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通報再次明確了主播方和商家的責任邊界,主播方作為宣傳推廣方,應承擔有限責任,而銷售方商家更責無旁貸。從市監局發布的公告中我們也讀出了監管方對於此次燕窩事件以及辛選公司後續發展的態度、處罰依據。此次事件也將給直播電商、帶貨主播、平臺等權責區分帶來重要啟示。正如央視財經評論指出的,那些躲在後面,鑽法律漏洞的生產廠家、網絡平臺以及參與銷售的各個環節都要承擔起自己的法律責任。
免責聲明:市場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此文僅供參考,不作買賣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