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將要把那些佔領以色列產業的列國拔出來,也要將猶大從列國中拯救回來。神憐憫子民,祂要把他們帶回故土。假如百姓勤奮學習神的道,並向上帝起誓,不再拜巴力偶像,神就必建立他們。子民若是不聽,耶和華就把他們拔出且毀滅。上帝是慈愛與公義的。
【耶十二14】「耶和華如此說:「一切惡鄰,就是佔據我使百姓以色列所承受產業的,我要將他們拔出本地,又要將猶大家從他們中間拔出來。」
「一切惡鄰」。敘利亞、摩押和亞捫,他們與猶大一同受到巴比倫的懲罰。我要將……拔出來:論及了神的兩個懲戒對象:①猶大的周邊國家:指入侵耶路撒冷的巴比倫和因耶路撒冷淪陷幸災樂禍的以東、亞捫、非利士、摩押等國(詩137:7)。②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大百姓。但是,懲戒兩者的目的卻有所不同。懲戒周邊國家,是為要削弱其勢力;懲戒猶大,是為要使他們從異國回到故鄉。「拔出本地」和「拔出來」,兩者所運用的希伯來語詞根完全不同,這就為上述解釋提供了有力證據。
將他們拔出。這些外邦民族也將被囚擄,遭到與猶大一樣的懲罰。對以色列鄰邦的應許與警告:以色列的鄰邦雖是神用以懲罰選民的工具,卻同時是審判的對象。但他們若轉向神,接受神最高的主權,與以色列一同學習認識神,則必蒙復興,與神進入新的立約關係中。
懲戒的終極目的——悔改與恢復:神聽到耶利米的怨言(1-4節),便應允他將從猶大地驅逐那些作惡之徒,然而自始至終卻沒有放棄對他們的愛。因為,他們雖然行惡,卻依然是神的選民。神還是借著先知宣告,猶大雖將被擄,但不久就將得恢復。
【耶十二15】「我拔出他們以後,我必轉過來憐憫他們,把他們再帶回來,各歸本業,各歸故土。」
「預言被擄異邦的猶大人和鄰國的民終必回歸自己的土地,只要他們肯認識神。
【耶十二16】「他們若殷勤學習我百姓的道,指著我的名起誓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正如他們從前教我百姓指著巴力起誓,他們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
他們若……就必建立在我百姓中間:神曾宣告,他要驅逐列國,使他們不得再苦待以色列(14節),然而,他也應許待到以色列解放之後,就要使列國歸回本土(15節)。在本節,耶利米將這些歷史事實應用在屬靈的事情上。亦即,與以色列百姓一樣,外邦人也能得到拯救。這是在應許救恩並不會僅屬於以色列,乃會擴展到外邦。但是,外邦人若想參與這應許,必須得滿足一個條件,那就是離開至今以來所事奉的偶像,願意遵行神的律例,且單單事奉神。神的慈愛與恩典,並不局限在某一特定國土和人種上。新約時代更加完全地成就了此原理。
如果一個異教民族轉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他們就會被「建立在」祂的子民中間,被視為屬於祂的。神的旨意是要這些民族轉向祂,加入祂子民以色列的行列。
【耶十二17】 「他們若是不聽,我必拔出那國,拔出而且毀滅。這是耶和華說的。」」
民族與個人一樣,都有一段寬容的時期。時間過去,如果仍不悔改,就會落在神的怒火之下。
我們還是做一個聽從上帝話語的人為好,因為只要遵守神的話語,就可得福。不聽的話,神就會拔出來,並且毀掉,實在不好。有時悖逆了上帝,祂也會給我們改過的機會,只是不要明知故犯及一錯再錯。對待我們不公的人,神也會懲罰他們。上帝是值得稱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