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任意妄為的原因在那裡呢?
——書名:《十二籃》第六輯:第四篇、照著在山上所指示的樣式【4】
【續3】任意妄為的原因在那裡呢?沒有別的,就是己生命的表現。許多人雖然當神命令的時候肯順服,但是,他們的心並沒有喜歡神的旨意,他們還是喜歡自己的意思。所以當神安靜的時候,沒有說話的時候,他們就任意去作。弟兄姊妹,我們若不審判肉體,若不背起十字架來對付己的生命,就在神有命令的時候,也許還可以勉強順服,而在神還沒有命令的時候,我們就不能不憑著自己的意思去活動了。在神的工作上,任意妄為並不一定存心都是錯的。當我們還沒有歸服神之先,我們己的生命是不喜歡事奉神的;當我們歸服神之後,我們是喜歡事奉神的。但這是最危險的時期。從前是絕對的不事奉神,現在是要事奉神,可是又要按著自己的方法來事奉神。但是神所要求的,不只是要我們事奉祂,並且是要我們照著祂所喜悅的方法事奉祂。人往往誤會了,以為神所要求的,不過是事奉而已,至於事奉的方法,是可以隨著人自己的意思的。我們應當知道,若不是照著神的命令而去事奉,乃是神所不喜悅的。所以我們不只應當知道,我們的工作是神所命定的,並且應當知道,關乎這工作的方法、時間、如何進行,也都是祂所命定的。我們要知道,無論人的動機多麼好,總不能代替神的旨意,無論人的工作多麼有成績,遠不及神的喜悅。多少的工作,乃是為著『應付環境的需要』、『幫助信徒的靈性』、『拯救罪人的靈魂』而作的,但並不是為著聽神命令而作的。這樣的工作,不能說必定沒有成績,但是無論如何,這樣的工人和這樣的工作,總不能合乎神的用處。我們所當首先顧到的,並不是罪人和信徒在外面的需要如何,乃是神在這個時候的需要是什麼。我們的工作,第一是為著神的需要,不是為著罪人的需要,也不是為著聖徒的需要。我們是神的僕人,神雖然把作工的責任託付給我們,但是神卻留下指揮祂僕人的權柄。聖靈雖然呼召神的僕人去作工,但是保羅和巴拿巴不能隨著己意到亞西亞去。支配神的僕人行動的權柄,永遠是在聖靈的手裡。問題並不是亞西亞有沒有需要,問題乃是神在那個時候有沒有亞西亞的需要。使徒行傳很奇妙的給我們看見,給我們工作能力的是聖靈,指揮我們工作方向的也是聖靈。我們工作的責任,乃是供給神在這時候的需要。聖經給我們看見,我們不是神所僱的,乃是神用血所買的。神在我們身上有完全的主權,所以我們不能隨著己意作什麼。神沒有將事情交給你,讓你憑著自己的眼光去出個主意。神不是如此。神對於祂的工作,每一件事,都有專一的命令叫你怎樣作。你若沒有得到祂的命令,任意妄為,祂就不能悅納你,祂用不著你,結果你這樣的工作必定經不起火,必定被燒掉。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不只在大事上顯出祂的作為,神在小事上也顯出祂的作為。所以,我們要在凡事上讓神居首位,我們不只尊神為大事的主,也要尊祂為小事的主。祂貫乎一切,充滿一切。你所作的工,若不合乎神的旨意,你也許可以得到人的稱讚,但是神用不著你。叄聖經裡有許多榜樣給我們看見這一件事,利未記十章一至二節記著說:『亞倫的兒子拿答、亞比戶,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華面前獻上凡火,是耶和華沒有吩咐他們的;就有火從耶和華面前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在耶和華面前』。獻祭的條例是:每次燒香,必須用祭壇上的火來點。拿答、亞比戶的失敗,就是不用祭壇上的火,卻用別的火來焚香,結果是死在神的面前。祭壇乃是十字架的預表;香是我們在神面前的事奉。我們事奉的熱心,必須是從十字架的祭壇來的。凡不按此例獻的,必定死。十字架是什麼呢?是我們的己死的地方,也是我們讓主生活的地方。這就是加拉太書第二章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二20)。十字架對付了我們己的智慧,己的意見,己的能力、熱切、盼望、喜好。我們乃是經過這樣的對付之後,才配到神面前來事奉。【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