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周星馳的戀情,很多人第一個想到的可能是朱茵、莫文蔚,或是羅慧娟,但很多人可能都說不出於文鳳這個名字。於文鳳是和周星馳拍拖時間最長的一任女友,兩人一度被傳要結婚,但最終因為周星馳母親的反對而分手,最令人唏噓的是,分手之後,兩人從戀人變仇人,打了7年多的官司,至今還沒完……
01
周星馳有過很多的緋聞女友,但長期被外界認為是正牌女友的,大概只有於文鳳一個。
與周星馳的前幾任女友不同,於文鳳並不是娛樂圈的女明星,而是實打實的富二代、千金大小姐。她是香港建設「前熊谷組」家族於靜波的小女兒,畢業於香港名校拔萃女書院,港籍持加拿大護照。香港知名主持人查小欣也曾經說過,於文鳳其實是個家族坐擁20億的千金大小姐。
於文鳳和周星馳相識於1997年,她是周星馳的影迷,最初也是個追星女孩,時間長了,就和周星馳成了好友,然後逐漸升級為情侶,可說算是粉絲倒追偶像成功的典範了。
不過,圈內還有一個傳聞是,周星馳被莫文蔚甩了之後,天天找人訴苦,而他傾訴對象就是於文鳳,時間一長,兩人就順利在一起了。
於文鳳對周星馳,只能用兩個字來形容——真愛。
兩人在一起13年,無數次被狗仔拍到一起出沒在香港各大公共場合,但周星馳卻從未公開承認過她的女友身份,但於文鳳卻毫無怨言,而且不離不棄。
他們第一次被拍到在一起,是1998年11月。那晚,周星馳和於文鳳在香港中環蘭桂坊「鏞記」餐廳吃飯,步出餐廳門口巧遇記者,兩人突然彈開,欲蓋彌彰反而露了餡。雖然兩位當事人守口如瓶,但是有心人都很快就發現,和周星馳在一起的這個女人,正是當年1月和他一起騎車夜遊的女性友人。
媒體由此推斷,兩人的戀情始於1998年年初。
此後,兩人經常被拍到一起出現,但周星馳從來不表態承認這段戀情。不過,對比周星馳對其他女友的態度,他對於文鳳的態度真的算是與眾不同了。
2007年12月,周星馳在銅鑼灣帶於文鳳看樓,他罕見地牽著於文鳳的手,溫柔體貼的帶她過馬路,完全一反常態。要知道,周星馳的歷任女友,有這待遇的也只有於文鳳這一個了。
當時還有媒體猜測,周星馳如此罕見的和女友秀恩愛,是別有深意,可能兩人好事將近。但事實證明,是媒體想多了。
2008年1月,周星馳和於文鳳外出用餐,離開餐廳時被媒體記者碰到。當時,兩人沒有任何親熱舉動,但當媒體舉照相機拍照時,周星馳一反常態沒有逃避鏡頭也沒有面露不悅,反而大方任拍。這大概是周星馳對這段戀情最公開的表示了。
2009年9月,周星馳被拍到帶於文鳳和長輩一起吃飯。周星馳一改無釐頭,表現非常正經,不停跟身旁的男性長輩密談,而於文鳳全程依偎男友沒有發言。雖然是很普通的畫面,但是這些舉動在周星馳身上,卻是十分少見的。
周星馳為了於文鳳,真的改變了很多。很多人都覺得,於文鳳是最有可能和周星馳結婚的女人。
02
於文鳳對周星馳的影響,可不僅僅是感情方面。
為香港建設創辦人的女兒,於文鳳對於房地產投資眼光毒辣,炒房能力是公認的一級棒。
在和周星馳談戀愛的十幾年間,她出心出力,2002年開始擔任周星馳的個人財務顧問後,即建議周星馳買香港旺角的店面,兩年放售即賺1100萬;2004年,她為周星馳投資2.1億買入香港尖沙咀加連威老道4層店面,一年後3.1億易手,大賺1億。
憑自己超群的投資眼光,於文鳳買房、買店面,更教周星馳發展地產項目,直接投資建別墅,據港媒粗略統計,她前前後後為周星馳賺了近十億。
於文鳳為周星馳做了這麼多,但她在周星馳那裡卻並沒有得到多少好處,她在周星馳的星輝經紀人公司只是一個掛名董事,這家公司的真正持有者是周星馳和他的姐姐。當然,於文鳳對此並無怨言。
可惜的是,於文鳳的無悔付出並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她和周星馳的這段戀情,始終沒有得到周星馳媽媽的同意。
雖然星媽一直對媒體宣稱不幹涉兒子的感情生活,但她根本不像自己嘴上說的那麼開明,周星馳的好幾段感情,都是因她而終。
周星馳的初戀對象是已故的女明星羅慧娟,那一年周星馳已經28歲,兩人在拍《蓋世豪俠》時擦出火花。他們相戀了三年,但最終還是分手了。至於為什麼分手,羅慧娟曾在一個採訪中提及到,是因為周星馳的媽媽不喜歡她,「我都想知道,為什麼她這麼討厭我?」
周星馳和朱茵分手,和星媽也有一定的關係。兩人的戀情始於1992年,終於1995年。周星馳和朱茵爆出戀情的時候,有媒體採訪星媽,她一開始說自己很喜歡朱茵,但後來卻又在媒體面前表示:對朱茵這個人「毫無感覺」,只是不喜歡朱茵這個女人。
星媽的討厭令人摸不著頭腦,只能猜測可能她並不喜歡娛樂圈的明星。可是,輪到富家千金又有能力的於文鳳時,她同樣不喜歡。
於文鳳跟周星馳在一起十幾年,經常被拍到餐廳約會,但每次吃完飯,都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媽——周星馳以需要私人空間和星媽不同意為由,一直不讓於文鳳到他家去。所以,也有傳聞指出,戀愛13年,周星馳家,於文鳳一次都沒去過。
在周星馳和於文鳳戀情傳得最兇的那段時間,一直和兒子同住的星媽,還直接離家出走搬到了女兒家住,理由是「避免見到於文鳳」。於文鳳呢?對這個不待見自己的婆婆,當然也不可能有好態度,據說,她過節時從來不會主動聯繫星媽,這令周星馳很有意見。
周星馳一向孝順,儘管和於文鳳在一起13年,但由於母親的原因,他始終沒能如於文鳳所願給她一個名分。最終,於文鳳忍無可忍,提出了分手。
有記者就分手一事詢問星媽,她卻說:「無所謂啦,他(指周星馳)是大人了,我不會過問他的事情,我整天去旅行才是,我一年去五、六次旅行的啊!」
03
分手後的最初一段時間裡,於文鳳還沒有卸任星輝公司的職務,她還曾到公司和周星馳、公司同事一起開會。但好景不長,沒多久,兩人就因為經濟糾紛打起了官司。
事情的起因是,在於文鳳擔任周星馳財務顧問期間,兩人曾有口頭協議,將周星馳投資除稅後利潤的一成作為於文鳳的佣金。於文鳳曾替周星馳投資了一個地產項目——山頂普樂號,這個地產項目的估值高達8億。根據兩人的口頭協議,於文鳳認為周星馳應該支付她8000萬港元作為佣金。
兩人分手後,於文鳳多次向周星馳追討這筆佣金。2012年3月,周星馳曾支付給於文鳳1000萬港元作為佣金,但餘下的7000多萬他一直沒付。
為此,於文鳳直接將周星馳告上了法庭。2012年,她向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向周星馳及其旗下星輝海外公司,追討7000萬港元的售樓佣金。
案件糾纏多年,2014年高院指出,該房產項目沒有變賣,沒有所指的除稅後盈利,故剔除訴訟,但於文鳳不服上訴,結果是再一次敗訴,於文鳳被判支付所有的訴訟費用。
於文鳳並不死心,2017年5月,她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相關協議,追討周星馳三個大埔比華利山獨立屋及五個車位的「利潤」。用她自己的話來說,不會放棄上訴,一定要拿到自己的「佣金」為止。
據說,這樁案子將於2020年開庭。至於結果如何,就得看法院到時如何判定了。
很多人覺得於文鳳獅子大開口,分手之後還對前男友糾纏不休,討錢鬧了這麼多年,過於不依不饒。事實上,於文鳳並不缺這7000萬,她自己出身名門,家產超過30億,而她如今的男朋友廖堯城,是香港銀行業第3代太子爺,家族資產達高達百億。
這麼多年,她一直追著周星馳要佣金,可能只是不甘心吧,畢竟付出了13年的感情和心血,如果連這麼點佣金都沒了,那她那13年的忍耐和付出算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