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察覺謊言的社會是沒有自由的。」 —沃爾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1920)我們中的大多數人終其一生都在追求自由。可到底什麼是自由?我曾經認為,自由就是,行動自如且獨立,無人幹涉也無所顧忌。如果一個人可以自己選擇人生的道路和方向,可以隨心所欲的去做喜歡做的事,那麼他就是自由的。看《楚門的世界》之前,我理所應當認為楚門是整部電影中最不自由的人,他一生受限於海景城內,周遭的一切都被人為掌控,充斥著虛構的謊言。他的生活完全暴露在大眾的目光之下,自由已然被徹底剝奪。可是看完電影之後,我才發現,原來看似不自由的楚門,才是最自由的那個人。而看似自由的觀眾,才是真正的被剝奪了自由。因為這部電影讓我意識到,自由擁有更加深刻的含義,它其實是以三種不同的深度存在著,即自由的外在實現,內在實現,以及思想實現。外在不自由的人或許擁有更深層次的自由,而我一直認為無比自由的現代社會,實則深藏著禁錮自由的鐐銬。自由的外在實現是指行為不受外界幹涉和限制的權利,是行動,物質和選擇的自由。在這個意義上,監獄裡的犯人,風餐露宿難以滿足溫飽的人,迫於現實放棄自己夢想的人,都是不自由的。這是自由的最表層含義,也是大家用來評判一個人是否自由的最常用標準。楚門的不自由便在於此。自由的內在實現意味著掌控自我行為使其與思想一致,付諸實踐並為此負責的能力,即知行合一。這個意義上的自由人,便是勇敢反抗命運,不斷鬥爭以實現自我價值和理想的人。也就是電影之中覺醒之後不耽於海景城的安逸,為了尋找真相不惜以命相搏反抗導演權威的楚門。無法踐行自己思想的人依舊是不自由的,此時雖然沒有外界束縛個人的行動自由,但人卻主動賦予自身更為堅固的內在枷鎖。這種自我賦予的不自由的最常見表現就是安於現狀,知而不行,為自己的不作為和失敗尋找藉口。將思想付諸實踐需要勇氣和毅力,為了逃避這種責任,許多自由人寧願對其裝作視而不見,將自我鎖入不自由的牢籠。對於這類人,薩特說:「那些躲避這種十足的自由,假裝正經或用決定論為自己開脫的人,我稱之為懦夫。」(Jean-Paul Sartre,1946)自由的思想實現是指人獨立思考,且能自主選擇思考內容和方式的能力。擁有獨立自由的思想才是最深層次的自由,因為只有在這個意義上,人才真正的擁有自我。如若從未意識到加於自身的壓迫,從未覺醒過自我意識,從未找到過自己的理想和價值所在,自由的選擇和行為又從何談起呢?楚門的自由從他開始思考周圍一切的那一刻開始,當他擺脫了下意識的習以為常,試著用行動奪回自己生活的主動權時,他就已經是自由的了。電影最後楚門對導演大聲喊出的那句「可是你無法在我腦海裡安插攝像頭!」點出了自由的真諦:只要人依舊保持獨立自由的思想,外在的束縛就無法磨滅人的自由天性。劇中看似自由的觀眾並未意識到自己被楚門秀所束縛,他們在電視機前度過空閒時間,購買電視中出現的商品,被導演精心設計的場景感動的淚流滿面。楚門的世界逐漸同化更多人的生活,可被同化的人卻渾然不覺。科技的發展給人們帶來了更多的選擇,可人們真的更加自由嗎?網絡是如今人們接觸信息的主要渠道,而人的思維方式很大程度上受所接觸的信息影響。網絡推送可以預先決定人們接受信息的內容,角度和種類,從而選擇性的報導事件來達到特定目的。當然這並不只是網絡時代的特點,利用媒介傳遞信息從來就無法避免片面性,可是網絡的普及和信息的快速更迭的把這一片面性變的更為極端。此外,基於用戶偏好不斷優化的算法把信息變的極度個人化,用戶只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打轉,被困在信息繭房中(Cass Sunstein,2006)。喜歡貓狗萌寵的人很難看到荒野動物的廝殺,崇尚人性本惡的人也很難接觸到關於世間溫暖的消息,人的眼界變的越發狹窄。更重要的是,網絡利用大量的碎片化信息來分割人的注意力,從而削弱人思考的能力。篇幅短小的文章,支離破碎的邏輯,不斷湧現的花邊新聞和廣告都讓人無法對單一事件進行深入的思考。接受信息不再是一個獲取知識的過程,而是一個浮淺娛樂的過程。 網絡正在潛移默化改變人們對世界的認知,正如《娛樂至死》一書所指出的:「這是關鍵之處——電視中表現的世界便成了這個世界應該如何存在的模型。」(Neil Postman,1985)政治家不必大費周章扭轉人的立場,而從一開始就用信息引導人們確定某個預設的立場;商家不用費盡心機說服顧客購買產品,而是通過無處不在的廣告植入和大量的重複暗示顧客什麼是生活的必需品。「有兩種方法可以讓文化枯萎,一種是奧威爾式的——文化成為一個監獄,另一種是赫胥黎式的——文化成為一場滑稽戲。「(Neil Postman,1985) 當今剝奪自由的手段不再是奧威爾式的專制,而是赫胥黎式的謊言,它以擴大行為自由的名義來剝奪更深層次的自由。有形的束縛和壓迫不再存在,代之以無形的思想暗示和控制,力圖從根本上來改變人的行為。就像赫胥黎在《美麗新世界》中借培育中心主任之口所言:「思想的判斷,慾望和決定都由這些暗示所主宰,而所有的暗示都是我們的暗示!」( Aldous Huxley,1932)這種控制手段是高明的,倘若人們從未意識到自己已喪失了自由,反抗又何從談起呢?此前我一直以為自由就是行為的不受幹涉,卻未曾意識到真正的自由深植於思想。若只實現了外在的自由,卻無法控制自己所作所為符合所思所想,無法讓所思所想真正來自於個人的獨立思考,人就不能說是自由的,因為人並不完全擁有自我。而現代人自由的最大困境或許就在於,我們和劇中的觀眾一樣,並未意識到自己的思想被悄然禁錮在牢籠之中。陳超(譯)(2017)。《美麗新世界》(原作者:Aldous Huxley)。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原作出版年:1932)畢競悅 (譯)(2008)。《信息烏託邦-眾人如何生產知識》(原作者:Cass Sunstein)。法律出版社。(原作出版年:2006)章豔(譯)(2015)。《娛樂至死》(原作者:Neil Postman)。北京:中信出版社。(原作出版年:1985)周煦良和湯永寬(譯)(2012)。《存在主義是一種人道主義》(原作者:Jean-Paul Sartre)。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原作出版年: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