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發布《國家藥監局關於撤銷部分承諾制延續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的公告》。
公告指出,依據《關於實施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延續承諾制審批有關事宜的公告》(2019年第45號)要求,國家藥品監管局組織開展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批件延續申報資料技術審查,發現產品名稱為「寶芙煥白柔滑潔容霜」(批准文號:國妝特字G20151784)等15個特殊用途化妝品,存在不符合產品安全性相關規定要求等違法違規情形,現依法予以撤銷批准文號。
在這15個被撤銷批件的產品之中,8個產品存在「產品配方不符合現行標準規範規定」的問題,主要集中在配方原料使用量超出《化妝品安全技術規範》限值要求、使用方法不符合規範要求、使用部位超出規範限用部位等方面;7個產品存在「提交虛假資料或虛假承諾的其他情形」,問題主要集中在染髮類產品上,被撤銷批件的原因為「提供的檢測報告染髮劑含量與申報配方含量不符」。
就此消息,#15個特殊用途化妝品被撤銷許可#話題已在微博上持續發酵,截止目前閱讀已達1261.6萬。
諸多網友發聲指出,在被撤銷批件的產品名單中,凡茜品牌已具備一定的用戶基礎,其餘品牌大多則是「基本沒有怎麼聽說過」。記者隨後了解到,這些產品大多於線上渠道銷售,因著特殊用途化妝品這一屬性,競爭區間被極大縮小,儘管品牌體量尚且不大,但多少已斬獲一部分用戶。
另有網友則提醒,「化妝品不能稱為藥品」,意指部分特殊用途化妝品有模糊藥品界限之嫌,更有人強調,應將藥品和保健品區分地更明顯,加強對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因為「現在老年人被保健品騙得太多了」。
誠然,「藥妝」、「醫學護膚」等概念雖早已被劃為違法行為,但追溯可得,大部分被指與特殊用途化妝品相關聯,這類產品即便用詞審慎,未宣傳醫療作用,卻極易誘導消費者盲目追捧。從消費者的公眾呼籲看,對於特殊用品化妝品的監管亟待加強。
事實上,特殊用途化妝品的定義也迎「變天」。
據悉,原《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條規定,特殊用途化妝品是指用於育發、染髮、燙髮、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曬的化妝品。但據2020年1月3日通過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的第十六條規定,用於染髮、燙髮、祛斑美白、防曬、防脫髮的化妝品以及宣稱新功效的化妝品為特殊化妝品,其餘為普通化妝品。
新版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將於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時舊的《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將被廢止。而從「九大類」變為「五大類」後,條例實施前已註冊的用於育發、脫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妝品存在5年的過渡期,僅過渡期內可以繼續生產、進口、銷售。
回顧過往,防曬、染髮等產品一直為化妝品抽檢「重災區」,有人批判此為「利益的驅使,商業的性質」,實則製造傷害者亦是在作自我傷害。行業的發展中,有些原罪很難避免,但堅守本心的企業才可能成為社會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