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為一件事難過痛苦之時,或許身邊有人會友好地勸你說,「有什麼可難過的」,「你沒必要這樣」,「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
你可能理解對方的好意,但你的情緒卻無法馬上好轉,這樣可能會讓你新增一個憂慮,「我是不是不應該這樣子」,「我是不是太不理智了",「我是不是太不堅強了」......
接下來我們一起來探討「我們的理智與情感」,更貼近地了解自己。
心靈故事
情感被理解後的「壞」學生
心理輔導老師楊老師坐在羅文旁邊輕聲說。羅文並不理會,仍舊雙手抱頭。楊老師停了一會兒,又重複了兩遍剛才的話,羅文深埋的頭這次輕輕地動了下,把頭偏過來瞥了楊老師一眼重新又埋下去繼續沉默。
「你如果願意和我聊的話,我數三下,你就跟我去心理輔導室,如果你不同意,你就搖頭表示拒絕。」楊老師從那一瞥中感覺到了希望,於是追加了後面的這句話。
「一—二—三」,楊老師輕而慢地數著。羅文沒有搖頭。「那我就認為你是默認了」,楊老師說。羅文沒有說話,楊老師站起來說「走吧」,羅文跟著就走出了班主任的辦公室。
羅文是校長那兒的常客,在班裡成績幾乎總是倒數第一,和同學打架什麼的,總少不了他。這不,今天又和同學打架了,據說還把那個同學的頭部打了個包。兩人各說各理,但是,老師們一看是他,幾乎一邊倒地覺得是羅文的問題。
羅文非常生氣,就和班主任吵了起來,在這種情況下,班主任沒有辦法再和羅文溝通下去,請來了學校的心理輔導老師。於是,就出現了前面開始的那一幕。
楊老師: 「能不能和我談一談今天發生了什麼,不管發生了什麼事,我相信你都有你的理由,我相信你肯定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
羅文:「我想你應該知道大概了吧,他當時說我上課睡懶覺時語氣很不屑,我很生氣,吵不明白,就動手了。」
楊老師:「你當時是不是很生氣?」
羅文:「是的,我覺得同學們和老師都看不起我。」
楊老師:「我理解你的感受,你覺得沒有人願意相信你或者接受你的感受。」
羅文: 使勁點頭。
......
楊老師:「那你覺得,在這件事中,你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妥嗎?」
羅文(不好意思地笑): 「我也太衝動了,我不應該動手打他的。」
(可以聽聽「衝動的懲罰」這首不錯的歌)
心理輔導
案例中的羅文為什麼前後差異如此之大? 關鍵在於班主任和別的老師只是從思維或者理智層面來教育羅文。而我們相信,羅文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不管他做任何事情,總是有他自己的理由,他這個理由對錯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承認他有自己的理由。
我們承認一個人的感受和理由,並不代表我們認同他的理由。而個體只有感受到被接納,才可能和你有真正的溝通,就如羅文和楊老師一樣。因此,不管是對別人,還是對自己,接納情感永遠在先,講道理擺事實永遠在後,才有可能達到想要的效果。
理智和情感之間的關係是相互的。
一種是認知決定情緒,情緒產生之前先有思維。
比如,當羅文和同學發生衝突時,他覺得同學的語氣不屑,理智上斷定對方看不起自己,於是產生了被羞辱的感覺,變得非常的憤怒,然後產生了攻擊的行為。
如果羅文把同學的語氣理解為別的意味,比加調侃,可能就不會產生如此大的憤怒情緒。這一點,相信在每個同學的日常生活中都很常見。
另一種是情緒引導認知。
外部刺激直接產生情緒,然後根據自己的情緒來判斷,形成認知,產生行為。
比如,案例中的羅文在憤怒情緒下,班主任老師的任何話他都無法認同,老師沒有接受其憤怒情緒的條件下,其理智上就認為老師也是專門挑他毛病,偏心另一位同學等,在行為上就是與老師大吵大鬧。
在這種情況下,溝通是不可能的,更別提有效的教育了。通常,在強大情緒的壓力下,我們相信自己感受到的就是事實,比如,羅文就認為自己覺得同學看不起自己絕對正確。
顯然,理智與情感是相互交織在一起的,能夠了解彼此之間的關係可以更好地幫助我們調節自己的情緒,也可以調節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