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人民政府
關於調整蕪湖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蕪各單位:
為進一步優化蕪湖城市空間布局,加速推進市域城鄉一體化發展,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蕪湖市部分行政區劃的通知》(皖政秘〔2020〕120號),結合《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蕪湖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優化整合方案的批覆》(皖政秘〔2018〕134號)精神,現對我市行政區劃作如下調整:
一、撤銷三山區、弋江區,設立新的弋江區,以原三山區和原弋江區的行政區域為新的弋江區的行政區域,弋江區人民政府駐中南街道利民西路418號。原三山區行政區域委託安徽蕪湖三山經濟開發區管理。
二、撤銷蕪湖縣,設立蕪湖市灣沚區,以原蕪湖縣的行政區域為灣沚區的行政區域,灣沚區人民政府駐灣沚鎮蕪湖南路9號。
三、撤銷繁昌縣,設立蕪湖市繁昌區,以原繁昌縣的行政區域為繁昌區的行政區域,繁昌區人民政府駐繁陽鎮繁陽大道1號。
有關縣、區要按照市統一部署,自覺維護行政區劃調整大局,嚴格遵守行政區劃調整工作有關紀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人員編制要嚴格按照規定配備,根據「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工作平穩順利推進。
2020年8月31日
END
來源:蕪湖市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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