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清的張女士在當地一家婚姻介紹公司交了1萬多元錢,希望能通過婚介找到男朋友,8個月過去了,這家婚介只安排了一個相親對象,就不再理會張女士了。張女士由於忙於打拼事業,一直沒有談男朋友。去年張女士開始考慮找男朋友結婚的事了,想著婚介公司資源多,於是她在交了12800元錢後,與當地最大的一家婚介公司籤訂了合同。張女士的條件是男方必須是福清當地人,有房子。
婚介公司承諾,在合同期一年之內,給張女士安排12個相親對象。同時婚介公司當時搞活動,張女士在活動獎勵範圍內,會贈送張女士一臺價值3萬元的按摩椅。
數月過去,婚介公司沒有任何動靜,在張女士的催促下,在合同過了8個月後才安排了一次相親,對方還不符合張女士的條件。張女士要求婚介公司履行合同,對方卻以未上班等各種理由搪塞,給張女士送來的按摩椅也不是當初廣告上的產品,價值不足3000元。臨清市市場監督局在了解了情況後,表示將於一周內開展調查。
同時張女士認為婚介公司未按合同完成服務,且贈送的按摩椅與當時承諾的相差很大,涉嫌虛假宣傳。婚介公司則玩起了"消失",不僅公司大門緊鎖,電話也已經停機,企圖甩鍋。張女士希望不管是退款還是完成合同,有關部門能出面幫助解決,並希望能得到一定的賠償。
張女士遇到的情況並不鮮見。婚介機構以介紹相親為由,採用各種手段欺騙顧客,以達到賺取介紹費的目的。像張女士這樣,承諾相親次數,卻不履行的只是其中的一種方式;另一種比較常見的手段是僱傭臨時演員,與多名相親對象見面,然後以"沒看上"為由搪塞顧客;還有一種手法是製造假身份、假資產證明,將一名相親者偽裝成成功人士,推薦給多名相親對象,並同時與多名相親對象談戀愛。婚介以相親成功為由收取費用,過一段時間這位成功人士會以"性格不合"等理由提出分手……
像張女士這樣因忙於事業而耽誤談戀愛、結婚的情況有很多。據統計,我國單身適婚青年已達2億多人,其中將近七成未婚的理由是忙於工作。
近些年我國經濟高速發展,很多年輕人覺得應該抓住機會,打下事業的基礎,因此將大部分時間花在工作上面,他們每天工作十幾個小時,周末也不捨得給自己放個假,至於談戀愛,他們覺得會耽誤自己的"正事"。而且,很多年輕人應該先立業再成家,沒有經濟條件,怎麼談戀愛?更何況如果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房子、車子、存款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不趁年輕攢下積蓄,婚後兩個人就會背負沉重的經濟壓力,如果再生下孩子,更是不堪重負。
可是,當他們過了談戀愛,結婚的黃金時期,雖然有了一定的經濟條件,卻發現找個談戀愛、結婚的對象太難了。他們已經成了"剩男、剩女",很多人會覺得這麼大年齡還不結婚,不是經濟上有問題,就是思想有問題,周圍的人不敢和他們談戀愛。他們只好花錢通過婚介公司或者婚介網站,實現找到自己"另一半"的願望。
"花錢找對象"成為普遍現象,也催生了許多婚介機構,這些機構魚龍混雜,但目的是相同的:賺錢。為了能夠得到介紹費、相親成功費等,婚介手段層出不窮。一些地方電視臺也趁機推出很多相親類節目。最著名的某衛視相親欄目,後來被爆是幾個相親網站贊助、策劃的,其中很多女嘉賓都是演員,身份也是被包裝起來的,為的就是增加相親網站的會員和點擊率。
無論是熟人介紹相親,還是通過中介機構相親,我們都應該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被外表或一些證件所迷惑,不輕易與相親對象發生經濟糾葛;中介公司收取費用時,所有口頭承諾必須落到合同內,並寫明服務不到位時,中介公司應該如何賠償,便於發生糾紛時為法庭提供判罰依據。
立業與成家並不矛盾,關鍵在於如何合理規劃時間。我們還是希望在該談戀愛時就去談,切莫等到後來補救。
對於花錢相親的現象,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