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由北京郵電大學亓峰教授主持編制的《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發布,按照規劃,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共計6大類(基礎、監管、供給端、生產端、雲端和需求端)56項。
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已經在法律和政策層面得到國家強有力支持。在《文化產業促進法(草案)》中提到,推動文化資源數位化,分類採集梳理文化遺產數據,標註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建設文化大數據服務體系;在2019年8月科技部等六部門印發《關於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中,特別提到,加快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建設,分門別類標註中華民族文化基因,構建物理分散、邏輯集中、安全可信的文化大數據體系;在2020年5月中央文改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做好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工作通知》中,提出建設文化大數據體系的八大任務,涉及到了數據的採集、存儲、傳輸和應用,體現了國家的意志。
目前,文化大數據建設及產業化應用中主要存在如下幾方面的問題:
一是文化大數據的內容、形態、價值、支撐技術存在信息不對稱,無法相互認同。
二是文化大數據的生產、傳播、服務各個環節相互不可信,現有的技術手段難以保障各方權益,共享和交易成本高。
三是文化大數據產業碎片化現象比較嚴重,監管難以找到著力點,國內文化市場化程度低、國際文化交易赤字嚴重。
究其根本的原因正是由於缺乏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難以有效指導具體標準化工作的有序開展。為此急需開展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建設,規範文化大數據行業術語,明確產業生態構成,規劃市場空間;規範文化大數據技術,實現存量技術的協調選優,增量技術的聯合攻關,促進知識共享,降低研發成本;規範文化大數據服務與監管模式,為文化大數據生態良性發展保駕護航。
通過建立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實現整合現有的技術和產業資源,統一規劃文化大數據標準的發展路線,發揮聯盟內部各自企業的優勢,協同構建文化大數據的標準體系框架,著眼於未來的標準應用,著眼於布局未來的文化大數據的標準,並充分發揮聯盟的價值,高效開展文化大數據標準化工作。
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建設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和《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高質量推動「文化大數據」建設,促進文化繁榮,實現如下總體目標:
1.為文化大數據提供分類、標識與估值的方法支撐,促進文化大資料庫建設。
2.為文化大數據提供生產、傳播、服務、消費等技術支撐,促進文化網絡平臺建設。
3.為文化大數據的監管提供法規支撐,促進文化產業生態建設。
4.支撐文化領域國際標準化工作,提升國際文化傳播話語權。
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總體結構
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主要按照文化大數據產業中供給端、生產端、雲端、需求端等4個環節進行體系劃分,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基礎應用標準體系和監管標準體系,共計劃分為6個標準體系,每個標準體系下又含若干子標準體系。
1、文化大數據基礎應用標準體系:包括文化大數據通用標準,主要涵蓋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的分類、標識、標註、編碼方法等4個子標準體系。
——標準體系:即本文件。
——標識:規範文化大數據標識方法,包括並不限於標識編碼,以及標識分配、解析等服務流程和支撐系統。
——標註:規範文化資源數據與文化數字內容標註方法、流程以及相關的支撐系統等。
——分類與代碼:規範文化資源數據與文化數字內容分類,以及代碼分配方法等。
2、文化大數據監管標準體系:包括開展文化大數據服務所需的監管需求、流程以及相應的支撐系統等技術標準等2個子標準體系。
——監管需求:規範文化大數據服務監管職責劃分、監管流程等。
——監管系統:規範文化大數據服務監管所需的支撐系統。
3、文化大數據供給端標準體系:包括支撐文化資源數據獲取及共享的相關流程及支撐系統技術標準等2個子標準體系。
——資源數據採集:規範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等文化資源數據的數據採集技術及支撐系統。
——資源數據共享:規範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等文化資源數據的數據模型、數據維護、數據共享等技術及支撐系統。
4、文化大數據生產端標準體系:包括支撐文化生產的相關技術以及支撐系統標準等2個子標準體系。
——文化生產線:規範文化生產線系統分類及能力要求。
——文化生產技術:規範各類文化生產技術。
5、文化大數據云端標準體系:包括有線電視網絡為文化大數據各環節提供數據傳輸通道時,應該滿足的組網和服務技術標準,開展文化大數據服務所需的機構設置、支撐系統等技術標準等3個子標準體系。
——文化數據服務平臺:規範文化數據服務平臺能力及各組成系統技術要求。
——文化數據服務中心:規範全國、省域、區域等文化數據服務中心的職能、建設、運營等要求。
——國家文化專網:規範有線電視網絡為文化大數據產業鏈各類機構提供數據傳輸通道所需的組網技術要求,以及應滿足的服務技術要求。
6、文化大數據需求端標準體系:包括提供文化體驗服務的體驗設施建設、體驗設置運營、體驗裝備等技術標準等4個子標準體系。
——文化體驗設施建設:規範文化體驗設施分類、建設改造,以及體驗裝備、駐地網、支撐系統部署等要求。
——文化體驗設施運營:規範各類文化體驗設施運營流程、運營支撐系統以及服務能力評價要求。
——文化體驗裝備:規範文化體驗裝備分類及技術要求。
——文化體驗網關:規範文化體驗網關技術要求。
文化大數據產業生態
文化大數據產業生態主要包括供給端、生產端、雲端(包括國家文化專網)、需求端等4個環節,各環節之間通過國家文化專網互聯實現數據和業務互通。
相關各環節具體能力如下:
1.供給端作為文化資源數據採集和供給環節,負責維護由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為主構成的文化資料庫,主要完成從各類文化機構收集文化資源數據,並向生產端各類數位化文化生產線提供文化資源數據共享服務。
2.生產端作為文化數字內容產品生產環節,包括各類文化生產機構及生產線系統,主要負責對各類文化資源數據進行加工,形成文化數字內容產品,並通過雲端的文化數據服務平臺進行交易和傳播。
3.雲端作為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運營環節,主要由各級文化數據服務中心、所部署的文化數據服務平臺以及各類運營支撐系統組成,實現對各類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進行交易和傳播,並負責對文化數據服務進行監管。
4.需求端作為文化數字內容消費環節,主要負責從雲端獲取文化數字內容,進而向文化消費用戶提供文化體驗服務。需求端主要包括各類文化體驗設施,例如體驗園、體驗館、體驗廳等。一般情況下,各類體驗設施中根據規模和服務能力配置文化體驗網關、文化體驗駐地網和各類文化體驗裝備。
5.國家文化專網負責連接供給端、生產端、需求端的各類系統,提供數據傳輸通道。
術語和定義
文化數字內容 cultural digital content以數字形式存在的文化產品,一般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多媒體和其他形式表現。通常包括傳統文化產品的數位化以及以數字形式存在的文化產品。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下文化數字內容主要涵蓋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等。
文化數字內容作為數位化文化生產線的產出,由文化大數據服務平臺管理與分發,並通過文化體驗設施和設備消費。通常情況下,文化數字內容又稱為文化數字產品、文化數字內容產品等。
文化資源數據 cultural resources data
對人類文化中傳承下來並可以傳播利用的文化(包括物質的和非物質的)進行數位化採集後,所得到的用於識別和展現文化的圖像、文字、聲音、動畫、影片、三維全景、三維模型等數據。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下文化資源數據主要包括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中的數據。
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 specimen repository of Chinesecultural heritage
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是基於歷次全國性文化資源普查的數據(包括古籍、文物、美術館藏品、地方戲曲、非物質文化遺產等普查已經獲得的數據),按照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結構化存儲於伺服器,並通過國家文化專網實現共享的數據。
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 gene repository of Chineseculture
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的數據主要來自革命文物大資料庫和博物館大數據體系,通常經過高精度數據採集,導入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底層關聯集成系統,完成數據標註、關聯,並提取中華民族文化元素、符號和標識,最終形成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相關數據通過國家文化專網實現共享。
中華文化素材庫 material repository of Chineseculture
以文化資源數位化成果為原料,集成運用各種新技術,萃取中華文化之要素,並分門別類標籤化,進而形成的可組合使用的素材庫。按照文化呈現要素中華文化素材庫可劃分為中華字庫、中華音庫、中華像庫、中華樂庫、中華舞庫、中華劇庫等。中華文化素材庫的來源是多元的,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和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的數據是重要來源,文化企事業單位已建成的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網絡視聽、電影等資料庫,也是重要來源。相關數據通過國家文化專網實現共享。
供給端 supply side
所謂供給端,即從文化遺產中「萃取」獲得的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等組成的資料庫,其中的數據統稱為文化資源數據,主要為生產端提供文化素材以支持其生產文化數字內容產品。
生產端 production side
生產端是指文化數字內容生產環節,其主要任務是在所採集的文化資源數據基礎上,將碎片化的數據資源通過數位化生產轉化為適合當下的、可以利用的文化數字內容產品。
生產端主體包括各類文化機構,既可以是文化事業單位,也可以是文化企業,不分所有制。生產端主體在文化數字內容生產過程中應秉承堅持守正的核心要義,做到數據保真、創作嚴謹、互動有序、內容把關。
雲端 cloud side
依託有線電視網絡建設的國家文化專網,為生產端和需求端提供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交易、分發、監管等服務的機構,以及在相應機構中所部署的網絡、平臺及系統,統稱為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的雲端。
雲端由省域中心、區域中心和全國中心三部分組成。
省域中心的主要任務是連接本區域內的供給端、生產端和需求端,負責本地化文化大數據的存儲、傳輸和安全保障;
區域中心在省域中心的基礎上建設,屬於區域性數據中心集群;
全國中心是文化大數據體系運轉的頂層樞紐,負責規劃和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一體化數據服務中心。
雲端為生產端所需要的資源數據及其所生產的文化數字內容提供交易平臺,並將文化數字內容受控分發給各類文化體驗設備和設施,支撐各類體驗設備和設施提供給最終用戶進行體驗。同時,雲端需要完成對文化資源數據和文化數字內容流動全過程實施管控。其具體存在形式表現為各類文化數據服務中心,以及部署於中心的各類平臺和系統。
需求端 demand side
需求端即消費端。數位化時代,文化消費有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在線和在場兩種場景,即使是線上又有大屏和小屏之分,電視機是大屏,手機等移動終端是小屏。無論在線(線上)還是在場(線下),大屏還是小屏,都是文化大數據體系的需求端。在場或線下主要是文化體驗場所,除了文化館、新華書店、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國家文化公園等公共文化設施,還包括中小學學校、旅遊景區、購物中心等公共場所。文化消費從內容上來看,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具體包括三個組成部分——中華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
文化機構 cultural institutions
文化機構是指專門從事文化工作、具有法人資格,具備獨立核算能力的事業、企業單位,以及單獨核算,附屬於事業單位的經營性專業文化活動單位。包括從事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電影、網絡文化等機構,以及其他文化機構。
文化生產線 cultural production line
由出版社、影視公司、演出公司、設計公司等文化生產機構為主體,以創作生產某種業態文化數字內容為目標,從事文化數據的採集、標註、解構、關聯、重構等活動的文化機構。數位化文化生產線是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的基本組織,人民信賴是每條生產線生存發展的根基。
文化數據服務中心 cultural data service center
文化數據服務中心是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的樞紐,為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的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各類服務支撐,主要業務內容包括規劃服務、保障服務、運營服務、公共服務、產業服務等。文化數據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中心、區域文化數據服務中心和省域文化數據服務中心三級部署。文化數據服務中心通常簡稱為數據中心或服務中心。
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中心是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運轉的頂層樞紐,主要職責是規劃和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一體化數據中心,對接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和中華文化素材庫等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各基礎資料庫,運用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技術,執行國家文化大數據標準體系,採用信息與文獻關聯標識國際標準,建設國家文化大數據確權、交易、結算和支付平臺,集成暢通文化生產和文化消費的雲平臺服務工具等。
區域文化數據服務中心是依託全國有線電視網絡和平臺建設的數據中心,上聯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中心,下接省域中心,負責區域內省域之間的數據、信息、產品等交易和結算。
省域文化數據服務中心建設在各省(區、市),省域中心通過區域中心連通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中心,負責本地化國家文化大數據的存儲、傳輸和安全保障,連結省域內供給端(本地化資料庫)、生產端(數位化文化生產線)和需求端(文化體驗體系),為省域內數據、信息、產品等確權、交易、結算和支付提供專業化服務。
文化數據服務平臺 cultural data service platform
文化數據服務平臺是指支撐文化數據確權、交易與分發管理、用戶認證與管理、運營服務與監督等能力的信息化系統,一般部署於國家文化大數據全國中心、區域中心和省域中心等機構,分別形成全國文化數據服務平臺、區域文化數據服務平臺和省域文化數據服務平臺。文化數據服務平臺為數位化文化生產線、文化體驗設備和設施及監管部門提供服務。
文化體驗設施 cultural experience facilities
文化體驗設施指圍繞一個或多個文化主題元素進行組合創意和規劃建設,構建各類體驗場景,營造相應的文化氛圍,採用現代科學技術和各種活動編排來呈現文化內容,以滿足民眾精神文化需求與學習鑑賞需求的文化傳承傳播的體驗場地。
文化體驗網關 cultural experience gateway
部署於文化體驗設施內,為文化體驗設施內各類文化裝備和文化體驗服務運營支撐系統提供存儲能力、計算能力和國家文化專網接入能力的信息基礎設施系統,可根據處理能力以單獨的設備、設備集群或邊緣雲的形式存在。文化數字內容可通過文化體驗網關導入網際網路,但是文化體 驗網關需保障網際網路內容不進入需求端(包括線上終端)。
文化體驗駐地網 local network for culturalexperience
部署於文化體驗設施內,為體驗網關、體驗裝備、用戶終端等設備提供本地網絡連接,並接入國家文化專網的網絡設施,一般包括用戶終端至用戶網絡接口所包含的機線設備(通常在一個建築物或者一個園區內),由完成通信和控制功能的用戶駐地布線系統組成,以使用戶終端可以靈活方便地接入國家文化專網。
文化體驗駐地網一般簡稱為「駐地網」「體驗設施駐地網」「文化駐地網」等。
文化體驗裝備 cultural experience equipment
文化體驗裝備是指用於文化體驗設施中呈現文化內容的技術裝備的統稱,包括各類專用文化體驗系統及終端(稱為線下終端),也包括家庭中的電視機,以及手機等移動終端(稱為線上終端)。
國家文化專網 cultural private network
作為數據承載網絡,為文化大數據產業各環節中相關設備和系統互聯互通提供數據傳輸通道的專用通信網絡,在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中特指由有線電視網絡提供的傳輸通道組成的網絡。為確保文化大數據安全,文化生產採取閉環管理,文化消費開環,文化數字內容可通過文化體驗網 關導入網際網路,但是文化體驗網關需保障網際網路內容不進入需求端(包括線上終端)。
來源 | 中國公共關係協會國家文化大數據產業委員會國家文化大數據產業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