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面向行業發布了《深圳保險業廉潔自律公約》,旨在推進深圳保險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樹立行業清廉風尚,維護保險市場健康有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等方面發揮重要監督制約作用。
在深圳銀保監局的指導下,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召開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委員會全體會議,會議研究制定了《深圳保險業清廉自律公約》,修訂了《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並獲得了理事會審議通過。
該《公約》對保險公司及保險從業人員在廉潔自律方面都作了明確規定。在保險公司層面,從遵紀守法、勤儉節約、合規經營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保險公司應當文明經營、誠信服務、講究信譽,倡導節約、抵制浪費,嚴格遵守監管規定,切勿觸碰監管紅線。二是倡導保險公司應當對員工及從業人員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加強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職業道德和文化素養,形成推崇法律意識,愛崗敬業、樂於奉獻的行業風氣。三是要求保險公司應該遵守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服務規範,依法合規經營,切實保護廣大保險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市民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駕護航。四是要求保險公司不得違反《保險法》及保險合同的約定,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誇大產品的保障範圍,從而誤導消費者。五是要求保險公司在參加政府、媒體等單位組織的各項評優評先等活動時,應當按要求申報並提供真實的數據和資料,不得弄虛作假、提供虛假信息,不得通過非正當手段獲得相關榮譽。
在保險從業人員方面,該《公約》倡導保險從業人員應該主動加強學習,接受保險公司組織的清廉金融文化教育培訓,廉潔、合規從業,增強自身拒腐防變的能力。
此外,該《公約》在違約處理方面也進行了明確。一是行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委員會有權依據本公約的規定,對保險公司的行為進行監督。二是行業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委員有權對違反本公約的行為,依據情節輕重和社會影響作出約談、警告、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行業制裁。
早在2012年,深圳市保險同業公會就成立了廉政建設工作委員會,並於今年11月更名為清廉金融文化建設工作委員會。當時,廉政建設委員會成立後,為促進深圳保險業廉政建設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
今後,在深圳銀保監局的指導下,深圳保險行業的廉政建設工作及清廉文化工作要形成常態化、制度化、標準化;要把清廉文化融入行業發展的各個領域,同企業文化、合規文化和風險文化一同推進;要把清廉文化建設與員工職業道德建設、家庭美德結合起來,為促進和諧社會建設,以及深圳保險業的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文章來源:讀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