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露過後,真正的秋高氣爽、天高雲淡。縱有驕陽,絕無似火的拒人千裡,偶有涼風,梧桐落,又還秋色。
在色彩斑斕的秋天裡,季節如此細緻,亦如此廣博。有走過莊周夢裡的蝴蝶,有曾經狂放不羈的含蓄,有司法中的苦難與救贖,有存於每個人心中的仁慈和悲憫。
「電影在本質上是一種新語言。」著名電影理論家克裡斯蒂安·麥茨說:並非由於電影是一種語言,它才講述了如此精彩的故事;而是由於它講述了如此精彩的故事,才使自己成為了一種語言。
《正義的慈悲》【《Just Mercy》】正是這樣一部法律影片,改編自布萊恩·史蒂文森律師《正義的慈悲:美國司法中的苦難與救贖》一書,講述了黑人沃爾特·麥克米倫被指控犯下他並沒有犯過的謀殺案,他有不在場證據,但在一天半的審訊後,沃爾特雖然沒有認罪,但法院僅憑一位證人口供就判了死刑。後在史蒂文森的幫助下,六年後終於無罪釋放的故事。
影片中我們發現,對一個無辜的人定罪太過容易,把他送進死囚區也太過容易,而要證明自己無罪,獲得自由卻難上加難。以致於史蒂文森感嘆:「美國的刑事司法制度優待富有而有罪的人,敵視貧窮但無罪的人」。
在這個真實而混亂的世界裡,每一個衝突與訴訟都是心靈危機的顯露。人們總是不相信自己會成為某個不幸的人,很多時候,從別人的冤案苦難中感覺到的不是痛苦和同情,而是某種無法言說的興奮和快感。
誠然,迴避痛苦是人類的本能,但我們卻從來都沒有真正掌握這種最初的本能。我們的健忘、我們的鴕鳥政策,讓我們感慨:「仿佛人類從來就不能從同胞身上感受到痛苦,也從來不能從別人的痛苦中學習到避免痛苦的方法,直到自己成為那個受苦的人。」
劇情在絕望和希望的交錯中鋪展。當整個社會陷入恐懼與憤怒之中時,急切需要一個兇手出現,於是黑人沃爾特成了一個完美的嫌疑人。
當所有人都認為嫌疑人就是殺人犯時,一切仿佛都無關緊要了。社會需要的只是急切確定一個人人唾棄的靶子,唯有此,才可以釋放民眾的狂熱和對案件偵破的焦慮。
很多時候,當我們假借正義之名嚴懲那些所謂的「證據確鑿」的被告人時,我們沒有悲憫,更無同情,只有憤怒和偏見。不知從何時起,喪失了人性中基本的判斷標準,而是一味地根據所謂的「合法」證據機械地「依法裁判」。
好在「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因此可以說,沃爾特是幸運的。但通往正義之路往往並非坦途,而是布滿荊棘。很多時候,遲到的正義成了非正義的藉口,縱使歷經艱辛翻案成功,被告人早已筋疲力盡、聲譽蕩然無存。一如被墨水侵染過的白紙,無論如何無法恢復原狀。
心理學研究顯示:人們通常不是冷靜和審慎地看待事物,而是習慣於根據最初有限的證據線索倉促得出結論。很多時候,我們往往將關注的焦點一直對準「嫌疑人」本身,仿佛一旦冤案昭雪就萬事大吉,而對於「嫌疑人」是如何陷入災難之中的制度考量則思考甚少。這種治標不治本的慣性,使得冤案仿佛從不間斷。
很多時候,縱使嫌疑人沒有作出有罪供述,但凡有證人指認,所有人都開始基於有罪推定的心態來看待,歪曲事實。這種先入為主的「標籤化」方式極易誤導訴訟,一旦被貼上標籤,就很難剝離,並將使得辦案機關對待嫌疑人的方式、案件性質的認定以及整個訴訟程序的運行軌跡嚴重偏離。因此亞當.本福拉多在《公正何以難行》一書中提醒:法律制度的真相不能局限於研究它的學者或者那些捲入訴訟的不幸的人;公眾也需要直面隱藏在制度內部的不公正。
刑事案件的錯判不僅具有嚴重的不可逆轉的社會危害性,更是對人類文明底線的挑戰。「無罪推定」看似簡單,但時至今日並未真正實現。
我們應當時刻警惕:正義,絕不應當成為商品。
對正義的解讀和正義本身並不是一回事,正義不僅存於冰冷的法律,更存於每個人心中的仁慈和悲憫。「衡量一個社會的標準不是看它如何對待有錢有勢的人,而是能否對那些貧窮的人、被定罪的人、被監禁的人給予仁慈和悲憫。」正如史蒂文森所理解的那樣,真正的寬恕是寬恕那些不值得寬恕的人。慈悲不是簡單的施捨,而是體會別人心中的痛苦。
「貧窮的反面不是富裕,而是公正。」
那些被狹隘與冷漠、偏見和仇恨逼入司法絕境的無辜窮人,不斷被指責、監視、質疑、恐懼,直至有罪推定判刑入獄。「當然法官可能是無心之過,但日積月累的侮辱和種族成見引發的憤怒,所造成的破壞難以數計。」很多時候,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和嚴刑峻罰的民粹主義,疊加出失衡的民主,演繹出錯判的必然。
正是表面上看似公平正義的程序化制度賦予了產生出邪惡錯案的生命力。由於法律制度存在一些隱性的非正義,使得社會公眾很難平等地了解司法的真實運行情況。表面上看起來有很多複雜的程序規則足以確保正義實現,但實際上卻正是因為複雜的程序規則造成了一種公正的假象,反倒成了正義的墓志銘。
一旦為了實現正義而放任有罪推定時,就會讓民主與法治一起隨著所謂的正義感而陪葬。很多時候,在不公正的場合緘默不語,看似選擇中立,但為了所謂的中立和客觀而不去支持弱勢的一方,其實也在縱容不公,也是選擇了站在加害者一方。
在電影理論家麥茨看來:影院是建立在雙重的缺席和雙重的在場之上。觀眾正是以自己的在場去指認這種缺席,通過渴望銀幕上發生的一切的在場去「到達」這種缺席。是一種「信仰」支撐著銀幕上的真實幻覺,即在場的幻覺,同時卻始終只能到達那個缺席的所在。
基於對正義信仰的雙重「缺席」和雙重「在場」,才讓我們明白:對「正義」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們對「正義」的一無所知。很多時候,我們會發現真正重要的不是一個人有或沒有什麼,而是害怕失去什麼。一旦罪犯與無辜者之間的任何差別都被控方所消除,恐懼就成了現實,冤案成了必然。
正義終究是正義,好的辯護人可以幫助當事人實現真正的正義,甚至可以遊刃有餘地穿梭於良好制度的罅隙與裂縫,從而甄別和挽救那些遭受欺辱和虐待不易被人們察覺的無助者。
阿萊格雷迪在《律師的天職》一書中指出:天職能夠重新建立法律工作的神聖性,通俗地說就是你要信仰這個工作,就是要看到工作背後的神聖性。如果「眼裡只有目標,便會迷失人生方向。」作為辯護人,律師最容易看到人性的善惡,很多時候,我們忘記了律師的職責和義務,也早已忘記了律師的初心和使命,習慣了只用腦去思考,而忘記了要用心去感知。
「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正義即非正義。」縱使可以一時欺騙所有人,也可以永遠欺騙某些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最怕的不是沒有思想,而是滿腦子的標準答案。
懷疑和反思並不是正義的敵人,盲目確信才可能導致非正義。「當我們重新審視自身的時候,其實人人都是其中的受害者,因此我們每個人都需要正義,需要發自內心的仁慈和悲憫。」「只有寬恕植根於希望和自由意志,才是正義的。在寬恕給予了不值得寬恕的人,它才是最有力量,最開放和最具變革性的。那些不值得寬恕,甚至不追求被寬恕的人,正是同情最有價值的部分。」
誠如所言:正義與慈悲並不是法律的一部分,而是比法律更高位階上的統領。唯有正義的慈悲,才是我們最終戰勝邪惡的根本,才能「一棵樹搖動另一棵樹,一朵雲推動另一朵雲,一個靈魂喚醒另一個靈魂。」最後,你會發現:「生命,都只是行過,無所謂完成。」